AI assistant
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3
Oct 9, 2003
56559_rns_2003-10-09_b2974306-3306-42c1-a073-66058e6f381d.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大唐电信科技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 营销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 1 、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2 、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原则;
-
3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
4 、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
1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
认同;
-
2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件即股权文化;
-
3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
4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治理结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投资者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投资与证券部合署办公)是公 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常设机构,作为公司信息汇集及对外披露的部门,负责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络。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七条 公司要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使用互 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的服务对象为:
-
1 、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
2 、证券分析人员;
-
3 、财务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
1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产业发展方向、公司的竞争战略及公司的职能
-
战略;
2 、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它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 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融资、担保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 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化、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 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
3 、企业文化;
-
4 、公司的外部经济和政治环境及其它信息;
-
5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
1 、信息沟通:按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
-
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统一发布;收集公司现有和潜在投资者的相关信 息,将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
2 、定期报告:主持年报、中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
3 、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
4 、投资者接待: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人员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
-
接待股民来访,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证券分析师说明会、公司业绩推荐会(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邀请新 闻媒体、证券分析人员及投资者参加;
-
5 、公共关系: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董秘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
-
公共关系;
-
6 、媒体合作:维护与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正确引导媒体的报道,
-
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
7 、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即
-
时披露、更新公司的信息,开设投资者交流的版块,解答投资者咨询;
-
8 、危机处理:在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波动、股票
-
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
9 、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
-
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
10 、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不限于: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证券分析师推介会、一对一沟 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材料、现场参观、路演
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在开展重大投资 者关系促进活动时,应由投资者管理部门组织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在开展机构推介会及证券分析师说明会等大型关系促进活动 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部门、分 公司、公司可以控制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任职要求
第十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是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在投资 者中的形象,应具备以下任职素质和技能:
-
1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诚实信用、有热情、有责任心;
-
2 、受到公司高层的充分信任,可以列席公司各种会议,熟悉公司运营、财
-
务、产品等状况,能够全面掌握公司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信息,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
3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财务、会计、证券等相关法律法规;
-
4 、熟悉证券市场,得到必要的培训,了解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及程序;
-
5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年报、中报、季报、临时公告及各种信息
-
披露稿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