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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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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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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 大唐 公告编号:2021-14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6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2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 17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 名词的释义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 含义):
| 含义): | ||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大唐电 信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 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 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 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本公司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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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电 信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人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 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 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 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 均与原件一致,本人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 息时,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 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利 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或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交易的行为。 4、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 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人提供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大唐电 信及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 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 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 除; (4)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 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6)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 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刑事处罚 或与证券市场明显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亦不存在严重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5、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形,且最 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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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电 信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不存在 减持计划的 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 2、本次交易过程中,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 人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大唐电信受到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大唐电 信及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 (草案)内 容 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 |
“一、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权审批 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
| 大唐电 信及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函 |
“一、上市公司承诺: 1、加快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 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目标公司的整合,充 分发挥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人员 | 合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盈利能力。 2、切实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 承诺方签订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当目标公司出现 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情形,上市公 司将严格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 业绩承诺方严格遵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 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 3、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 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 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执行 监督,全面有效地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4、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 者分红回报 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 升股东回报水平。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大唐电信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 管理。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独立财务 顾问等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二、本人作为大唐电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 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 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 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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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与大唐 联诚信息系 统技术有限 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为集团投资控股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 理业务。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 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不含大唐联诚)与大唐联诚主营业 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大唐 电信增加同业竞争。 3、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大唐联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 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大唐联诚相竞争的业务或项 目。 4、如本次交易成功完成,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 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就大唐电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限售期内,本公司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 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3、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认购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 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4、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整。 本承诺函自作出之日即对本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就 本次交易已经出具的《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与本承诺函存在不一致之处的, 以本承诺函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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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 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 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 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 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对上市公 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 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在间接控股大唐电信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偿 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 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 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 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 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 响。” |
|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 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 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 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 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中国信 | 关于提供资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科集团 |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本公司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提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 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向大唐电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 提供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 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4、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 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或从事市场操纵等 禁止交易的行为。 5、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大唐电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 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大唐电信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资金来 源合法性的 承诺函 |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认购大唐电信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受托持股等 方式认购大唐电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资 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
|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一、本公司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 格。 二、本公司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大唐电信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五、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 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的情况。 六、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七、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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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 科集团 |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函 |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
|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与大唐 联诚信息系 统技术有限 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自身主要作为总部持有各子公司股权,基本不 开展实体业务。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 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不含大唐联诚)与大唐联诚主营业 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大唐 电信增加同业竞争。 3、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大唐联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 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大唐联诚相竞争的业务或项 目。 4、如本次交易成功完成,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 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电信科 研院、 大唐控 股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持有的大唐电信股份,自 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如未来本公司/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本企业还需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本公司/本企业所持 有股份还应遵守相关业绩承诺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 3、限售期内,本公司/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 的大唐电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 电信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6、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大唐电信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大唐电 信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 述本次交易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 7、如本公司/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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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不存在 股份减持计 划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任何减持大唐电信 股份的计划。 2、本次交易过程中,自大唐电信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大唐电信股份的计 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 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大唐电信受到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大唐控 股 |
关于不存在 股份减持计 划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任何减持大唐电信 股份的计划。 2、本次交易过程中,自大唐电信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大唐电信股份的计 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 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大唐电信受到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 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 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 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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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控 股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 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 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 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 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在作为大唐电信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 代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 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 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 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 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 响。” |
| 大唐控 股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 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 款、代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 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 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 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 的任何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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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 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 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 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 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大唐控 股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 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 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电信科 研院、 大唐控 股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公司/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 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 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之外,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 份购买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交 易协议和文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内部 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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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 研院、 大唐控 股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 企业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 业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 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 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 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 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 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 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 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 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 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 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 担。” |
| 电信科 研院、 大唐控 股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 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 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 关文件、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 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 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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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 研院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和仲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大唐控 股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和仲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保障业 绩补偿义务 实现的承诺 |
1、本公司保证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 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在前述义务履行完毕前,本公 司不会将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质押,不通过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任何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2、对价股份锁定期满后、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减持 对价股份。 3、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公司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前因任何原因导致其无法通过股份补偿方式履行补偿义务 的,对于未能补偿的股份,本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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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控 股 |
关于保障业 绩补偿义务 实现的承诺 |
1、本公司保证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 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在前述义务履行完毕前,本公 司不会将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质押,不通过 任何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2、对价股份锁定期满后、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减持 对价股份。 3、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公司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前因任何原因导致其无法通过股份补偿方式履行补偿义务 的,对于未能补偿的股份,本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 |
| 电信科 研院 |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函 |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
|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 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 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 关文件、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 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 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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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 企业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 业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 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 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 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 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 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 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 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 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 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 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 担。” |
|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公司/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 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 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 之外,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 份购买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交 易协议和文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内部 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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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限售期内,本公司/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 的大唐电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3、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 电信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5、如本公司/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承诺与本公司/本企 业已经作出的任何承诺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为准。” |
| 长江移 动基金 主要管 理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和仲裁。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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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 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性。 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企 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 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 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 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 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长江移 动基金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 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 款、代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 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 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 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 的任何不利影响。” |
|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 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承诺函 | 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 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 关文件、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 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 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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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 企业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 业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 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 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 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 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 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 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 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 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 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 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担。” | ||
|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公司/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 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 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 之外,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 份购买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交 易协议和文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内部 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 |
|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 股份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间不足12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 份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已满12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限售期内,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 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 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 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6、如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 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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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调 整基金 主要管 理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和仲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 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 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 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 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 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结构调 整基金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 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 款、代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 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 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 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 的任何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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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 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 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 关文件、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 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 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 企业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的承诺函 | 业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 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 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 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 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 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 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 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 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 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 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 担。” |
|
|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公司/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 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 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 之外,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 份购买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附 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和文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 业已履行现阶段内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已获得现阶段 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或批准,尚待履行本公司/本企业相关国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资监管审批流程。” | ||
|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 股份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间不足12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 份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 已满12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限售期内,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 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 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 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6、如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 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 金融街 资本主 要管理 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和仲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 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性。 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企 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 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 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 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 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金融街 资本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 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 款、代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 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 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 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 的任何不利影响。” |
| 大唐联 诚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 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 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 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 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
||
| 大唐联 诚及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合法合 规的承诺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有关规定,作为本次 交易的目标公司,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工商、税务、劳动用工、社 会保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 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违反 诚信的情况。 4、若因以上承诺内容不真实或违反以上任何承诺事项,并 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 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 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有关规定,作为本次 交易目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就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的情况。 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等违反诚信的情况。 3、若因以上承诺内容不真实或违反以上任何承诺事项,并 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本人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 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 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大唐联 诚 |
关于守法情 况的承诺函 |
“1、本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 生产和质量技术监督的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 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和技术监督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2018年1月1日至今,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3、2018年1月1日至今,本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不 存在任何刑事处罚。 4、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公司不存在标的金额 在100万元以上的、正在进行的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 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 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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