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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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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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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 大唐 公告编号:2021-12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 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信”、“公司”)的下属企 业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芯科技”)通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 下简称“广联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参股公司瓴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瓴盛科技”)6.70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方为联合体,其成员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产业基金”)与烟台智路晟邦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智路”)。

本次交易前,联芯科技持有瓴盛科技 24.133%股权;本次交易后,联芯科技 持有瓴盛科技 17.43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瓴盛科技持续为公司间接参股 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瓴盛科技依法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2021年11月8日,经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瓴盛科技办理完毕 联芯科技部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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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H0A7N30)。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联芯科技持有瓴 盛科技17.432%的股权,小米产业基金与烟台智路分别持有瓴盛科技3.3505%的 股权。

二、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实施的其他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相关协议及各承诺人需继续履行 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二)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唐电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大唐电信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已经办理 完毕,小米产业基金及烟台智路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交易实施过 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 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 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 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 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大唐电信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大唐电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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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已履行相应的挂牌程序,

  • 交易各方可依法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 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实施交割,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大唐电信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 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大唐电信、瓴盛科技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变更。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除正常性经营往来之外,未发生大唐电 信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大唐电信为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 履行中,未出现违反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在各 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和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 重大法律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 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 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 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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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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