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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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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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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票代码: 600198 股票简称: *ST 大唐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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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交易对方 | 交易对方名称 |
|---|---|
|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交易对 方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 |
| 募集配套资金 认购方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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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报告书及 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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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 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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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承诺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披露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证券 服务机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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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10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3 二、标的公司评估作价情况 .............................................................................. 14 三、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对价支付方式 .......................................................... 14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 15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 16 六、募集配套资金 .............................................................................................. 20 七、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 22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5 九、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29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30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49 十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自本次重组复牌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49 十三、本次重组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49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 .............................................................................. 54 十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涉密信息披露及豁免事项 .......................................... 54 重大风险提示 ............................................................................................................. 5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56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58 三、其他风险 ...................................................................................................... 60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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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62 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63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64 四、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 6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68 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 72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5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75 二、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 75 三、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76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 78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8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80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80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81 九、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 82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 83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是 否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83 十二、上市公司的整合计划及控制、管理、运营标的公司所必要的人员和经 验储备 .................................................................................................................. 83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6 一、交易对方概况 .............................................................................................. 86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 86 三、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 ........................................................ 110 四、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 113 五、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 113 六、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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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情况说明 ........................................................................................................ 114 八、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 114 九、交易对方持有大唐联诚权益的时间及锁定安排 .................................... 114 十、穿透核查情况 ............................................................................................ 117 十一、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是否存在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情况 ........................ 122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23 一、基本情况 .................................................................................................... 123 二、历史沿革 .................................................................................................... 123 三、产权控制关系 ............................................................................................ 129 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 130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39 六、标的公司的独立性 .................................................................................... 160 七、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162 八、交易标的为股权的相关说明 .................................................................... 162 九、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 163 十、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及改制相关评估或估值情况 ............................ 163 十一、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 164 十二、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64 十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65 十四、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 170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73 一、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情况 ........................................................................ 173 二、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情况 ............................................................ 177 第六节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183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183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的分析 ............ 203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06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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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 208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213 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 217 四、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 222 五、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226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27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27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32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要求的说明 .................... 233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说明 ............................................................................................................................ 234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情形 .................................................................................................... 235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之情形 ........................................................................................................ 236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 明确意见 ............................................................................................................ 236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37 二、标的公司所在行业情况分析 .................................................................... 242 三、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分析 .................................................... 248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分析 .................................................... 253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未来发展前景影响和上市公司当期每 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 28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8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 298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304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10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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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 ................................................................ 311 三、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319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33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30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332 三、其他风险 .................................................................................................... 334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6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33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36 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 .................................. 336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38 五、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 338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40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41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的说明 ............................... 345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346 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 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346 十一、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347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意见 ..................................................................... 348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348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49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51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情况 ..................................... 353 一、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3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353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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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备考审阅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3 五、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54 六、资产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54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 355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5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58 三、法律顾问声明 ............................................................................................ 359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60 五、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 36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2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3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364 一、备查文件 .................................................................................................... 364 二、备查地点 ....................................................................................................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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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公司/公司/上市 公司/大唐电信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大唐联诚 /目标公司 |
指 |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95.001%股权 |
| 电信科研院 | 指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国信科集团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大唐控股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长江移动基金 | 指 | 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结构调整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金融街资本 | 指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
| 天津益诚 | 指 | 天津益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天津乾诚 | 指 | 天津乾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天津首诚 | 指 | 天津首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天津军诚 | 指 | 天津军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宸芯科技 | 指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 辰芯科技 | 指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 联芯科技 | 指 |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
| 大唐恩智浦 | 指 | 大唐恩智浦半导体有限公司 |
| 恩智浦 | 指 | 恩智浦有限公司 |
| 江苏安防 | 指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 徐州汽车基金 | 指 | 徐州汽车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徐州智安基金 | 指 | 徐州智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都线缆 | 指 |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
| 烽火通信 | 指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大唐半导体 | 指 | 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 |
| 大唐移动 | 指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 烽火科技集团 | 指 |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烽火创投 | 指 |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烽火投资 | 指 |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指 |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唐联诚95.001%股权。 |
| 重组报告书(草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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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案)、重组报告书、 本报告书 |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
|---|---|---|
| 审计报告 | 指 |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 会师报字[2021]第ZE21651 号) |
| 评估报告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唐联诚信息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 第0898 号) |
| 审阅报告、备考审 阅报告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53 号) |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 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 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 募集配套资金股份 认购协议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募集配套资金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若干问题的规 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 《暂行规定》 | 指 |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 |
| 《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
| 《格式准则第26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发改委、国家发改 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
|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国防科工局 | 指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 社保基金会 | 指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国家工商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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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独立财务顾问、中 银证券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资产评估机构、东 洲评估 |
指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4G | 指 | 第四代的移动信息系统的简称。通过采用正交多任务分频技术 (OFDM)等技术,网络速度高达100Mbps,可实现话音、数据、 视频的快速传输。 |
| 5G | 指 | 第五代的移动信息系统的简称。采用了大规模天线和先进编码 等技术,网络速度最高可达10Gbps,支持大带宽、多连接和低 延迟三种应用场景。 |
| 宽带移动通信系统 | 指 | 通过将移动终端接入基站实现宽带通信的一种方式,可实现移 动用户与固定点用户之间或移动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和视频 业务。 |
| 通信波形 | 指 | 通信信号的形状和形式,是通信用无线电波的相应物理量在时 间或空间上分布情况的曲线图形。 |
注 1: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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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涵义。
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充分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向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及金融 街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唐联诚 95.001%股权。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上市 公司拟向中国信科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99,999.999656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为前提。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148,256.37 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标的公司全部 权益评估值与 95.001%的乘积,即 1,408,450,340.64 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40,760,74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 更为 1,122,869,212 股。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 根据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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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数量为准。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中国信科集团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99,999.999656 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2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中国信科集团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所取 得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中国信科集团所认购 A 股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标的公司评估作价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21】 第 0898 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大唐联诚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 148,256.37 万元。其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77,488.74 万元,评估增值 70,767.63 万元,增值率为 91.33%。参考上述评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95.00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408,450,340.64 元。
三、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 结构调整基金及金融街资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以其分别持有的标的 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象为中国信科集团,中国信科集团以其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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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信科研院直接持有本公司 17.15%股份,通过全资 子公司大唐控股间接控制本公司 16.79%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 规则》,电信科研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电信科研院及其全资控股的子公 司大唐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唐联诚 59.867%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长江移动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的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集团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向长江移动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 唐联诚 21.08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集团,中国信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 东的控股股东,公司向中国信科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目标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进行测算, 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大唐电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 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 项目 | 上市公司 (万元) |
大唐联诚 (万元) |
交易金额 (万元) |
指标占比 |
|---|---|---|---|---|
| 资产总额 | 314,041.93 | 150,577.88 | 140,845.03 | 47.95% |
| 资产净额 | -131,187.30 | 77,488.74 | 107.36% | |
| 营业收入 | 120,721.15 | 55,282.98 | -- | 45.79% |
注:上述财务数据系大唐联诚经审计的 2021 年 4 月 30 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交易金额为依据大唐联诚 95.001%股权的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估 值。指标计算为负值的,采用绝对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计算,本次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与交易 金额孰高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净额绝对值的比例大于 50%,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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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5,000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中国信科集团为电 信科研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元/股) |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
|---|---|---|
| 前20个交易日 | 6.54 | 5.886 |
| 前60个交易日 | 6.49 | 5.841 |
| 前120个交易日 | 8.60 | 7.740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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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
- A 为配股价
(三)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 结构调整基金及金融街资本,发行对象以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份。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具体为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与交易对方分别在本次交易 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乘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发 = 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总数量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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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重组中,标的公司 95.00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408,450,340.64 元,发 行价格为 5.85 元/股。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发行股票数量总计 240,760,740 股,具体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拟转让出资额 (万元) |
占标的公 司出资 比例 |
对价股份数额 (股) |
占发行后 股本总额 的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 |
61,559.283849 | 56.798% | 143,942,996 | 12.82% |
| 2 | 大唐电信科技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 |
3,326.00 | 3.069% | 7,777,757 | 0.69% |
| 3 | 湖北长江中信科 移动通信技术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2,846.930933 | 21.080% | 53,422,979 | 4.76% |
| 4 | 中国国有企业结 构调整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
7,615.643644 | 7.027% | 17,808,504 | 1.59% |
| 5 | 北京金融街资本 运营中心 |
7,615.643644 | 7.027% | 17,808,504 | 1.59% |
| 合计 | 102,963.50207 | 95.001% | 240,760,740 | 21.44% |
注:在计算“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时,发行后股本总额未包含配套募集资金对应 的股票发行数量。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结果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也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 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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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作为业绩承诺人,在其依据《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承 诺与补偿协议》应履行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得减持对价股份。
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及金融街资本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时:如持续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 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如持续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 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应 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约 定。
2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所持本次交易前股份的锁定安排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持有的大唐电信股份,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过渡期间指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上市公司将于交割日后 30 日内提出对标的公司进行 专项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 之前,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前一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 损由电信科研院及大唐控股承担,并按其本次交易中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相 对比例于专项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补偿予上市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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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标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中国信科集团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3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2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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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99,999.999656 万元。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中国 信科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 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中国信科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认购数量为 190,839,694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中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为前提。
5 、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中国信科集团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所取 得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 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中国信科集团所认购 A 股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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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 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
|---|---|---|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1,610.00 | 5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 | 48,964.999656 |
| 支付本次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发行费用 | - | 约1,035.00 |
| 合计 | 71,610.00 | 99,999.999656 |
七、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一)业绩承诺
1 、业绩承诺人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
2 、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若交割日推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3 、承诺利润
业绩承诺人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 、业绩承诺金额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上市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业绩 承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额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将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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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若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在计算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 的实际实现净利润时应扣除募集资金投入标的公司带来的影响,包括:(i)已 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募投项目经营收益或经营亏损;(ii)暂未使用的其余应 用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及(iii)如上市公司以借款 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标的公司,还应扣除该等借款的相应利息。
5 、业绩补偿方式及实施
(1)补偿原则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会计年度当年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标的公 司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低于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应按照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 偿原则为:
1)业绩承诺人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对价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2)业绩承诺人仅按其在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
承担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
3)对于业绩承诺人补偿的股份,上市公司有权分别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 购并注销。
4)业绩承诺人因业绩补偿分别需要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应不超过业 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分别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数量。 (2)补偿股份的计算
= - 任一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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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格×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该 业绩承诺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任一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任一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 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按照上 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取整计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业绩承诺人补偿股份 数进行相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 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人应将按以下公式计算的 = 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返还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如上市公司实 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返还 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年度超 出的净利润,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二)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强制性规定, 否则《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东洲评报字[2021]第 0898 号《资 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上市公司应当在《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 日内将报告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人。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并且应当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 利润分配的影响。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业 绩承诺人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人取得的对价股份,则业绩承诺 人中的每一方应按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以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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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股份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 每一业绩承诺人减值测试股份补偿数量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 - 格×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该业绩承诺 人已补偿股份总数。
业绩承诺人因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需要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数量总 计不超过业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 份)。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重点布局安全芯片业务和信息通信安全业务。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大唐联诚 95.001%股权。大唐联诚 的主营业务包括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增加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 移动安全应用等。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优势,助力上市公司拓 展特种通信市场,形成“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主营 业务结构。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向特通信息化行业 布局。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扩大上 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和利润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力及整体实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 = 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总数量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 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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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为 1,408,450,340.64 元。按照发行股份价格 5.85 元 /股计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考虑配套融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原持股(股) | 原持股 比例 |
新增股数(股) | 资产注入后股 数(股) |
资产注入 后持股 比例 |
|---|---|---|---|---|---|
| 电信科研院 | 151,252,178 | 17.15% | 143,942,996 | 295,195,174 | 26.29% |
| 大唐控股 | 148,118,845 | 16.79% | 7,777,757 | 155,896,602 | 13.88% |
| 长江移动基金 | - | 0.00% | 53,422,979 | 53,422,979 | 4.76% |
| 结构调整基金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59% |
| 金融街资本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59% |
| 大唐电信其他 股东 |
582,737,449 | 66.06% | - | 582,737,449 | 51.90% |
| 合计 | 882,108,472 | 100.00% | 240,760,740 | 1,122,869,212 | 100.0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原持股(股) | 原持股 比例 |
新增股数 (股) |
资产注入后股数 (股) |
资产注入 后持股 比例 |
|---|---|---|---|---|---|
| 电信科研院 | 151,252,178 | 17.15% | 143,942,996 | 295,195,174 | 22.47% |
| 大唐控股 | 148,118,845 | 16.79% | 7,777,757 | 155,896,602 | 11.87% |
| 中国信科集团 | - | 0.00% | 190,839,694 | 190,839,694 | 14.53% |
| 长江移动基金 | - | 0.00% | 53,422,979 | 53,422,979 | 4.07% |
| 结构调整基金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36% |
| 金融街资本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36% |
| 大唐电信其他 股东 |
582,737,449 | 66.06% | - | 582,737,449 | 44.36% |
| 合计 | 882,108,472 | 100.00% | 431,600,434 | 1,313,708,906 | 100.00% |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2021 年1-4 月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
| 资产总额 | 298,000.05 | 538,861.16 | 80.83 |
| 负债总额 | 364,511.94 | 430,922.12 | 18.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970.51 | 29,482.47 | 120.91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89.44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4,796.74 | 2.59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2.5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 -9,784.31 | -9,443.36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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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2021 年1-4 月 | 2021 年4 月30 日/2021 年1-4 月 | 2021 年4 月30 日/2021 年1-4 月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
| 润 | |||
| 资产负债率(%) | 122.32 | 79.97 | -42.35 |
| 毛利率(%) | 25.45 | 43.30 | 17.8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35.19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0 | 0.22 | 114.04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
| 资产总额 | 314,041.93 | 548,152.06 |
74.55 |
| 负债总额 | 365,968.92 | 426,008.16 |
16.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1,187.30 | 38,924.73 |
129.67 |
| 营业收入 | 120,721.15 | 162,630.87 |
34.72 |
| 营业利润 | -160,274.33 | -155,847.49 |
2.76 |
| 利润总额 | -168,793.47 | -164,212.51 |
2.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136,381.11 | -132,112.46 |
3.13 |
| 资产负债率(%) | 116.54 | 77.72 |
-38.82 |
| 毛利率(%) | 32.04 | 40.46 |
8.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5 | -1.01 | 34.96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9 | 0.30 | 119.92 |
(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1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中国信科集团为电信科研院 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大唐联诚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信科集团的产业布局主要分为六大板块:光通信、移动通信、智能化应 用、光电子和集成电路、网络安全和特通、数据通信。大唐联诚属于中国信科集 团内网络安全和特通板块。大唐联诚定位于无线通信技术面向特通信息化领域的 应用,拥有完整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主营业务为立足特种通信行业, 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决方案。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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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特通板块的无线通信领域,中国信科集团仅有大唐联诚一家企业。
综上,本次交易前,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 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国信科集 团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中国信科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 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 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 间持续有效。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本次交易不会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 编制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G1165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310.33 | 14,472.72 |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48% | 8.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0,054.55 | 8,967.53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12.26% | 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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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九、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包括:
1 、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2021 年 5 月 10 日,大唐电信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唐电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2 、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就参与本次交易相关事 宜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及批准程序。
3 、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2021 年 8 月 9 日,大唐联诚召开 2021 年第五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 、评估备案
2021 年 8 月 24 日,大唐联诚《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5 、国防科工局审查的批复
2021 年 7 月,国防科工局出具了对本次重组原则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取得金融街资本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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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重组尚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
3、本次重组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4、本次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大唐电信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 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有文件、信 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 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本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大唐电信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人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 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 所有签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人对所有文件、 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时, 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提 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 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或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 行为。 4、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 人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 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人提供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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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
||
| 大唐电信 及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 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 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 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明 显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亦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5、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第146条、第147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五年内 诚信情况良好。” |
| 大唐电信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不存在 减持计划的 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2、本次交易过程中,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 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大唐电信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大唐电信 及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 (草案)内 容 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 函 |
“一、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 认或批准。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
| 大唐电信 及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函 |
“一、上市公司承诺: 1、加快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目标公司的整合,充分发挥 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合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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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员 | 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及盈利能力。。 2、切实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 签订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当目标公司出现业绩承诺期内 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情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业绩 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严格遵照《业绩 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 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 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初步形 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 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 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 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4、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分 红回报 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 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持 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 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二、本人作为大唐电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 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 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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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规 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 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 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与大唐 联诚信息系 统技术有限 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为集团投资控股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业 务。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可实际控制企业(不含大唐联诚)与大唐联诚主营业务不存在相 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大唐电信增加同业竞 争。 3、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大唐联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 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大唐联诚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4、如本次交易成功完成,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就大唐电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 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限售期内,本公司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3、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认购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 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承诺函自作出之日即对本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就本次交 易已经出具的《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函》与本承诺函存在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承诺函内容为 准。”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 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 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 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 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在间接控股大唐电信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偿款项、 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 产,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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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程和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 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 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 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 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 立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 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提供资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公司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 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 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向大唐电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 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4、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或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 的行为。 5、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大唐电信拥有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会代其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大唐电 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资金来 源合法性的 承诺函 |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认购大唐电信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A股股份,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受托持股等方式认 购大唐电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 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
| 中国信科 | 关于具备交 | “一、本公司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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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集团 |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二、本公司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大唐电信及其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如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其他情形。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 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五、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六、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七、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中国信科 集团 |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函 |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 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 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 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 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与大唐 联诚信息系 统技术有限 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自身主要作为总部持有各子公司股权,基本不开展 实体业务。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可实际控制企业(不含大唐联诚)与大唐联诚主营业务不存在相 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大唐电信增加同业竞 争。 3、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大唐联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 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大唐联诚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4、如本次交易成功完成,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电信科研 院、大唐 控股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持有的大唐电信股份,自本次 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自该等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如未来本公司/本企业还需 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股份还应遵守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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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关业绩承诺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 3、限售期内,本公司/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 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大唐电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交易发行价以经除 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7、如本公司/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企业不得转 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
|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不存在 股份减持计 划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任何减持大唐电信股份 的计划。 2、本次交易过程中,自大唐电信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大唐电信股份的计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 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大唐电信受到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大唐控股 | 关于不存在 股份减持计 划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任何减持大唐电信股份 的计划。 2、本次交易过程中,自大唐电信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大唐电信股份的计划。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 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大唐电信受到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 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 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大唐控股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 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 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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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 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在作为大唐电信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偿 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金 或资产,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 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程和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 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大唐控股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 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 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 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 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 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 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 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 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 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 立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 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大唐控股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 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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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 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 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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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研 院、大唐 控股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之外, 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份购买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 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内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 序,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 |
| 电信科研 院、大唐 控股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企业 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业已经依 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 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 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 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 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 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 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 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 |
| 电信科研 院、大唐 控股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提供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 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 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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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大唐电 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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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研 院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 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大唐控股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 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保障业 绩补偿义务 实现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保证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 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2、未来质押对价股份(如有)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前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 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优先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 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
| 大唐控股 | 关于保障业 | “1、本公司保证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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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绩补偿义务 实现的承诺 函 |
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2、未来质押对价股份(如有)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前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 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优先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 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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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科研 院 |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函 |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 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 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 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长江移动 基金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提供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 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 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大唐电 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
| 长江移动 基金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企业 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业已经依 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 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 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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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 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 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 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 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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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移动 基金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之外, 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份购买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 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内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 序,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 |
| 长江移动 基金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 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 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时, 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 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限售期内,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 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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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
| 长江移动 基金主要 管理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 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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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 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对 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 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长江移动 基金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 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 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 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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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 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 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 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 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 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 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提供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 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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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承诺函 | 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大唐电 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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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企业 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业已经依 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 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 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 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 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 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 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 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 |
|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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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之外, 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份购买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 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内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 序,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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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 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 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时, 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 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限售期内,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 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 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 结构调整 基金主要 管理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 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 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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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 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 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 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 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 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结构调整 基金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 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 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 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 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 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 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提供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 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 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公司/本企业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本企业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大唐电 信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大唐电信董事会,由大唐电信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大唐电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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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申请锁定;大唐电信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本企业 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本公司/本企业确认,本公司/本企业已经依 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 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 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 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 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 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 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所出售股权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 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具备交 易主体资格 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依据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企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5、除向大唐电信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已提供的诉讼及仲裁之外, 本公司/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6、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接受大唐电信发行股份购买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附条件生效的 交易协议和文件,就本次交易事宜本公司/本企业已履行现阶段内 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或批 准,尚待履行本公司/本企业相关国资监管审批流程。”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 时,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 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时, 如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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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限售期内,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 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 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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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资 本主要管 理人员 |
关于守法和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人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 裁。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本次交 易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 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大唐电信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大唐电信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大唐电信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对 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实际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 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 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 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 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金融街资 本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 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 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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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偿款项、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 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 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 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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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联诚 | 关于提供材 料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承诺及时向大唐电信以及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 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 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 司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 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3、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大唐电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大唐联诚 及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关于合法合 规的承诺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有关规定,作为本次交易 的目标公司,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工商、税务、劳动用工、社会保 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 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违反诚信的情况。 4、若因以上承诺内容不真实或违反以上任何承诺事项,并导致 大唐电信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 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有关规定,作为本次交易目 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承 诺如下: 1、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违反诚信的情况。 3、若因以上承诺内容不真实或违反以上任何承诺事项,并导致 大唐电信遭受损失,本人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 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 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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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大唐联诚 | 关于守法情 况的承诺函 |
“1、本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和质量技术监督的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违反环境 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和技术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2018年1月1日至今,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2018年1月1日至今,本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不存 在任何刑事处罚。 4、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公司不存在标的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正在进行的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或仲裁 的情况。” |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针对本次交易,电信科研院及一致行动人大唐控股已出具《关于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原则同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
十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自本次 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唐控股出具的承诺函,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
十三、本次重组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 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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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执行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回 避表决,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 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 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经国务 院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已聘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 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中对交易对方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行了锁定安排,详见本 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相关内容。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和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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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53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近一年一期的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实际数 | 备考数 | |
| 资产总额 | 298,000.05 | 538,861.16 | 314,041.93 | 548,152.06 |
|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 -140,970.51 | 29,482.47 | -131,187.30 | 38,924.73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120,721.15 | 162,630.87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168,793.47 | -164,212.51 |
|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净利 润 |
-9,784.31 | -9,443.36 | -136,381.11 | -132,112.46 |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 者净利润 |
-11,083.58 | -10,729.62 | -140,462.32 | -136,354.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1.55 | -1.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8 | -1.59 | -1.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1.55 | -1.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7 | -1.59 | -1.04 |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较交易前有所升高。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提升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将注入盈利能力更强、增长前景较 好的业务,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测算结果,本次重组完成当年预计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承诺:
“1、加快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目标公司的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 目标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合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盈利能力。
2、切实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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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当目标公司出现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的情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 诺方严格遵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 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 3、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 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 4、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上 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 的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推进,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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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做出以下承诺。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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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银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十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涉密信息披露及豁免事项
本重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已由标的公司按照其保密管理制度及程序进行了 保密审核和脱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实施条例》、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 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国防科工局负责组 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 军工事项审查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上述相关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者申请豁免披露 信息外,本公司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重组报告书信 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
由于标的公司从事特种通信产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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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产品业务涉及资质的具体内容;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涉密客户和供 应商名称;产品合同合同方名称、产品具体型号、技术指标等。上述涉密信息申 请豁免披露或标的公司对部分涉密信息采取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 式对外披露。目前,国防科工局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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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无法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则本次交易有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 止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并最终得以成功实施的时间面临着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通过审批而导致交易失败 的风险。
(三)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
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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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评 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 险。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审批及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 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情形下, 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影响公司盈 利能力。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信息豁免披露相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涉及特种通信产品业务,对外信息披露需履行保守国家 秘密的义务,本次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涉密信息脱密处理。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申请豁免披露信息外, 上市公司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报告书信息披露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保证本报告书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因特种企业行业特殊规定而采取的信息披露处理方式,可能导致投资者 阅读本报告书时对部分信息了解不够充分,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
(六)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
1 、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集成电路设计、信息通信安全等业 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向特种通 信领域布局,构建“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格局。上市公司与大唐联 诚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取决于双方的业务互补性、互通性,也受到具体人员、 理念、工作习惯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能否发挥合并优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 上述整合无法顺利完成,将影响本次交易协同效应的发挥,并且整合过程中可能 会对两家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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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员整合风险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上市公司能否在短时间 内完成整合、或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具有不确定性,如人员整合不及预期,则 可能会带来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上市公司运营带来负 面影响。
3 、管理风险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原有 管理和治理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组 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激励机制和人才建设等方面,从而给公司的经营 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七)关联交易风险
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 及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规、制度,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和公平。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 股东电信科研院、控股股东的股东中国信科集团,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分别 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参见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1 、产品研发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及产品迭代较 快,面向客户的型号研制需经过严格的试验和检验程序,研制生命周期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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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先期投入较大。若标的公司未来研制的新产品未通过型号鉴定并最终定型, 或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太长,又或带来的收益不能消化投入的研发费用,持续的高 研发投入则会削弱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其技术创新、保持 业绩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大唐联诚已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凝聚团队,但随着 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竞争加剧,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若未来标的 公司的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97.71 万元、15,250.81 万 元和 17,993.5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50%、17.49%和 11.95%。标 的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为及时响 应客户需求而保持必要的库存规模。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标的公司 存货可能相应增加,如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或 库存与预测出现较大偏差,客户无法有效消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 、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领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研发、生产和销 售。目前,大唐联诚已具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产品及服务的相关资质证书, 上述资质到期后,大唐联诚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续期。但是,存在上述资质到期 后未能及时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通过的风险,这将会对大唐联诚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2 、产业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领域,受特通领域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 在特通领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但若未来产业政策出 现不利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则将会对其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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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大唐联诚的主营业务为立足特种通信领域,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信技 术,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 体解决方案。大唐联诚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属于特种通信行业范畴。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支持优势企业进入特通信息化相 关产业链条。未来,特种通信行业的市场竞争将会日趋激烈,若标的公司不能保 持持续研发能力、扩大经营规模,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并及时调整市 场竞争策略,则难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市场竞争地位也会被削弱,市场份额相应 下降,会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 、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处于特种通信领域,客户非常重视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对产品 质量的要求较高,若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 大唐联诚的生产经营、市场信誉等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5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均从事特种通信相关业务,标的公司存在向前五大客户 销售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60%的情况。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 行业的特殊性,合格供应商准入资质及名录范围所致。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我 国宏观经济形势未来出现较大波动、特种通信产品采购速度放缓,将可能对公司 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6 、税收政策风险
本次注入的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若其不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 定要求,将导致该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从而给上市公司未来 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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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除 此之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和 投资者预期等各方面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重组交易的实施完成需 要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 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二)诉讼风险
上市公司目前发生了多起诉讼案件,案件是否取得胜诉存在不确定性,我方 起诉案件胜诉后对方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存在不确定性,我方被诉案件若败诉 后则面临赔付的风险。公司将强化对已发生诉讼案件的应对策略和事后妥善处理 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尽最大可能收回欠款,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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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 、特通信息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自主可控和信息化作为我国实现特通信息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将推动特 通信息化行业不断扩大,为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随着我国特通信息化 建设全面开启,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 、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增长压力较大
上市公司在继续发展“芯端云”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大安全”战略 的引领作用,布局芯片、终端、网络与服务等信息通信产业链关键环节,提供相 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在经济环境复杂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现有主 营业务增长压力较大。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7,005.63 万元和-140,462.32 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实 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本次交易目的
1 、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向特通信息化行业 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和 利润规模,增长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增加股东的投资 回报。
2 、拓宽大唐联诚融资渠道
大唐联诚是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营运资金和研发投入等方面存在较 大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实现与 资本市场的对接,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大唐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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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体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包括:
1 、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2021 年 5 月 10 日,大唐电信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唐电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2 、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就参与本次交易相关事 宜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及批准程序。
3 、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获得的批准
2021 年 8 月 9 日,大唐联诚召开 2021 年第五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 、评估备案
2021 年 8 月 24 日,大唐联诚《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5 、国防科工局审查的批复
2021 年 7 月,国防科工局出具了对本次重组原则同意的审查意见。
-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取得金融街资本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
-
2、本次重组尚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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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重组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4、本次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及金融 街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唐联诚 95.001%股权。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上市 公司拟向中国信科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99,999.999656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为前提。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148,256.37 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标的公司评估 值与 95.001%的乘积,即 1,408,450,340.64 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40,760,74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变更为 1,122,869,212 股。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亦将根据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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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中国信科集团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99,999.999656 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2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中国信科集团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所取 得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中国信科集团所认购 A 股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四、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一)业绩承诺
1 、业绩承诺人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
2 、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若交割日推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3 、承诺利润
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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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业绩承诺金额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上市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业绩 承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额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将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若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在计算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 的实际实现净利润时应扣除募集资金投入标的公司带来的影响,包括:(i)已 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募投项目经营收益或经营亏损;(ii)暂未使用的其余应 用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及(iii)如上市公司以借款 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标的公司,还应扣除该等借款的相应利息。
5 、业绩补偿方式及实施
(1)补偿原则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会计年度当年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标的公 司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低于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应按照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 偿原则为:
- 1)业绩承诺人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对价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人仅按其在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承担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
- 3)对于业绩承诺人补偿的股份,上市公司有权分别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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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并注销。
4)业绩承诺人因业绩补偿分别需要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应不超过业 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分别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数量。
(2)补偿股份的计算
= - 任一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 - 交易价格×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该 业绩承诺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任一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任一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 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按照上 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取整计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业绩承诺人补偿股份 数进行相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 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人应将按以下公式计算的 = 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返还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如上市公司实 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返还 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年度超 出的净利润,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二)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强制性规定, 否则《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东洲评报字[2021]第 0898 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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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上市公司应当在《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 日内将报告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人。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并且应当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 利润分配的影响。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业 绩承诺人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人取得的对价股份,则业绩承诺 人中的每一方应按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以取得的 对价股份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 每一业绩承诺人减值测试股份补偿数量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 - 格×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该业绩承诺 人已补偿股份总数。
业绩承诺人因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需要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数量总 计不超过业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 份)。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重点布局安全芯片业务和信息通信安全业务。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大唐联诚 95.001%股权。大唐联诚 的主营业务包括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增加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 移动安全应用等。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优势,助力上市公司拓 展特种通信市场,形成“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主营 业务结构。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向特通信息化行业 布局。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扩大上 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和利润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 力及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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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 = 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总数量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 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为 1,408,450,340.64 元。按照发行股份价格 5.85 元 /股计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考虑配套融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原持股(股) | 原持股 比例 |
新增股数 (股) |
资产注入后股 数(股) |
资产注入 后持股 比例 |
|---|---|---|---|---|---|
| 电信科研院 | 151,252,178 | 17.15% | 143,942,996 | 295,195,174 | 26.29% |
| 大唐控股 | 148,118,845 | 16.79% | 7,777,757 | 155,896,602 | 13.88% |
| 长江移动基金 | - | 0.00% | 53,422,979 | 53,422,979 | 4.76% |
| 结构调整基金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59% |
| 金融街资本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59% |
| 大唐电信其他股东 | 582,737,449 | 66.06% | - | 582,737,449 | 51.90% |
| 合计 | 882,108,472 | 100.00% | 240,760,740 | 1,122,869,212 | 100.0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原持股(股) | 原持股 比例 |
新增股数 (股) |
资产注入后股 数(股) |
资产注入 后持股 比例 |
|---|---|---|---|---|---|
| 电信科研院 | 151,252,178 | 17.15% | 143,942,996 | 295,195,174 | 22.47% |
| 大唐控股 | 148,118,845 | 16.79% | 7,777,757 | 155,896,602 | 11.87% |
| 中国信科集团 | - | 0.00% | 190,839,694 | 190,839,694 | 14.53% |
| 长江移动基金 | - | 0.00% | 53,422,979 | 53,422,979 | 4.07% |
| 结构调整基金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36% |
| 金融街资本 | -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36% |
| 大唐电信其他股 东 |
582,737,449 | 66.06% | - | 582,737,449 | 44.36% |
| 合计 | 882,108,472 | 100.00% | 431,600,434 | 1,313,708,90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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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2021 年1-4 月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
| 资产总额 | 298,000.05 | 538,861.16 | 80.83 |
| 负债总额 | 364,511.94 | 430,922.12 | 18.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970.51 | 29,482.47 | 120.91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89.44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4,796.74 | 2.59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2.5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9,784.31 | -9,443.36 | 3.48 |
| 资产负债率(%) | 122.32 | 79.97 | -42.35 |
| 毛利率(%) | 25.45 | 43.30 | 17.8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35.19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0 | 0.22 | 114.04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
| 资产总额 | 314,041.93 | 548,152.06 |
74.55 |
| 负债总额 | 365,968.92 | 426,008.16 |
16.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1,187.30 | 38,924.73 |
129.67 |
| 营业收入 | 120,721.15 | 162,630.87 |
34.72 |
| 营业利润 | -160,274.33 | -155,847.49 |
2.76 |
| 利润总额 | -168,793.47 | -164,212.51 |
2.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136,381.11 | -132,112.46 |
3.13 |
| 资产负债率(%) | 116.54 | 77.72 |
-38.82 |
| 毛利率(%) | 32.04 | 40.46 |
8.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5 | -1.01 | 34.96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9 | 0.30 | 119.92 |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均增加,亏损减少。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长期偿债能力 提高;毛利率及每股收益提高,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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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1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中国信科集团为电信科研院 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大唐联诚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信科集团的产业布局主要分为六大板块:光通信、移动通信、智能化应 用、光电子和集成电路、网络安全和特通、数据通信。大唐联诚属于中国信科集 团内网络安全和特通板块。大唐联诚定位于无线通信技术面向特通信息化领域的 应用,拥有完整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主营业务为立足特种通信行业, 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决方案。在网络 安全和特通板块的无线通信领域,中国信科集团仅有大唐联诚一家企业。
综上,本次交易前,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 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国信科集 团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中国信科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 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 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 间持续有效。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本次交易不会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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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 编制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G1165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310.33 | 14,472.72 |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48% | 8.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0,054.55 | 8,967.53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12.26% | 9.26% |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 、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优化主营业务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重点布局安全芯片业务和信息通信安全业务。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增加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 用等。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优势,助力上市公司拓展特种通信 市场,形成“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
2 、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将向特种通信领域布局。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和利润规 模,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3 、缓解现有业务增长压力
在经济环境复杂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增长压力 较大。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聚焦安全芯片、特种通信两大产业,继续发挥安 全芯片核心技术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种通信业务,打造面向特殊领域的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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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的整体通信解决方案,形成“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布局。本 次交易有利于缓解现有主营业务增长压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 潜力。
4 、上市公司制定了“安全芯片 + 特种通信”的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1)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聚焦安全芯片、特种通信两大产业,继续发挥安全芯片核心技术 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种通信业务,打造面向特殊领域的富有竞争力的整体通 信解决方案,形成“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布局。
(2)未来经营计划
公司以“安全芯片+特种通信”战略为指引,以守护国家信息通信安全为使 命,持续深耕安全芯片、特种通信业务,培育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安全芯片业务,保持存量业务稳定发展,做好增量业务的拓展。跟踪市场需 求与行业发展趋势,布局核心技术与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与研发速度。在身份识 别及安全认证产品领域推出面向政务、金融、社保、交通等行业的系列安全芯片 和解决方案。面向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提升安全芯片的适应 性,提供系列高性能安全芯片产品和解决方案。
特种通信业务,持续扩大重点领域业务规模,以市场为引领,开展通信应用 与技术创新。深耕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丰富 产品型谱,提升产品应用范围和市场份额。在 4G 专用移动通信基础上,抓住 5G 应用机遇,布局下一代特种通信产品,拓展新市场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
大唐联诚是一家拥有完整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立足特种通信行业, 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 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次交易将为上市 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向特通信息化行业布局。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5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随着我国特通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启,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自主可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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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作为我国实现特通信息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将推动特通信息化行业不 断扩大,为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
标的公司大唐联诚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通信领域,是一家拥有完整的特种 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立足特种通信行业,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信技术, 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 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2,758.79 | 55,282.98 | 36,685.37 |
| 利润总额 | 780.09 | 4,206.85 | 816.06 |
| 净利润 | 780.09 | 4,206.85 | 816.06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780.09 | 4,206.85 |
1,785.66 |
得益于大唐联诚在特种通信行业的长期技术积累和市场影响,持续聚焦三个 业务方向,2019 年度以来,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 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聚焦到安全芯片和特种通信两大 产业,抓住特通信息化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形成“安全芯片+特种 通信”的整体产业布局。随着持续加大的投入和布局,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 增强。
标的公司大唐联诚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通信领域,与公司现有业务领域形 成产业协同,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主 营业务结构,聚焦安全芯片和特种通信产业,拓展特通信息化市场,实现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综上,本次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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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英文名称 | 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LTD. |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股票简称 | *ST大唐 |
| 股票代码 | 600198.SH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成立日期 | 1998年9月21日 |
| 上市时间 | 1998年10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82,108,472元 |
| 法定代表人 | 雷信生 |
| 董事会秘书 | 王韶莉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5幢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5幢 |
| 邮政编码 | 100094 |
| 联系电话 | (010)58919172 |
| 公司传真 | (010)58919173 |
| 互联网网址 | www.datang.com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709976B |
| 经营范围 | 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移动电话机、仪器仪表、文化办公设备;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托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 理);物业管理;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子及 通信设备、移动电话机、仪器仪表、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光电缆、微电子器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 空调设备、通信基站机房节能设备、专业作业车辆;安装机械设 备、电气设备、空调设备;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信息服务;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882,108,472 股,前十大股东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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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研院 | 151,252,178 | 17.15 |
| 2 | 大唐控股 | 148,118,845 | 16.79 |
| 3 | 王燕 | 7,023,200 | 0.80 |
| 4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 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
6,882,150 | 0.78 |
| 5 | 牛桂兰 | 6,000,000 | 0.68 |
| 6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 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
4,318,040 | 0.49 |
| 7 | 高如田 | 3,670,000 | 0.42 |
| 8 | 沈霁 | 2,706,300 | 0.31 |
| 9 | 林军丞 | 2,142,536 | 0.24 |
| 10 | 任文峰 | 2,001,500 | 0.23 |
| 合计 | 334,114,749 | 37.89 |
三、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大唐电信设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1998 年 9 月 21 日,根据原邮电部《关于同意设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发行 A 股并上市的批复》([1998]326 号文),经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设 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国经贸企改(1998)543 号)批准,电 信科研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国际电话数据传输公 司、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北京凯腾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益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陕西顺 达通信公司、山东邮电实业总公司、山西鸿飞通信实业总公司、河北通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北京设计院共 13 家发起人共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 组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发字[1998]211 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筹)A 股发行方案的批复》(证监发字[1998]212 号文件),大 唐电信于 1998 年 8 月 7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5.98 元,所发行股票于 1998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陕岳会验字(1998)0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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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募集设立进行了审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31,300 万股。
(二)大唐电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本变动及重要股权变动情况
1 、 2000 年配股
根据公司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第 46 号文批准,公司以 1999 年末股本 31,300 万股为基数,按照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 东配售股份,配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 元。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以货币 417.23 万元和经评估实物资产 5,007.41 万元认配 208.64 万股,其他发起人股东 均放弃配股权;社会公众股东认配 3,000.00 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 34,508.64 万股。
2 、 2000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00 年 6 月 30 日总 股本 31,300 万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 9,390 万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3,898.64 万股。
3 、 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4 月 17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决议经股东大会通过,全体原非 流通股股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4 股股份,以获得其所持股份 的流通权。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公司总股本仍为 43,898.64 万股。
4 、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2 年 9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大唐电信非公开发行股份 收购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99.36%股权、上海优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和启 东优思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发行 的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登记确 认书》。公司发行股份 302,720,913 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 为 227,720,913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75,000,000 股。交易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为 741,707,31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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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大唐电信非公开发行股份 收购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 行所新增的股份分别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2014 年 6 月 6 日完成登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102,580,631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 为 37,820,52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82,108,472 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控 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8 年 12 月 7 日,大唐电信公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拟将其 持有的成都线缆 46.478%股权转让给烽火通信。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成都线缆 46.478%股权,交易对方为烽火通信。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电信不再持有成都 线缆的股权。上述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2018 年 12 月 27 日,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19 年 12 月 11 日,大唐电信公告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为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和 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大唐电信将其对电信科研院的 181,700 万元的债务转让给大 唐半导体,电信科研院以前述对大唐半导体的债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大唐半导 体增资 181,7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电信科研院持有大唐半导体 49.22%的股 权,大唐电信持有大唐半导体 50.78%的股权。上述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 2019 年 12 月 19 日,大唐半导体办理完毕电信科研院债转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
2020 年 9 月 19 日,大唐电信公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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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公司下属企业大唐恩智浦通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徐州汽车 基金,并由其对大唐恩智浦现金增资 1,683 万美元,占增资后大唐恩智浦 27.41% 股权;同时大唐恩智浦原股东恩智浦按其持股比例对大唐恩智浦同比例现金增资 1,617 万美元,占增资后大唐恩智浦 26.33%股权,加上恩智浦在增资前拥有的大 唐恩智浦的股权,恩智浦合计占增资后大唐恩智浦的 49%股权。公司下属企业江 苏安防通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徐州智安基金,并由其对江苏安防现 金增资 13,500 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江苏安防 24.83%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 大唐恩智浦与江苏安防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下属企业联芯科技通 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向联合体转让其所持有的宸芯科技 15%股权。联合 体成员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马全晟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楚星融智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宸睿联合一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南京翎贲昭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维致瑾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创新创业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湖北)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北京紫岩连合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前联芯科技持有宸芯科技 17.23% 股权,本次转让后,联芯科技持有宸芯科技 2.23%股权。上述交易属于《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 审批流程。2020 年 9 月 30 日,大唐恩智浦办理完毕本次大唐恩智浦增资扩股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 年 12 月 4 日,江苏安防办理完毕本次江苏安防增资扩 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 年 10 月 30 日,宸芯科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 年 6 月 9 日,大唐电信公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司下属企业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拟引入国新建信基金现金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增资资金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等有息金融负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上述交易构成《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前述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3 日,大唐电信公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 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下属企业联芯科技拟通过在广东联 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参股公司瓴盛科技有限公司 6.701%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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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瓴盛科技有限公司持续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上述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前述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唐电信积极对接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等国家战略,基于公司“芯端云” 已有技术积累,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整合能力,形成以安全芯片、行业终端、大数 据云平台为核心的特色解决方案体系,并深入拓展行业市场和重要地方政府市场, 形成规模优势,全面提升各项业务核心竞争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集成 电路设计、终端设计、网络与服务等三大业务板块。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资产负债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298,000.05 | 314,041.93 | 576,967.76 |
| 负债合计 | 364,511.94 | 365,968.92 | 434,442.2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511.89 | -51,926.99 | 142,525.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40,970.51 | -131,187.30 | 3,354.67 |
| 收入利润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13,624.42 | 120,721.15 | 143,064.75 |
| 营业总成本 | 23,284.16 | 164,733.57 | 202,691.21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60,274.33 | -93,942.21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68,793.47 | -97,651.87 |
| 净利润 | -14,586.00 | -173,763.40 | -99,455.4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9,784.31 | -136,381.11 | -89,932.32 |
| 现金流量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15,214.85 | 2,970.05 | 26,678.48 |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1,597.52 | 32,022.38 | -16,798.38 |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906.64 | -48,673.67 | -63,693.14 |
| 现金净增加额 | -13,927.86 | -13,963.70 | -53,829.05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 年4 月30 日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2019 年12 月31 日 /2019 年度 |
| 资产负债率(%) | 122.32 | 116.54 | 75.30 |
| 毛利率(%) | 25.45 | 32.04 | 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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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1.55 | -1.0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及大唐电信年度报告。
基本每股收益=P0÷S,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 总额)*100%。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唐电信的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实际控制人为 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257 x 2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35 家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 题的通知》,将中国信科集团 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由于中国信科集 团公司章程的变更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本次划转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信科研院直接持有公司 17.15%的股份,通过大 唐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16.7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3.9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 股东。
电信科研院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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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
|---|---|
| 法定代表人 | 鲁国庆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8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400011016E |
| 经营范围 | 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 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 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 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 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01年1月20日 |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九、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股东 名称 |
本次重组前 |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新增股数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后 |
配套募集 资金新增 股数 |
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
|||
| 电信科 研院 |
151,252,178 | 17.15 | 143,942,996 | 295,195,174 | 26.29 | - | 295,195,174 | 22.47 |
| 大唐 控股 |
148,118,845 | 16.79 | 7,777,757 | 155,896,602 | 13.88 | - | 155,896,602 | 11.87 |
| 中国信 科集团 |
0 | 0.00 | - | 0 | 0.00 | 190,839,694 | 190,839,694 | 14.53 |
| 长江移 动基金 |
0 | 0.00 | 53,422,979 | 53,422,979 | 4.76 | - | 53,422,979 | 4.07 |
| 结构调 整基金 |
0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59 | - | 17,808,504 | 1.36 |
| 金融街 资本 |
0 | 0.00 | 17,808,504 | 17,808,504 | 1.59 | - | 17,808,504 | 1.36 |
| 其他 股东 |
582,737,449 | 66.06 | - | 582,737,449 | 51.90 | - | 582,737,449 | 44.36 |
| 合计 | 882,108,472 | 100.00 | 240,760,740 | 1,122,869,212 | 100.00 | 190,839,694 | 1,313,708,906 | 100.00 |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中国信科集团为电信科研院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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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况。最近三年,不存在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明显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亦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交易所公 开谴责,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电信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受到交易 所公开谴责,且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的整合计划及控制、管理、运营标的公司所必要 的人员和经验储备
1 、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 效果,最大化有利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管理体制、业务、机构、人员与财务等方 面的整合,公司制定了整合计划,具体如下:
(1)管理体制的整合
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人治理 结构的要求,结合标的公司大唐联诚的实际情况,建立涵盖标的公司的规范内部 管理体制,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在大唐联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外,公司也将通过法人治理结构的安排,推进其遵守上市公司相 关管理制度,实现协同管理与发展。通过管理体制整合,能够保证上市公司对大 唐联诚的有效控制,并促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有效融合。
(2)业务整合
上市公司与大唐联诚在部分业务上,存在上下游合作关系,在保持标的公司 的独立性、规范治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上市公司计划将标的公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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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联诚的业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工作纳入到上市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中,从而实 现业务的进一步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上市公司计划进行统一规划,通过发挥 双方产业链协调、研发互补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促进上市公 司整体的业务拓展,扩大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
(3)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在内部组织机构方面保持独立稳定,除执行大 唐联诚规范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外,也要求其全面符合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 全面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上市公司也将进一步提升整体内部管理水平、改善公司 经营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4)人员整合
人员整合方面,按照人员与资产、业务相匹配的原则,标的公司在职员工劳 动关系不变。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稳定性,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人员的延续 性。
(5)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整体上纳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接受监督 和管理,遵照执行上市公司财务制度和管理要求,并定期向上市公司报送财务报 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行整体财务管控,加强内部 控制,控制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
上市公司是国内第一家电信类科研院所改制上市的公司,自 1998 年上市至 今,经过多年发展,已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 结构,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普遍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技术背景,熟悉信息通信产业的业务 特点和发展趋势,在销售、研发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管理经验丰富。公司在内部组 织架构上,设立了健全的总部机构,相关总部管理人员工作经验丰富。公司内部 专业结构合理,能够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管理。
上市公司也将保持标的公司大唐联诚现有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保持标的公 司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转,支持标的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发展自身业务并开展内 部合作。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以上市公司规范运营管理为核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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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的培训,建立和完善长效培训机制,同时重视员工的自我感受,增强标的公司 员工对上市公司的文化认同感和规范运营意识。
综上,上市公司具备控制、管理、运营标的公司所具备的人员和经验储备, 收购标的公司后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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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唐联诚 95.00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的 认购对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 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中国信科 集团。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一)电信科研院
1 、基本情况
电信科研院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八、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
2 、历史沿革
电信科研院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改制而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前身为 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2000 年 7 月 11 日,科学技术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设 部等 11 个部门(单位)所属 134 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 300 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质改 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 号)的要求,信息产业部(不含电子 部分院所)的转制方案已报国务院备案,其中,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转为中央直属的科技型全民所有制企业。2001 年 1 月 20 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2,327 万元,出资人为国务院,经济性质为全民所 有制,主管机关为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2010 年 8 月,根据财政部下达的相关通知,国务院追加投资 5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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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资金由 52,327 万元变更为 552,327 万元。
2012 年 2 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相关通知,国 务院追加投资 100,000 万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资金由 552,327 万元变更 为 652,327 万元。
2013 年 10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务院国 资委下达的相关通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资金由 652,327 万元变更为 7,430,250,000 元。
2014 年 7 月,根据财政部通知及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注册资金由 7,430,250,000 元变更为 7,718,820,370.82 元。
2017 年 11 月 16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改制有 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186 号),同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改制 方案,由全民所有制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电信科学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2017 年 12 月 29 日,电信科研院取得改制完成后的《营业执照》,改制后注册资本为 780,000 万元,股东为国务院国资委。
2018 年 6 月 26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8]54 号), 同意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实 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科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将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整体无偿划入中国信科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不 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授予中国信科集团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 2018 年 12 月 26 日,电信科研院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 中国信科集团,注册资本为 780,000 万元。
3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电信科研院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4 、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信科研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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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信科研院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信科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
| 法定代表人 | 鲁国庆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L0GG411 |
| 经营范围 | 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 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 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 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 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 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 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 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
| 成立日期 | 2018年08月15日 |
5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电信科研院主要持有各子公司股权,基本不开展实体业务。
6 、主要财务数据
电信科研院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1,670,856.51 | 1,779,182.19 |
| 负债总计 | 990,341.25 | 991,32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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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所有者权益 | 680,515.26 | 787,855.51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2,095.16 | 3,480.60 |
| 利润总额 | 4,232.88 | 20,156.60 |
| 净利润 | 4,232.88 | 20,156.60 |
注:电信科研院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除大唐电信、大唐控股、大唐联诚外,电信科研院 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第 一研究所有限公 司 |
100.00% | 通信信息、广播电视设备科研、设计、开发、 制造(含测试)、应用及软件服务,通信终 端、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应用业务、系 统集成,其他电子系统、设备及主器件等的 开发、销售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利用自有媒体 发布广告(除增值电信业务),设计、制作 各类广告,汽车销售,质检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2 | 电信科学技术半 导体研究所有限 公司 |
100.00%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出租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 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 3 | 大唐实创(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管理;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 总承包;零售日用杂货;体育项目经营(含 保龄球、游泳、网球、游泳培训);技术服 务;会议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物业管理; 软件开发;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出租办公 用房;住宿;零售烟、饮料、酒;中餐;冷 荤凉菜;美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限分支 机构经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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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4 | 电信科学技术第 十研究所有限公 司 |
100.00% |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 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 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 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 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 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 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 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电信科学技术仪 表研究所有限公 司 |
100.00% | 通信电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的制造;电路 板生产线的加工、组装;互联网信息服务; 通信电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销售开发后的产 品、电子元器件、通信器材;电路板生产线 的调测;租赁房屋、设备、场地;通信和计 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修理安 装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制冷设备;机动车 公共停车场服务。(领取执照后,应到市市 政管理委员会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
| 6 | 电信科学技术第 四研究所有限公 司 |
100.00% | 通信设备、频谱监测设备、电子产品、信息 网络设备、软件产品、隐身材料、吸波材料、 金属合金材料、半导体材料、薄膜太阳能电 池、伪装网、伪装器材、隐身器材、近红外 远红外及热红外器材的研制、开发、制造和 销售;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代销、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安装、能源供给、租赁 服务(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经营本企 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 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除 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 | 国家无线电频谱 管理研究所有限 公司 |
100.00% | 一般经营项目:无线电频谱管理软件、通信 软件、电子政务软件及其它软件的开发、生 产、集成、销售;无线电监测设备及仪表、 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开发、生产、集成、 销售;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的测试、设计、 优化及工程安装;通信设备的检测、仪表计 量、系统集成、综合布线;以上相关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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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仪表设 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上述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 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 不得经营) |
|||
| 8 | 电信科学技术第 五研究所有限公 司 |
100.00% |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 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 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 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 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9 | 数据通信科学技 术研究所 |
100.00% | 制造开发后的产品;通信软件、通信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系统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通信及计算机系 统集成;物业管理;租赁房屋及场地;主办《数 据通信》杂志;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 用自有《数据通信》杂志发布广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10 | 大唐高鸿数据网 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电信科研院 (12.81%)、大唐 高新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0.45%)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 (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多业务宽带电信网络产品、通信器材、 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及制造、销售;通信及信息系统 工程设计;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11 | 宸芯科技有限公 司 |
电信科研院 (25.9334%)、联 芯科技有限公司 (2.2272%)、大唐 联诚(9.7250%) |
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通信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委 托加工)和销售。(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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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大唐控股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
| 法定代表人 | 鲁国庆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7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4625Y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设备的开 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技术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 信息技术、软件、芯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07年3月12日 |
2 、历史沿革
(1)大唐控股设立
2007 年 3 月 9 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同意大唐控股设立及有关事 项的决定》,同意设立大唐控股,出资人为电信科研院,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2007 年 3 月 12 日,国家工商总局向大唐控股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大唐控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0,0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2)2007 年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8 月 21 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关于同意大唐电信科技产业 控股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决定》(院办[2007]353 号),同意国家开发投资公 司作为新的出资人对大唐控股增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际出资 50 亿元,其中 5,384.62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494,615.38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大唐控股的注册资 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5,384.62 万元。
2007 年 9 月 12 日,大唐控股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就此次变更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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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控股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0,000.00 | 65.00 |
| 2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5,384.62 | 35.00 |
| 合计 | 15,384.62 | 100.00 |
(3)2007 年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9 月,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批准,将大唐控股截至 2007 年 9 月 18 日的资本公积 521,947.365085 万元中的 284,615.38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前大 唐控股注册资本为 15,384.62 万元,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0 亿元人民币。
2007 年 9 月 24 日,大唐控股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就此次变更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控股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95,000.00 | 65.00 |
| 2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105,000.00 | 35.00 |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4)2009 年增资
2009 年 8 月,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批准,大唐控股增加股东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货币形式出资 6 亿元,占大唐控股注 册资本的 16.66%。
2009 年 10 月 15 日,大唐控股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就此次变更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控股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95,000.00 | 54.17 |
| 2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105,000.00 | 29.17 |
| 3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60,000.00 | 16.66 |
| 合计 | 360,000.00 | 100.00 |
(5)2012 年股权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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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2 年 3 月 21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调整 50 亿元国家资本金账务 处理的复函》,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授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代为持有的 50 亿元大 唐控股股权转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有。
2012 年 5 月 15 日,大唐控股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划转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所持的大唐控股 29.17%的股权(认 缴注册资本 10.5 亿元)转让给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 年 7 月 13 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就前述股权无 偿划转事项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012 年 8 月 30 日,大唐控股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就此次变更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大唐控股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300,000.00 | 83.34 |
| 2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60,000.00 | 16.66 |
| 合计 | 360,000.00 | 100.00 |
(6)2014 年增资及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经大唐控股全体股东同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按与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约定回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有的大唐控股 16.66% 的股权。回购完成后,大唐控股变更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
2014 年 6 月 17 日,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批准,大唐控股将原 50 亿元国 有资本金投资形成的 21 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大唐控股的注册资 本增至 57 亿元。
2014 年 10 月 10 日,大唐控股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就此次变更核发的《营业 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唐控股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570,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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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合计 | 570,000.00 | 100.00 |
3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大唐控股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4 、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控股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229 x 20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控股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 院国资委。电信科研院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
5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大唐控股主要持有各子公司股权,基本不开展实体业务。
6 、主要财务数据
大唐控股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1,034,325.91 | 1,184,041.02 |
| 负债总计 | 304,566.40 | 288,902.25 |
| 所有者权益 | 729,759.51 | 895,138.77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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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8,026.78 | -5,794.16 |
|---|---|---|
| 净利润 | -8,026.78 | -5,794.16 |
注:大唐控股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控股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大唐投资控股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软件、 芯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2 |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有限公司 |
100.00% | 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芯片、通信 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 3 | 大唐控股(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 术软件、芯片等开发、设备生产与制 造、销售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 4 | 大唐创业投资(海 南)有限公司 |
55.00% | 向目标企业和比利时相关项目进行 投资;在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 已投资的企业提供债权投资;向被投 资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向比利时相关 项目提供法律和行政框架咨询服务; 从事其他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业务 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 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5 | 大唐高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大唐控股(34.48%)、 大唐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20.0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17.93%)、大唐电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17%)、南京庆亚 贸易有限公司(6.21%)、 江苏嘉睿创业投资有限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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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公司(6.21%) |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长江移动基金
1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 |
| 主要办公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9CM0167 |
| 经营范围 | 从事信息通信技术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业务及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15日 |
2 、历史沿革
2019 年,烽火投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工业发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湖北长江中信科移 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决定出资设立长江 移动基金。
2019 年 11 月 15 日,长江移动基金取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长江移动基金设立时全体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烽火投资 | 普通合伙人 | 2,000.00 | 0.40 |
| 2 | 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 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48,000.00 | 49.60 |
| 3 |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 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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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限合伙) | ||||
| 4 | 武汉市工业发展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0 | 20.00 |
| 5 | 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0 | 10.00 |
| 合计 | 500,000.00 | 100.00 |
3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长江移动基金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4 、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移动基金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415 x 2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移动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烽火投资,烽火投 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层 |
| 主要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烽火研发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华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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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KMKFQ52 |
|---|---|
| 经营范围 |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 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6年5月11日 |
2017 年 11 月 21 日,烽火投资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登记编号为 P1065947。
6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长江移动基金的主营业务为从事信息通信技术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投资咨 询业务及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长江移动基金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为 SJM005。
7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长江移动基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313,918.17 | 280,208.71 |
| 负债总计 | 0.00 | 0.00 |
| 所有者权益 | 313,918.17 | 280,208.71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3,709.46 | 208.71 |
| 净利润 | 3,709.46 | 208.71 |
注:长江移动基金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8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长江移动基金无控股的下属企业。
(四)结构调整基金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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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702室 |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7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朱碧新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9,882,608.6956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008DDL0X |
| 经营范围 | 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6年9月22日 |
2 、历史沿革
(1)设立
2016 年 9 月 21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意见的复函》批准同意,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 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中 车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结构调整基金。
2016 年 9 月 22 日,结构调整基金取得设立后的《营业执照》。
设立时,结构调整基金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8.20 |
| 2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2.90 |
| 3 | 深圳市招商金葵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15.30 |
| 4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500,000.00 | 3.80 |
| 5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500,000.00 | 3.80 |
| 6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3.80 |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500,000.00 | 3.80 |
| 8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80 |
| 9 |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80 |
| 10 |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80 |
1-1-1-10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合计 | 13,100,000.00 | 100.00 |
(2)2021 年减资
2020 年 11 月 27 日,结构调整基金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结 构调整基金注册资本减少为 9,882,608.6956 万元。
2021 年 1 月 18 日,结构调整基金在《北京晚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021 年 3 月 23 日,结构调整基金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次 变更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后,结构调整基金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36 |
| 2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30 |
| 3 | 深圳市招商金葵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82,608.6956 | 12.98 |
| 4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6 |
| 5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6 |
| 6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5.06 |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6 |
| 8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6 |
| 9 |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6 |
| 10 |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1 |
| 合计 | 9,882,608.6956 | 100.00 |
注:2020 年 7 月,结构调整基金进行一次股东更名,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更 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更 名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各股东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化。
3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对方的具体情况”之“(四)结构调整基金”之“2、历史沿革”
4 、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结构调整基金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1-1-1-10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picture [380 x 2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构调整基金委托 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其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事务的执行。诚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12层1229-128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朱碧新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13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25442 |
| 经营范围 | 资产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兼并收购;投资管理及咨询;物流服 务;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焦 炭、建材、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五金交化、纺 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林浆纸生产、开发 及利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22日 |
5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结构调整基金的主营业务为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结构调整基金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1-1-1-10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SN3042。
结构调整基金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完成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3560。
6 、主要财务数据
结构调整基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10,348,264.11 | 10,208,846.35 |
| 负债总计 | 178,111.03 | 94,133.69 |
| 所有者权益 | 10,170,153.08 | 10,114,712.66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803,245.87 | 553,703.42 |
| 利润总额 | 622.412.64 | 389,639.50 |
| 净利润 | 472,345.73 | 314,992.12 |
注:结构调整基金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结构调整基金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锦甜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100.00% |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坤玉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100.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五)金融街资本
1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4层6-58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4号金益大厦2层 |
| 法定代表人 | 程瑞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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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717,250.628388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101398791D |
| 经营范围 | 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零售卷烟;游泳池;西餐(含冷 荤凉菜、含裱花蛋糕)、冷热饮、中餐(含冷荤凉菜)、中式糕 点;销售饮料、酒;零售图书、期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洗衣; 酒店管理;会议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服装、 珠宝首饰、鲜花、箱包;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 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西单商业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 房;销售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加工;制冷设备安装;承办消费品 市场;汽车租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1992年9月16日 |
2 、历史沿革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西单 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的批复》(西政复[1992]63 号)、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出具《关于成立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的批复》([92]京建开字第 294 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出具《关于成立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的 批复》([1992]京计综字第 975 号)批复同意,金融街资本前身北京市西单商 业区建设开发公司于 1992 年 9 月 16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注册成立,设立时注册资 本 2,000 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8 年 8 月,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出具《关 于建立区属商贸系统国有资产营运体系的决定》(西发[1998]15 号),决定 成立北京华方投资经营公司,持有北京万方实业总公司、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 开发公司国有产权,以出资者代表的身份对所持国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产权运营 行使重大决策权和监管权;对北京万方实业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粮食局、北京 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进行重组。经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出具 《关于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出资关系调整有关转让协议事宜的说明》 并经西城区国资委确认,根据上述西发[1998]15 号决定,将北京市西单商业 区建设开发公司划归北京华方投资经营公司,并进一步将其重组至北京华方投资 —— 经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万方实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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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4 年 12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 对北京万方实业总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决定》(西国资通[2004]21 号),决定将 原北京万方实业总公司所持有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 100%国有法人产 权无偿划转至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持有。
2009 年 10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北京 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 发公司权属关系的通知》(西国资发[2009]41 号),决定将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 设开发公司出资人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5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400 万元,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2,400 万元。
2012 年 2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796,196.876203 万元,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注册资本由 2,400 万元变 更为 798,596.876203 万元。
2012 年 2 月,北京市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金融街资本 运营中心。
2012 年 11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9,8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808,396.876203 万元。
2013 年 2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94,494.006319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902,890.882522 万元。
2013 年 4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110,0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012,890.882522 万元。
2013 年 12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3,5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016,390.882522 万元。
2014 年 3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减少投资 10,8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5,590.882522 万元。
2014 年 9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213,732.01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219,322.89252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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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1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4,384.99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223,707.882522 万元。
2015 年 4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25,000.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248,707.882522 万元。
2015 年 6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6,576.625866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255,284.508388 万元。
2015 年 8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445,3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700,584.508388 万元。
2016 年 5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265,428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966,012.508388 万元。
2016 年 10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2,7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968,712.508388 万元。
2017 年 1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200,000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2,168,712.508388 万元。
2019 年 1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154,485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2,323,197.508388 万元。
2019 年 9 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追加投资 394,053.12 万元,金融街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2,717,250.628388 万元。
3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对方的具体情况”之“(五)金融街资本”之“2、历史沿革”。
4 、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融街资本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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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picture [238 x 1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融街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金融街资本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 国有资本运营企业。
6 、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4,183,532.40 | 3,956,221.64 |
| 负债总计 | 932,595.41 | 830,570.75 |
| 所有者权益 | 3,250,936.99 | 3,125,650.89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2,488.96 | 21,411.13 |
| 利润总额 | 148,895.03 | -1,394.30 |
| 净利润 | 112,776.38 | 1,081.14 |
注:金融街资本上述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金融街资本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北京金融街 服务中心有 限公司 |
100.00% |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打 字、复印;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 用房;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 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项目 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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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
| 2 | 北京熙诚资 本控股有限 公司 |
100.00%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 3 | 北京熙诚产 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100.00%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 4 | 北京金城永 盛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
100.00%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 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 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 5 | 北京市普瑞 姆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0% | 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房地产信息咨询; 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打字 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6 | 北京市金正 资产投资经 营公司 |
100.00% | 对国有资产产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收 缴国有资产权益、收缴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 产投资、对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咨询服务;餐饮服 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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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 食服务;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 小于9米的项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7 | 北京华方投 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开发、投资、国有资产 优化配置、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国有产权转让、租 赁、商贸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含出租写字间)。(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 8 | 北京华天饮 食集团公司 |
100.00% | 公共饮食业;购销食品;购销百货、交电、炊事机 械及配件;承办消费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物业 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9 | 北京金嘉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99.60% |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 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领取本执 照后,应到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 10 | 北京金融街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62.06% | 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 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 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含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11 | 北京天桥盛 世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
58.27% | 文化投资;投资管理;文艺创作;筹备、策划、组 织文化节、艺术节、大型庆典、晚会;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 房;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演 出经纪;文艺表演。(“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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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12 | 北京熙诚金 信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51.00% |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 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
| 13 | 北京设计之 都发展有限 公司 |
51.00% | 零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 经济信息咨询;翻译服务;策划艺术大赛;会议服 务;礼仪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管理方面的技术培 训;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具、玩具、日用 百货、食用农产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艺品、 化妆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打字、复印;企业 孵化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 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 租赁舞台灯光音响、机械设备、文化用品、日用品; 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城市园林 绿化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 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 心除外);信息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模型设 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 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
(一)中国信科集团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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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法定代表人 | 鲁国庆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L0GG411 |
| 经营范围 | 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 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 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 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 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 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 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 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
| 成立日期 | 2018年08月15日 |
2 、历史沿革
2018 年 8 月 15 日,中国信科集团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 亿元,股东为国务院国资委。
3 、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中国信科集团注册资本未发生过变化。
4 、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科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298 x 1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35 家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 题的通知》,将中国信科集团 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由于中国信科集 团公司章程的变更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本次划转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科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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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中国信科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主要持有各子公司股权,基本 不开展实体业务。
6 、主要财务数据
中国信科集团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1,868,333.29 | 1,218,771.88 |
| 负债总计 | 758,159.77 | 179,566.19 |
| 所有者权益 | 1,110,173.52 | 1,039,205.69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439.84 | 27.64 |
| 利润总额 | -6,191.73 | -798.50 |
| 净利润 | -6,191.73 | -798.50 |
注:中国信科集团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 、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除电信科研院外,中国信科集团主要下属企业基本 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武汉邮电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 | 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 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 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 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 |
| 2 | 大唐电信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
100.00% |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 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 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 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 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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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直接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3 | 中信科移动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
68.10% | 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 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 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 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 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 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 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 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 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 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
四、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信科研院为大唐控股唯一股东,同受中国信科集团 控制;长江移动基金为中国信科集团控制的烽火投资(烽火投资的控股股东烽火 创投为中国信科集团控股的烽火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
五、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科集团为大唐电信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电信 科研院为大唐电信的控股股东,大唐控股为电信科研院一致行动人;长江移动基 金为中国信科集团控制的烽火投资(烽火投资的控股股东烽火创投为中国信科集 团控股的烽火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
六、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信科集团持有电信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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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中国信科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现任董事为雷信生、马建成、马超、 谢德平,推荐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为雷信生、王韶莉、商利平。电信科研院向上市 公司推荐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为蒋昆、欧阳国玉。除前述情形外,本次重组其他交 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刑 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亦不存在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八、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九、交易对方持有大唐联诚权益的时间及锁定安排
(一)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持有大唐联诚权益的具体时间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实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拥有权益期间 |
|---|---|---|---|---|
| 1 | 电信科研院 | 61,559.283849 | 56.798 | 2008年12月至今 |
| 2 | 大唐控股 | 3,326.00 | 3.069 | 2012年1月至今 |
| 3 | 长江移动基金 | 22,846.930933 | 21.080 | 2021年4月至今 |
| 4 | 结构调整基金 | 7,615.643644 | 7.027 | 2021年4月至今 |
| 5 | 金融街资本 | 7,615.643644 | 7.027 | 2021年4月至今 |
| 合计 | 102,963.50207 | 95.001 | - |
(二)结合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其在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持 续拥有大唐联诚权益的时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的 5 家交易对方 均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其中:
1、电信科研院和大唐控股分别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 关联人,承诺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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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持有的大唐电信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如未来本公司/本企业还需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股份还应遵守相关业绩承诺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
3、限售期内,本公司/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 约定。
4、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限售 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 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
-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大唐电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交易发行价以 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7、如本公司/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2、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时,如本企 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 唐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2、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大唐电信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时,如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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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本企业所认购的大唐 电信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限售期内,本企业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 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5、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本企业不得转让其在大唐电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中国信科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前,中国信科集团未直接持有大唐电信股份。中国信科集团将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直接持有大唐电信股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信科集团全资子公司电信科研院、电信科研院 全资子公司大唐控股分别持有大唐电信 17.15%、16.79%的股份。电信科研院、 大唐控股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电信科研院和大唐控股承诺其在本 次交易完成前已持有的大唐电信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中国信科集团出具《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就大唐电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限售期内,本公司如因大唐电信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大唐电信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3、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认购的大唐电信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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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承诺函自作出之日即对本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就本次交易已经出具 的《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与本承诺函存在 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承诺函内容为准。”
综上,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锁定期的承 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国信科 集团、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修订)》《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规定。
十、穿透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分别为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 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其中: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为长江移 动基金一家交易对方。
长江移动基金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含自然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 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 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的取得权益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认缴出资是否已实缴到位、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长江移动基金穿透核查情况
长江移动基金的出资情况及穿透核查情况如下:
-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移动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
| 1 |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0.00 | 1,400.00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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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
| 2 | 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 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48,000.00 | 173,600.00 | 49.60% |
| 3 | 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 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0 | 30,000.00 | 20.00% |
| 4 | 武汉市工业发展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0 | 70,000.00 | 20.00% |
| 5 | 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0 | 35,000.00 | 10.00% |
| 合计 | 500,000.00 | 310,000.00 | 100.00% |
2 、查询天眼查,长江移动基金向上穿透的各层出资人情况如下:
| 序 号 |
层级 | 投资人姓名/名称 | 对上层主体 出资比例 |
备注 |
|---|---|---|---|---|
| 1 | 1 |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4% | |
| 1.1 |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 | ||
| 1.1.1 |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9.6% | ||
| 1.1.1.1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92.6905% | ||
| 1.1.1.1.1 | 中国信科集团 | 100% | ||
| 1.1.1.1.1.1 | 国务院国资委 | 100% | 注1 | |
| 1.1.1.2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6157% | ||
| 1.1.1.2.1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
| 1.1.1.3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6938% | ||
| 1.1.1.3.1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00% | ||
| 1.1.2 | 深圳市建元信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4% | ||
| 1.1.2.1 | 郑学文 | 23.3333% | ||
| 1.1.2.2 | 杨念群 | 18.9667% | ||
| 1.1.2.3 | 郑学宏 | 10% | ||
| 1.1.2.4 | 赵孟 | 8.3333% | ||
| 1.1.2.5 | 廖志旺 | 6.6667% | ||
| 1.1.2.6 | 李鹏进 | 6.6667% | ||
| 1.1.2.7 | 郑志兰 | 6.6667% | ||
| 1.1.2.8 | 余少彦 | 3.3333% | ||
| 1.1.2.9 | 樊泞 | 3.3333% | ||
| 1.1.2.10 | 蒋克谋 | 3.3333% | ||
| 1.1.2.11 | 张旭 | 2.5% | ||
| 1.1.2.12 | 韦罡 | 2.5% | ||
| 1.1.2.13 | 郑培忠 | 1.6667% | ||
| 1.1.2.14 | 张锦坤 | 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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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层级 | 投资人姓名/名称 | 对上层主体 出资比例 |
备注 |
|---|---|---|---|---|
| 1.1.2.15 | 李展凡 | 1.3333% | ||
| 1.1.2.16 | 杨俊智 | 0.0333% | ||
| 1.1.3 | 深圳市鑫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1.6% | ||
| 1.1.3.1 | 戴丽 | 73.3089% | ||
| 1.1.3.2 | 杨俊智 | 15.4948% | ||
| 1.1.3.3 | 黄新雪 | 7.1643% | ||
| 1.1.3.4 | 温青山 | 3.9987% | ||
| 1.1.3.5 | 珠海中汇世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0333% | ||
| 1.1.3.5.1 | 戴丽 | 51% | ||
| 1.1.3.5.2 | 杨俊智 | 49% | ||
| 1.1.4 | 袁华章 | 10% | ||
| 1.1.5 | 大连开元泓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8% | ||
| 1.1.5.1 | 大连慧鑫领航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99.8487% | ||
| 1.1.5.1.1 | 易爱民 | 49.3671% | ||
| 1.1.5.1.2 | 梁军 | 19.6203% | ||
| 1.1.5.1.3 | 梁浩辰 | 18.3544% | ||
| 1.1.5.1.4 | 刘晓鹏 | 12.6582% | ||
| 1.1.5.2 | 辽宁科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1513% | ||
| 1.1.5.2.1 | 李广凡 | 90% | ||
| 1.1.5.2.2 | 毕永广 | 10% | ||
| 1.2 |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 | ||
| 1.2.1 |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
| 1.2.1.1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 1.2.1.1.1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00% | ||
| 2 | 2 | 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 | |
| 2.1 | 中国信科集团 | 48.3766% | 同1.1.1.1.1 | |
| 2.2 |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7.4351% | 同1.2.1 | |
| 2.3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468% | 上市公司 | |
| 2.4 |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7468% | 同1.1 | |
| 2.5 | 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1948% | 同1 | |
| 3 | 3 | 武汉市工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 | |
| 3.1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99.95% | ||
| 3.1.1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1.1.1.2.1 | |
| 3.2 | 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0.05% | ||
| 3.2.1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同3.1 | |
| 4 | 4 |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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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层级 | 投资人姓名/名称 | 对上层主体 出资比例 |
备注 |
|---|---|---|---|---|
| 4.1 | 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7506% | ||
| 4.1.1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
| 4.2 |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2494% | 注2 | |
| 5 | 5 | 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 | |
| 5.1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99.95% | 同3.1 | |
| 5.2 | 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0.05% | 同3.2 |
注 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财政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35 家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 关问题的通知》,将中国信科集团 10%的股权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由于中国信 科集团公司章程的变更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本次划转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注 2: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湖北省长江 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494%的出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为 P1060517。该基金管理公司持有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出资份额较小,通过长江移动基金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0.01%(对应 24,020.95 元注册资本),且主要承担基金管理人职能,故此,未对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进一步向上穿透核查。
3 、按照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含自然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 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 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的标准,穿透的各层出资人取得权益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是 否与大唐联诚其他股东(长江移动基金除外)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
| 层级 | 各层出 资人 |
类型 | 取得权益 时间 |
出资 方式 |
资金来源 | 与大唐联诚 其他股东关 联关系 |
该层级实际 控制人 |
|---|---|---|---|---|---|---|---|
| 1-1 | 武汉光谷 烽火投资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国有控 股有限 公司 |
2019.11.15 | 货币 | 自有 | 与电信科研 院、大唐控股 同受中国信 科集团控制 |
国务院国资 委 |
| 1-2 | 武汉光谷 烽火光电 子信息产 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国有控 股私募 基金 |
2019.11.15 | 货币 | 自有 | 电信科研院、 大唐控股为 中国信科集 团控制企业, 该企业为中 国信科集团 施加重大影 响企业 |
国务院国资 委/武汉东湖 新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 会 |
| 1-3 | 湖北长江 经济带产 业引导基 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
国有控 股私募 基金 |
2019.11.15 | 货币 | 自有 | 无 | 湖北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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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级 | 各层出 资人 |
类型 | 取得权益 时间 |
出资 方式 |
资金来源 | 与大唐联诚 其他股东关 联关系 |
该层级实际 控制人 |
|---|---|---|---|---|---|---|---|
| 伙) | |||||||
| 1-4 | 武汉市工 业发展投 资基金(有 限合伙) |
国有全 资私募 基金 |
2019.11.15 | 货币 | 自有 | 无 | 武汉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
| 1-5 | 武汉国创 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 |
国有全 资公司 |
2019.11.15 | 货币 | 自有 | 无 | 武汉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
(二)交易对方穿透后的合计人数,是否超过 200 人,是否符合《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交易对方按照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含自然人、 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 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 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原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 对方穿透后的人数进行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最终出资人名称 | 最终出资人性质 | 穿透后认定股 东人数 |
|---|---|---|---|---|
| 1 | 电信科研院 | 电信科研院 | 国有全资公司 | 1 |
| 2 | 大唐控股 | 大唐控股 | 国有全资公司 | 1 |
| 3 | 长江移动基金 | 长江移动基金 | 国有控股私募基金 | 1-注1 |
| 4 | 结构调整基金 | 结构调整基金 | 国有控股股份公司 | 1 |
| 5 | 金融街资本 | 金融街资本 | 国有管理主体 | 1 |
| 合计 | 5 |
注 1: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长江移动基金 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编号:SJM005)。长江移动基金共 5 名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 人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经登记(登记编号:P1065947)的基金管理人、3 名有限合伙人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其中: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备案编号为 SCN583、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号为 SR2459、武汉市工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备案编号为 SGC727),另 1 名有限合伙人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公司。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穿透披露后最终出资人合计 5 人(剔 除重复值),未超过 200 人,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有关超 过 200 人公司申报合规性审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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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是否存在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的设立时间及在本次交易前除大唐联诚 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交易对方 | 设立日期 | 企业性质 | 在本次交易前是否存 在其他对外投资 |
|---|---|---|---|---|
| 1 | 电信科研院 | 2001.01.20 | 有限公司 | 是 |
| 2 | 大唐控股 | 2007.03.12 | 有限公司 | 是 |
| 3 | 长江移动基金 | 2019.11.15 | 有限合伙企业 | 是 |
| 4 | 结构调整基金 | 2016.09.22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 5 | 金融街资本 | 1992.09.16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是 |
上述交易对方均非为本次交易目的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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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欣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8,382.032524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5759B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
| 经营范围 | 微电子、集成电路技术开发;开展通信、网络、信息等相关的技 术研究、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自主开发及系统综合集成解 决方案;从事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工程建设; 进出口业务;生产、维修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08年12月26日 |
| 营业期限 | 2008年12月26日至2058年12月25日 |
二、历史沿革
1 、大唐联诚设立情况
大唐联诚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登记设立。 大唐联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货币出 资 10,0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2 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作出《关于成立大唐联诚信息系 统技术有限公司的决定》院资[2008]423 号,决定设立大唐联诚,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全部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8 年 12 月 20 日,北京中绣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中绣锦华验字[2008]第 0005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2 月 19 日止,大 唐联诚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 亿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8 年 12 月 26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大唐联诚核发了《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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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1999)。
大唐联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0,000.00 | 100.00 | 货币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2 、 2012 年 1 月,注册资本增至 13,326 万元
2011 年 4 月 27 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院财[2011]184 号《关于大 唐联诚申请增加注册资金的批复》,原则同意大唐联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
2011 年 12 月 6 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大唐联诚注册 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到 13,326 万元,由大唐控股向大唐联诚新增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认购。
2011 年 12 月 8 日,经北京中绣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中绣锦华验字[2011]第 11009 号)审验,新增出资已经到位。
2012 年 1 月 13 日,大唐联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注册号 100000000041999《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联诚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0,000.00 | 75.04 | 货币 |
| 2 | 大唐控股 | 3,326.00 | 24.96 | 货币 |
| 合计 | 13,326.00 | 100.00 |
3 、 2013 年 2 月,注册资本增至 15,897.715 万元
2012 年 12 月 24 日,经大唐联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同意, 大唐联诚注册资本由 13,326 万元增加到 15,897.715 万元,新增出资由电信科学 技术研究院新增货币出资 6,600 万元认购。通过《关于修订大唐联诚公司章程的 议案》。
2013 年 1 月 8 日,经北京中绣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中绣锦华验字[2013]第 13001 号)审验,新增出资已经到位。
2013 年 2 月 25 日,大唐联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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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注册号 100000000041999《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联诚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12,571.715 | 79.08 | 货币 |
| 2 | 大唐控股 | 3,326.00 | 20.92 | 货币 |
| 合计 | 15,897.715 | 100.00 |
4 、 2016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至 43,279.283849 万元
2016 年 10 月,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关于大唐联诚申请增资事项的 复函》(院计投简[2016]53 号)批复同意、大唐联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并经大唐联诚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控股签订《大唐联诚信 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大唐联诚注册资本由 15,897.72 万元增加至 43,279.28 万元,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向大唐联诚新增 60,220 万元出资认购, 其中 55,000 万元为货币资金,5,220 万元为国拨专项资金转增资本。
2016 年 12 月 27 日,大唐联诚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759B《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联诚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39,953.283849 | 92.32 | 货币 |
| 2 | 大唐控股 | 3,326.00 | 7.68 | 货币 |
| 合计 | 43,279.283849 | 100.00 |
截至 2020 年 12 月,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上述新增出资已经全部实缴到位。
5 、 2020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至 64,885.283849 万元
2020 年 12 月 10 日,大唐联诚向中国信科集团提交了《关于大唐联诚债转 股并补足出资项目方案的请示》(联诚财〔2020〕128 号),截至 2011 年 11 月 末,大唐联诚向电信科研院借款余额 2.6606 亿元、向大唐控股借款余额为 5,000 万元,大唐联诚申请将其中的 1 亿元在 2020 年 12 月以债权出资方式补足股东电 信科研院未实缴出资,将其余 2.1606 亿元借款按评估值在 2020 年 12 月份转为 股权投资。债转股部分按照 1 元/注册资本确定增资价格。项目实施后,大唐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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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诚的注册资本将由 4.3279 亿元增加到 6.4885 亿元。
2020 年 12 月 15 日,大唐控股与电信科研院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大 唐控股与大唐联诚《内部资金使用协议》中对大唐联诚 5,000 万元的借款转让给 电信科研院。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中国信科集团出具《关于大唐联诚债转股并补足出资 项目的复函》,同意实施补足出资及债转股;同意电信科研院与大唐控股通过签 署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大唐控股对大唐联诚的 5,000 万元债权本金转让给电信 科研院。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电信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拟对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并补足出资所涉 及的债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 2011 号),评 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评估范围为电信科研院对大唐联诚的其他应收 款本金 31,606 万元,估结论为:评估债权的评估值为 31,606 万元,与账面价值 相比无增减值变动。同日,中国信科集团对电信科研院提交的《国有资产评估项 目备案表》(备案编号 6767ZGXT2020013)的备案结果予以备案。
2020 年 12 月 24 日,电信科研院与大唐控股、大唐联诚签订《大唐联诚信 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债转股并补足出资协议》,约定将 2016 年增资协议中约定 的电信科研院第二笔增资资金出资方式由货币出资改为债权出资,合计出资人民 币 10,000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 4,546.922758 万元,资本公积 5,453.077242 万元, 出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电信科研院以债权方式向大唐联诚增资 21,606 万元, 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后大唐联诚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648,852,838.49 元。 2020 年 12 月 24 日,大唐联诚召开股东会并形成会议决议,同意电信科研 院 4,546.922758 万元出资额的认缴出资方式申请由货币出资调整为债权出资,同 时出资时间由 2017 年 12 月前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同意电信科研院以 债权方式增资 21,606 万元;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64,885.283849 万元;同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
2020 年 12 月 24 日,电信科研院对大唐联诚的债权共计 31,606 万元以债转 股出资形式入账,其中 26,152.922758 万元作为实缴注册资本,5,453.07724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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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12 月 28 日,大唐联诚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759B《营 业执照》。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电信科研院 | 61,559.283849 | 94.87 | 货币、债权 |
| 2 | 大唐控股 | 3,326.00 | 5.13 | 货币 |
| 合计 | 64,885.283849 | 100.00 |
注:本次增资前大唐联诚资产负债率高,对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通过本次增资降 低了大唐联诚的资产负债率。
大唐联诚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均已实际缴纳,不存在明股实债、业绩对赌、回 购条款等特殊约定。
6 、 2021 年 4 月,注册资本增至 108,382.032524 万元
2021 年 1 月 27 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 术有限公司拟开展员工持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东洲评报字[2021]第 0121 号)。 2021 年 2 月 1 日,中国信科集团对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21 年 2 月 9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 司增资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85 号),原则同意大唐联诚 增资方案。
2021 年 4 月 22 日,大唐联诚、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与长江移动基金、结 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签署《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通 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人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 金融街资本,合计向大唐联诚增资 38,078.218221 万元。其中,长江移动基金以 人民币 30,000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22,846.93093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结构调整基 金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7,615.64364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融街 资本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7,615.64364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21 年 4 月 26 日,大唐联诚、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与天津益诚、天津乾 诚、天津首诚、天津军诚签署《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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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协议》,天津益诚、天津乾诚、天津首诚、天津军诚作为大唐联诚实施股权激 励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向大唐联诚增加注册资本 5,418.530454 万元。其中,天津 益诚以 1,725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1,313.69852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天津乾诚以人 民币 1,775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1,351.77674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天津首诚以人民 币 1,835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1,397.47060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天津军诚以人民币 1,780 万元认缴大唐联诚 1,355.58456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21 年 4 月 27 日,大唐联诚通过 2021 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 本由 64,885.283849 万元增至 108,382.032524 万元,其中:长江移动基金认缴 22,846.930933 万元,结构调整基金认缴 7,615.643644 万元,金融街资本认缴 7,615.643644 万元,天津益诚认缴 1,313.698529 万元,天津乾诚认缴 1,351.776747 万元,天津首诚认缴 1,397.470609 万元,天津军诚认缴 1,355.584569 万元;同意 修改后的大唐联诚公司章程。
2021 年 4 月 29 日,大唐联诚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759B《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联诚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电信科研院 | 61,559.283849 | 56.80 | 货币、债权 |
| 2 | 长江移动基金 | 22,846.930933 | 21.08 | 货币 |
| 3 | 结构调整基金 | 7,615.643644 | 7.03 | 货币 |
| 4 | 金融街资本 | 7,615.643644 | 7.03 | 货币 |
| 5 | 大唐控股 | 3,326.000000 | 3.07 | 货币 |
| 6 | 天津首诚 | 1,397.470609 | 1.29 | 货币 |
| 7 | 天津军诚 | 1,355.584569 | 1.25 | 货币 |
| 8 | 天津乾诚 | 1,351.776747 | 1.25 | 货币 |
| 9 | 天津益诚 | 1,313.698529 | 1.21 | 货币 |
| 合计 | 108,382.032524 | 100.00 |
注:本次增资资金大唐联诚拟用于 5G 特殊应用开发、下一代专用通信平台和波形研制、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有利于解决大唐联诚股权单一、治理结构不健全,人才队伍市场化 用工机制不完善,技术人员流失和资金紧张的问题。大唐联诚通过本次增资引入外部资金、 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了大唐联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大唐 联诚的治理结构,充实了大唐联诚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大唐联诚的长期发展。因此,本次增 资是必要的。
大唐联诚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均已实际缴纳,不存在明股实债、业绩对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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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购条款等特殊约定。
三、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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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信科研院直接持有大唐联诚 56.80%的股权,并通 过大唐控股间接持有大唐联诚 3.07%股权,为大唐联诚控股股东。大唐联诚实际 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唐联诚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四)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组后,大唐联诚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 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 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五)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作为独立子公司经营,除因 本次交易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外,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 协议或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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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主 要资产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60,019.28 | 39.86 |
| 应收票据 | 2,196.52 | 1.46 |
| 应收账款 | 33,997.25 | 22.58 |
| 预付款项 | 3,012.03 | 2.00 |
| 其他应收款 | 969.03 | 0.64 |
| 存货 | 17,993.53 | 11.95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23 | 0.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8,212.87 | 78.5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931.14 | 11.91 |
| 固定资产 | 2,921.82 | 1.94 |
| 使用权资产 | 4,181.32 | 2.78 |
| 无形资产 | 5,316.96 | 3.53 |
| 开发支出 | 1,944.83 | 1.29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93 | 0.0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365.01 | 21.49 |
| 资产总计 | 150,577.88 | 100.00 |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暂无自有土地使用权。
2 、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暂无自有房屋所有权,办公场所均以租赁方 式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位置 | 承租面积 (m²) |
出租方 | 承租 人 |
对应不 动产权 证号 |
租赁期 限 |
租金 | 用途 |
|---|---|---|---|---|---|---|---|---|
| 1 | 陕西省西安 市雁塔区雁 塔西路6号 电信科学技 术第十研究 |
电信十 | 199,195.2 0元/月 |
办公、 研发、 轻便型 生产 |
||||
| 大唐 | 2018.7.1 |
|||||||
| 4,426.56 | ||||||||
| 办理中 | -2028.6. 30 |
|||||||
| 所 | 联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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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位置 | 承租面积 (m²) |
出租方 | 承租 人 |
对应不 动产权 证号 |
租赁期 限 |
租金 | 用途 |
|---|---|---|---|---|---|---|---|---|
| 所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楼 B座18-20 层 |
||||||||
| 2 | 陕西省西安 市雁塔区雁 塔西路6号 电信十所研 发中心楼B 座9 层 |
66,398.40 元/月 |
办公、 研发、 轻便型 生产 |
|||||
| 电信十 | 大唐 | 2021.2.1 |
||||||
| 1,475.52 | 所 | 联诚 | 办理中 | -2031.1. 31 |
||||
| 3 | 陕西省西安 市雁塔区翠 华南路275 号 |
235.00 | 电信科 学技术 第四研 究所有 限公司 |
大唐 | 西安市 房权证 雁塔区 |
2019.2.1 5-2025.2 .14 |
前三年 177,660.0 0元/年; 后三年 185,838.0 0元/年 |
环境实 验室 |
| 联诚 | 字第 | |||||||
| 1125104 007-2-44 号 |
||||||||
| 4 | 北京市海淀 区学院路40 号研五楼 |
数据通 信科学 |
京房权 |
科研、 生产、 办公 |
||||
| 4600060 | ||||||||
| 大唐 | 证海国 | 2021.1.1 | ||||||
| 4,132.10 | ,,. 33元/年 |
|||||||
| 联诚 | 移字第 | -2021.12 | ||||||
| 技术研 |
0109913 | 31 | ||||||
| 号 | . | |||||||
| 究所 | ||||||||
| 5 | 上海市明月 路1258号 |
联芯科 | 沪房地 浦字 |
1,512,560. 00元/年 |
办公、 科研、 仓储 |
|||
| 103600 | 技有 | 大唐 | 2020.1.1 202412 |
|||||
| (2012) | ||||||||
| ,. | 限 公司 |
-. 31 |
||||||
| 联诚 | 第 | |||||||
| 021980 号 |
. |
注:上表第 3 项,因行政区划信息变更,房屋坐落地址与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地址表述 不一致,实际为同一地址。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房屋的租赁协议已经大唐联诚与相关主体有效 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协议虽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房产管理 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且大唐联诚上述房屋租赁协议均未约定以备案为生效条件,故未办理租赁备案手 续不影响租赁合同有效性。
3 、主要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 项目 机器设备 |
账面原值(万元) | 账面净值(万元) | 成新率 |
|---|---|---|---|
| 4,630.82 | 1,797.89 | 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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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账面原值(万元) | 账面净值(万元) | 成新率 |
|---|---|---|---|
| 运输工具 | 197.66 | 46.85 | 23.70% |
| 电子设备 | 1,096.25 | 493.70 | 45.03% |
| 办公设备 | 938.94 | 557.66 | 59.39% |
| 其他 | 77.03 | 25.73 | 33.40% |
| 合计 | 6,940.71 | 2,921.82 | 42.10% |
4 、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拥有 3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类别 | 商标 | 注册号 | 注册有效 期限 |
使用商品 | 他项 权利 |
|---|---|---|---|---|---|---|
| 1 | 9 | 大唐联诚 DT-LINKTE CH |
11614809 | 2014.06.21-2 024.06.20 |
无线电设备;网络通讯 设备;数据处理设备; 电源材料(电线、电 缆);救生器械和设备; 电池;集成电路;电动 调节装置;声音传送装 置(截止) |
无 |
| 2 | 9 | 大唐联诚 DT-600 |
11614692 | 2014.07.14-2 024.07.13 |
无线电设备;网络通讯 设备;电源材料(电线、 电缆);救生器械和设 备;电池;集成电路; 电动调节装置(截止) |
无 |
| 3 | 9 | 大唐联诚 DT-155 |
11614636 | 2014.04.14-2 024.04.13 |
无线电设备;网络通讯 设备;数据处理设备; 电源材料(电线、电 缆);救生器械和设备; 电池;集成电路;电动 调节装置;声音传送装 置(截止) |
无 |
5 、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拥有 4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3 项(含 3 项国防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种类 | 名称 | 申请号/专利号 | 授权公 告日 |
专利权人 |
|---|---|---|---|---|---|
| 1 | 发明专利 | 一种随机接入方法 及应用该方法的基 站和用户终端 |
ZL200610144048.5 | 2011.05.04 | 大唐联诚、 大唐移动 |
| 2 | 发明专利 | 预编码功率归一化 参数的发送、接收方 法及设备 |
ZL200810222568.2 | 2014.02.19 | 大唐联诚、 大唐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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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种类 | 名称 | 申请号/专利号 | 授权公 告日 |
专利权人 |
|---|---|---|---|---|---|
| 3 | 发明专利 | TD-SCDMA语音信 号的盲检测方法及 装置 |
ZL201010115452.6 | 2013.01.02 | 大唐联诚 |
| 4 | 发明专利 | 无线通信系统的同 步方法及装置 |
ZL201010116953.6 | 2013.01.02 | 大唐联诚 |
| 5 | 发明专利 | 一种OFDM系统的 抵抗突发干扰的同 步方法和装置 |
ZL201110211871.4 | 2016.06.15 | 大唐联诚 |
| 6 | 发明专利 | 一种航空通信网络 的QoS保障方法与 装置 |
ZL201110214347.2 | 2016.02.10 | 大唐联诚 |
| 7 | 发明专利 | 一种单载波频域均 衡高速业务的信道 估计方法和装置 |
ZL201110247973.1 | 2015.05.13 | 大唐联诚 |
| 8 | 发明专利 | 一种单载波频域均 衡高速业务的信道 估计方法和装置 |
ZL201110248286.1 | 2015.05.13 | 大唐联诚 |
| 9 | 发明专利 | 一种数据的自适应 重传方法和装置 |
ZL201110248522.X | 2015.06.10 | 大唐联诚 |
| 10 | 发明专利 | 一种SOQPSK调制 信号同步的方法和 系统 |
ZL201110254772.4 | 2015.07.08 | 大唐联诚 |
| 11 | 发明专利 | 一种基于7号信令的 信息传输方法及系 统 |
ZL201110391349.9 | 2015.06.17 | 大唐联诚 |
| 12 | 发明专利 | 一种无线通信方法 及网络子系统 |
ZL201110391386.X | 2016.05.11 | 大唐联诚 |
| 13 | 发明专利 | 一种多线程管理方 法及架构 |
ZL201110391566.8 | 2016.08.17 | 大唐联诚 |
| 14 | 发明专利 | 一种核心网用户面 的消息调度方法及 系统 |
ZL201110406992.4 | 2017.07.11 | 大唐联诚 |
| 15 | 发明专利 | 一种移动通信的网 元 |
ZL201110412404.8 | 2015.05.13 | 大唐联诚 |
| 16 | 发明专利 | TD-SCDMA系统同 频多小区中确定窗 口信道冲激响应的 方法和装置 |
ZL201210212401.4 | 2016.08.17 | 大唐联诚 |
| 17 | 发明专利 | 一种TD-SCDMA系 统同频多小区的码 道激活检测方法和 装置 |
ZL201210212652.2 | 2015.07.15 | 大唐联诚 |
| 18 | 发明专利 | 一种提高频率同步 精度方法和装置 |
ZL201310230744.8 | 2017.04.05 | 大唐联诚 |
| 19 | 发明专利 | 一种多用户非同步 到达场景下的干扰 检测方法和装置 |
ZL201310231904.0 | 2017.11.24 | 大唐联诚 |
| 20 | 发明专利 | 一种多用户接入下 | ZL201310235055.6 | 2018.04.20 | 大唐联诚 |
1-1-1-13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专利种类 | 名称 | 申请号/专利号 | 授权公 告日 |
专利权人 |
|---|---|---|---|---|---|
| 的频偏估计方法和 装置 |
|||||
| 21 | 发明专利 | 一种窄带干扰的消 除方法及其装置 |
ZL201310241851.0 | 2016.11.30 | 大唐联诚 |
| 22 | 发明专利 | 基于TD-SCDMA系 统的时隙结构的相 位校准方法及装置 |
ZL201310244590.8 | 2017.09.26 | 大唐联诚 |
| 23 | 发明专利 | 一种正交幅度调制 软比特解调方法及 其装置 |
ZL201310274884.5 | 2018.05.18 | 大唐联诚 |
| 24 | 发明专利 | 时分双工系统的变 频电路 |
ZL201310737471.6 | 2018.09.25 | 大唐联诚 |
| 25 | 发明专利 | 一种对加密分析终 端进行可靠性评估 的方法及装置 |
ZL201410588069.0 | 2018.11.30 | 大唐联诚、 上海大唐 移动通信 设备有限 公司、大唐 移动 |
| 26 | 发明专利 | 信号处理方法及装 置 |
ZL201510166915.4 | 2018.12.07 | 大唐联诚 |
| 27 | 发明专利 | 信号的处理方法和 装置 |
ZL201510178800.7 | 2019.11.12 | 大唐联诚 |
| 28 | 发明专利 | 一种线性调频信号 的调频率估计方法 及装置 |
ZL201510903074.0 | 2018.05.18 | 大唐联诚 |
| 29 | 发明专利 | 信道质量指示选择 方法、自适应调制编 码方法及装置 |
ZL201510959022.5 | 2019.03.29 | 大唐联诚、 某特种单 位 |
| 30 | 发明专利 | 一种同步方法和装 置 |
ZL201610161773.7 | 2019.02.12 | 大唐联诚 |
| 31 | 发明专利 | 一种信号处理方法 和装置 |
ZL201610557009.1 | 2019.02.12 | 大唐联诚 |
| 32 | 发明专利 | 短波垂直天线及其 支撑装置 |
ZL201610613949.8 | 2019.04.09 | 大唐联诚 |
| 33 | 发明专利 | 一种数据传输方法、 装置及反馈数据帧 |
ZL201710202204.7 | 2020.09.15 | 大唐联诚 |
| 34 | 发明专利 | 一种同步信号的生 成方法、解析方法和 装置 |
ZL201710203472.0 | 2020.06.16 | 大唐联诚 |
| 35 | 发明专利 | 一种时频同步方法 及装置 |
ZL201710217689.7 | 2019.02.22 | 大唐联诚 |
| 36 | 发明专利 | 一种信号调制模式 识别方法及装置 |
ZL201810448252.9 | 2021.02.26 | 大唐联诚 |
| 37 | 发明专利 | 一种应用于航空通 信网络的寻址方法 与装置 |
ZL201110214348.7 | 2015.08.12 | 大唐联诚 |
| 38 | 发明专利 | 移动终端间模式协 调的方法和装置 |
CN201210181018.7 | 2016.09.28 | 大唐联诚 |
1-1-1-13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专利种类 | 名称 | 申请号/专利号 | 授权公 告日 |
专利权人 |
|---|---|---|---|---|---|
| 39 | 发明专利 | 保密通话的通信方 法及用户终端 |
CN201110270174.6 | 2015.06.17 | 大唐联诚 |
| 40 | 发明专利 | 基于多中继协作的 网络数据传输方法、 装置及电子设备 |
ZL202010123809.9 | 2021.07.16 | 大唐联诚 |
| 41 | 外观设计 | 报警柱(DTSR-C1) | ZL201330338472.4 | 2014.02.05 | 大唐联诚 |
注 1:ZL200610144048.5、ZL200810222568.2 号专利大唐联诚与大唐移动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签订《专利权处置协议》,大唐移动同意与大唐联诚共有该专利,该协议签订后, 大唐移动仅享有非独占的、非排他的、免费的、永久的、不可转让的、无分许可权的实施该 专利及后续改进技术的权利,大唐联诚拥有以下权利:许可第三方实施、质押、处理涉及专 利的侵权纠纷、处分及专利的收益由大唐联诚单独享有。大唐联诚负责维持专利有效性并承 担各项相关费用。
注 2:ZL201410588069.0 号专利为大唐联诚与大唐移动、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 司共有,就此专利,大唐联诚与大唐移动、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 依据该协议书,各方均有权使用该专利并享有使用该专利所获得的收益,专利维护及费用由 大唐移动承担,各方在该专利基础上形成的新技术成果归改进方单独享有,各方在该专利基 础上进行改进、研发等形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改进和研发方单独所有。对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专利的,应当经过三方一致书面同意,并应由三方共同签署许可文件,专利许可所获收益应 由三方等额分配。
注 3:此项专利为大唐联诚与某特种单位共有。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说明,大唐联诚未 与该共有人签订相关专利共有协议,此项专利不属于大唐联诚的重要技术,对大唐联诚的主 营业务无重要影响,大唐联诚目前对此专利享有独立的使用权,维持此项专利有效性的相关 费用由大唐联诚承担,大唐联诚就拥有和使用此项专利与该共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 纷。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 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 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根据 该规定,目标公司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注 4:上述表格未列示 3 项国防专利。
6 、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拥有 37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登记批准 日期 |
软件全称 | 权利 人 |
权利 范围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1 | 2018.07.26 | 通信设备软件平台 SP 管理软件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8SR590138 | 2017.11.07 |
| 2 | 2018.07.25 | 数据解析Cy软件 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8SR583950 | 2017.10.16 |
| 3 | 2018.07.25 | 无线通信子系统网 络控制软件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8SR583544 | 2017.11.18 |
| 4 | 2018.07.25 | 通用自动测试平台 EasyTest 软件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8SR583550 | 2017.10.28 |
| 5 | 2018.07.25 | 信号模拟系统管理 器MCM 软件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8SR583536 | 2017.11.01 |
| 6 | 2018.07.25 | 通信收发端机扫频 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8SR583539 | 2017.11.18 |
| 7 | 2018.07.24 | 情报产品无线分发 | 大唐 | 全部 | 2018SR580466 | 2017.11.08 |
1-1-1-13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登记批准 日期 |
软件全称 | 权利 人 |
权利 范围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系统InfoDistribute 软件V1.0 |
联诚 | 权利 | ||||
| 8 | 2015.02.04 | 大唐联诚双用应急 短波通信区域综合 管理平台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23780 | 2014.10.10 |
| 9 | 2015.02.03 | 大唐联诚LinkView 武警动态勤务管控 平台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21521 | 2014.03.30 |
| 10 | 2015.02.03 | 大唐联诚双用应急 短波通信短波业务 控制器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21526 | 2013.10.10 |
| 11 | 2015.02.02 | 大唐联诚LinkView 接处警业务管理系 统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21143 | 2013.07.01 |
| 12 | 2015.01.30 | 大唐联诚嵌入式操 作系统环境模拟软 件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785 | 2014.02.01 |
| 13 | 2015.01.30 | 大唐联诚系统运维 信息管理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169 | 2014.03.20 |
| 14 | 2015.01.30 | 大唐联诚LinkView 智能交通综合管控 平台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739 | 2014.04.01 |
| 15 | 2015.01.30 | 大唐联诚通信链路 模拟器终端软件 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7887 | 2014.08.11 |
| 16 | 2015.01.30 | 大唐联诚LinkView 智能联网安防平台 软件V2.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681 | 2014.04.01 |
| 17 | 2015.01.30 | 大唐联诚弹载电台 参数注入器软件 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093 | 2014.11.12 |
| 18 | 2015.01.30 | 大唐联诚视频网管 系统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629 | 2014.05.10 |
| 19 | 2015.01.30 | 大唐联诚通用测试 系统管理器软件 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622 | 2014.03.10 |
| 20 | 2015.01.30 | 大唐联诚短波信息 服务平台数据终端 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7947 | 2014.07.10 |
| 21 | 2015.01.30 | 大唐联诚双用应急 短波通信语音网关 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776 | 2013.10.10 |
| 22 | 2015.01.30 | 大唐联诚训练评估 系统网管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608 | 2013.05.29 |
| 23 | 2015.01.30 | 大唐联诚智能手机 客户端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8626 | 2014.11.20 |
| 24 | 2015.01.29 | 大唐联诚双用应急 短波通信短波邮件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5SR017478 | 2014.10.10 |
1-1-1-13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登记批准 日期 |
软件全称 | 权利 人 |
权利 范围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网关软件V1.0 | ||||||
| 25 | 2011.08.06 | 大唐联诚道路卡口 系统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1SR055553 | 2011.06.09 |
| 26 | 2011.08.06 | 大唐联诚电子警察 系统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1SR055545 | 2011.06.09 |
| 27 | 2011.08.06 | 大唐联诚专用移动 通信设备模拟测试 软件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1SR055530 | 2011.06.11 |
| 28 | 2011.08.06 | 大唐联诚城市治安 与报警系统软件 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1SR055521 | 2011.03.08 |
| 29 | 2011.08.06 | 大唐联诚DSP内存 分析工具软件 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1SR055525 | 2011.06.06 |
| 30 | 2011.06.14 | 大唐联诚LinkView 专用综合业务应用 平台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1SR037361 | 2011.02.28 |
| 31 | 2010.09.30 |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高性能主控制器底 层支撑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0SRBJ4741 | 2009.04.01 |
| 32 | 2010.09.30 |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硬件测试操控平台 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0SRBJ4790 | 2009.04.01 |
| 33 | 2010.09.30 |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高性能DSP嵌入式 平台配置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0SRBJ4791 | 2009.03.02 |
| 34 | 2010.09.30 |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高性能DSP底层支 撑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10SRBJ4792 | 2009.05.30 |
| 35 | 2009.12.17 | DT-LINK网元操作 平台维护软件 V1.0.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09SRBJ7412 | 2009.09.01 |
| 36 | 2009.07.23 |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操作维护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09SRBJ4804 | 2009.05.01 |
| 37 | 2009.07.23 | 高速数字电台管理 软件V1.0 |
大唐 联诚 |
全部 权利 |
2009SRBJ4807 | 2009.05.01 |
注:根据相关规定,大唐联诚以代称方式披露部分软件著作权名称。
7 、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拥有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1)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域名
| 序号 | 审核日期 | 网站名称 |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号 |
|---|---|---|---|---|---|
| 1 | 2019.10.09 | 大唐联诚 | www.dtlinktech. com |
dtlinktech.com. cn |
京ICP备 10029542号-1 |
1-1-1-13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审核日期 | 网站名称 |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号 |
|---|---|---|---|---|---|
| 2 | 2019.10.09 | 大唐联诚 | www.dtlinktech. com |
dtlinktech.cn | 京ICP备 10029542 号-1 |
| 3 | 2019.10.09 | 大唐联诚 | www.dtlinktech. com |
dtlinktech.com | 京ICP备 10029542号-1 |
(2)已注册的域名
| 序号 | 域名 | 注册所有人 | 注册机构 | 有效期 |
|---|---|---|---|---|
| 1 | 大唐联诚.cn | 大唐联诚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
2019.01.02- 2024.01.02 |
| 2 | 大唐联诚.com | 大唐联诚 | 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1.02- 2024.01.02 |
| 3 | 大唐联诚.net | 大唐联诚 | 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1.02- 2024.01.02 |
| 4 | 大唐联诚.公司 | 大唐联诚 | 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1.02- 2024.01.02 |
| 5 | 大唐联诚.手机 | 大唐联诚 | Beijing RITT-Net Technology DevelopmentCo.,Ltd |
2019.01.02- 2024.01.02 |
| 6 | 大唐联诚.网络 | 大唐联诚 | 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1.02- 2024.01.02 |
| 7 | 大唐联诚.网址 | 大唐联诚 | 北京中网(北京)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 |
2019.01.02- 2024.01.02 |
| 8 | 大唐联诚.中国 | 大唐联诚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
2019.01.02- 2024.01.02 |
| 9 | 大唐联诚.cc | 大唐联诚 | 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1.02- 2024.01.02 |
8 、非专利技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拥有非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 类型 |
技术 来源 |
形成、发展过程 |
|---|---|---|---|---|
| 1 | 移动通信宽 带传输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公司针对移动通信环境下多用户多业务并发时的宽 带传输应用需求,开展了超短波频段移动通信宽带 传输技术的设计和研究,通过样机的开发测试验证, 技术已成熟,该技术已在型号产品进行规模应用 |
| 2 | 宽带移动通 信网络管理 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面对用户移动组网、灵活编配和统一网管的要求, 公司开展了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管理关键技术研究和 应用测试,通过不断改进,该技术已成熟,已在公 司多个产品和项目中得到应用 |
| 3 | 空地一体化 组网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公司针对特种通信地面和空中客户信息交互应用需 求,设计了基于地面站点实现空中和地面用户的综 合组网技术,通过应用改进,该技术已经成熟,已 在多个产品和建设项目中得到应用 |
| 4 | 复杂电磁环 境自适应传 输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针对超短波频段的复杂电磁环境,开展了业务、信 道、网络等自适应传输技术设计和测试验证,技术 已成熟,已在多个型号产品中得到了规模应用 |
| 5 | 支持QoS要 求的资源动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在无中心组网场景下,为保证各类用户各类业务的 传输满足QoS要求,公司开展了支持QoS要求的资 |
1-1-1-13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 类型 |
技术 来源 |
形成、发展过程 |
|---|---|---|---|---|
| 态分配技术 | 源动态分配技术研究和原理验证,通过应用改进, 技术已成熟,已在型号产品中得到规模应用 |
|||
| 6 | 大规模自组 网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为满足超多用户条件下的自组网通信需求,公司开 展了大规模自组网关键技术研究,通过样机开发、 测试验证和试用改进,该技术已经成熟,在公司型 号产品中得到了规模应用 |
| 7 | 宽带移动组 网安全应用 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公司针对公网环境下特殊信息的加密安全传输需 求,开展网络安全、信息加密和专网传输融合应用 的组网安全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验证,通过多年应 用改进,该技术已成熟,并在产品中得到规模应用 |
| 8 | 软件无线电 技术 |
专有 技术 |
自主 研发 |
公司针对不同通信体制可通过加载实现在同一设备 运行的要,开展了关键技术研究和原理验证,通过 多个成熟产品的应用和改进,该技术已完全成熟 |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负债总额 730,891,351.96 元,其中流动负 债为 683,054,515.05 元,非流动负债为 47,836,836.91 元。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大唐联诚主营业务概况
按照通信用途和服务对象分类,无线通信可分为专网无线通信和公网无线通 信。专网无线通信则主要服务于特定部门或群体,主要应用于国防、公共安全、 公共事业部门和部分工商业客户。公网无线通信主要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个人通信。 大唐联诚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专网无线通信中的特通领域。
大唐联诚是一家拥有完整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立足特种通信行业, 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 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大唐 - 联诚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
1-1-1-13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C39),细分行业领域为“通信设备制造”。
大唐联诚所处行业的监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主要职责为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 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组织研究和实施 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 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国防科技 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转民规 划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 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等。
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下:
| 发布时间 | 主管部门 | 法律法规 | 主要内容 |
|---|---|---|---|
| 2010年 | 全国人大常 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 |
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义务和 相关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 |
| 2015年 | 全国人大常 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安全法》 |
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 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 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 2014年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实施条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 义务和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具体 细化。 |
(2)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 发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
| 2016 |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
| 2020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三)主要产品及服务介绍
大唐联诚持续聚焦发展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 个业务方向:
(1)专用移动通信业务
在该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面向客户提供专用移动通信系统,该系统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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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基于 TD-LTE(4G)通信标准,针对复杂电磁环境下抗干扰及远距覆盖等通信需 求,对移动通信体制及设备性能进行升级改进,在此基础上定制化开发研制的 4G 专网移动通信系统及相关产品。
大唐联诚移动通信系统的组网方式为有中心组网。有中心组网为各类型终端 须通过接入基站和核心网完成信息交换的一种组网方式。大唐联诚的主要产品包 括 4G 专网产品、信号分析产品、卫星通信终端及通信控制产品。其中 4G 专网 产品包括各种形态的基站和各类移动终端,同时大唐联诚在基站中搭载核心网及 业务系统,以实现各类型终端无线接入和语音、数据及多媒体业务的调度管理。
专用移动通信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主营产品的具体形态和功能如下:
|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形态 | 功能描述 |
|---|---|---|---|
| 1 | 4G专网产 品 |
基站类:固定基 站、车载基站 |
移动通信系统的中心设备,实现移动终端与有线网 络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可为覆盖区内移动终端提 供4G/5G专网无线接入、无线资源管理、移动性管 理等功能,为用户提供固定区域、机动区域范围内 的保密语音、短信、数据、视频等业务服务。 |
| 移动终端类:车 载移动终端、背 负移动终端、手 持移动终端 |
移动通信系统的用户设备,通过无线方式接入各类 基站。在融合无线接入通信和业务功能基础上,通 过人机操作界面,为通信网内用户提供多媒体应用 服务。 |
||
| 2 | 信号分析产 品 |
固定设备、车载 设备、 |
通过对移动通信系统无线信号进行全频段接收,进 行时域频域分析和参数提取,对通信网络负载和通 信流量等进行分析统计。 |
| 3 | 卫星通信终 端 |
便携卫星通信 终端、手持卫星 终端 |
卫星通信系统的用户设备,通过卫星提供超视距远 程通信。可实现机动及应急情况下的卫星语音、短 消息、数据业务、视频、传真、北斗定位等功能。 |
(2)专用宽带电台业务
在该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面向客户提供专用宽带自组网通信系统。自组网 为无中心通信方式,各类型终端无需通过基站或其他控制设备即可完成信息交换, 可有效满足客户灵活、机动的通信需求。该系统是公司基于 TD-LTE(4G)、5G 的宽带传输和大规模组网等核心关键技术,针对客户在各类应用场景下对自组网 通信保障的需求、自主研发的宽带自组网通信系统。大唐联诚的主要产品包括专 用通信终端及专用数据链产品。
专用宽带电台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主营产品的具体形态和功能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形态 功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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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形态 | 功能描述 |
|---|---|---|---|
| 1 | 专用通信终 端 |
手持终端 | 基于自主可控的SoC芯片解决方案,实现小型化 低功耗通信功能,同时可支持卫星、TD-LTE(4G) 专网和自组网等多种通信模式,用于任务小组间语 音、数据、图片、视频等综合业务传输。 |
| 2 | 专用数据链 产品 |
机载电台、固定 电台 |
为专用数据链系统提供宽带自组网电台,实现指定 空域、地域的通信全覆盖,为用户提供大容量、高 速、可靠的空-地、空-空和地-空无线通信服务。 |
(3)宽带移动安全应用
在该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面向客户提供基于民用移动网络的加密传输整体 解决方案。该系统基于客户开展信息化移动执勤保障需求,在民用移动通信网络 基础上,通过采用无线加密、多网综合等方式,构建安全、可靠的专用移动传输 网。大唐联诚的产品包括执勤保障加密终端和网络安全设备、加密上网卡及勤务 指控平台软件。
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主营产品的具体形态和功能如下:
|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形态 | 功能描述 |
|---|---|---|---|
| 1 | 执勤保障 4G产品 |
加密终端:车载 终端、背负终端、 手持终端 |
能接入民用4G移动通信网络的加密应用终端。针 对特殊用户执勤保障加密通信的需求,定制化开发 的专用加密传输终端,实现基于民用移动通信网络 的安全、可靠、保密的音视频与数据通信。 |
| 网络安全设备 | 与加密终端配合使用的网络侧设备。完成接入专网 终端用户的身份认证、网络安全防护、业务数据加 解密等。 |
||
| 2 | 勤务指控平台 | 执勤保障系统的指挥调度软件。可以为用户提供所 属单位和人员日常执勤保障的可视化指挥调度。 |
在聚焦上述三个业务方向的同时,大唐联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市场地位,积极把握特通信息化行业发展机遇,在现有市场、产品和技术积累的 基础上,以专用 5G 物联网、专用可穿戴设备、船载短波通信等为重点探索方向, 积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在 5G 专网产品和 5G 加密终端 研发方面取得初步成果,未来将构成大唐联诚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大唐联诚主要产品的通用生产工艺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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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材料、辅助材料、耗材采购 2、外购件采购 |
1、原材料、辅助材料、耗材采购 2、外购件采购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
|---|---|---|---|---|---|---|---|---|---|---|---|---|---|---|
| 进厂检验 | 入库 | |||||||||||||
| 自制件、外协件加工 | ||||||||||||||
| 包装入库 单元测试 单元合拢 手工焊接 SMT |
||||||||||||||
| SMT | 软件烧录 | 物料筛选 | 领料出库 | |||||||||||
| 手工焊接 | 单板测试 | 老化试验 | 高低温试验 | |||||||||||
| 单元合拢 | 下程序调试 | 单板测试 | 喷三防漆 | |||||||||||
| 单元测试 | 整机合拢 | 整机测试 | 整机环筛 | |||||||||||
| 包装入库 | 客户代表检验 | 质量部检验 | 整机复测 | |||||||||||
(五)主要经营模式
大唐联诚持续聚焦发展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 个业务方向,在上述三个业务板块下,大唐联诚的具体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结 算模式如下:
1 、采购模式
大唐联诚建立了与采购工作流程相关的控制程序和管理文件,包括《供应商 管理规定》、《合格供方名录》等,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工作、供应商管理等流程, 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委托加工服务。大唐联诚的原材料采购,从采购订单 下达到原材料入库的周期通常为 3 个月。
大唐联诚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为“按需采购、适当备货”,在该模式下,市场 部根据销售订单和销售预测导入需求,产品部根据销售订单和销售预测确定产品 BOM 表,计划供应部根据产品部的 BOM 表进行物料数量核对并在核减库存后 组织采购。由于大唐联诚部分产品在功能、性能和应用环境方面存在不同需求, 应用在这些产品中的部件在技术性能等方面的要求通常高于市场通用标准,为满 足其特定需求,大唐联诚需对应用在这些产品中的特定部件进行定制化采购。在 定制化采购模式下,供应商会根据大唐联诚提供的技术方案和图纸文件,为大唐 联诚专门定制相关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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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供应商约定的预付款比例不完全相同,报告期内部分 主要供应商的预付比例约为 30%至 60%,部分供应商未约定预付款比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预付款 账面金额分别为 1,568.45 万元、1,290.27 万元、3,012.03 万元,占各期末净资产 比例约为-9.03%、6.59%、3.89%,占各期原材料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6.85%、4.40%、 44.05%。
大唐联诚产品的采购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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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采购需求导入
供应商遴选
确定价格和交货周期
签订采购合同
产品交付
检验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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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模式
大唐联诚的主要生产模式为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生产加工按产品 研制进度区分为定型前试生产和定型后批量生产。在定型前阶段,大唐联诚根据 客户的需求对产品进行不断研发、调试、试验,所研发生产出的产品需要经过多 次小批量试生产。在产品定型后,定型产品的技术参数、制造工艺、所需原材料 等一般不会发生改变,大唐联诚生产部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组织安排批量化生产。
在生产工序上,大唐联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核心工序如整机组装、整机常 态测试、整机环筛等均由其自主完成,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部分 非核心工序如贴片加工、三防漆喷涂、线缆加工等,由于设备投入较大、工序和 工艺要求明确、质量可控性高,因此,大唐联诚将其采用外协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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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联诚主要产品的通用生产工艺总流程:
| 1、原材料、辅助材料、耗材采购 2、外购件采购 |
1、原材料、辅助材料、耗材采购 2、外购件采购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进厂检验 | ||||||
|---|---|---|---|---|---|---|---|---|---|---|---|---|---|---|---|
| 进厂检验 | 入库 | ||||||||||||||
| 自制件、外协件加工 | |||||||||||||||
| 包装入库 单元测试 单元合拢 手工焊接 SMT |
|||||||||||||||
| SMT | 软件烧录 | 物料筛选 | 领料出库 | ||||||||||||
| 手工焊接 | 单板测试 | 老化试验 | 高低温试验 | ||||||||||||
| 单元合拢 | 下程序调试 | 单板测试 | 喷三防漆 | ||||||||||||
| 单元测试 | 整机合拢 | 整机测试 | 整机环筛 | ||||||||||||
| 包装入库 | 客户代表检验 | 质量部检验 | 整机复测 | ||||||||||||
大唐联诚的生产周期,从 SMT(贴片加工)工序到整机复测环节通常需要 45-60 天。
大唐联诚整个生产环节具有严格的过程质量管控流程,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 参与过程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对 SMT 的关键过程、组装测试等关键工序均能 进行有效控制。为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产品出厂前,质量部对产品的 外观、安全性、性能、功能等进行检验。对于委外加工的产品,在委外加工过程 中,为了控制外协厂商的生产过程质量,大唐联诚会组织工艺工程师在外协厂商 进行持续的现场巡检工作,以监控生产过程质量。
3 、研发模式
大唐联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多年来在特种通信领域的核心技术积累, 以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大 唐联诚的研发任务以客户委托的预研、型研任务为主,同时辅以配套的、承载公 司核心技术能力的软硬件平台的自主研发任务。
大唐联诚秉承产品开发应基于市场进行创新的理念,坚持以市场驱动研发、 以创新驱动公司技术发展,强调产品开发的跨部门协同,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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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市场响应速度,提高研发产出效能。
大唐联诚引入先进的 IPD 管理体系,并结合行业产品研制特点,形成了其特 有的研发管理体系,该体系除了支持客户下发的预研、型研任务外,也可支持公 司的自主研发任务。
4 、销售模式
大唐联诚技术研发团队与市场团队紧密协作,充分调研、了解客户的需求, 与客户确定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
大唐联诚的销售主要为两类: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
(1)产品销售
大唐联诚的产品类型分为定型产品、非定型产品和集成项目相关产品销售。 对于定型产品,在研发阶段,大唐联诚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储备优势,通过 参与招标等方式获得型号产品研制资格,参与到与其技术相关的新型号产品的定 型研制过程中。在产品定型后,即可纳入客户的采购体系,一旦纳入该体系,代 表大唐联诚成为该型号产品的固定供应商之一。客户会根据《价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要求对定型产品的价格进行审定。对于专用型号产品,客户通常每年会组织 订货会,向拥有型号产品的企业下派生产订单;对于通用型号产品,大唐联诚通 过参与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此外,客户还会基于自身的个性化需求,向大唐联诚采购非定型产品,该类 产品由大唐联诚自主创新研发或基于现有技术进行定制化研发生产,此类销售一 般由采购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集成项目是指大唐联诚根据客户在特定场景下的通信能力建设需求,综合采 用自有产品、外购产品组成的系统交付项目。大唐联诚主要通过参加招标的方式 获取集成项目订单。
(2)技术服务
大唐联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的构成主要包括受托预研、受托型研收入和软件 授权收入等。
预研一般包含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演示验证等环节。在受托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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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下,大唐联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承研资格后与客户签订研制合同,合 同定价由双方综合考虑研发难度确定。
型号产品从研制到定型一般需经过产品需求分析与可行性论证,产品方案设 计,产品初样、正样样机研制、性能试验、小批量试生产和产品试验等阶段。受 托型研的产品在通过型号鉴定后获得型号,成为型号产品,该产品方可成为未来 采购的标的。在受托型研模式下,大唐联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承研资格后 与客户签订研制合同,合同定价由双方综合考虑研发难度确定。
软件授权收入主要是大唐联诚通过向客户提供通信波形软件授权使用服务 而收取的费用。
5 、盈利模式
大唐联诚深入落实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国家战略,紧密围绕核心业务迫切发 展需求,通过原始创新、应用创新和集成创新并举的方式,研发先进特种通信核 心技术和适用产品,在三大主营业务方向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依托三大业务方向,为客户提供定型产品、非定型产品 及其售后服务,承担客户委托预先研究项目、型号研制项目、其它技术开发和技 术服务项目,实现经营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专用 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方向下的型号产品和非型号产品销售。
6 、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会收取一定比例的预收款项,在 产品发出并经过验收后结算。结算方式方面客户通常采用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大 唐联诚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此外,还包含少量的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1,198.14 万元、2,980.39 万元、2,196.52 万元,占各期末净资产比例为-6.90%、15.21%、2.83%,占各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7%、5.39%、17.2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预收款比例不完全相同,部分客户约定 预收款比例约为 10%至 80%。另外部分客户是收到货款后供货;部分客户约定 为按照最终客户支付比例支付款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报告期末预收款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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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分别为 4,101.36 万元、4,150.78 万元、8,049.83 万元,占各期末净资产比例 为-23.61%、21.18%、10.39%,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8%、7.51%、 63.0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28,971.86 万元、 30,964.30 万元、33,997.25 万元;占各期末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66.79%、158.03%、 43.87%;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97%、56.01%、266.46%。2021 年 1-4 月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 2021 年 1-4 月份营业收入相对 较低,且标的公司存在尚未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款致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从而导 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由于标的公司属于特通领域行业,存在年末集 中交付及集中结算的特点,使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往往较大。但客户资质较好, 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
(六)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生产销售情况
1 、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由于标的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产品型号类别众多,且主要是人工作 业,标的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灵活调配人员进行组织生产, 因此产品产 能弹性较大,无法按照传统的生产型企业的标准统计产能。
标的公司从事特种通信产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产量、销量等需 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脱密后披露。由于标的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化特 点,各个业务方向下产品类别型号众多。因此,无法按统一单位逐一列示产量和 销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方向 | 收入类型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 1-4 月 |
| 专用移动通信 | 4G专用移动通信 产品 |
11,057.37 | 12,809.50 | 5,760.41 |
| 技术服务收入 | 831.31 | 181.37 | 1,920.68 | |
| 卫星通信终端 | 844.89 | 740.98 | 31.13 | |
| 信号分析产品 | 2,643.54 | 4,230.20 | 3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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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方向 | 收入类型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 1-4 月 |
|---|---|---|---|---|
| 小计 | 15,377.11 | 17,962.05 | 7,750.86 | |
| 专用宽带电台 | 技术服务收入 | 2,299.81 | 7,393.30 | 1,004.46 |
| 专用数据链产品 | 4,587.12 | 1,804.75 | 3,605.09 | |
| 专用通信终端 | 6,562.95 | 25,258.14 | 168.68 | |
| 小计 | 13,449.87 | 34,456.19 | 4,778.23 | |
| 宽带移动安全应 用 |
工程收入 | 1,180.22 | - | - |
| 技术服务收入 | 103.09 | 78.71 | - | |
| 执勤保障4G产品 | 4,452.77 | 2,713.53 | 228.56 | |
| 小计 | 5,736.08 | 2,792.23 | 228.56 | |
| 其他 | 2,122.30 | 72.50 | 1.14 | |
| 总计 | 36,685.37 | 55,282.98 | 12,758.79 |
(3)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
2021 年 1-4 月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CA100128 | 3,525.82 | 27.63% |
| 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 | 2,779.11 | 21.78% |
| 中国某工业集团下属企业 | 2,015.93 | 15.80% |
| CA100373 | 1,853.10 | 14.52% |
| 客户Z | 860.61 | 6.75% |
| 合计 | 11,034.57 | 86.49% |
注:(1)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中国某工业集团下属企业、客户 Z 为该同一控制 下企业/单位合并数据。(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相关客户信息。
2020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客户Z | 20,875.56 | 37.76% |
| 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企业 | 6,334.77 | 11.46% |
| 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 | 5,557.06 | 10.05% |
| 中国某工业集团下属企业 | 5,319.71 | 9.62% |
| 某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 | 2,562.30 | 4.63% |
| 合计 | 40,649.40 | 73.53% |
注:(1)客户 Z、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企业、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中国某工业 集团下属企业、某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分别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单位合并数据。(2)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相关客户信息。
2019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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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客户Z | 5,475.67 | 14.93% |
| 某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 业 |
5,910.09 | 16.11% |
| 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 业 |
4,119.60 | 11.23% |
| CA100190 | 2,406.87 | 6.56% |
| CA100128 | 2,292.53 | 6.25% |
| 合计 | 20,204.76 | 55.08% |
注:(1)客户 Z、某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分别为同一控 制下企业/单位合并数据。(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相关客户信息。
(七)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1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原材料采购种类多,其型号、规格、类别及单价差异 较大,按类别统计的采购均价会出现一定波动,可比性不强。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如下:
| 单位:元/千瓦时 | 单位:元/千瓦时 | 单位:元/千瓦时 | 单位:元/千瓦时 |
|---|---|---|---|
| 地区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西安地区 | 0.89 | 0.88 | 0.86 |
注:大唐联诚共有北京、上海和西安三处办公场所,其中西安为主要的生产地。
2 、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原材料成本 | 4,230.18 | 25,950.23 |
15,182.66 |
| 营业成本 | 5,027.65 | 28,085.97 | 17,226.00 |
| 占比 | 84.14% | 92.40% | 88.14%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是大唐联诚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大唐联诚主要原 材料包括模块部件类、整机件、电子元器件、组装件和结构件等。
3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情况
2021 年 1-4 月前五名供应原材料采购金额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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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模块部件类 | 1,054.87 | 15.43% |
| 北京威克特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类、 | 8.35% | |
| 模块部件类、组 | 570.84 | ||
| 装件 | |||
| 深圳市通茂电子有限公司 | 组 | 6.44% | |
| 装件、模块部 件类 |
440.39 | ||
| 中国信科集团下属企业 | 组 | 5.83% | |
| 模块部件类、 装件印制板 |
398.63 | ||
| 、 | |||
| 青县迅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结构件 | 362.85 | 5.31% |
| 合计 | 2,827.58 | 41.36% |
2020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金额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中国信科集团下属企业 | 电子元器件类、 |
37.45% | |
| 结构件、模块部 件类软件类 |
10,982.46 | ||
| 、、 印制板、组装件 |
|||
| 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臻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类、 模块部件类 |
1,670.02 | 5.69% |
|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模块部件类 | 1,138.41 | 3.88% |
| 北京长峰国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 | 3.01% | |
| 子元器件类、 模块部件类 |
884.17 | ||
| 北京威克特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类、 | 2.86% | |
| 模块部件类、组 | 838.16 | ||
| 装件 | |||
| 合计 | 15,513.22 | 52.48% |
注: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金额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中国信科集团下属企业 | 电子元器件类、 | 26.37% | |
| 结构件、模块部 | 6,035.68 | ||
| 件类、组装件 | |||
| 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臻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类 | 5.61% | |
| 1,282.88 | |||
|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模块部件类 | 1,152.92 | 5.04% |
|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类 | 1,131.14 | 4.94% |
| 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 | 模块部件类 | 1,009.50 | 4.41% |
| 合计 | 10,612.12 | 46.37% |
注:(1)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相关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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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情况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包括中国信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除中国信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大唐联诚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大唐联诚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客户 或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 、质量控制标准
大唐联诚公司按照 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基于风险管理先进理念,运用过程方法和 PDCA 循环方法,贯 彻 “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系统管理、一次成功”的质量管理要求,为客户提 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国家信息化建设贡献力量。
2 、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大唐联诚公司采取以下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 1)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建立完备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 定、检验规范等体系文件,以指导研发、生产、检验、售后等各过程的质量工作, 从制度上、流程上、方法上、职责上保证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过程融合到信息化流程中,通过信息化手段固 化流程,确保要求得到有效的执行;
3)为保证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生产过程的品质,公司建立了 EMC 电磁兼 容测试实验室、高低温实验室、振动台实验室。
3 、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未发生过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纠纷或因质量问题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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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在专用移动通信业务领域,大唐联诚在技术上先后突破了大范围覆盖、高移 动性、复杂电磁环境适应性等关键技术,完成了交换控制类、接入类、终端类等 产品研制,掌握了基于软件无线电技术的软硬件平台开发和波形软件开发技术。
在专用宽带电台业务领域,大唐联诚掌握了宽带自组网、空地一体化动态组 网和低功耗小型化硬件平台等相关技术,可有效满足客户灵活、机动的通信需求。
在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领域,大唐联诚拥有终端加密、多网融合等关键技 术,依托 3G/4G/5G 公网,通过无线加密、多网融合的方式构建安全、可靠的专 用移动传输网,并为用户提供专用加密传输方案、后台应用平台和各型终端产品。 2 、主要核心技术
大唐联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如下:
| 序号 | 技术名称 | 取得方式 | 所处阶段及说明 |
|---|---|---|---|
| 1 | 超短波宽带通信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2 | 大规模组网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3 | 宽带数据链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4 | 无线自组网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5 | 卫星通信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6 | 软件无线电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7 | 超短波抗干扰技术 | 自主研发 | 中试阶段 |
| 8 | 通信系统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 9 | 网络管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量产阶段 |
3 、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的定义及依据
大唐联诚制定了《干部管理办法》,大唐联诚核心技术人员为产品研发部门 中层干部、公司副总工程师和产品管理干部。
(2)核心技术人员的构成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根据上述认定标准认定了 35 名核心技术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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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研发部门中层干部 | 8人 |
|---|---|
| 公司副总工程师 | 9人 |
| 产品管理干部 | 18人 |
(3)竞业禁止签订情况
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中已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的人员共计 33 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经审核确认后需要继续履行《竞业 限制协议》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确定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竞业限 制期,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人员在竞业限制期内须对标的公司承担竞 业限制义务,不得在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单位、 组织或个人,也不得为标的公司竞争对手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此外,须对标的 公司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核心技术人员亦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标的公 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业务。
(4)标的公司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拟采取何种措施应对核心技术人员 流失风险
大唐联诚积累了丰富的型号研制和服务保障能力,通过人才队伍结构的不断 优化,培育了一支优质、高效的研发队伍,研发力量得以持续加强。通过不断提 升对技术骨干的内部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形成一支结构较稳定、配置合理的科 研开发团队。
大唐联诚非常重视稳定人才队伍和加强自身研发能力建设,通过发展留人、 待遇留人和事业留人等方面多措并举,化解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此外,大唐 联诚还将核心人员离职率纳入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中,通过管理导向重视和关注 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通过《竞业限制协议》规定对相关人员离职后从业方 向进行约束。
(十一)大唐联诚资质情况
1 、大唐联诚从事业务所需资质情况
(1)大唐联诚从事业务所需资质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包括保密资 格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承制单位资格、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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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为保密局、国防科工局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拥有的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9 月 3 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生产备案凭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承制单位资格有效期至 2026 年 8 月,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目前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已通过审核,待下发新证。
(2)大唐联诚从事业务所需资质证书续期所需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唐联诚资质应在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向主 管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主管机关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3)大唐联诚从事业务所需资质证书续期是否存在障碍
大唐联诚已严格按照质量体系、保密管理相关办法等要求进行日常生产经营, 保密资格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承制单位资格的延续审核均顺利通 过且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大唐联诚于证 书到期前提出了延续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主管机关 2020 年 2 月 10 日 发出的通知,证书到期的承制单位,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因 此,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在审核期中仍然有效。目前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已通过延续 审核,待下发新证,预计取得新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4)如未能成功续期,对大唐联诚获取订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大唐联诚所处的业务领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研发、生产和销售。 大唐联诚已严格按照质量体系、保密管理相关办法等要求进行日常生产经营,以 保证持续满足资质要求,但仍可能存在资质不能续期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本报 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二)经营风险” 之“1、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二、 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之“1、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后不 能续期的风险”中披露了风险。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基本情况
大唐联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2848,发证时间: 2020 年 10 月 21 日,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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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标的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
1 、标的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情况
(1)2019 年度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大唐联诚 | 可比公司 | |||
| 上海瀚讯 | 海格通信 | 七一二 | 海能达 | |||
| 1 | 营业收入 | 36,685.37 | 54,596.99 | 460,710.78 | 214,065.33 | 784,353.90 |
| 2 | 研发投入合 计 |
17,878.66 | 13,626.87 | 68,140.23 | 47,338.59 | 108,380.45 |
| 3 | 研发投入费 用化金额 |
14,732.04 | 13,626.87 | 67,778.37 | 47,338.59 | 67,202.20 |
| 4 | 研发投入资 本化金额 |
3,146.62 | 0.00 | 426.83 | 0.00 | 41,178.25 |
| 5 | 研发投入占 营业收入比 例 |
48.74% | 24.96% | 14.79% | 22.11% | 13.82% |
| 6 | 费用化金额 占研发投入 比例 |
82.40% | 100.00% | 99.47% | 100.00% | 62.01% |
| 7 | 资本化金额 占研发投入 比例 |
17.60% | 0.00% | 0.63% | 0.00% | 37.99% |
(2)2020 年度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大唐联诚 | 可比公司 | |||
| 上海瀚讯 | 海格通信 | 七一二 | 海能达 | |||
| 1 | 营业收入 | 55,282.98 | 64,086.41 | 512,206.48 | 269,609.54 | 610,922.09 |
| 2 | 研发投入合计 | 15,520.92 | 19,080.85 | 68,140.23 | 57,794.02 | 100,195.27 |
| 3 | 研发投入费用 化金额 |
13,456.57 | 15,989.80 | 67,778.37 | 57,794.02 | 68,608.01 |
| 4 | 研发投入资本 化金额 |
2,064.36 | 3,091.05 | 0.00 | 0.00 | 31,587.26 |
| 5 | 研发投入占营 业收入比例 |
28.08% | 29.77% | 13.30% | 21.44% | 16.40% |
| 6 | 费用化金额占 研发投入比例 |
86.70% | 83.80% | 99.47% | 100.00% | 68.47% |
| 7 | 资本化金额占 研发投入比例 |
13.30% | 16.20% | 0.00% | 0.00% | 31.53% |
(3)2021 年度 1-4 月份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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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大唐联诚 (2021 年 1-4 月) |
可比公司(2021 年1-3 月) | |||
| 上海瀚讯 | 海格通信 | 七一二 | 海能达 | |||
| 1 | 营业收入 | 12,758.79 | 6,329.71 | 87,234.88 | 34,656.66 | 87,471.54 |
| 2 | 研发投入合 计 |
5,254.81 | 3,673.45 | 18,053.33 | 11,056.33 | 24,346.59 |
| 3 | 研发投入费 用化金额 |
3,958.06 | 3,156.41 | 18,053.33 | 11,056.33 | 24,346.59 |
| 4 | 研发投入资 本化金额 |
1,296.75 | 517.04 | 0.00 | 0.00 | 0.00 |
| 5 | 研发投入占 营业收入比 例 |
41.19% | 58.03% | 20.70% | 31.90% | 27.83% |
| 6 | 费用化金额 占研发投入 比例 |
75.32% | 85.92% | 100.00% | 100.00% | 100.00% |
| 7 | 资本化金额 占研发投入 比例 |
24.68% | 14.08% | 0.00% | 0.00% | 0.00% |
注:(1)标的公司数据未审计数;可比公司来源于 wind。
(2)由于可比公司没有披露 2021 年 1-4 月份数据,因此暂与可比公司 2021 年 1-3 月 份对比。
1)标的公司报告期内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份研发投入分 别为 17,878.66 万元、15,520.92 万元、5,254.8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8.74%、28.08%、41.19%,标的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相比 较,其中 2019 年度较高,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与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 范围内。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研发投入较高的原因主要为标的公司报告期聚焦专用移 动通信业务、专用宽带电台、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大业务板块,处于该业务板块 的布局期,标的公司加大了业务板块研发投入,部分战略性项目处于研发阶段, 加上特通业务领域研发周期较长,收入规模较可比公司小,从而导致研发投入占 比较可比公司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投入占比整体上与可比公司一致,处于合 理范围内。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有两个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标的公司就其研发 投入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进行了资本化核算,报告期内资本化金额分别为 3,146.62 万元、2,064.36 万元、1,296.75 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分别为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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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24.68%。2019 年、2020 年度标的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与可比公司资 本化率较为一致,2021 年 1-4 月标的公司资本化率比可比公司高。2021 年 1-4 月份,标的公司整体研发投入占比收入比重与可比公司一致,但是由于标的公司 2021 年 1-4 月份有两个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而可比公司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研发支出较小,部分可比公司没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从而导致可比 公司 2021 年 1-4 月份资本化率较可比公司高。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项目进展、资本化时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展情况及资本化时点 |
|---|---|---|
| 1 | LML-1 | (1)项目进展:2017年3月立项,2017年3月至2018年 12月系研发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系开发阶段, 2019年12月完成结项转无形资产。 (2)内部评审通过时点作为资本化时点,相关支出开始在 开发支出归集,项目目标达成,内部结项验收审批作为转无 形资产的时点,内部验收通过条件之一系取得客户定型通 知。 |
| 2 | LML-2 | (1)项目进展:2017年3月立项,2017年3月至2019年 12月系研究阶段,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尚处于开发阶 段,计划2021年11月结项。(2)内部评审通过时点作为 资本化时点,相关支出开始在开发支出归集。 |
| 3 | ZTF-1 | (1)项目进度:2017年1月立项,2017年1月至2018年 12月系研究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系开发阶段, 2020年12月完成结项转无形资产。 (2)内部评审通过时点作为资本化时点,相关支出开始在 开发支出归集,项目目标达成,内部结项验收审批作为转无 形资产的时点,内部验收通过条件之一系取得客户定型通 知。 |
| 4 | ZTF-2 | (1)项目进度:2017年1月立项,2017年1月至2020年 12月系开发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末尚处于开发 阶段,计划2021年12月结项。 (2)内部评审通过时点作为资本化时点,相关支出开始在 开发支出归集。 |
标的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条件如下: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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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 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 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 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查询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标的公司资本化条件与可比公司披露的资本化 条件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资本化核算符合准则要求,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 资本化率处于合理范围内。
2 、研发人员人数及受教育程度
(1)标的公司研发人员及受教育程度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受教育程度如下表: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学历 | 正式员工人数 | 劳务人员人数 | 总数 | 占研发人员 总数比例 |
| 硕士及以上 | 165 | 2 | 167 | 44.18% |
| 大学本科 | 198 | 1 | 199 | 52.65% |
| 大学专科 | 12 | 0 | 12 | 3.17% |
| 合计 | 378 | 100.00% | ||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学历 | 正式员工人数 | 劳务人员人数 | 总数 | 占研发人员 总数比例 |
| 硕士及以上 | 202 | 2 | 204 | 51.52% |
| 大学本科 | 177 | 1 | 178 | 44.95% |
| 大学专科 | 14 | 0 | 14 | 3.54% |
| 合计 | 396 | 100.00% | ||
| 2021 年4 月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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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正式员工人数 | 劳务人员人数 | 总数 | 占研发人员 总数比例 |
|---|---|---|---|---|
| 硕士及以上 | 206 | 1 | 207 | 51.75% |
| 大学本科 | 179 | 1 | 180 | 45.00% |
| 大学专科 | 13 | 0 | 13 | 3.25% |
| 合计 | 400 | 100.00% |
(2)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研发人员对比情况
| 公司 名称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人数 | 占比 | |
| 大唐 联诚 |
378 | 72.55% | 396 | 71.35% | 400 | 70.42% |
| 上海瀚 讯 |
156 | 46.15% | 182 | 52.15% | 未披露 | |
| 海格通 信 |
2525 | 30.36% | 2111 | 27.42% | 未披露 | |
| 七一二 | 820 | 40.55% | 846 | 40.17% | 未披露 | |
| 海能达 | 3,274 | 40.10% | 2,847 | 41.48% | 未披露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数据;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1-4 月份研发人员数量。 标的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较可比公司高,综合考虑标的公司处于 该业务板块的布局期及行业特点,因此标的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与所 属阶段及行业特点较为一致。
六、标的公司的独立性
1 、业务独立性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4 月,标的公司虽然存在向关联方进行销 售及采购的情况,但标的公司拥有所有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在生产、研发、销 售方面均完整、独立。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4 月,标的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销 售的总金额分别为 1,992.39 万元、5,342.74 万元及 532.78 万元,占标的公司各 期销售金额的比重为 5.43%、9.96%及 4.18%,占比较低。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4 月,标的公司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采 购的总金额为 8,051.78 万元、13,450.18 万元及 822.31 万元,占公司各期采购金 额比重为 28.26%、42.46%及 10.83%。由于标的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采购商 品或服务所生产的最终产品为专用设备,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均为定制产品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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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的公司需与供应商在技术层面深度合作,且由于所处行业的保密性要求 等,标的公司优先选择集团内企业作为合作方。大唐联诚对于核心部件自主设计、 生产,将非核心工序外协,合作方按照大唐联诚对产品的整体设计及参数设定等 进行加工,满足了特通信息化自主可控的刚需。此外,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 产品或服务,华为、中兴等厂商也可提供,标的公司的供应商可替代。公司对关 联方在业务方面不存在重大依赖。
2 、资产完整性
标的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的使 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标的 公司的各项资产不存在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
3 、人员独立性
标的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劳动、人事和薪酬等管理制度,设立 了人力资源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标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标的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 、财务独立性
标的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财务 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标的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 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5 、机构独立性
标的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标的公司 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各机构具有明确职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均独立履行其职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与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对电信科研院及关 联方不具有重大依赖,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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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一)主要财务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4-30/ 2021 年1-4 月 |
2020-12-31/ 2020 年度 |
2019-12-31/ 2019 年度 |
| 资产总计 | 150,577.88 | 87,198.41 | 72,006.98 |
| 负债合计 | 73,089.14 | 67,604.76 | 89,376.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488.74 | 19,593.66 | -17,369.7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488.74 | 19,593.66 | -17,369.78 |
| 营业收入 | 12,758.79 | 55,282.98 | 36,685.37 |
| 营业成本 | 5,027.65 | 28,085.97 | 17,226.00 |
| 营业利润 | 793.78 | 4,052.72 | 873.53 |
| 利润总额 | 780.09 | 4,206.85 | 816.0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0.09 | 4,206.85 | 1,785.6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
793.78 | 4,040.43 | 243.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6.56 | 1,756.91 | -3,902.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21.90 | 191.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56.80 | 3,562.02 | 4,019.1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840.23 | 5,197.03 | 308.96 |
(二)主要财务比率
| (二)主要财务比率 | |||
|---|---|---|---|
| 项目 | 2021-4-30/ 2021 年1-4 月 |
2020-12-31/ 2020 年度 |
2019-12-31/ 2019 年度 |
| 资产负债率 | 48.54% | 77.53% | 124.12% |
| 流动比率(倍) | 1.73 | 0.89 |
0.53 |
| 速动比率(倍) | 1.42 | 0.64 |
0.37 |
| 毛利率 | 60.59% | 49.20% | 53.04% |
八、交易标的为股权的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 金融街资本持有的大唐联诚 95.001%股权。本次交易中天津益诚、天津乾诚、天 津首诚、天津军诚已放弃其依据《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所享有的对转让方(电 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拟转让标的 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或分立等事项应予解散 的情形;不存在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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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应予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九、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1 、大唐联诚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如下:
| 许可人 | 被许可人 | 许可使用的具体资产内容 | 许可年限 | 履行 状态 |
|---|---|---|---|---|
| 大唐联诚 | 客户SA101052 | 自组网波形技术授权及其服 务 |
2020年7月至 2025 年7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客户SA101052 | LTE波形技术授权及其服务 | 2020年10月至 2023 年10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武汉某科技集 团 |
自组网、LTE波形技术授权 及其服务 |
2019年9月至 2024 年9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客户SA100183 | 自组网、LTE波形技术授权 及其服务 |
2019年6月至 2024 年6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陕西某通信集 团下属企业 |
自组网、LTE波形技术授权 及其服务 |
2019年10月至 2024 年10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自组网、LTE波形技术授权 及其服务 |
2019年9月至 2024 年9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中国某工业集 团下属企业 |
自组网、LTE波形技术授权 及其服务 |
2019年10月至 2024 年10 月 |
履行中 |
| 大唐联诚 | 天津某通信公 司 |
LTE波形技术授权及其服务 | 2020年10月至 2025年10月 |
履行中 |
2 、大唐联诚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作为被许可人,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如下:
| 许可人 | 被许可人 | 许可使用的具体资产内容 | 许可年限 | 履行状态 |
|---|---|---|---|---|
| SN10003 | 大唐联诚 | 专用移动通信的4G 专网产品中的相 关专有技术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SN10003 | 大唐联诚 | 3G、4G移动通信底层通用通信技术以 及相对应的开发工具、测试工具等内 容 |
无期限 | 履行中 |
十、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及改制相关评估或估值情况
1 、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唐联诚最近三年未发生股权转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唐联诚最近三年增资情况参见本节“二、历史沿
革”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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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近三年股权评估情况
(1)2021 年 4 月增资的评估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东洲评估出具《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拟开展员 工持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 0121 号),本次评估选用的评 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5,200.00 万元。
(2)2021 年 4 月增资与本次交易作价之间的差异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增资 | 本次交易 |
| 评估机构 | 东洲评估 | 东洲评估 |
| 报告编号 | 东洲评报字【2021】第0121号 | 东洲评报字【2021】第0898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4月30日 |
| 评估基准日账面净 资产 |
21,965.86 | 77,488.74 |
| 评估结论(收益法) | 85,200.00 | 148,256.37 |
| 评估增值率 | 287.87% | 91.33% |
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 2021 年 4 月长江移动基金、结 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天津首诚、天津军诚、天津乾诚和天津益诚向大唐联 诚增资 57,115.00 万元,导致净资产增加所致。
十一、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未拥有控股子公司。
十二、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中,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 街资本持有的大唐联诚股权被上市公司购买,不会对大唐联诚企业法人地位造成 影响,不涉及大唐联诚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大唐联诚 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自身继续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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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大唐联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 开始执行该准则,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分别如下:
1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 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 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 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 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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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 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 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产品销售类
当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 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 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以签收单、收货确认单等交货证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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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2)技术服务类
公司按照技术开发服务合同的约定,当公司完成技术服务任务,经客户验收 后一次性确认该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收入。
(3)知识产权许可
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 用费的,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①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②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2 、 2020 年 1 月 1 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一,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第二,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第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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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 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 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大唐联诚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大唐联诚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其利润产生影响的 情况。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 大唐联诚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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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
大唐联诚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大唐联诚及其全 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3 、合并范围的变化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
| 2019年度 | ||||||
| 子公司 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元) |
股权处 置比例 (%) |
股权 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 |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合并 财务报表层面享 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 (元) |
| 大唐奇安 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
10,134,865.08 | 51.00 | 对外 出售 |
2019年 12月 |
签订转 让协议 |
15,576,036.32 |
- 4 、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情况及其对利润的影响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大唐联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
对2020年1月1 日余额的影响 金额(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 内容和原因 |
|---|---|---|---|---|
| 将与已收客户对价而 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 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 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公司批准 | 预收款项 | -41,013,552.1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295,178.85 | 合同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718,373.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如下(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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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元) |
|---|---|
| 合同负债 | 41,507,769.40 |
| 预收款项 | -46,903,779.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96,010.02 |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年修订)
大唐联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 号 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大唐联诚执行上述 准则在报告期内对大唐联诚无重大影响。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大唐联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3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大唐联诚执行上述 准则在报告期内对大唐联诚无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四、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大唐联诚存在以下尚未完结的重大诉讼情况: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诉讼请求 | 目前 进展 |
|---|---|---|---|---|---|
| 大唐联诚 | 太阳驹 (北京)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买卖合 同纠纷 |
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 法院 |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33 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180,378元(以33万元为基数, 自2016年1月4日至实际履行之 日,以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暂 计算至2020年12月30日为 180,378元); |
已受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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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诉讼请求 | 目前 进展 |
|---|---|---|---|---|---|
|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已支付的律 师代理费5,000元人民币; 4、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
| 大唐联诚 | 上海金卓 科技有限 公司 |
合同纠 纷 |
上海知识 产权法院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技术秘密 使用费人民币3,325,000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 约金。(以2,375,000元为基数, 自2016年12月25日起按照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35%的四 倍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以 9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 月5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4.35%的四倍计算至被告 履行之日。暂计算至2021年5月 31日为人民币2,340,013.97元);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已支付的律 师费人民币2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已受 理 |
| 大唐联诚 | 上海金卓 科技有限 公司 |
合同纠 纷 |
上海知识 产权法院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技术秘密 使用费人民币1,050,000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 约金。(以750,000元为基数,自 2016年9月13日起按照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4.35%的四倍计 算至被告履行之日;以300,000 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1日 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35%的四倍计算至被告履行之 日。暂计算至2021年5月31日 为人民币832,983.29元);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已支付的律 师费人民币1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已受 理 |
(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2018 年 12 月 26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 《京海一税简罚〔2018〕542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大唐联诚因 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 1 份,被处以罚款 20 元。
2、2019 年 1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京 海一税简罚〔2019〕166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大唐联诚因丢失增 值税普通发票 4 份,被处以罚款 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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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 7 月 22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 《京海一税简罚〔2019〕6020703 号处罚决定书》,大唐联诚因丢失已开具的增 值税普通发票 1 份,被处以罚款 20 元。
4、2019 年 8 月 22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 《京海一税简罚〔2019〕6021393 号处罚决定书》,大唐联诚因丢失已开具的增 值税普通发票 1 份,被处以罚款 20 元。
大唐联诚上述罚款均已全额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 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 罚。大唐联诚因上述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被处以 20 元/张的罚款,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十六条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行 政处罚。此外,大唐联诚于 2019 年 12 月对《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增 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上 述税务处罚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除以上行政处罚情形外,大唐联诚在报告期内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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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元/股) |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
|---|---|---|
| 前20个交易日 | 6.54 | 5.886 |
| 前60个交易日 | 6.49 | 5.841 |
| 前120个交易日 | 8.60 | 7.740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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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
(三)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 结构调整基金和金融街资本,发行对象以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份。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具体为标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与各交易对方分别在本次 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乘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 =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总数量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 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重组中,标的公司 95.00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408,450,340.64 元,发 行价格为 5.85 元/股。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发行股票数量总计为 240,760,740 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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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交易对方 | 拟转让出资额 (万元) |
占标的公司 出资比例 |
对价股份数 额(股) |
占发行后 股本总额 的比例 |
|---|---|---|---|---|---|
| 1 | 电信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 |
61,559.283849 | 56.798% | 143,942,996 | 12.82% |
| 2 | 大唐电信科技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 |
3,326.000000 | 3.069% | 7,777,757 | 0.69% |
| 3 | 湖北长江中信科 移动通信技术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2,846.930933 | 21.080% | 53,422,979 | 4.76% |
| 4 | 中国国有企业结 构调整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
7,615.643644 | 7.027% | 17,808,504 | 1.59% |
| 5 | 北京金融街资本 运营中心 |
7,615.643644 | 7.027% | 17,808,504 | 1.59% |
| 合计 | 102,963.50207 | 95.001% | 240,760,740 | 21.44% |
注:在计算“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时,发行后股本总额未包含配套募集资金对应 的股票发行数量。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结果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也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 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时:如持续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 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如持续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 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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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果上述相关主体还将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其所持有股份还应遵 守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具体内容相关各方将通过签署 补充协议方式予以约定。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应 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约 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所持本次交易前股份的锁定安排
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已持有的大唐电信股份,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过渡期间指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上市公司将于交割日后 30 日内提出对标的公司进行 专项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 之前,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前一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 损由电信科研院及大唐控股承担,并按其本次交易中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相 对比例于专项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补偿予上市公 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标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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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和经济指标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 幅度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
| 资产总额 | 298,000.05 | 538,861.16 | 80.83% | 314,041.93 | 548,152.06 | 74.55% |
| 负债总额 | 364,511.94 | 430,922.12 | 18.22% | 365,968.92 | 426,008.16 | 16.41% |
|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者权益 |
-140,970.51 | 29,482.47 | 120.91% | -131,187.30 | 38,924.73 | 129.67%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89.44% | 120,721.15 | 162,630.87 | 34.72%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4,796.74 | 2.59% | -160,274.33 | -155,847.49 | 2.76%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2.51% | -168,793.47 | -164,212.51 | 2.71% |
|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者的净 利润 |
-9,784.31 | -9,443.36 | 3.48% | -136,381.11 | -132,112.46 | 3.13% |
| 资产负 债率 |
122.32% | 79.97% | -42.35% | 116.54% | 77.72% | -38.82% |
| 毛利率 | 25.45% | 43.30% | 17.85% | 32.04% | 40.46% | 8.42% |
| 基本每股 收益 (元/股) |
-0.11 | -0.07 | 35.19% | -1.55 | -1.01 | 34.96% |
| 扣非后基 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3 | -0.08 | 35.00% | -1.59 | -1.04 | 34.82% |
| 每股净资 产(元/股) |
-1.60 | 0.22 | 114.04% | -1.49 | 0.30 | 119.92% |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上市公司的总资 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 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
二、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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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中国信科集团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3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2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
K 为配股率
-
A 为配股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99,999.999656 万元。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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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 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中国信科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认购数量为 190,839,694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中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为前提。
5 、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中国信科集团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所取 得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 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中国信科集团所认购 A 股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 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1,610.00 | 50,000.00 |
| 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 - | 48,964.999656 |
| 支付本次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发行费用 | - | 约1,0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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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合计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
|---|---|---|
| 71,610.00 | 99,999.999656 |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执行单位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2022年~2025年 | |
|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于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本项目资金主要用 途包括购置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研发人员费用投入、EDA 设计工具和测试设备、 流片费及认证费等。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设计、研发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为核 心,持续提升标的公司在核心芯片安全可控、先进芯片工艺、低功耗控制、芯片 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投资金额及使用计划进度安排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 |
投资 比重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1 | 研发设备 投入 |
10,800 | 10,800 | 15.08% | 3,406 | 4,794 | 1,950 | 650 |
| 2 | 软件及IP 授权 |
30,544 | 30,544 | 42.65% | 11,611 | 9,111 | 6,861 | 2,961 |
| 2.1 | 软件 | 5,200 | 5,200 | 7.26%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 2.2 | IP授权 | 25,344 | 25,344 | 35.39% | 10,311 | 7,811 | 5,561 | 1,661 |
| 3 | 研发投入 | 30,266 | 8,656 | 42.27% | 5,375 | 11,226 | 9,695 | 3,970 |
| 3.1 | 研发人 员费 |
18,670 | 4,035 | 26.07% | 4,650 | 6,825 | 5,680 | 1,515 |
| 3.2 | 芯片流 片费 |
6,516 | 3,388 | 9.10% | 475 | 2,866 | 1,885 | 1,290 |
| 3.3 | 测试及认 证费 |
5,080 | 1,232 | 7.09% | 250 | 1,535 | 2,130 | 1,165 |
| 合计 | 71,610 | 50,000 | 100.00% | 20,392 | 25,131 | 18,506 | 7,581 |
(3)项目投资收益测算
本项目所得税后现金流量净现值为 67,514 万元,项目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 率为 17%,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31 年。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明确的 市场前景,项目投资收益较好,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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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 、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保障行业信息安全、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
随着行业信息化工作整体推进,5G、人工智能、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技 术得到重视和应用。特定领域的信息节点从人将扩展到各类传感器、任务平台和 物资等,进一步提升了行业信息化水平,但同时网络结构变得更加复杂、节点分 布更加广泛、终端设备无人自主运行,给数据的安全性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隐患。
各类信息节点产生的数据信息较为敏感,会对行业安全和国家安全产生影响。 在节点对信息数据存储、交换和处理时,尤其是通过通信网络实现信息的传递过 程中,极易受到人为的窃取、攻击和篡改,而大多数终端设备存储能力、计算能 力受限,自身安全防御能力无法应对当前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同时受限于使用 环境和供电等,节点设备对小型化和集成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通过采 用专用高性能安全芯片,提高各节点终端设备的安全防护能力。
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与核心,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 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核心关键作用。当前芯片产业的产业链现状使得上述领域存在 供应链风险,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作为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特种 通信等对信息安全要求高的领域安全可控的核心部件,保障核心芯片的自主可控 是实现上述领域产业链安全的必经之路。
通过实施本项目,可以加快我国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自主可控进程,提 高特种通信等对信息安全要求高的领域特种通信等对信息安全要求高的领域产 业链的安全水平。
2 、募集配套资金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538,861.16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99,999.999656 万元,占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56%。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19.84%,流动比率 0.42, 处于较高水平。为确保正常运营资金周转,防止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及未来业务开拓均需要资金支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债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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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 量较大,需要匹配长期融资计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投入新型高性能系列安 全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提升公司财务杠杆。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3 、募集资金数额与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相匹配
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治理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 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等行为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为规范大唐电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结合《大唐电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唐电信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负责。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五)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如果募集配套 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六)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 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交易评估过程中,对标的公司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标的公司收益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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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东洲评估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大唐联诚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 评估报告》(【2021】第 0898 号)。
(一)评估基本情况
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情况如 下:
| 单位:万元 | |||||
|---|---|---|---|---|---|
| 标的公司 | 账面值 (100%权益) |
评估值 (100%权益) |
评估增值 | 评估增值率 | 选取的评估 方法 |
| 大唐联诚 | 77,488.74 | 148,256.37 | 70,767.63 | 91.33% | 收益法 |
(二)评估方法说明
1 、评估方法的选择
-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 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 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 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 估。”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 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 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 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 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 值,其评估结果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大唐联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 前提条件:未来可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预计、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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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经营收益可以预测量化、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 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经查询与大唐联诚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经营模式、企业 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较少,且近期产权 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关交易背景、交易案例的 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2 、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 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 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 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 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 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 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指假设资产将按当前的使用用途持续使用。首先 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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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2)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 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 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 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 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3)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
1)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所对应的 风险能够度量;未来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营管理 职能,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亦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
3)未来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 出现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
4)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6)被评估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有效期 3 年。假设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评估师对企 业目前的主营业务构成类型、研发人员构成、未来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例等指 标分析后,基于对未来的合理推断,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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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评估单位目前位于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本次评估假设租赁合同到 期后,被评估单位能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条件获得续签继续使用,或届时能以市场 租金价格水平获取类似条件和规模的经营场所。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大唐联诚在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基准日,大唐联诚股东权益账面值 77,488.74 万元,评估值 120,029.87 万元,评估增值 42,541.13 万元,增值率 54.90%。
其中:总资产账面值 150,577.87 万元,评估值 193,119.00 万元,评估增值 42,541.12 万元,增值率 28.25%。负债账面值 73,089.13 万元,评估值 73,089.13 万元,无增减值变动。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1 | 流动资产 | 118,212.87 | 124,056.34 | 5,843.47 | 4.94 |
| 2 | 非流动资产 | 32,365.00 | 69,062.66 | 36,697.66 | 113.39 |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 | - | - | -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 5 | 债权投资 | - | - | - | - |
| 6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 7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8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9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17,931.14 | 17,931.14 | - | - |
| 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
- | - | - | - |
| 11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12 | 固定资产 | 2,921.82 | 3,158.98 | 237.16 | 8.12 |
| 13 | 在建工程 | - | - | - | - |
| 1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15 | 油气资产 | - | - | - | - |
| 16 | 使用权资产 | 4,181.32 | 4,181.32 | 0.00 | 0.00 |
| 17 | 无形资产 | 5,316.96 | 43,722.29 | 38,405.33 | 722.32 |
| 18 | 开发支出 | 1,944.83 | - | -1,944.83 | -100.00 |
| 19 | 商誉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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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20 | 长期待摊费用 | 68.93 | 68.93 | 0.00 | 0.00 |
| 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 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23 | 资产总计 | 150,577.87 | 193,119.00 | 42,541.12 | 28.25 |
| 24 | 流动负债 | 68,305.45 | 68,305.45 | - | - |
| 25 | 非流动负债 | 4,783.68 | 4,783.68 | - | - |
| 26 | 负债总计 | 73,089.13 | 73,089.13 | - | - |
| 27 | 净资产(所有者权 益) |
77,488.74 | 120,029.87 | 42,541.13 | 54.90 |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1 、评估思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 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 值。
(2)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 如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以及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 独估算其价值。
(3)由上述两项资产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再扣减付息 债务价值以后,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选择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 D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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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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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r:所选取的折现率: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 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确定折现率。 F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现金流);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时
间。
评估人员在对企业收入结构、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 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 稳定期的因素,确定预测期,由于企业历史年度亏损额可弥补至 2028 年,企业 2030 年以后进入稳定期,所以本次明确的预测期至 2029 年,即预测期期间 n 选 择为 8.67 年。
根据大唐联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程约定、经营状况、资产 特点和资源条件等,确定预测期后收益期确定为无限期。
g—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根据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分析预测期后的收益 趋势,本次评估假定 n 年后 Fi 不变,G 取零。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价值。
3 、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
为:
R=净利润+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增加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盈利预测,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 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经营性 资产价值。
4 、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1-1-1-18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picture [145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4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W e :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 picture [67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T :所得税率;
R d :付息债务利率;
Re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
==> picture [11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R f :无风险报酬率;
MRP :市场风险溢价;
ε: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picture [269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D 根据公司预测期有息负债确定,E 为基准日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大唐联诚按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因而本项评估中所有参数的选取均以年 度会计数据为准,以保证所有参数的计算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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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益法评估计算与分析过程
(1)预测期收益预测与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
大唐联诚在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个领域,先后承担了数十项国家技术预研、演示验证、型号研制、 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和生产等任务。未来将持续聚焦发展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个业务方向,同时拓展 新的业务板块,基于现有市场、客户十四五规划及未来市场拓展做了如下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 主营收入 | 61,300.00 | 75,300.00 | 90,200.00 | 107,8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
| Ⅰ | 产品销售 | 47,600.00 | 59,200.00 | 71,600.00 | 87,8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 1.专用移动通信 | 20,900.00 | 24,100.00 | 26,700.00 | 28,000.00 | 32,500.00 |
32,500.00 | 32,500.00 |
32,500.00 | 32,500.00 | |
| 2.专用宽带电台 | 21,000.00 | 27,400.00 | 32,100.00 | 36,800.00 | 40,800.00 |
40,800.00 | 40,800.00 |
40,800.00 | 40,800.00 | |
| 3.宽带移动安全应用 | 5,700.00 | 7,700.00 | 9,000.00 |
15,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
| 4.新拓展业务 | 0.00 | 0.00 | 3,800.00 |
8,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
| Ⅱ | 技术服务 | 9,000.00 | 10,000.00 | 10,500.00 | 11,5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Ⅲ | 工程业务 | 4,700.00 | 6,100.00 | 8,100.00 | 8,5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2)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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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主营成本 | 31,824.86 | 39,702.98 | 48,366.44 | 57,549.47 | 70,054.05 | 70,054.05 | 70,054.05 | 70,054.05 | 70,054.05 | |
| Ⅰ | 产品销售 | 26,242.02 | 32,709.82 | 39,498.12 | 48,170.83 | 56,999.31 | 56,999.31 | 56,999.31 | 56,999.31 | 56,999.31 |
| 1.专用移动通信 | 10,956.30 | 12,633.82 | 13,996.80 | 14,678.30 | 17,037.31 | 17,037.31 | 17,037.31 | 17,037.31 | 17,037.31 | |
| 2.专用宽带电台 | 12,428.18 | 16,215.82 | 18,997.36 | 21,778.91 | 24,146.18 | 24,146.18 | 24,146.18 | 24,146.18 | 24,146.18 | |
| 3.宽带移动安全应用 | 2,857.54 | 3,860.18 | 4,511.90 | 7,519.83 | 9,525.12 | 9,525.12 | 9,525.12 | 9,525.12 | 9,525.12 | |
| 4.新拓展业务 | 0.00 | 0.00 | 1,992.05 | 4,193.80 | 6,290.70 | 6,290.70 | 6,290.70 | 6,290.70 | 6,290.70 | |
| Ⅱ | 技术服务 | 1,352.85 | 1,503.16 | 1,578.32 | 1,728.64 | 2,254.74 | 2,254.74 | 2,254.74 | 2,254.74 | 2,254.74 |
| Ⅲ | 工程业务 | 4,230.00 | 5,490.00 | 7,290.00 | 7,65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3)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
大唐联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客户临时租赁检测等设备收入及标书收入,具有偶然性,未来不预测。
4)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等,增值税税率 13%和 6%,城建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7%,教育费附加税按应纳 流转税额的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2%,由于大唐联诚未来毛利率波动较小且较为接近 2020 年全年水平,未来按照 2020 年税金及附加率测算。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税金及附加 | 367.50 | 451.42 | 540.75 | 646.26 | 787.14 | 787.14 | 787.14 | 787.14 | 78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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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费用
大唐联诚未来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房屋租赁等,未来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管理费用 | 4,771.25 | 5,247.60 | 5,710.32 | 6,219.55 | 6,786.19 | 6,786.19 | 6,786.19 |
6,786.19 | 6,786.19 |
6)销售费用
大唐联诚未来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等,大唐联诚未来销售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销售费用 | 3,636.61 | 4,462.56 | 5,338.38 | 6,372.73 | 7,753.42 | 7,753.42 | 7,753.42 |
7,753.42 | 7,753.42 |
7)研发费用
大唐联诚未来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研发费用 | 15,364.17 | 18,531.42 | 21,837.47 | 25,490.96 | 29,362.58 |
29,557.82 |
30,480.11 |
30,480.11 | 30,480.11 |
8)财务费用
大唐联诚未来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1-1-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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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财务费用 | 23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其他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
对其他收益、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因其具有偶然性,本次不作预测。
10)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入主要为非经营性的偶然收入,未来不予考虑。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经营性的偶然支出,未来不予考虑。 11)所得税
大唐联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目前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条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照当期允许加计扣除发生额的 100%准予税前抵扣,根据 2020 年 汇算清缴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占当期研发费用的 20%,大唐联诚未来研发投入费用结构基本稳定,未来按照当期研发费用的 20%进行加计扣除;业务招待费 60%的部分,营业收入的 0.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40%的部分和超过 0.5%的要在税后列支。所 得税的计算按照该条例的规定计算。
根据财税〔2018〕76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因此本次按照 10 年弥补历史年度亏损,收益法计算表延长年限仅为弥补亏损计算,未来年度未考虑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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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所得税 | - | - | - | - | - | - | - | - | 1,462.69 |
12)折旧和摊销
折旧和摊销的预测,除根据大唐联诚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并且考虑了改良和未来更新的固定资产和其它长期资
产。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折旧及摊销 | 1,684.38 | 2,925.58 | 3,610.88 | 4,379.74 | 5,061.03 | 5,256.27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13)资本性支出
随着业务收入的逐年增长,大唐联诚正常经营的固定资产的新增是必需的,由于大唐联诚属于高科技研发型生产企业,对固定资 产需求较大的生产流程均为外包,所以固定资产新增主要为生产类仪器仪表、科研类仪器仪表及办公设备等,大唐联诚根据规划在预 测中考虑了当期设备新增。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资本性支出 | 4,163.33 | 4,704.43 | 5,245.57 | 5,833.29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14)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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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 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
生产性、销售型企业营运资金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运营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预付账款) 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合同负债等。通常上述科目的金额与收入、成本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 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确定(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作为非经营性)。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 - 营运资金增加额 当期营运资金 上期营运资金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营运资金增加额 | 2,212.73 | 1,818.70 | 1,909.95 | 3,018.26 | 3,645.50 |
0.00 | 0.00 | 0.00 | 365.67 |
15)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盈利预测,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 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年份 | 2021 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一、营业收入 | 61,301.14 | 75,300.00 | 90,200.00 |
107,8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13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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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年份 | 2021 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 减:营业成本 | 31,824.86 | 39,702.98 | 48,366.44 |
57,549.47 | 70,054.05 |
70,054.05 | 70,054.05 | 70,054.05 | 70,054.05 |
| 税金及附加 | 367.50 | 451.42 | 540.75 |
646.26 | 787.14 |
787.14 | 787.14 | 787.14 | 787.14 |
| 销售费用 | 3,636.61 | 4,462.56 | 5,338.38 |
6,372.73 | 7,753.42 |
7,753.42 | 7,753.42 | 7,753.42 | 7,753.42 |
| 管理费用 | 4,771.25 | 5,247.60 | 5,710.32 |
6,219.55 | 6,786.19 |
6,786.19 | 6,786.19 | 6,786.19 | 6,786.19 |
| 研发费用 | 15,364.17 | 18,531.42 | 21,837.47 |
25,490.96 | 29,362.58 |
29,557.82 | 30,480.11 | 30,480.11 | 30,480.11 |
| 财务费用 | 234.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加:其他收益 | 12.7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733.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52.2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营业利润 | 4,329.3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16,556.61 |
16,361.37 | 15,439.09 | 15,439.09 | 15,439.09 |
| 三、利润总额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16,556.61 |
16,361.37 | 15,439.09 | 15,439.09 | 15,439.09 |
| 四、所得税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62.69 |
| 五、净利润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16,556.61 |
16,361.37 | 15,439.09 | 15,439.09 | 13,976.40 |
| 六、归属于母公司损益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16,556.61 |
16,361.37 | 15,439.09 | 15,439.09 | 13,97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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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年份 | 2021 全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
| 其中:基准日已实现母公司净 利润 |
780.09 | ||||||||
| 加:折旧和摊销 | 958.90 | 2,925.58 | 3,610.88 |
4,379.74 | 5,061.03 |
5,256.27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 减:资本性支出 | 4,163.33 | 4,704.43 | 5,245.57 |
5,833.29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6,178.56 |
| 减:营运资本增加 | 2,212.73 | 1,818.70 | 1,909.95 |
3,018.26 | 3,645.50 |
0.00 | 0.00 | 0.00 | 365.67 |
| 七、股权自由现金流 | -1,881.61 | 3,306.47 | 4,862.00 |
7,049.22 | 11,793.59 |
15,439.09 | 15,439.09 | 15,439.09 | 13,610.73 |
| 加: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 | 8.6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八、企业自由现金流 | -1,872.98 | 3,306.47 | 4,862.00 |
7,049.22 | 11,793.59 |
15,439.09 | 15,439.09 | 15,439.09 | 13,6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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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评估企业市场价值的重要参数。 由于被评估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 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企业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 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 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β以及被评估公司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企业的期望投资回 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本次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WACC 模型是 股权期望报酬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期望报酬率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𝑊𝐴𝐶𝐶= 𝑅𝑑 × (1 −𝑇) × 𝑊𝑑 + 𝑅𝑒 × 𝑊𝑒
其中:
𝑅𝑑:债权期望报酬率;
𝑅𝑒:股权期望报酬率;
𝑊𝑑: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 picture [7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𝑊𝑒: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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𝑇: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1)股权期望报酬率
R 股权期望报酬率 e 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计算公式为: 𝑅𝑒 = 𝑅𝑓 + 𝛽𝑒 × 𝑀𝑅𝑃+ 𝜀 式中:
𝑅𝑓:无风险利率;
𝑀𝑅𝑃:市场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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𝜀:特定风险报酬率;
𝛽𝑒: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picture [173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𝛽𝑡为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D 根据公司预测期有息负债确定,E 为基准日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
CAPM 采用以下几步:
无风险利率𝑅𝑓的确定
根据国内外的行业研究结果,并结合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的要求,本次无风险利率选择最 新的十年期中国国债收益率均值计算。数据来源为中评协网上发布的、由“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
国债收益率曲线是用来描述各个期限国债与相应利率水平的曲线。中国国债 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考虑到十年期国债收益每个工作日都有发布,为了避免短期市场情绪波动对 取值的影响,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规范,按照最新一个完整季度的均值计算,每季 度更新一次,本次基准日取值为 3.23%。
− 市场风险溢价(MRP,即𝑅𝑚 𝑅𝑓)的计算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 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我们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 计算得到市场风险溢价。
𝑅𝑚的计算:根据中国证券市场指数计算收益率。
指数选择:根据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 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同时考虑到沪深 300 全收益指数因为修正了样本股分 红派息因而比沪深 300 指数在计算收益率时相对更为准确,选用沪深 300 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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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计算收益率。基期指数为 1000 点,时间为 2004 年 12 月 31 日。
时间跨度:计算时间段为 2005 年 1 月截至基准日前一年年末。
数据频率:周。考虑到中国的资本市场存续至今为 30 年左右,指数波动较 大,如果简单按照周收盘指数计算,则会导致收益率波动较大而无参考意义。我 们按照周收盘价之前交易日 200 周均值计算(不足 200 周的按照自指数发布周开 始计算均值)获得年化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平均方法:通过计算分析算数和几何两种平均年化收益率,最终 选取几何平均年化收益率。
𝑅𝑓的计算:无风险利率采用同期的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来源同前)。 和指数收益率对应,采用当年完整年度的均值计算。
− 市场风险溢价(MRP,𝑅𝑚 𝑅𝑓)的计算:
通过上述计算得出了各年度的中国市场风险溢价基础数据。考虑到当前我国 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增速逐渐趋缓,因此采用最近5 年均值计算MRP 数值,如下:
| 期间 | 社会平均收益率 | 十年期国债到期收 益率 |
MRP,𝑅𝑚−𝑅𝑓 |
|---|---|---|---|
| 均值 | 7.00% | ||
| 2020年 | 9.90% | 2.94% | 6.96% |
| 2019年 | 9.87% | 3.18% | 6.69% |
| 2018年 | 10.48% | 3.62% | 6.86% |
| 2017年 | 10.53% | 3.58% | 6.95% |
| 2016年 | 10.38% | 2.86% | 7.52% |
即目前中国市场风险溢价约为 7.00%。
贝塔值(β 系数)
该系数是衡量委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 量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大唐 联诚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 t 通过选定与大唐联诚处于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 β 系数(即 )指 标平均值作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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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可比上市公司与大唐联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 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选择 4 家可比上市公司。 4 家可比上市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 t =0.9698。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剔除财务杠杆调整贝塔 |
|---|---|---|---|
| 1 | 002465.SZ | 海格通信 | 0.8229 |
| 2 | 300762.SZ | 上海瀚讯 | 1.3460 |
| 3 | 603712.SH | 七一二 | 0.7755 |
| 4 | 000066.SZ | 中国长城 | 0.9349 |
β 系数数值选择标准如下:
标的指数选择:沪深 300
计算周期:周
时间范围:2 年
收益率计算方法:对数收益率
剔除财务杠杆:按照市场价值比
D 根据公司预测期有息负债确定,E 为基准日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
最后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e 为 0.970。
特定风险报酬率 ε 的确定
经分析,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待估企业与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在企业 规模、经营风险、管理能力、财务风险等方面所形成的优劣势方面的差异,各风 险说明如下:
大唐联诚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较小,但是,经营业务上 销售毛利率、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可比上市公司水 平。大唐联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尚好,管理人员的从业经验和资历较高。由于 目前大唐联诚处于扩张阶段,资金需求较大,融资条件不如上市公司。
综合以上因素,特定风险报酬率 ε 确定为 2%。
R 权益期望报酬率 e 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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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得到评估对象的股权期望报酬率 Re=12.00%。
2)债权期望报酬率
𝑹𝒅的确定
大唐联诚基准日借款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全部还清,且未来无借款计划, 因此大唐联诚预测期无付息债务。
3)资本结构的确定
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本次确定采用企业自身资 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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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 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大唐联诚经营性资产的 价值。标的公司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91,855.47 万元。
2)溢余资产价值
经测算,溢余资产为 51,886.84 万元。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为 22,322.70 万元,非经营性负债为 4,854.44 万元。
(4)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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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值为 161,210.60 万元。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48,256.37 万元。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的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 的相关性
1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为公司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 业务资格。该等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现实的利益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就标的公司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 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行业惯例及评估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系为确定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 相关定价提供参考依据。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最终评估机构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机构本次评估工作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惯例及评估规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 的原则,采用上述公认的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并实施了必要的评 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 恰当,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二)标的公司评估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机构对预测期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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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估计是根据大唐联诚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大唐联诚的竞争优 势及历史经营数据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未来成长性的判断,资产评估机构选取的 预测期相关参数合理,评估测算金额符合大唐联诚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 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技 术、税收优惠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董事会未来将会根据宏观环 境、行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 与发展的稳定。
(四)评估值对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1 、评估结果对营业收入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营业收入变动 | 评估值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 -5% | 99,529.17 | -48,727.20 |
-32.87% |
| -3% | 119,234.37 | -29,022.00 |
-19.58% |
| 0 | 148,256.37 | ||
| 3% | 177,129.07 | 28,872.70 |
19.47% |
| 5% | 196,194.27 | 47,937.90 |
32.33% |
2 、评估结果对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毛利率变动 | 评估值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 -5% | 98,261.17 | -49,995.20 | -33.72% |
| -3% | 118,473.57 | -29,782.80 | -20.09% |
| 0 | 148,256.37 | ||
| 3% | 177,889.57 | 29,633.20 | 19.99% |
| 5% | 197,461.07 | 49,204.70 | 33.19% |
3 、评估结果对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折现率变动 | 评估值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 -2% | 170,884.37 | 22,628.00 | 15.26% |
| -1% | 158,503.47 | 10,247.10 | 6.91% |
| 0 | 148,25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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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现率变动 | 评估值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
| 1% | 139,625.57 | -8,630.80 | -5.82% |
| 2% | 132,281.87 | -15,974.50 | -10.77% |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以在提升管理水平、融资能力,降低 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但上述协同效应对业务发展的影响难以量化分析。 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交易中对大唐联诚的估值是基于本次交易前其自身经营情 况进行的,并未考虑本次交易带来的协同效应。
(六)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 -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 C39),细分行业领域为“通信设备制造”,选取通信设备制造领域与标的公司 主营业务相似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市盈率 |
|---|---|---|
| 300762.SZ | 上海瀚讯 | 54.24 |
| 603712.SH | 七一二 | 45.55 |
| 002583.SZ | 海能达 | 96.13 |
| 002465.SZ | 海格通信 | 39.07 |
| 平均值 | 58.75 | |
| 本次交易估值倍数 | 35.24 |
注: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1 年 4 月 30 日收盘市值/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标的公司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该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平均值为 58.75 倍,本次交 易的市盈率为 35.24 倍,剔除 2021 年 4 月增资影响后,大唐联诚本次交易的市 盈率为 21.67 倍,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分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 市盈率高于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大唐联诚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客观反映了大唐 联诚股权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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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交易与可比案例的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 -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 C39),细分行业领域为“通信设备制造”,选取 2018 年以来已经完成的标的 公司处于“Wind 通信设备”板块的案例,标的公司的交易对价对应的交易市盈 率如下:
| 序 号 |
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 | 标的公司 | 股权比例 | 评估基准日 | 动态市 盈率 (注1) |
|---|---|---|---|---|---|---|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
| 1 | 天和防务 (注2) |
300397.SZ | 南京彼奥 | 10.12 | ||
| 49.016% | 2019年12 月1日 |
|||||
| 3 | ||||||
| 华扬通信 | 10.56 | |||||
| 40.00% | 2019年12 日 |
|||||
| 月31 | ||||||
| 2 | 韦尔股份 | 603501.SH | 北京豪威 | 19.91 | ||
| 85.53% | 2018年7月 |
|||||
| 31 日 | ||||||
| 思比科 | 年 | 27.88 | ||||
| 42.270% | 2018 7月 日 |
|||||
| 31 | ||||||
| 3 | 恒实科技 | 年 | 12.95 | |||
| 300513.SZ | 辽宁邮电 | 99.854% | 20169 日 |
|||
| 月30 | ||||||
| 平均值 | 16.29 |
注 1、动态市盈率=(10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溢余资产+溢余负债-非经营性资产+非 经营性负债)/承诺期平均净利润
注 2、由于天和防务发行股份购买南京彼奥、华扬通信的交易中未设盈利承诺,考虑上 述交易于 2021 年 2 月过户完成,故使用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的平均预测净利润。
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标的公司动态市盈率为 12.06,低于上表同行业可比交 易案例中的平均动态市盈率。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合 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客观反映了标的公司股权的市场 价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1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 业务资格。该等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 司、交易对方、目标公司之间,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 的利益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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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就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 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行业惯例及评估 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系为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 相关定价提供参考依据。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 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最终评估机构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与行业惯例及评估规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 用上述公认的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并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 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恰当,与 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 、估值定价具有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工作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及评估规则,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选取的评估方法 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情况, 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备案,评估结果 及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系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标的资产的最终定价以该 等已经有权机关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并在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具备公允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聘请的 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 相关性,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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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1 年 5 月 9 日,大唐电信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 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天津益诚、天津乾诚、天津首诚、 天津军诚签订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其中上市公司为协议中的甲方,电信科研院、 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天津益诚、天津乾诚、 天津首诚、天津军诚为协议中的乙方。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甲方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 础,由交易各方进行友好协商,最终在甲方就本次交易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前或当日签署补充协议 正式约定。
(三)对价股份的发行及认购
1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就本次交易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 =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甲方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以及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及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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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
|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 | 交易均价的90% |
| 前20个交易日 | 6.54 | 5.886 |
| 前60个交易日 | 6.49 | 5.841 |
| 前120个交易日 | 8.60 | 7.740 |
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 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各转让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转 让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具体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与乙方分别在本次交易前持有 目标公司股权的比例乘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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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总数量 向各转让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各转让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 一股的各转让方自愿放弃。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各方在甲方就本次交 易另行召开董事会并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前或当日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确定,并以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也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
3 、锁定期安排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各方同意 并确认,乙方对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特作出如下基本承诺:
乙方 1(电信科研院)、乙方 2(大唐控股)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权 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甲方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乙方 3 至乙方 9(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天津益诚、 天津乾诚、天津首诚、天津军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甲方股份时:如持续持有目 标公司股权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如持续持有目标 公司股权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未来如果上述相关主体还将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其所持有股份还应遵 守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具体内容相关各方将通过签署 补充协议方式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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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 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3)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乙方所持对价股份由于甲方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
1、甲方在获得本次交易实施的全部批准、许可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同意配 合并委托目标公司到目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办理标的资产过户 至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按税务相 关规定负责到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完成纳税申报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帮助。
2、各方同意,乙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的资 产交割日。自标的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起,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 乙方转移至甲方。
3、自标的资产全部完成交割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如下事 项以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验资手续、 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 续、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甲方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向上交所办理本次交 易发行的股票挂牌上市或交易手续等。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 日起,乙方即合法拥有所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甲方应就标的资产的交割事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就本次交 易股份对价的发行、登记事宜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遇税务机关、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办公机构原因导致本条 项下的手续未在上述限定期限内完成的,各方应同意给予时间上合理的延长,除 非该等手续拖延系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五)期间损益安排
1、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甲方将于交割日后 30 日内提出对 目标公司进行专项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甲方聘请 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且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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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含 15 日)之前,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前一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若标的资 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
2、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因任何原因产生的盈利由甲方享有;在 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 1(电信科研院)和乙方 2(大唐控股)承担,并 按其本次交易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于专项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 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补偿予甲方。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各方一致确认,标的资产交割后,目标公司的现有员工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 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第十至十九条于各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下列先决 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
2、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
3、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4、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5、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军工事项审查的批复;
-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本次交易;
-
7、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 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 证,均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各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九条所述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 中任何一方因其单方面原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 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每逾期一日,导致逾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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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为:以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标的资产总对价为基数,乘以其拟转让的目标公司 对应股权比例的万分之五/日。
3、各方同意,本协议第十九条所述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甲方 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成相关对价股份登记至乙方任一方名下的手续,每 逾期一日,甲方应分别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具体为:以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 标的资产总对价为基数,分别乘以各乙方拟转让的目标公司对应股权比例的万分 之五/日,分别向乙方支付。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与保证的, 应当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损失、费用、损 害和开支)。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唐电信与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 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天津益诚、天津乾诚、天津首诚及天津军诚签订了《大 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上市公司为协议中的甲方,电信科研院、大唐控 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天津益诚、天津乾诚、天津首 诚及天津军诚为协议中的乙方。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 整基金、金融街资本为乙方 1-乙方 5(转让方),天津益诚、天津乾诚、天津首 诚、天津军诚为乙方 6-乙方 9。
(二)本次交易方案
1、各方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95.001%的股权,即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由《原协议》约定的乙方合计持有 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变更为乙方 1-乙方 5 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95.001%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 转让方将成为甲方股东。
2、各方一致同意,乙方 6-乙方 9 不再参与本次交易,不再履行《原协议》 的约定,乙方 6-乙方 9 继续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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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股东义务。《原协议》在甲方和转让方之间仍然成立,在满足《原协议》和 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后对甲方和转让方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 6-乙方 9 均同意放弃其依据《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所享有的对 转让方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 报告》,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48,256.37 万元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评估值”)。基于前述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 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目标公司评估值与 95.001% 的乘积,即 1,408,450,340.64 元。
(四)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根据《原协议》,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6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甲方 2020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无需调整,仍为 5.85 元/股。
2、根据各方确定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对价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 = 份购买资产向各转让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转让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具体为目标公司评估值与各转让方分别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 比例乘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甲方在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项下发行的股份数量总计为 240,760,740 股。
3、根据转让方分别持有标的资产的数额及比例,就本次交易,每一转让方 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对价及甲方应就本次交易分别向转让方支付的对价股 份数额如下表所示:
| 序 号 |
转让方名称 | 拟转让出资 额(万元) |
占目标 公司出 资比例 |
占标的 资产 比例 |
交易对价金额 (元) |
对价股份 数额(股) |
|---|---|---|---|---|---|---|
| 1 | 电信科学技 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61,559.283849 | 56.798% | 59.787% | 842,066,530.33 | 143,942,996 |
| 2 | 大唐电信科 技产业控股 |
3,326.00 | 3.069% | 3.230% | 45,499,879.95 | 7,777,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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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转让方名称 | 拟转让出资 额(万元) |
占目标 公司出 资比例 |
占标的 资产 比例 |
交易对价金额 (元) |
对价股份 数额(股) |
|---|---|---|---|---|---|---|
| 有限公司 | ||||||
| 3 | 湖北长江中 信科移动通 信技术产业 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2,846.930933 | 21.080% | 22.189% | 312,524,427.96 | 53,422,979 |
| 4 | 中国国有企 业结构调整 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
7,615.643644 | 7.027% | 7.396% | 104,179,751.20 | 17,808,504 |
| 5 | 北京金融街 资本运营中 心 |
7,615.643644 | 7.027% | 7.396% | 104,179,751.20 | 17,808,504 |
| 合计 | 102,963.50207 | 95.001% | 100.000% | 1,408,450,340.64 | 240,760,740 |
(五)承诺利润及业绩补偿安排
1、乙方 1(电信科研院)、乙方 2(大唐控股)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
2、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若交割日推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3、乙方 1、乙方 2 对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 别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的确定、业绩补偿金额计算、补偿方式、股份补偿 的具体实施安排、减值测试补偿等事项按照甲方与乙方 1、乙方 2 签署的《业绩 承诺与补偿协议》项下相关约定执行。
(六)期间损益处理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由乙方 1 和乙方 2 承担,并按其本次交易中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相对比例于专项交 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补偿予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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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评估基准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目标公司新老股东,即甲方和乙方 6-乙方 9 按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有。
(八)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于各方签字并盖章 时成立,本补充协议及《原协议》于《原协议》第十九条约定的相关条件全部得 到满足且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得到乙方 5(金融街资本)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时生效 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协议》第十九条约定的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原 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生效日。尽管有此约定,如乙方 5 在《原协议》第十九条约 定的相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七个工作日内仍未取得其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的, 上述协议在《原协议》第十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满足后仍可生效,乙方 5 不再参 与本次交易,仍为目标公司股东。
(九)违约责任
1、本补充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原协议》或本补充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或违反其在《原协议》或 本补充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原协 议》、本补充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原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中任何一方因其单方面原因违 反《原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资产交割, 每逾期一日,导致逾期的转让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具体为:以本补充协 议第二条约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基数,乘以其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的万分之五/日。
3、《原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其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 定办理完成相关对价股份登记至任一方转让方名下的手续,每逾期一日,甲方应 分别向未获股份登记的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具体为:以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 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基数,分别乘以该转让方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的万分之五/日,分别向未获股份登记的转让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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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受到的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损失、费用、损害和开支)。
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唐电信与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签订了《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 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其中上市公司为协议中的甲方,电信科研院、大唐 控股为协议中的乙方。
(二)业绩承诺
1、经各方协商一致,乙方将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本次交易的业绩 承诺期为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若交割日推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的,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 2、业绩承诺金额
乙方对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4,315.64 | 6,904.02 | 8,406.64 | 11,521.03 |
(三)业绩承诺金额的确定
1、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甲方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在业绩 承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额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将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 2、各方同意,目标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 (2)若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在计算目标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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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实现净利润时应扣除募集资金投入目标公司带来的影响,包括:(i)已 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募投项目经营收益或经营亏损;(ii)暂未使用的其余应 用于目标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及(iii)如甲方以借款方式 将募集资金投入目标公司,还应扣除该等借款的相应利息。
(四)业绩补偿方式及实施
1 、补偿原则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会计年度当年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当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甲方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补偿原则为:
(1)乙方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对价股份对甲方进行补偿;
(2)乙方仅按其在本协议签署日其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承担本协 议项下的补偿义务。
(3)对于乙方补偿的股份,甲方有权分别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4)乙方因业绩补偿分别需要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应不超过乙方在本次 交易中分别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数量。
2 、补偿股份的计算
(1)任一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 - 的交易价格×在本协议签署日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该业 绩承诺人累积已补偿金额;
= 任一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任一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2)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取整计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原则 确定。
(3)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乙方补偿股份数进 行相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 或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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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甲方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乙方应将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当年 = 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返还甲方。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 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如甲方实施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返还金额进行相应调 整。
(5)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 年度超出的净利润,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3 、业绩补偿的实施程序
(1)在业绩承诺期各年末,甲方应在审计机构出具目标公司的专项审核报 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 4.2 款约定的公式判断乙方是否触发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并计算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
(2)乙方同意,如乙方触发当期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持有的等额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相应对 价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且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无表 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若乙方触发本协议约定以对价股份承担补偿义务的,则甲方应在专项 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以 人民币 1 元总价分别回购并注销乙方当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业绩补 偿议案”)。甲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业绩补偿议案时,乙方应就该等事宜回避表 决。
(4)若甲方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业绩补偿议案,则甲方应在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分别定向回购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账户中存放的乙方的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
(5)若回购注销事宜因业绩补偿议案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因 无法实施,则甲方有权终止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分别回购并注销乙方当年应补偿股 份的方案,并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实施股份 赠与方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 赠与给甲方截至审议业绩补偿议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方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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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除乙方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占审议业绩补偿议 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甲方(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6)自乙方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 前,乙方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7)因业绩补偿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各自承担。
(五)减值测试补偿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甲方应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强制性规定, 否则《减值测试审核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东洲评报字[2021]第 0898 号 《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甲方应当在《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 日内将报告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2、减值测试补偿计算
(1)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并且应当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各方同意,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乙方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乙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则乙方中的每一方应按照本协议签 署日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以取得的对价股份对甲方另行补偿。
(3)每一乙方减值测试股份补偿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 - ×在本协议签署日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 该业绩承诺人已 补偿股份总数。
(4)乙方因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需要向甲方支付的股份补偿数量总计不超 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
- 3、减值测试补偿程序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甲方应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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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第 5.2 款约定判断乙方是否触发减值测试补偿 义务,并计算乙方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额。
(2)乙方同意,如乙方触发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在甲方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分别将其等额于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量的相 应甲方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且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 无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若乙方触发本条相关约定应承担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的,甲方应在减值 测试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审 议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分别回购并注销乙方当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减 值补偿议案”)。
(4)若甲方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减值补偿议案,则甲方应在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分别定向回购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账户中存放的乙方的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
若回购注销事宜因减值补偿议案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因无法 实施,则甲方有权终止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分别回购并注销乙方当年应补偿股份的 方案,并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实施股份赠与 方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与 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减值补偿议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方外的 其他股东,除乙方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减值补 偿议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获赠股份。
(5)因减值补偿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各自承担。
(六)承诺与保证
1、乙方承诺,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本协议补偿义 务,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如有)时,将书 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前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 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优先用于支付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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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承诺,在乙方承诺的对价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协议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前,不减持对价股份。
3、若因乙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其无法通过股份补偿方式履行补偿义务,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 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 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履行 本协议发生的损失、费用、损害和开支)。
(八)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 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之附属协议,本协 议没有约定的,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如《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进行修改,本协议亦应相应进行修改。如《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本协议亦应解除或 失效。
四、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1 年 5 月 9 日,大唐电信与中国信科集团签订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中上市公司为协议中的甲方、中 国信科集团为协议中的乙方。
(二)定价基准日及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 价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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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3、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三)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1 、乙方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99,999.999656 万元。
2、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乙方认购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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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 价格计算,乙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数量为 190,839,694 股,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甲方总股本的 30%。
3、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甲乙双方确认,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 协商确定。
(四)对价支付
1、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发出的股份认购价款缴付通知书后,乙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 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 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
2、在乙方支付认股资金后 60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 请办理并完成将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登记于乙方名下的相关登记手续,以使乙方 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五)锁定期
乙方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
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 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所认购 A 股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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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效条件
1、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除 本条以及与违约责任、声明和保证、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保密、不可抗力等 相关的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 生效:
(1)根据乙方公司章程,乙方的有权权力机构已经作出相关决议,同意乙 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及与之有关的其他事项;
(2)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及相关事项,如本次交易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甲方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批准甲方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 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审批程序;
(4)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生效;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除上述条款中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否则前述任何一项条件 未能得到满足,本次交易自始无效。如非因一方或双方违约的原因造成前述条件 未能得到满足,则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 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经催告后 15 日内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 任、声明或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 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 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交易如未获得甲方或/和乙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或其他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或/和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和 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的,则不构成甲方或/和乙方违约,任何一方 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但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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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述情形的除外。双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最大努力促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外 部审议、核准或许可事项。如因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 进行调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际或全部履行,则不构成双方违约事项。任何一方 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 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 失。
五、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唐电信与中国信科集团签订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上市公司为协议中 的甲方、中国信科集团为协议中的乙方。
(二)锁定期
乙方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 不得转让。
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 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所认购 A 股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三)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 并盖章后成立,于《股份认购协议》第 11.1 款约定的相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 生效并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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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大唐联诚 95.001%股权。大唐联诚是一家拥有完整 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立足特种通信行业,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 信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 控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 大唐联诚从事业务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不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的限制 类、淘汰类行业。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大唐联诚是一家拥有完整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立足特种通信行业, 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 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从事的业务为 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领域,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 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 、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大唐联诚目前所使用办公、厂房均为租赁。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不存在违反国 土资源管理法规的行为,也未曾受到国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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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包括:A.经营者 达成垄断协议;B.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 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大唐联诚 95.001%股权,不属于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 的垄断行为。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在其业务领 域的市场份额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 件,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 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股不包括:(1) 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10%,仍满足《证 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1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
本次交易中,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大唐联诚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本次选用收益法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大唐联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 148,256.37 万元, 增值率为 91.33%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作价为 1,408,450,340.64 元,本次交易作价与评估机构所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保持 一致,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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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 、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元/股) |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
|---|---|---|
| 前20个交易日 | 6.54 | 5.886 |
| 前60个交易日 | 6.49 | 5.841 |
| 前120个交易日 | 8.60 | 7.740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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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
K 为配股率
-
A 为配股价
3 、募集资金的定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2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具体如下:
当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当配股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A×K)/(1+N+K) 当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当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A×K)/(1+N+K)
其中:
-
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
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 为配股率
- A 为配股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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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 、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本次 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 易过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大唐联诚 95.001%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大唐联诚系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公 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不 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 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置。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向特通信息化行业 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和 利润规模,增长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增加股东的投资 回报。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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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且不存在违反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的情 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 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 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改 变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中国信科集团为电 信科研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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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要求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向特通信息化行业 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和 利润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性
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大唐电信合并范围内,大唐电信及其子公司 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2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 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 情况。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3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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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 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 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大唐电信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大唐联诚 95.001%股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 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 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办理 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 求的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 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之规定,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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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之规定,募集配套 资金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 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 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99,999.999656 万元,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新型高 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用于补充上市公司 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相关 规定。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不存在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
-
情形;
-
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
-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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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 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明确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并发表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明确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意 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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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集成电路设计、终端设计、网络 与服务等三大业务板块。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0547 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082 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除特别 说明外,下述分析中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0,712.29 | 9.78% | 44,041.73 | 7.63% | 104,618.89 | 14.19% |
| 应收票据 | 1,566.50 | 0.50% | 1,355.58 | 0.23% | 6,961.67 | 0.94% |
| 应收账款 | 46,290.67 | 14.74% | 101,640.78 | 17.62% | 123,710.39 | 16.78% |
| 预付款项 | 20,345.33 | 6.48% | 24,665.45 | 4.28% | 36,448.69 | 4.95% |
| 其他应收款 | 6,542.07 | 2.08% | 49,330.53 | 8.55% | 49,225.35 | 6.68% |
| 存货 | 21,003.33 | 6.69% | 39,091.87 | 6.78% | 49,724.31 | 6.75% |
| 合同资产 | 116.50 | 0.04%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26.65 | 0.96% | 4,903.82 | 0.85% | 3,593.12 | 0.4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603.33 | 41.27% | 265,029.77 | 45.93% | 374,282.42 | 50.78%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
- | - | - | - | 4,316.79 | 0.59% |
|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6,097.34 | 1.94% | 4,445.31 | 0.77%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472.11 | 35.18% | 120,008.81 | 20.80% | 135,832.53 | 18.43% |
| 固定资产 | 40,032.01 | 12.75% | 49,611.00 | 8.60% | 54,622.76 | 7.41% |
| 在建工程 | - | - | 4.83 | - | 102.09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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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8-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无形资产 | 15,661.94 | 4.99% | 43,566.63 | 7.55% | 59,501.50 | 8.07% |
| 开发支出 | 9,270.65 | 2.95% | 24,029.54 | 4.16% | 23,726.65 | 3.22% |
| 商誉 | 154.26 | 0.05% | 62,881.86 | 10.90% | 75,952.76 | 10.30% |
| 长期待摊费用 | 985.24 | 0.31% | 583.54 | 0.10% | 474.71 | 0.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65.06 | 0.56% | 6,806.45 | 1.18% | 8,257.32 | 1.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4,438.61 | 58.73% | 311,937.98 | 54.07% | 362,787.10 | 49.22% |
| 资产总计 | 314,041.93 | 100.00 % |
576,967.76 | 100.00 % |
737,069.52 | 100.00 %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 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37,069.52 万元、576,967.76 万元、314,041.93 万元,总体 规模呈波动下降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0.78%、45.93%、41.27%;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9.22%、54.07%、58.73%。上市公司流动资产 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 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比例逐步下降,非流动 资产比例逐步升高,资产结构整体较为稳定。
2 、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6,797.23 | 18.25% | 119,424.30 | 27.49% | 100,396.81 | 14.83% |
| 应付票据 | 1,972.11 | 0.54% | 2,623.92 | 0.60% | 5,195.91 | 0.77% |
| 应付账款 | 59,327.15 | 16.21% | 89,864.64 | 20.69% | 99,120.02 | 14.64% |
| 预收款项 | - | - | 14,491.46 | 3.34% | 20,885.57 | 3.09% |
| 合同负债 | 13,444.53 | 3.67% | - | - | - | - |
| 应付职工 薪酬 |
6,419.53 | 1.75% | 3,821.75 | 0.88% | 2,772.51 | 0.41% |
| 应交税费 | 1,226.60 | 0.34% | 1,142.35 | 0.26% | 3,025.47 | 0.45% |
| 其他应付款 | 113,642.29 | 31.05% | 69,912.11 | 16.09% | 67,068.64 | 9.91% |
| 一年内到期 | 34,263.42 | 9.36% | 90,343.30 | 20.80% | 95,043.15 | 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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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8-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的非流动 负债 |
||||||
| 其他流动 负债 |
622.37 | 0.17% | - | - | - | - |
| 流动负债 合计 |
297,715.23 | 81.35% | 391,623.83 | 90.14% | 393,508.09 | 58.13% |
| 非流动 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18,000.00 | 2.66% |
| 应付债券 | - | - | - | - | 49,647.72 | 7.33% |
| 长期应付款 | 47,014.42 | 12.85% | 21,206.12 | 4.88% | 198,643.21 | 29.34% |
| 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 |
191.52 | 0.05% | 331.19 | 0.08% | 465.52 | 0.07% |
| 预计负债 | 3,959.17 | 1.08% | 4,375.09 | 1.01% | - | -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912.80 | 0.25% | 672.94 | 0.15% | 807.62 | 0.12% |
| 递延收益 | 16,175.79 | 4.42% | 16,233.10 | 3.74% | 15,876.38 | 2.35% |
| 非流动负债 合计 |
68,253.69 | 18.65% | 42,818.42 | 9.86% | 283,440.45 | 41.87% |
| 负债合计 | 365,968.92 | 100.00 % |
434,442.26 | 100.00 % |
676,948.54 | 100.0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 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76,948.54 万元、434,442.26 万元、365,968.92 万元,总体 规模呈波动下降趋势。
从负债结构来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13%、90.14%、81.35%; 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87%、9.86%、18.65%。上市公司流动负 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构成。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 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构成。上市公司负债结构中有所变动,其中 2019 年度 相对 2018 年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9 年进行债转股导致长期应付款大幅度 降低,同时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进行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2020 年度相对 2019 年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到期短期借 款导致短期借款减少、偿还到期应付债券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低、公 司下属单位德润电子、江苏安防、大唐恩智浦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导致应付账 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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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偿债能力分析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比率(倍) | 0.44 | 0.68 | 0.95 |
| 速动比率(倍) | 0.29 | 0.50 | 0.72 |
| 资产负债率 (合并) |
116.54% | 75.30% | 91.84%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本次交易前,最近三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幅度上升,流动比率、速动 比率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较弱。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 、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20,721.15 | 143,064.75 | 234,384.94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0,721.15 | 143,064.75 | 234,384.94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4,733.57 | 202,691.21 | 337,183.86 |
| 其中:营业成本 | 82,040.26 | 103,109.17 | 175,203.70 |
| 税金及附加 | 1,198.87 | 1,407.64 | 2,267.35 |
| 销售费用 | 10,477.49 | 13,629.30 | 20,315.44 |
| 管理费用 | 29,866.90 | 33,719.86 | 68,844.05 |
| 研发费用 | 29,357.61 | 27,458.76 | 14,507.76 |
| 财务费用 | 11,792.45 | 23,366.48 | 27,044.9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197.32 | 23,054.16 | 25,554.62 |
| 减:利息收入 | 276.66 | 278.06 | 745.01 |
| 加:其他收益 | 1,691.09 | 9,691.07 | 5,585.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17.13 | -18,874.77 | 86,454.8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
-12,491.40 | -18,885.33 | -8,999.3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011.89 | -19,934.88 | 29,000.6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007.47 | -5,168.25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24 | -28.92 | 67,909.2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0,274.33 | -93,942.21 | 57,150.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607.75 | 1,899.69 | 358.69 |
| 减:营业外支出 | 9,126.89 | 5,609.35 | 10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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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168,793.47 | -97,651.87 | 57,402.63 |
| 减:所得税 | 4,969.93 | 1,803.55 | 1,869.9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763.40 | -99,455.42 | 55,532.6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73,763.40 | -99,455.42 | 55,532.64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少数股东损益 | -37,382.29 | -9,523.10 | -837.9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6,381.11 | -89,932.32 | 56,370.58 |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4,384.94 万 元、143,064.75 万元、120,721.15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57,150.66 万元、-93,942.21 万元、-160,274.3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6,370.58 万元、 -89,932.32 万元、-136,381.11 万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波动较大,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公司最近两年继续坚持由规模 向效益增长转型、由数量向质量提升转型、由短期业绩向持续发展转型的经营方 针,继续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导致收入规模下降。(2)受疫情影响,且受到经 济下行影响,导致业务下滑。(3)2020 年度,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 大额商誉减值等。(4)2018 年度公司完成了以上海立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向瓴盛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转让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46.478%股权、 转让西安大唐监控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等项目,确认投资收益;(5)2018 年 度主要原因为完成了北京科研中心资产处置、联芯科技有限公司以资产增资辰芯 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 、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毛利率 | 32.04% | 27.93% | 25.25% |
| 净利率 | -112.97% | -62.86% | 24.0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5 | -1.02 | 0.64 |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净利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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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25.25%、27.93%、 32.04%;净利率分别为 24.05%、-62.86%、-112.97%。
由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剥离低毛利率业务,导致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 度毛利率逐步提高。但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及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业 务规模降低,同时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大额商誉减值且没有较大的 投资收益或资产处置收益等导致净利率下降。
二、标的公司所在行业情况分析
(一)行业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1 、市场规模
近年来,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下,特种通信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但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特通通信行业内有众多领域,在大唐联诚所处的领域内, 2009 年至 2020 年国家投入从 4,829.85 亿元增加至 12,691.68 亿元,年复合增长 率为 9.18%,并将保持适当增长。
未来,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将迎来较大发展。
2 、行业竞争格局
特种通信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参与特种通信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 获得相应的资质。由于资质壁垒的存在,导致潜在竞争对手较难进入,加之特种 通信产品前期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企业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不断研发、 调试、试验,具有较长的研发周期和测试周期,特种通信行业长周期合作的特点 决定了行业内企业下游明确,企业与其下游客户通常具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以上因素导致特种通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行业内有竞争力的企业数量 不多,行业竞争格局平稳。
3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特种通信领域无线通信已基本实现通信技术 体制由模拟向数字转变,通信终端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通信网路由单项业 务向综合业务转变,通信管理向智能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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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通信与民用通信在需求方面都呈现出宽带化、移动化的发展趋势,专用 宽带移动通信已经成为未来专用无线通信技术重要的发展方向。
4 、行业内主要企业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海格通信于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海格通信的主要业务覆盖“无 线通信、北斗导航、航空航天、软件与信息服务”四大领域。
(2)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一二)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七一二于 2018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七一二自成立以来始终服务于 国家战略,专注推进我国专网无线通信行业发展。
(3)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讯)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上海瀚讯于 201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瀚讯主要从事专网宽带 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工程实施,结合业务应用软件、指挥调度软 件等配套产品,向客户提供专网宽带移动通信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上海瀚讯定 位为专网宽带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供应商及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4)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63789.1 万元人民币。中原电子的主营业务为通信终端设备及 系统的研发及生产,其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为超短波通信领域。
(二)市场供求状况
1 、市场需求情况
大唐联诚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属于特种通信行业范畴近年来,在新一轮科 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下,特种通信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但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 特通通信行业内有众多领域,在大唐联诚所处的领域内,2009 年至 2020 年国家 投入从 4,829.85 亿元增加至 12,691.6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9.18%,并将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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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增长。
2 、市场供给情况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支持优势企业进入特通信息化相 关产业链条。随着特种通信领域市场需求的可预计增长,行业整体供给预计将呈 现平稳增长的态势。
(三)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一方面,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行业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竞争对手相对 较少,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另一方面,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特种通 信产品定价通常兼顾生产方和使用方的相互利益,充分考虑企业前期研发周期长, 研发投入大, 生产过程必要的补偿以及合作单位合理的利益。因此,特种通信 行业利润水平相对稳定。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 、有利因素
(1)特通信息化需求的拉动
近年来,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下,特种通信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但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特通通信行业内有众多领域,在大唐联诚所处的领域内, 2009 年至 2020 年国家投入从 4,829.85 亿元增加至 12,691.68 亿元,年复合增长 率为 9.18%,并将保持适当增长。
未来,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将迎来较大发展。
(2)特通信息化战略地位提升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下,战争形态加速向信息化战争演变,中 国特色军事变革取得重大进展,但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随着我国特通信息化建 设全面开启,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国家注重科技创新,特种通信行业自主可控需求迫切
当前,全球局势复杂性不断增加,世界各国在国防科技领域的竞争加剧,为 了避免关键技术环节受制于人,国家高度重视特通信息化领域的自主可控,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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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随着我国特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特种通信系 统必将步入快速建设阶段。
2 、不利因素
(1)贸易摩擦对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中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各国的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受政治环境影 响较大,由于政治因素,西方等发达国家在先进技术方面对我国进行严格封锁, 导致我国一些重点和关键的技术上形成技术壁垒,导致我国部分关键产业和企业 经营发展较为困难。
(2)研发需要配置较多的资源
特种通信型号产品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和研 发风险高等特点,而通过产品列装销售带来的收入相对滞后,企业需先行投入大 量的研发资源以保证研发的顺利推进和正常运转。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质壁垒
我国对从事特种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认证管理, 企业需同时拥有多种相关资质条件才能进行相应科研生产活动,新进入行业内的 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监管部门的资质认可,因此,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具有 较高的资质壁垒。
(2)技术壁垒
在技术层面,虽然特种通信产品和民品的部分基础技术相同,但是由于二者 的市场需求不同,导致特种通信产品和民品在技术应用上有差异。特种通信产品 生产具有特殊的标准和规范,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水平、技术含量要求较高,并且 特种通信产品和民品在技术指标、产品性能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若非特种通信 产品行业的企业想要进入该行业,需耗费较高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在技术水平、产 品质量和研发能力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对于新进入行业内的企业,由于其无 法在短时间内积累丰富的技术知识,缺乏特种通信产品生产经验和工艺的积累, 因此也无法研发出高质量且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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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壁垒
特种通信型号产品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和研 发风险高等特点,而通过产品列装销售带来的收入相对滞后,企业需先行投入大 量的研发资源以保证研发的顺利推进和正常运转。此外,特种通信客户在产品的 安全性、可靠性和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均具有较高要求,相关产品的承研承制单位 需要不断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研发升级并对现有产品性能进行不断改进。以上因 素导致进入特种无线通信领域需要一定的资金规模。
(4)型号壁垒
特种通信产品市场的计划性较强,拟正式列编和列装的新型产品,应当按照 规定进行产品定型。只有参与了型号产品研制并通过型号鉴定的企业才能成为型 号产品的承制单位才能获取客户的列装采购订单。型号研制是产品定型的必经阶 段,一般包含方案证、初样研制、产品试用、正样研制、产品试验、型号鉴定等 环节,企业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不断研发、调试、试验,具有较长的研发周 期和测试周期,非特种通信领域内企业一般难以参与到整个流程。
(六)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
1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特种通信的使用环境多为野外场景,对通信保障的移动能力要求高,无线通 信是特种通信的主要手段。随着民用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和特种行业信息化建设 的稳步推进,特种通信行业无线通信手段实现了从模拟到数字、从单一话音业务 到多媒体业务、从国外引进为主到自主设计生产的发展和演进。
随着我国特种通信技术的发展,我国特种通信已基本实现通信技术体制由模 拟向数字转变,通信终端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通信网路由单项业务向综合 业务转变,通信管理由人工向智能转变。
(2)行业技术特点
特种通信与民用无线通信在需求方面都呈现出宽带化、移动化的发展趋势, 宽带移动通信已经成为未来特种通信技术重要的发展方向。相较于民用无线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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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通信设备环境适应性、抗干扰、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并呈现出高定 制化的特性,且需要根据新需求进行持续升级更新,对行业内企业的技术持续演 进和全寿命保障提出要求。
2 、行业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我国对从事特种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认证管理, 企业需同时拥有多种相关资质条件才能进行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
(2)销售模式
根据特种通信客户的现行采购制度,拟正式列编和列装的新型产品,应当按 照规定进行产品定型。特种通信产品通常由研发企业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 商,在新型号产品研制阶段,企业即通过参与招标等方式获得研制资格,参与型 号产品的研制全过程,从而能够成为该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之一,进而才能获取型 号产品定型后批量生产的订单,形成了以产品研发驱动的销售模式。
(3)采购模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关于外购器材的质量管理要求,各外购器材单位的资质一 般经由公司质量部门组织进行供应商认证审核流程,通过后备案合格供应商,列 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名录经客户代表审核。涉及采购相关供应商必须纳入到 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3 、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特征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行业的发展与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 等因素息息相关,整体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标的公司处于特种通信领域,产品生产及使用本身不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但 特种通信产品业务受下游单位实行预算管理、采购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计划性较 强、配套商响应等因素影响,下游单位大多在下半年进入验收、结算高峰期,该 等情形主要系业务流程所致,行业本身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特种通信行业的市场分布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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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上下游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专网无线通信产业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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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网无线通信产业链的上游主要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和塑胶与五金结构件 制造业,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行业竞争较大。未来,随着行业内竞争的加剧, 关键元器件国产化的实现,专网无线通信行业相关的原材料部件采购成本将呈现 下降趋势。
专网无线通信产业链的下游为特定部门或群体,包括包括警用、军用、商用 和民用市场,专网无线通信主要服务于特定行业的客户,由于不同行业客户的需 求差异较大,行业标准有所不同,因此企业需要深入理解不同行业客户的独特需 求,以针对性地开发差异化的产品,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资质壁垒和技术壁垒。专 网无线通信行业受国家政策和投资预算的影响较大,下游市场的政策变化会直接 影响到该行业的发展,由于各国保障公共安全的需求不断增加,专网无线通信行 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三、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分析
(一)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持续聚焦发展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 安全应用三个业务方向。在各业务方向下,大唐联诚所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和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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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用移动通信
(1)行业地位
大唐联诚基于对专用移动通信技术的长期研究积累,在专用移动网络大范围 覆盖、高移动性、适应复杂电磁环境等方面形成了技术优势,是掌握专用无线通 信行业 4G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标准和核心知识产权的厂所之一,可为客户提供产 品的定制化开发,已成为专用移动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和核心产品的主要提供商。
(2)市场份额
大唐联诚专用移动通信业务方向已定型产品有十余个,包括各类专用移动通 信 4G 产品、信号分析产品和卫星通信终端,已在市场形成了批量销售。新争取 入围两款型号装备研制工作,同时还承担了专用移动通信 4G/5G 网络多项预先 研究任务。
(3)主要竞争对手
1)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讯)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上海瀚讯于 201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瀚讯主要从事专网宽带 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工程实施,结合业务应用软件、指挥调度软 件等配套产品,向客户提供专网宽带移动通信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上海瀚讯定 位为专网宽带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供应商及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2)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一二)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七一二于 2018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七一二自成立以来始终服务于 国家战略,专注推进我国专网无线通信行业发展。
2 、专用宽带电台
(1)行业地位
专用宽带电台业务立足自主可控的硬件平台解决方案,着力推进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波形体制创新应用,在宽带传输、无中心自组网、动态资源分配等技术 的创新应用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已成为专用通信终端领域的核心厂家,是推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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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自主创新和平台自主可控的生力军。
(2)市场份额
大唐联诚专用宽带电台业务方向已有多个产品完成定型,在陆地、航空、航 海等市场形成批量销售,正在开展两款型号产品的研制以及新产品研制任务的争 取工作,已入围下一代自组网波形和平台样机预研项目。
(3)主要竞争对手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海格通信于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海格通信的主要业务覆盖“无 线通信、北斗导航、航空航天、软件与信息服务”四大领域。
2)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一二)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七一二于 2018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七一二自成立以来始终服务于 国家战略,专注推进我国专网无线通信行业发展。
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63789.1 万元人民币。中原电子的主营业务为通信终端设备及 系统的研发及生产,其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为超短波通信领域。
3 、宽带移动安全应用
(1)行业地位
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方向是利用民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经验和技术应用 优势,用户提供基于公网的宽带移动安全应用全系统解决方案和重点产品。大唐 联诚是特种通信行业市场执勤保障系统的主导供应商,对特种通信行业客户执勤 保障需求及演进趋势有深入了解,是宽带移动安全应用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及重 点产品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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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指控平台和执勤保障 4G 产品已批量装备特种通信用户,在历次国庆阅 兵、全国两会、各类峰会等大型活动安保中均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大唐联诚承 担了特种通信行业 5G 安全应用总体工作,中标了两款特种通信 5G 安全应用相 关产品的研制项目。
(3)主要竞争对手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成立于 1993 年 5 月 11 日,海能达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处于专用通信领 域,主要业务包括面向客户提供窄带专网产品及解决方案、4G/5G 宽带专网产品 及解决方案、公专融合产品及解决方案、指挥调度智能集成与应急通信解决方案、 卫星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和 AI 产品及解决方案等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及覆盖全 球公共安全、政务应急、大交通、能源、工商业等行业的行业解决方案。
2)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海格通信于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海格通信的主要业务覆盖“无 线通信、北斗导航、航空航天、软件与信息服务”四大领域。
(二)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大唐联诚成立以来,深入落实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国家战略,紧密围绕核心 业务迫切发展需求,通过原始创新、应用创新和集成创新并举的方式,研发先进 特种通信核心技术和适用装备,在三大主营业务方向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 、核心技术优势
大唐联诚在通信波形方面,突破多项关键技术研究,完成多种接入网波形和 自组网核心波形积累,入围主流标准波形库,为进入新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奠 定了波形基础。
大唐联诚基于国产 SoC 芯片,形成自主可控的高集成硬件平台,入围多款 通用型号。作为自主可控全国产化平台,具有领先性和可持续演进性,为手持类 终端和低功耗电台产品持续发展奠定了平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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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联诚积极参与 5G 在特种通信场景的应用研究、系统方案论证和关键技 术研究,基于 5G 关键技术,开展各项技术研究,测试效果良好,有望在“十四 五”开展演示验证并进入型号。
经过多年高强度研发投入以及持续不断的技术积累,大唐联诚在自主创新和 自主可控方面已经走在行业前列。
2 、产品优势
大唐联诚专注于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三大市场, 产品种类齐全,涵盖了核心网、基站、终端、电台和应用软件等多个产品,并已 形成批量销售。在专用移动通信领域,已经拥有超过十型产品完成定型、列装, 在专用宽带电台领域,自组网波形和整机成为专用通信终端的主要方案,获得波 形体制身份,在宽带移动安全应用领域,形成终端、网络、应用平台的全系列产 品,在多项国家重大任务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 、人才队伍优势
大唐联诚积累了丰富的型号研制和服务保障能力,通过人才队伍结构的不断 优化,培育了一支优质、高效的研发队伍,研发力量得以持续加强。
在 3G/4G 专网无线通信领域,大唐联诚拥有专业的无线通信波形算法设计 团队,该团队大部分人员具有 3G/4G 专网移动通信标准算法设计的成功经验, 经过十多年的持续研发,团队已积累了典型应用环境数据库和适用的通信波形算 法库并形成了相对应的发明专利。
在 5G 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5G 在专网无线通信行业将迎来较大增长, 大唐联诚为了确立市场领先地位,在专用 5G 领域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组建了 专用 5G 通信波形设计、研发团队,该团队具备丰富的民用 5G 通信标准设计和 研发经验,大唐联诚由此具备 5G 通信波形定制化设计开发能力,能更好地将 5G 技术服务于下一代专用通信市场。
4 、客户资源优势
特种通信领域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我国对从事特种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认证管理,企业需同时拥有多种相关资质条件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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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应科研生产活动,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资质壁垒。同时,由于该领域对产 品的技术先进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供应商通常需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大唐联诚凭借其在特种通信领域丰富的型号研制经验和优质 的服务保障能力,面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与 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5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大唐联诚拥有 GJB9001C、GJB5000A-2008 认证证书,按照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唐联诚的质量管理体 系,涵盖了从客户需求导入、产品策划、产品开发、生产到测试和交付的产品全 生命周期管理过程,秉承“以用户满意为目标,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 为根本,以规范管理为手段”的质量方针,确保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达到客户的严 格要求。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21651 号审计报告,大唐联诚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结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资 产: |
||||||
| 货币资金 | 60,019.28 | 39.86% | 8,179.05 | 9.38% | 2,702.23 | 3.75% |
| 应收票据 | 2,196.52 | 1.46% | 2,980.39 | 3.42% | 1,198.14 | 1.66% |
| 应收账款 | 33,997.25 | 22.58% | 30,964.30 | 35.51% | 28,971.86 | 40.23% |
| 预付款项 | 3,012.03 | 2.00% | 1,290.27 | 1.48% | 1,568.45 | 2.18% |
| 其他应收 款 |
969.03 | 0.64% | 972.36 | 1.12% | 484.18 | 0.67% |
| 存货 | 17,993.53 | 11.95% | 15,250.81 | 17.49% | 12,597.71 | 17.50% |
| 其他流动 资产 |
25.23 | 0.02% | 93.73 | 0.11% | - | - |
| 流动资产 合计 |
118,212.87 | 78.51% | 59,730.91 | 68.50% | 47,522.57 |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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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4.30 | 2021.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非流动资 产: |
||||||
|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17,931.14 | 11.91% | 17,931.14 | 20.56% | 16,577.50 | 23.02% |
| 固定资产 | 2,921.82 | 1.94% | 3,113.01 | 3.57% | 3,266.19 | 4.54% |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204.50 | 0.23% | 137.84 | 0.19% |
| 使用权资 产 |
4,181.32 | 2.78% | - | - | - | - |
| 无形资产 | 5,316.96 | 3.53% | 5,470.80 | 6.27% | 2,006.23 | 2.79% |
| 开发支出 | 1,944.83 | 1.29% | 648.09 | 0.74% | 2,363.75 | 3.28% |
| 长期待摊 费用 |
68.93 | 0.05% | 99.97 | 0.11% | 132.89 | 0.18% |
| 非流动资 产合计 |
32,365.01 | 21.49% | 27,467.50 | 31.50% | 24,484.41 | 34.00% |
| 资产总计 | 150,577.88 | 100.00% | 87,198.41 | 100.00% | 72,006.9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资产总额分别为 72,006.98 万元、87,198.41 万元、 150,577.88 万元,资产总额中以流动资产为主,整体呈上升趋势。在报告期内, 大唐联诚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为主;非流动资产主要由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为主。
大唐联诚 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资产总额增长 15,191.43 万元,增长幅度达 到 21.10%,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 2019 年好转,收 回的货币资金增加;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增加,收入规模最大,导致应收账款和存 货增加。同时研发投入加大,内部研发形成无形资产增加。2021 年 4 月末较 2020 年末资产总额增加 63,379.47 万元,增长幅度达 72.68%,增长原因主要系大唐联 诚 2021 年引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收到了增资款,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长; 同时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存货及预付款增加,流动资产增加。另外,由于准 则变化,导致使用权资产增加。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主要资产类项目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库存现金 | 0.29 | 0.64 | 1.18 |
| 银行存款 | 59,736.60 | 7,896.08 | 2,6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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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其他货币资金 | 282.40 | 282.33 | 2.53 |
| 合计 | 60,019.28 | 8,179.05 | 2,702.23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 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保函保证金 | 282.31 | 282.31 | 2.53 |
| 合计 | 282.31 | 282.31 | 2.53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702.23 万元、8,179.05 万元、 60,019.2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5%、9.38%、39.86%。货币资金余额 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大唐联诚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 存款构成。
大唐联诚 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5,476.82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大唐联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 2019 年好转,收回的货币资金增加。 2021 年 4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增加 51,840.23 万元,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1 年引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收到了增资款,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将部分资金存于保 函保证金所致。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40,024.69 | 37,288.67 | 34,403.07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027.45 | 6,324.36 | 5,431.21 |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33,997.25 | 30,964.30 | 28,971.86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应收账款分别为 28,971.86 万元、30,964.30 万元、 33,997.2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23%、35.51%、22.58%。2020 年末 的应收账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6.88%,2021 年 4 月 30 日的应收账较 2020 年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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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加 9.79%,主要系随着公司 2020 年收入增长,导致 2020 年度应收账款增长,同 时由于 2021 年 1-4 月份收回上期的应收账款较少,导致 2021 年 4 月末的应收账 款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账龄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1年以内 | 23,404.09 | 19,474.21 | 23,935.73 |
| 1至2年 | 7,345.24 | 9,258.92 | 2,783.64 |
| 2至3年 | 3,845.06 | 1,985.38 | 608.37 |
| 3至4年 | 510.51 | 492.69 | 5,195.75 |
| 4至5年 | 3,204.77 | 4,294.22 | 1,676.44 |
| 5年以上 | 1,715.03 | 1,783.25 | 203.13 |
| 小计 | 40,024.69 | 37,288.67 | 34,403.07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 2021 年4 月30 日 单位:万元 |
2021 年4 月30 日 单位:万元 |
2021 年4 月30 日 单位:万元 |
2021 年4 月30 日 单位:万元 |
2021 年4 月30 日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
1,396.48 | 3.49 | 1,396.48 | 100.00 | - |
| 其中: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
1,342.21 | 3.35 | 1,342.21 | 100.00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
54.27 | 0.14 | 54.27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
38,628.21 | 96.51 | 4,630.97 | 11.99 | 33,997.25 |
| 其中: | |||||
| 信用风险组合 | 38,628.21 | 96.51 | 4,630.97 | 11.99 | 33,997.25 |
| 合计 | 40,024.69 | 100.00 | 6,027.45 | 33,997.25 | |
| 2020 年12 月31 日 单位:万元 |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
2,540.48 | 6.81 | 2,540.48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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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
2,337.03 | 6.27 | 2,337.03 | 100.00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
203.45 | 0.55 | 203.45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
34,748.19 | 93.19 | 3,783.88 | 10.89 | 30,964.30 |
| 其中: | |||||
| 信用风险组合 | 34,748.19 | 93.19 | 3,783.88 | 10.89 | 30,964.30 |
| 合计 | 37,288.67 | 100.00 | 6,324.36 | 30,964.30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单位:万元 |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
2,484.60 | 7.22 | 2,484.60 | 100.00 | - |
| 其中: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
2,135.50 | 6.21 | 2,135.50 | 100.00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
349.10 | 1.01 | 349.10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
31,918.47 | 92.78 | 2,946.61 | 9.23 | 28,971.86 |
| 其中: | 0.00 | 0.00 | 0.00 | ||
| 信用风险组合 | 31,918.47 | 92.78 | 2,946.61 | 9.23 | 28,971.86 |
| 合计 | 34,403.07 | 100.00 | 5,431.21 | 28,971.86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2021 年4 月30 日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 |
2021 年4 月30 日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 |
2021 年4 月30 日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 |
|---|---|---|---|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例(%) |
坏账准备 | ||
| CA100128 | 4,578.27 | 11.44 | 56.82 |
| CA100159 | 3,372.29 | 8.43 | 148.47 |
| CA100097 | 3,084.84 | 7.71 | 81.07 |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75.25 | 7.18 | 1,255.67 |
| CA100373 | 2,373.20 | 5.93 | 23.73 |
| 合计 | 16,283.84 | 40.69 | 1,5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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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例(%) |
坏账准备 | |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75.25 | 7.71 | 962.26 |
| 某航天科工集团下 属企业 |
2,792.08 | 7.49 | 124.67 |
| CA100259 | 2,483.25 | 6.66 | 24.83 |
| CA100096 | 2,315.45 | 6.21 | 23.15 |
| 大唐终端设备有限 公司 |
2,243.85 | 6.02 | 41.83 |
| 合计 | 12,709.88 | 34.09 | 1,176.74 |
| 单位名称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例(%) |
坏账准备 | |
| 某航天科工集团下 属企业 |
5,374.60 | 15.62 | 53.75 |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75.25 | 8.36 | 855.30 |
| CA100159 | 2,265.35 | 6.58 | 22.65 |
| CN100001 | 2,232.00 | 6.49 | 137.14 |
| CA100128 | 2,206.62 | 6.41 | 22.07 |
| 合计 | 14,953.82 | 43.46 | 1,090.91 |
注: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申请豁免披露部分客户名称。
(3)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存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854.70 | 659.16 | 7,195.54 |
| 发出商品 | 1,046.38 | 0.00 | 1,046.38 |
| 在产品 | 7,435.87 | 180.94 | 7,254.93 |
| 库存商品 | 2,580.11 | 83.43 | 2,496.68 |
| 合计 | 18,917.06 | 923.53 | 17,993.53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6,813.91 | 673.29 | 6,140.62 |
| 发出商品 | 930.54 | 0.00 | 930.54 |
| 在产品 | 6,330.77 | 183.08 | 6,147.70 |
| 库存商品 | 2,115.38 | 83.43 | 2,03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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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6,190.60 | 939.80 | 15,250.81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5,121.51 | 994.92 | 4,126.59 |
| 发出商品 | 3,453.01 | 0.00 | 3,453.01 |
| 在产品 | 2,005.51 | 194.61 | 1,810.90 |
| 库存商品 | 3,208.45 | 1.24 | 3,207.21 |
| 合计 | 13,788.48 | 1,190.77 | 12,597.71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97.71 万元、15,250.81 万 元、17,993.5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50%、17.49%、11.95%。大唐 联诚 2020 年度较 2019 年末增长 21.06%,主要是随着 2020 年度业务规模扩大, 导致原材料、在产品增加;2021 年 4 月末较 2020 年末增长 17.98%,主要是由于 2021 年 1-4 月份为了生产提前备货、备料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 |
17,931.14 | 17,931.14 | 16,577.50 |
| 其中:宸芯科技有 限公司 |
17,931.14 | 17,931.14 | 16,577.50 |
| 合计 | 17,931.14 | 17,931.14 | 16,577.5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大唐联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分别为 16,577.50 万 元、17,931.14 万元、17,931.14 万元。主要系大唐联诚参股宸芯科技有限公司所 致。
(5)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机器设备 | 4,286.07 | 2,276.13 | - | 2,009.94 |
| 运输工具 | 197.66 | 133.38 | - | 64.29 |
| 电子设备 | 904.83 | 478.81 | - | 426.03 |
| 办公设备 | 955.69 | 227.96 | - | 727.73 |
| 其他 | 78.81 | 40.60 | - | 38.21 |
| 合计 | 6,423.07 | 3,156.88 | - | 3,266.19 |
| 2020 年12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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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机器设备 | 4,693.59 | 2,721.90 | - | 1,971.69 |
| 运输工具 | 197.66 | 148.01 | - | 49.66 |
| 电子设备 | 1,015.43 | 555.23 | - | 460.20 |
| 办公设备 | 943.11 | 341.03 | - | 602.08 |
| 其他 | 77.03 | 47.65 | - | 29.38 |
| 合计 | 6,926.83 | 3,813.82 | - | 3,113.01 |
| 2021 年4 月30 日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机器设备 | 4,630.82 | 2,832.93 | - | 1,797.89 |
| 运输工具 | 197.66 | 150.82 | - | 46.85 |
| 电子设备 | 1,096.25 | 602.56 | - | 493.70 |
| 办公设备 | 938.94 | 381.28 | - | 557.66 |
| 其他 | 77.03 | 51.30 | - | 25.73 |
| 合计 | 6,940.71 | 4,018.89 | - | 2,921.82 |
大唐联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等构
成。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266.19 万元、3,113.01 万元、2,921.8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4%、3.57%、1.94%。报告期 内大唐联诚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变动幅度较小。
(6)使用权资产
2021 年 4 月 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1 年4 月30 日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4,452.81 | 271.49 | 0.00 | 4,181.32 |
| 合计 | 4,452.81 | 271.49 | 0.00 | 4,181.32 |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大唐联诚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4,181.32 万元,使用 权资产主要为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 称“新租赁准则”)。大唐联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7)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非专利技术 | 782.87 | 13.05 | - | 769.82 |
| 软件 | 2,251.24 | 1,014.83 | - | 1,2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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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合计 | 3,034.11 | 1,027.88 | - | 2,006.23 |
|---|---|---|---|---|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非专利技术 | 4,562.89 | 232.62 | - | 4,330.27 |
| 软件 | 2,361.77 | 1,221.24 | - | 1,140.53 |
| 合计 | 6,924.67 | 1,453.87 | - | 5,470.80 |
| 2021 年4 月30 日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非专利技术 | 4,563.07 | 536.82 | - | 4,026.24 |
| 软件 | 2,422.99 | 1,132.27 | - | 1,290.72 |
| 合计 | 6,986.06 | 1,669.10 | - | 5,316.96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无形资产主要由非专利技术、软件构成。各报告期末, 大唐联诚的无形资产分别为 2,006.23 万元、5,470.80 万元、5,316.96 万元,占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9%、6.27%、3.53%。
大唐联诚 2020 年无形资产较 2019 年增长较大,增长比例为 172.69%。主要 原因为 2020 年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增加较多导致。
2 、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2,954.23 | 17.72% | 15,953.22 | 23.60% | 9,969.94 | 11.15% |
| 应付账款 | 41,383.44 | 56.62% | 41,060.15 | 60.74% | 37,839.63 | 42.34% |
| 预收款项 | - | - | - | - | 4,101.36 | 4.59% |
| 合同负债 | 8,049.83 | 11.01% | 4,150.78 | 6.14% | - | - |
| 应付职工薪 酬 |
4,190.62 | 5.73% | 4,226.33 | 6.25% | 3,677.38 | 4.11% |
| 应交税费 | 434.27 | 0.59% | 1,069.29 | 1.58% | 1,507.38 | 1.69% |
| 其他应付款 | 246.58 | 0.34% | 175.93 | 0.26% | 32,054.68 | 35.86% |
| 其他流动负 债 |
1,046.48 | 1.43% | 539.60 | 0.80% | - | - |
| 流动负债合 计 |
68,305.45 | 93.46% | 67,175.31 | 99.36% | 89,150.36 | 99.75% |
| 非流动负 债: |
||||||
| 租赁负债 | 4,354.24 | 5.96%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429.45 | 0.59% | 429.45 | 0.64% | 226.40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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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2020/4/30 | 2020/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非流动负债 合计 |
4,783.68 | 6.54% | 429.45 | 0.64% | 226.40 | 0.25% |
| 负债合计 | 73,089.14 | 100.00% | 67,604.76 | 100.00% | 89,376.76 | 100.00%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有息流动负债 | 12,954.23 | 17.72% | 15,953.22 | 23.60% | 9,969.94 | 11.15% |
| 无息流动负债 | 55,351.22 | 75.73% | 51,222.08 | 75.77% | 79,180.42 | 88.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305.45 | 93.46% | 67,175.31 | 99.36% | 89,150.36 | 99.75% |
| 有息长期负债 | 4,354.24 | 5.96% | 0 | 0.00% | 0 | 0.00% |
| 无息长期负债 | 429.45 | 0.59% | 429.45 | 0.64% | 226.4 | 0.2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83.68 | 6.54% | 429.45 | 0.64% | 226.4 | 0.25% |
| 负债合计 | 73,089.13 | 100.00% | 67,604.76 | 100.00% | 89,376.76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大唐联诚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89,376.76 万元、67,604.76 万 元、73,089.1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 89,150.36 万元、67,175.31 万元、68,305.4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75%、99.36%、93.46%。流动负债主要由短 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等构成。
报告期内各期末,大唐联诚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26.40 万元、429.45 万元、 4,783.6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5%、0.64%、6.54%。非流动负债主 要为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负债总额略微降低,负债结构基本保持 稳定。
(1)短期借款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保证借款 | - | - | 9,969.94 |
| 信用借款 | 12,954.23 | 15,953.22 | 0.00 |
| 合计 | 12,954.23 | 15,953.22 | 9,969.94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的短期借款分别为 9,969.94 万元、15,953.22 万元 12,954.2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15%、23.60%、17.72%。2020 年末 的短期借款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60.01%,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21 年 4 月末的短期借款规模较 2020 年末减少 18.80%,主要系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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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1年以内(含1年) | 27,412.19 | 28,386.20 | 23,182.14 |
| 1-2年(含2年) | 5,773.41 | 4,583.08 | 7,861.84 |
| 2-3年(含3年) | 1,489.34 | 2,353.09 | 1,979.07 |
| 3年以上 | 6,708.50 | 5,737.78 | 4,816.58 |
| 合计 | 41,383.44 | 41,060.15 | 37,839.63 |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的应付账款分别为 37,839.63 万元、41,060.15 万元、 41,383.4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34%、60.74%、56.62%。2020 年末 的应付账款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8.51%,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 额也随之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应付账款增加。2021 年 4 月末应付账款与 2020 年 末基本保持一致。
(3)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公司预收客户的货款,因适用新收入准则,公司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原计入预收账款的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 价转入合同负债项目及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其中将与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 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剩余估计的待转销项税额 部分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2019 年末,大唐联诚预收款项余额为 4,101.36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比例 为 4.59%。2020 年末、2021 年 4 月末,大唐联诚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4,150.78 万元和 8,049.83 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6.14%、11.01%。2020 年末 合同负债相对 2019 年末预收款项余额基本保持一致。2021 年 4 月末合同负债余 额较 2020 年末增长 93.94%,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1 年初收到客户预付款作为项 目启动资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按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的性质划分,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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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短期薪酬 | 4,046.66 | 4,158.72 | 3,561.70 |
| 离职后福利-设定 提存计划 |
143.96 | 67.61 | 115.68 |
| 辞退福利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 他福利 |
- | - | - |
| 合计 | 4,190.62 | 4,226.33 | 3,677.38 |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4 月末,大唐联诚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677.38 万元、4,226.33 万元和 4,190.62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1%、6.25%、5.73%,主要为当期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5)租赁负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4.30 |
| 租赁付款额 | 5,135.66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81.43 |
| 合计 | 4,354.24 |
截止 2021 年 4 月末,大唐联诚租赁负债金额为 4,354.24 万元,主要系财政 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 大唐联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3 、偿债能力分析
| 财务指标 |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 资产负债率 | 48.54% | 77.53% | 124.12% |
| 流动比率(倍) | 1.73 | 0.89 | 0.53 |
| 速动比率(倍) | 1.42 | 0.64 | 0.37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万元) |
1,706.13 | 7,905.01 | 3,874.26 |
| 利息保障倍数 | 4.21 | 2.74 | 1.41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
-
摊费用摊销
-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大唐联诚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24.12%、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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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4%,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53、0.89、1.73,速动比率分别为 0.37、0.64、 1.42,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自 2019 年以来均持续向好,主要系报告期内(1) 公司通过债转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提高了资产、降低了负债;(2)公司经营 业绩转好,且 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持续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41 倍、2.74 倍、4.21 倍,利息 保障倍数较高,其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 2019 年末,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前期经营亏损 所致。标的公司在“十二五”、“十三五”初期,布局开展推进 LTE 技术在特 种通信领域的产业化项目,争取预研项目,导致战略性项目投入占比高,但是之 前研发投入还未能形成型号列装,暂时无法形成持续的规模销售,从而导致标的 公司截至 2019 年末所有者权益为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显著增加的原因主要有:(1)2020 年 12 月, 标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电信科研院将其对标的公司的 3.16 亿元债权转为股权;2021 年 4 月,标的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 5.71 亿元,两项增资合计导致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 8.87 亿元。(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规模增加, 经营情况转好,两年一期累计实现盈利 5,802.99 万元。
4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年) |
0.33 | 1.54 | 1.26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29 | 1.87 | 1.64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年) |
0.11 | 0.69 | 0.61 |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019 年、2020 年,大唐联诚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且回款管理工作优化,从而加速了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1 年 1-4 月份,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1 年 1-4 月份确认 的收入相对全年收入较少,且 2021 年 1-4 月份收回的上年度应收账款较少,导 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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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2020 年,大唐联诚存货周转率呈现平稳向上趋势,2021 年 1-4 月 份下降,主要系 2021 年 1-4 月份确认的收入相对全年收入较少,同时为了备货 生产,存货增加,从而导致周转率下降。
2019 年、2020 年,大唐联诚总资周转率呈现平稳向上趋势,2021 年 1-4 月 份总资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公司 2021 年度引入外部投资者,导致总资产大幅 度提高,从而降低了总资周转率。
(二)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21651 号审计报告,大唐联诚最近两年一期的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
| 一、营业总收 入 |
12,758.79 | 100.00% | 55,282.98 | 100.00% | 36,685.37 | 100.00% |
| 其中:营业收 入 |
12,758.79 | 100.00% | 55,282.98 | 100.00% | 36,685.37 | 100.00% |
| 二、营业总成 本 |
11,192.20 | 87.72% | 50,265.41 | 90.92% | 36,909.87 | 100.61% |
| 其中:营业成 本 |
5,027.65 | 39.41% | 28,085.97 | 50.80% | 17,226.00 | 46.96% |
| 税金及附加 | 92.00 | 0.72% | 331.42 | 0.60% | 314.51 | 0.86% |
| 销售费用 | 485.07 | 3.80% | 1,976.47 | 3.58% | 2,351.27 | 6.41% |
| 管理费用 | 1,403.45 | 11.00% | 4,021.82 | 7.27% | 4,343.41 | 11.84% |
| 研发费用 | 3,958.06 | 31.02% | 13,456.57 | 24.34% | 10,690.98 | 29.14% |
| 财务费用 | 225.97 | 1.77% | 2,393.15 | 4.33% | 1,983.71 | 5.41% |
| 其中:利息费 用 |
242.96 | 1.90% | 2,415.09 | 4.37% | 1,991.01 | 5.43% |
| 利息收入 | 18.84 | 0.15% | 32.33 | 0.06% | 13.12 | 0.04% |
| 加:其他收益 | 12.76 | 0.10% | 16.70 | 0.03% | 74.02 | 0.20% |
| 投资收益(损 失以“-”号 填列) |
- | - | - | - | 1,546.32 | 4.22% |
| 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 “-” 号填 列) |
-733.29 | -5.75% | -937.43 | -1.70% | -539.13 | -1.47% |
| 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 “-” 号填 列) |
-52.28 | -0.41% | -56.40 | -0.10% | 13.46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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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
| 资产处置收 益(损失以 “-” 号填 列) |
- | - | 12.29 | 0.02% | 3.36 | 0.01% |
| 三、营业利润 (亏损以 “ -” 号填 列) |
793.78 | 6.22% | 4,052.72 | 7.33% | 873.53 | 2.38% |
| 加:营业外收 入 |
1.29 | 0.01% | 236.50 | 0.43% | 4.47 | 0.01% |
| 减:营业外支 出 |
14.99 | 0.12% | 82.37 | 0.15% | 61.94 | 0.17% |
| 四、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号填 列) |
780.09 | 6.11% | 4,206.85 | 7.61% | 816.06 | 2.22% |
| 减:所得税费 用 |
- | - | - | - | - | - |
| 五、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
780.09 | 6.11% | 4,206.85 | 7.61% | 816.06 | 2.22% |
| (一)按经营 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 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 填列) |
780.09 | 6.11% | 4,206.85 | 7.61% | 816.06 | 2.22% |
| 2.终止经营 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 填列) |
- | - | - | - | - | - |
| (二)按所有 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 填列) |
780.09 | 6.11% | 4,206.85 | 7.61% | 1,785.66 | 4.87% |
| 2.少数股东 损益(净亏损 以“-”号填 列) |
- | - | - | - | -969.60 | -2.64% |
| 六、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 净额 |
- | - | 1,150.59 | 2.08% | 1,282.95 | 3.50% |
| 归属于母公 | - | - | 1,150.59 | 2.08% | 1,282.95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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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
| 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 额 |
||||||
| 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 1,150.59 | 2.08% | 1,282.95 | 3.50% |
| 七、综合收益 总额 |
780.09 | 6.11% | 5,357.44 | 9.69% | 2,099.01 | 5.72% |
|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 额 |
780.09 | 6.11% | 5,357.44 | 9.69% | 3,068.61 | 8.36% |
| 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
- | - | - | - | -969.60 | -2.64% |
1 、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
| 主营业务 | 12,757.65 | 99.99% | 55,210.47 | 99.87% | 36,682.62 | 99.99% |
| 其他业务 | 1.14 | 0.01% | 72.50 | 0.13% | 2.75 | 0.01% |
| 合计 | 12,758.79 | 100.00% | 55,282.98 | 100.00% | 36,685.37 | 100.00%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6,685.37 万元、55,282.98 万元、 12,758.79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6,682.62 万元、55,210.47 万元、 12,757.6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9%、99.87%、99.99%,占比较为稳 定,主营业务较为突出。
(2)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19 年收入**成本分类明细 | ||||
| 业务方向 | 收入类型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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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专用移动通信 | 4G专网产品 | 11,057.37 | 5,272.60 | 52.32% |
|---|---|---|---|---|
| 技术服务收入 | 831.31 | 328.31 | 60.51% | |
| 卫星通信终端 | 844.89 | 429.26 | 49.19% | |
| 信号分析产品 | 2,643.54 | 1,673.31 | 36.70% | |
| 小计 | 15,377.11 | 7,703.48 | 49.90% | |
| 专用宽带电台 | 技术服务收入 | 2,299.81 | 126.06 | 94.52% |
| 专用数据链产品 | 4,587.12 | 1,900.77 | 58.56% | |
| 专用通信终端 | 6,562.95 | 3,648.39 | 44.41% | |
| 小计 | 13,449.87 | 5,675.21 | 57.80% | |
| 宽带移动安全应 用 |
工程收入 | 1,180.22 | 468.83 | 60.28% |
| 技术服务收入 | 103.09 | 87.95 | 14.69% | |
| 执勤保障4G产 品 |
4,452.77 | 1,771.98 | 60.21% | |
| 小计 | 5,736.08 | 2,328.76 | 59.40% | |
| 其他 | 2,122.30 | 1,518.56 | 28.45% | |
| 总计 | 36,685.37 | 17,226.00 | 53.04% | |
| 单位:万元 | ||||
| 2020 年年收入**成本分类明细 | ||||
| 业务方向 | 收入类型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专用移动通信 | 4G专网产品 | 12,809.50 | 5,717.23 | 55.37% |
| 技术服务收入 | 181.37 | 31.95 | 82.38% | |
| 卫星通信终端 | 740.98 | 504.39 | 31.93% | |
| 信号分析产品 | 4,230.20 | 3,405.17 | 19.50% | |
| 小计 | 17,962.05 | 9,658.75 | 46.23% | |
| 专用宽带电台 | 技术服务收入 | 7,393.30 | 947.48 | 87.18% |
| 专用数据链产品 | 1,804.75 | 579.13 | 67.91% | |
| 专用通信终端 | 25,258.14 | 15,437.18 | 38.88% | |
| 小计 | 34,456.19 | 16,963.78 | 50.77% | |
| 宽带移动安全应 用 |
技术服务收入 | 78.71 | 49.47 | 37.15% |
| 执勤保障4G产 品 |
2,713.53 | 1,360.35 | 49.87% | |
| 小计 | 2,792.23 | 1,409.82 | 49.51% | |
| 其他 | 72.50 | 53.63 | 26.03% | |
| 总计 | 55,282.98 | 28,085.97 | 49.20% | |
| 单位:万元 | ||||
| 2021 年1-4 月年年收入**成本分类明细 | ||||
| 业务方向 | 收入类型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专用移动通信 | 4G专网产品 | 5,760.41 | 2,532.33 | 56.04% |
| 技术服务收入 | 1,920.68 | 315.40 | 83.58% | |
| 卫星通信终端 | 31.13 | 41.41 | -3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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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信号分析产品 | 38.65 | 23.26 | 39.82% | |
|---|---|---|---|---|
| 小计 | 7,750.86 | 2,912.40 | 62.42% | |
| 专用宽带电台 | 技术服务收入 | 1,004.46 | 354.69 | 64.69% |
| 专用数据链产品 | 3,605.09 | 1,398.01 | 61.22% | |
| 专用通信终端 | 168.68 | 113.80 | 32.53% | |
| 小计 | 4,778.23 | 1,866.50 | 60.94% | |
| 宽带移动安全应 用 |
执勤保障4G产 品 |
228.56 | 248.75 | -8.83% |
| 小计 | 228.56 | 248.75 | -8.83% | |
| 其他 | 1.14 | 0.00 | 100.00% | |
| 总计 | 12,758.79 | 5,027.65 | 60.59%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专用移动通信业务、专用宽带电 台业务、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大唐联诚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50.69%,主要系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3) 营业收入地域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区域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境内 | 12,758.79 | 100.00% | 55,282.98 | 100.00% | 36,685.37 | 100.00% |
| 境外 | - | - | - | - | - | - |
| 合计 | 12,758.79 | 100.00% | 55,282.98 | 100.00% | 36,685.37 | 100.00%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所有业务收入均来源于境内。
(4)主要客户情况
1)2019 年度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方向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方式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比 | 是否 为关 联方 |
|---|---|---|---|---|---|---|---|
| 专用移动 通信 |
1 | 某航天科工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4,756.28 | 12.97% | 否 |
| 2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723.67 | 7.42% | 否 | |
| 3 | CA100190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871.60 | 5.10% | 否 | |
| 4 | CA100067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221.10 | 3.33% | 否 | |
| 5 | 中国某工业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171.42 | 3.19% | 否 | |
| 小计 | 11,744.07 | 32.01% |
1-1-1-27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业务方向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方式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比 | 是否 为关 联方 |
|---|---|---|---|---|---|---|---|
| 专用宽带 电台 |
1 | 客户Z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开发 |
4,884.24 | 13.31% | 否 |
| 2 | CA100128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292.53 | 6.25% | 否 | |
| 3 | 中国信科集团 及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463.49 | 3.99% | 是 | |
| 4 | CA100170 | 直销 | 商品销售 | 699.84 | 1.91% | 否 | |
| 5 | 陕西某通信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技术服务 | 567.62 | 1.55% | 否 | |
| 小计 | 9,907.71 | 27.01% | |||||
| 宽带移动 安全应用 |
1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381.07 | 3.76% | 否 |
| 2 | 某航天科工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工程收入 | 1,153.81 | 3.15% | 否 | |
| 3 | 北京盛华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
直销 | 商品销售 | 694.35 | 1.89% | 否 | |
| 4 | 上海崛中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
直销 | 商品销售 | 453.16 | 1.24% | 否 | |
| 5 | 中国信科集团 及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344.83 | 0.94% | 是 | |
| 小计 | 4,027.20 | 10.98% | |||||
| 合计 | 25,678.99 | 70.00% |
注:(1)客户 Z、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企业、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某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 中国某工业集团下属企业分别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单位合并数据。(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 相关客户信息。
2)2020 年度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方向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 方式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比 | 是否 为关 联方 |
|---|---|---|---|---|---|---|---|
| 专用移动 通信 |
1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3,319.78 | 6.01% | 否 |
| 2 | 中国某工业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服务 |
3,200.70 | 5.79% | 否 | |
| 3 | 某航天科工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562.30 | 4.63% | 否 | |
| 4 | CA100259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016.73 | 3.65% | 否 | |
| 5 | CA100373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235.40 | 2.23% | 否 | |
| 小计 | 商品销售 | 12,334.90 | 22.31% | 否 | |||
| 专用宽带 电台 |
1 | 客户Z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服务 |
20,058.71 | 36.28% | 否 |
| 2 | 中国信科集团 及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服务 |
6,120.61 | 11.07% | 是 | |
| 3 | 中国某工业集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119.01 | 3.83% | 否 |
1-1-1-27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业务方向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 方式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比 | 是否 为关 联方 |
|---|---|---|---|---|---|---|---|
| 团下属企业 | 技术服务 | ||||||
| 4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服务 |
1,930.29 | 3.49% | 否 | |
| 5 | CA100339 | 直销 | 技术服务 | 952.83 | 1.72% | 否 | |
| 小计 | 31,181.46 | 56.40% | |||||
| 宽带移动 安全应用 |
1 | 上海崛中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222.30 | 2.21% | 否 |
| 2 | CA100170 | 直销 | 商品销售 | 377.71 | 0.68% | 否 | |
| 3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307.00 | 0.56% | 否 | |
| 4 | 红鼎互联(广 州)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02.93 | 0.37% | 否 | |
| 5 | CA100457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97.30 | 0.36% | 否 | |
| 小计 | 2,307.23 | 4.17% | |||||
| 合计 | 45,823.59 | 82.89% |
注:(1)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中国某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某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客户 Z、 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企业分别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单位合并数据。(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 相关客户信息。
3)2021 年 1-4 月份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方向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 方式 |
交易内容 | 金额 | 占比 | 是否 为关 联方 |
|---|---|---|---|---|---|---|---|
| 专用移动 通信 |
1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服务 |
2,518.93 | 19.74% | 否 |
| 2 | 中国某工业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015.93 | 15.80% | 否 | |
| 3 | CA100373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853.10 | 14.52% | 否 | |
| 4 | 某航天科工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410.77 | 3.22% | 否 | |
| 5 | 客户C | 直销 | 技术服务 | 361.59 | 2.83% | 否 | |
| 小计 | 7,160.32 | 56.12% | |||||
| 专用宽带 电台 |
1 | CA100128 | 直销 | 商品销售 | 3,525.82 | 27.63% | 否 |
| 2 | 客户Z | 直销 | 商品销售/ 技术服务 |
829.48 | 6.50% | 否 | |
| 3 | SA101052 | 直销 | 技术服务 | 147.17 | 1.15% | 否 | |
| 4 | SA100183 | 直销 | 技术服务 | 147.17 | 1.15% | 否 | |
| 5 | CA100278 | 直销 | 商品销售 | 79.27 | 0.62% | 否 | |
| 小计 | 4,728.91 | 37.06% | |||||
| 宽带移动 安全应用 |
1 | 某电子科技集 团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260.18 | 2.04% | 否 |
1-1-1-27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2 | CA100359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3.73 | 0.11% | 否 | |
|---|---|---|---|---|---|---|---|
| 3 | 中国信科集团 及下属企业 |
直销 | 商品销售 | 5.22 | 0.04% | 是 | |
| 4 | CA100455 | 直销 | 商品销售 | 1.60 | 0.01% | 否 | |
| 5 | CA100459 | 直销 | 商品销售 | 0.59 | 0.00% | 否 | |
| 小计 | 281.33 | 2.20% | |||||
| 合计 | 12,170.55 | 95.39% |
注:(1)某电子科技集团下属企业、中国某工业集团下属企业、客户 C、客户 Z、中国信科集团及下 属企业分别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单位合并数据。(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豁免披露相关客户信息。
报告期内,虽然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比超过 60%,但是 2019 年、 2020 年度来源于单一客户的收入占比不超过 20%,2021 年 1-4 月份来源于单一 客户的收入占比不超过 30%。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行业的特殊性, 合格供应商准入资质及名录范围所致。
2 、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成本 | 比例 | 成本 | 比例 | 成本 | 比例 | |
| 主营业务 | 5,027.65 | 100.00% | 28,032.35 | 99.81% | 17,226.00 | 100.00% |
| 其他业务 | 0.00 | 0.00% | 53.63 | 0.19% | 0.00 | 0.00% |
| 合计 | 5,027.65 | 100.00% | 28,085.97 | 100.00% | 17,226.0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 99%以上,与营 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2)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板块 | 2021 年1-4 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专用移动 通信 |
2,912.40 | 57.93% | 9,658.75 | 34.39% | 7,703.48 | 44.72% |
| 专用宽带 电台 |
1,866.50 | 37.12% | 16,963.78 | 60.40% | 5,675.21 | 32.95% |
| 宽带移动 安全应用 |
248.75 | 4.95% | 1,409.82 | 5.02% | 2,328.76 | 13.52% |
| 其他 | - | - | 53.63 | 0.19% | 1,518.56 | 8.82% |
| 合计 | 5,027.65 | 100.00% | 28,085.97 | 100.00% | 17,226.00 | 100.00%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营业成本主要发生在专用移动通信业务、专用宽带电台
1-1-1-27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务、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与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保持一直。报告期内,专用 移动通信业务、专用宽带电台业务、宽带移动安全应用业务三大业务的营业成本 占总营业成本比例超过 89%,且逐年上升。
3 、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的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 | 7,730.00 | 99.99% | 27,178.13 | 99.93% | 19,456.62 | 99.99% |
| 其他业务 | 1.14 | 0.01% | 18.88 | 0.07% | 2.75 | 0.01% |
| 合计 | 7,731.15 | 100.00% | 27,197.00 | 100.00% | 19,459.37 | 100.00% |
大唐联诚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的毛利分 别为 19,459.37 万元、27,197.00 万元、7,731.15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均 达到 99%以上,公司主要毛利均来自于主营业务且毛利结构稳定。
(2)毛利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板块 | 2021 年1-4 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专用移动通信 | 4,838.46 | 62.58% | 8,303.31 | 30.53% | 7,673.64 | 39.43% |
| 专用宽带电台 | 2,911.72 | 37.66% | 17,492.41 | 64.32% | 7,774.66 | 39.95% |
| 宽带移动安全 应用 |
-20.18 | -0.26% | 1,382.42 | 5.08% | 3,407.33 | 17.51% |
| 其他 | 1.14 | 0.01% | 18.88 | 0.07% | 603.75 | 3.10% |
| 合计 | 7,731.15 | 100.00% | 27,197.00 | 100.00% | 19,459.37 | 100.00% |
大唐联诚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专用移动通信业务、专用宽带电台业务、宽带移 动安全应用业务,其中移动通信业务、专用宽带电台业务占比较高,报告期内二 者合计占比超过 80%。
(3)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1)综合毛利率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 | 60.59% | 49.23% | 53.04% |
| 其他业务 | 100.00% | 26.03% | 100.00% |
1-1-1-27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60.59% 49.20% 53.04%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综合毛利率整体上升趋势。其中 2019、2020 年毛利率 变动较小。2021 年 1-4 月份毛利率较 2020 年增加 11.40%。
2)毛利率业务构成分析
| 业务板块 | 2021 年1-4 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专用移动通信 | 62.42% | 46.23% | 49.90% |
| 专用宽带电台 | 60.94% | 50.77% | 57.80% |
| 宽带移动安全应用 | -8.83% | 49.51% | 59.40% |
| 其他 | 100.00% | 26.03% | 28.45% |
| 合计 | 60.59% | 49.20% | 53.04% |
3)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53.04%、49.20%、60.59%。标的公司所属 行业整体毛利率较高,通过 wind 数据查询可比公司上海瀚讯、海格通信、七一 二、海能达 2019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62.99%、37.27%、46.47%、38.55%;2020 年毛利率分别为 63.92%、35.86%、48.03%、47.22%;2021 年一季度的毛利率分 别为 59.8%、34.53%、46.64%、46.12%。
标的公司产品属于无线通信行业,根据可比公司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 报,可比公司产品分类中属于无线通信行业的产品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53.29%、 54.14%,与标的公司毛利率相比没有显著差异。
| 公司 | 产品分类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
| 毛利率 | 毛利率 | ||
| 大唐联诚 | 特种无线通信行业 | 53.04% | 49.20% |
| 上海瀚讯 | 宽带移动通信行业 | 62.90% | 63.88% |
| 海格通信 | 无线通信 | 49.58% | 48.19% |
| 七一二 | 专用无线通信行业 | 47.70% | 49.49% |
| 海能达 | 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 | 52.98% | 54.99% |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比没有显著差异。 4)2021 年 1-4 月毛利增幅较大的原因
标的公司三大业务板块下产品类型包含了执勤保障 4G 产品、专用通信终端、 专用数据链产品、4G 专网产品及技术服务收入、卫星通信终端、信号分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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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其中专用数据链产品、4G 专网产品及技术服务收入等类型的毛利率较高, 该三类产品的毛利率超过 50%,其中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率超过 60%。
由于标的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特通领域,根据客户需求,标的公司各年销售 的产品类型不完全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2019 年度产品类型中专用数据链 产品、4G 专网产品及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50%、30.14%、 10.47%;2020 年度占比分别为 3.26%、23.17%、13.84%;而 2021 年 1-4 月份占 比分别为 28.26%、45.15%、22.93%。
综上,由于 2021 年 1-4 月份高毛利率的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导致 2021 年 1-4 月毛利增幅较大。
4 、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大唐联诚期间费用分别为 19,369.36 万元、21,848.02 万元、 6,072.5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2.80%、39.52%、47.60%。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各项期间费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1-4 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
| 销售 费用 |
485.07 | 3.80% | 1,976.47 | 3.58% | 2,351.27 | 6.41% |
| 管理 费用 |
1,403.45 | 11.00% | 4,021.82 | 7.27% | 4,343.41 | 11.84% |
| 研发 费用 |
3,958.06 | 31.02% | 13,456.57 | 24.34% | 10,690.98 | 29.14% |
| 财务 费用 |
225.97 | 1.77% | 2,393.15 | 4.33% | 1,983.71 | 5.41% |
| 期间费 用合计 |
6,072.55 | 47.60% | 21,848.02 | 39.52% | 19,369.36 | 52.80% |
(1) 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职工 薪酬 |
246.01 | 50.72% | 1,026.21 | 51.92% | 1,082.18 | 46.03% |
| 业务招 | 125.76 | 25.93% | 307.65 | 15.57% | 285.51 |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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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待费 | ||||||
| 差旅费 | 63.68 | 13.13% | 195.09 | 9.87% | 245.58 | 10.44% |
| 房屋及 物业费 |
13.71 | 2.83% | 39.09 | 1.98% | 69.32 | 2.95% |
| 样品及 产品 消耗 |
0.00 | 0.00% | 85.60 | 4.33% | 188.08 | 8.00% |
| 折旧费 | 0.73 | 0.15% | 1.94 | 0.10% | 3.25 | 0.14% |
| 销售服 务费 |
2.44 | 0.50% | 79.69 | 4.03% | 35.24 | 1.50% |
| 招投 标费 |
24.86 | 5.13% | 90.72 | 4.59% | 203.88 | 8.67% |
| 其他 | 7.88 | 1.62% | 150.50 | 7.61% | 238.22 | 10.13% |
| 合计 | 485.07 | 100.00% | 1,976.47 | 100.00% | 2,351.2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销售费用分别为 2,351.27 万元、1,976.47 万元、485.0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1%、3.58%、3.80% 。销售费用占营业 收入比例整体保持下降趋势。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销售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大唐联诚 2020 年度样品及产品消耗、招投标费等相对 2019 年度大幅度下降所致。
大唐联诚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房屋及物业费、 销售服务费、招投标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在报告期各期合计金额占各期销售费用 的比例分别为 89.73%、92.29%、98.23%。
(2) 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职工薪酬 | 948.03 | 67.55% | 2,880.25 | 71.62% | 2,894.57 | 66.64% |
| 无形资产 摊销 |
12.26 | 0.87% | 19.01 | 0.47% | 21.46 | 0.49% |
| 折旧费 | 66.30 | 4.72% | 176.26 | 4.38% | 110.26 | 2.54% |
| 咨询费 | 55.54 | 3.96% | 103.47 | 2.57% | 75.89 | 1.75% |
| 房租及物 业费 |
178.64 | 12.73% | 366.79 | 9.12% | 618.28 | 14.23% |
| 差旅费 | 5.92 | 0.42% | 50.71 | 1.26% | 105.69 | 2.43% |
| 办公费 | 5.91 | 0.42% | 66.82 | 1.66% | 45.73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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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理费 | 2.08 | 0.15% | 28.31 | 0.70% | 35.55 | 0.82% |
|---|---|---|---|---|---|---|
| 业务招待费 | 49.68 | 3.54% | 118.79 | 2.95% | 90.91 | 2.09% |
| 其他 | 79.07 | 5.63% | 211.40 | 5.26% | 345.06 | 7.94% |
| 合计 | 1,403.45 | 100.00% | 4,021.82 | 100.00% | 4,343.4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管理费用分别为 4,343.41 万元、4,021.82 万元、1,403.4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84%、7.27%、11.00%。2020 年度管理 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9 年度下降。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0 年度收入大幅度上 涨,但是管理费费用金额变动不大所致。
大唐联诚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咨询费、房租及物业费、业 务招待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在报告期各期合计金额占各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7.26%、90.64%、92.50%。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职工薪酬 | 2,525.98 | 63.82% | 9,508.99 | 70.66% | 6,677.69 | 62.46% |
| 材料费 | 495.78 | 12.53% | 768.43 | 5.71% | 1,437.25 | 13.44% |
| 折旧费 | 196.46 | 4.96% | 572.85 | 4.26% | 523.16 | 4.89% |
| 房屋费用 | 228.17 | 5.76% | 719.57 | 5.35% | 906.41 | 8.48% |
| 外包合 作费 |
4.87 | 0.12% | 771.90 | 5.74% | 201.17 | 1.88% |
| 无形资产 摊销 |
363.71 | 9.19% | 404.39 | 3.01% | 191.27 | 1.79% |
| 咨询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316.97 | 2.96% |
| 差旅费 | 54.93 | 1.39% | 254.86 | 1.89% | 273.38 | 2.56% |
| 试检验费 | 11.32 | 0.29% | 196.40 | 1.46% | 38.06 | 0.36% |
| 其他费用 | 76.84 | 1.94% | 259.18 | 1.93% | 125.62 | 1.18% |
| 合计 | 3,958.06 | 100.00% | 13,456.57 | 100.00% | 10,690.9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研发费用分别为 10,690.98 万元、13,456.57 万元、 3,958.0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14%、24.34%、31.02%。报告 期内,大唐联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上升趋势。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0 年研发投入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外包合作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大唐联诚的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房屋费用、外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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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作费、无形资产摊销等构成,上述费用在报告期各期合计金额占各期研发费用的 比例分别为 92.95%、94.72%、96.38%。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利息费用 | 242.96 | 2,415.09 | 1,991.01 |
| 其中:租赁负债 利息费用 |
13.16 | - | - |
| 减:利息收入 | 18.84 | 32.33 | 13.12 |
| 其他 | 1.85 | 10.39 | 5.82 |
| 合计 | 225.97 | 2,393.15 | 1,983.71 |
大唐联诚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手续费及其他构成。报告期各期,大唐 联诚财务费用分别为 1,983.71 万元、2,393.15 万元、225.97 万元,报告期内大唐 联诚财务费用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大唐联诚通过债转股、偿还银行借款,导致利 息费用降低所致。
5 、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税金及附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56 | 180.11 | 176.49 |
| 教育费附加 | 18.24 | 78.37 | 74.6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16 | 51.07 | 49.78 |
| 车船使用税 | 0.37 | 0.57 | 0.89 |
| 其他 | 18.67 | 21.31 | 12.68 |
| 合计 | 92.00 | 331.42 | 314.51 |
大唐联诚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构成。报告期内
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314.51 万元、331.42 万元、92.00 万元,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6%、0.60%、0.72%。
6 、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其他收益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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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政府补助 | - | 2.40 | 50.00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 费 |
12.76 | 14.30 | - |
| 其他 | - | - | 24.02 |
| 合计 | 12.76 | 16.70 | 74.02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其他收益分别为 74.02 万元、16.70 万元、12.76 万元, 主要由政府补助、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构成。其中政府补助为海淀区政府提供 的补助。
7 、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投资收益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 生的投资收益 |
- | - | 1,546.32 |
| 合计 | - | - | 1,546.32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主要为 2019 年 12 月份处置子公司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51%股权所致。
8 、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9.08 | 893.15 | 531.39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14 | 23.13 | 4.3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 失 |
-24.65 | 21.15 | 3.35 |
| 合计 | 733.29 | 937.43 | 539.13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539.13 万元、937.43 万元、733.29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7%、1.70%、5.75%。报告期内,大唐联 诚信用减值损失中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主。2021 年 1-4 月信用减值损失占 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1 年 4 月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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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68.54 | -19.85 | -13.46 |
| 存货跌价损失 | -16.27 | 76.26 | 0.00 |
| 合计 | 52.28 | 56.40 | -13.46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3.46 万元、56.40 万元、52.2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4%、0.10%、0.41%。报告期内大唐联诚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10 、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12.29 | 3.54 |
| 合计 | - | 12.29 | 3.54 |
报告期内各期,大唐联诚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 3.54 万元、12.29 万元、0.00 万元,主要是对外销售固定资产活动的收益。
11 、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政府补助 | - | - | - |
| 其他 | 1.29 | 236.50 | 4.47 |
| 合计 | 1.29 | 236.50 | 4.47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4.47 万元、236.50 万元、1.29 万
元,其中 2020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高,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0 年有应付账款核销所
致。
12 、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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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对外捐赠 | - | 70.00 | 1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损失 |
- | 11.14 | 25.48 |
| 其他 | 14.99 | 1.23 | 26.45 |
| 合计 | 14.99 | 82.37 | 61.94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61.94 万元、82.37 万元、14.99 万元,主要由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构成。其中 2020 年营业外支 出较高,主要系大唐联诚 2020 年支付扶贫款 70 万元所致。
13 、利润指标分析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 | 7,731.15 | 27,197.00 | 19,459.37 |
| 营业利润 | 793.78 | 4,052.72 | 873.53 |
| 利润总额 | 780.09 | 4,206.85 | 816.06 |
| 净利润 | 780.09 | 4,206.85 | 816.0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780.09 | 4,206.85 | 1,785.6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793.78 | 4,040.43 | 243.27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营业利润分别为 873.53 万元、4,052.72 万元、793.78 万 元,营业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04%、96.34%、101.76%。大唐 联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方向下的型号产品和非型号 产品销售。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67 亿元、5.53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1.72 亿元,2.81 亿元。公司 2019 年、2020 年毛利率基本一致。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分别为 1.94 亿元、2.18 亿元。由于公司营业收入 增长,但期间费用未同步增长,导致标的公司净利润大幅度增长,从而归母净利 润也大幅度增长。
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同时期间费用并不随着营业收入完全同步增长,因 此标的公司未来归母净利润的增长将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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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12.29 | 1,549.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2.40 | 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70 | 151.72 | -57.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小计 | -13.70 | 166.42 | 1,542.39 |
| 所得税影响额 | - |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
- | - | - |
| 合计 | -13.70 | 166.42 | 1,542.39 |
报告期各期,大唐联诚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1,542.39 万元、166.42 万元、 -13.70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9.01%、3.96%、-1.76%。报告期内大 唐联诚 2019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较高,主要系 2019 年 12 月份处置子公司大唐奇 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所致。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导致,具体内容详见“11、营业外收入分析”和“12、营业外支出分 析”。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116.56 | 1,756.91 | -3,902.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 | -121.90 | 191.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3,956.80 | 3,562.02 | 4,019.1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51,840.23 | 5,197.03 | 308.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
7,896.74 | 2,699.70 | 2,390.7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
59,736.97 | 7,896.74 | 2,69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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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业务整体发展良好,资产规模、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大 唐联诚整体上现金流充裕。
1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动原因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0.39 亿元、0.18 亿元、-0.21 亿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标的公司 2020 年度收入较 2019 年度增长,同时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 款,导致公司 2020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9 年度大幅度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分别为 1.59 亿元、2.81 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 1.51 亿元、1.61 亿元。
综上,由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且收回上年度应收款项,导致 2020 年度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率较高;同时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的增长幅度较低,导致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增长。
(2)标的公司产品交付及收入确认多处于第四季度。由于 2021 年度 1-4 月 份的营业收入较低,且还未收回上年度款项,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较低。最终导致标的公司 2021 年度 1-4 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
2 、归母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785.66 万元、4,206.85 万元、780.0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39 亿元、0.18 亿元、-0.21 亿元。
标的公司 2020 年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波动与归母净利润波动基本一 致。
2019 年度,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归母净利润的波动存在一定差 异,主要原因为:2019 年度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增加较大,导致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加没有随着收入同比例增加。同时生产规模扩大,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从而导致 2019 年度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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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
2021 年 1-4 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波动与归母净利润的波动存在一定 差异。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主要回款是在下半年完成。标的公司 2021 年 1-4 月份收回的应收款项较少,因此导致 2021 年度 1-4 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
3 、是否符合行业特点
标的公司属于特通领域行业,存在年末集中交付的特点,使得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往往较大。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
| 标的公司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大唐联诚 | 0.33 | 1.54 | 1.26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
| 公司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大唐联诚 | 0.33 | 1.54 | 1.26 |
| 上海瀚讯 | 0.07 | 1.01 | 1.15 |
| 七一二 | 0.23 | 1.81 | 1.45 |
| 海格通信 | 0.31 | 1.78 | 1.66 |
| 海能达 | 0.24 | 1.38 | 1.77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 wind 数据;由于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4 月 30 日数据,采用了 2021 年一季度数据。
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与归母净利润的波动存在差异的主要影响因 素为应收账款,通过查询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与可比公司较为一致。
因此,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动且与归母净利润的匹配度符合 行业特点。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相比 2019 年度收入、利润大幅度增加,且公 司主要客户属于特通领域,资质较好,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因此虽然标的 公司 2021 年 1-4 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较大波动,但是不会影响标的公 司整体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重 组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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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动性分析
综上所述,2019 年至 2021 年 4 月,标的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均大于 1,可 以覆盖借款利息。同时,标的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账面货币资金超过 6 亿元, 且报告期内各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均为正数,能够满足标的公司资金流 动性需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未来发展前景影响和上市 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 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集成电路设计、终端设计、网 络与服务等三大业务板块。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将增加 专用移动通信、专用宽带电台和宽带移动安全应用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 探索新业务转型、寻求新利润增长,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 2 、本次交易后的整合情况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前 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年1-4 月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变化率 |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12,186.05 | 89.44% |
| 营业成本 | 10,157.66 | 14,634.68 | 4,477.02 | 44.08%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4,796.74 | 393.73 | 2.59%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380.04 | 2.51% |
| 净利润 | -14,586.00 | -14,205.96 | 380.04 | 2.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9,784.31 | -9,443.36 | 340.95 | 3.48% |
| 2020年度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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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考) |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变化率 | |
| 营业收入 | 120,721.15 | 162,630.87 | 41,909.72 | 34.72% |
| 营业成本 | 82,040.26 | 96,822.48 | 14,782.22 | 18.02% |
| 营业利润 | -160,274.33 | -155,847.49 | 4,426.84 | 2.76% |
| 利润总额 | -168,793.47 | -164,212.51 | 4,580.96 | 2.71% |
| 净利润 | -173,763.40 | -169,182.44 | 4,580.96 | 2.6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136,381.11 | -132,112.46 | 4,268.65 | 3.13% |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上市公司的营业 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均有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和 盈利能力。
(二)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年4月30日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化率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7,526.41 | 5.88% | 77,545.69 | 14.39% | 60,019.28 | 342.45% |
| 应收票据 | 4,790.59 | 1.61% | 6,987.11 | 1.30% | 2,196.52 | 45.85% |
| 应收账款 | 43,030.61 | 14.44% | 72,314.87 | 13.42% | 29,284.26 | 68.05% |
| 预付款项 | 20,114.24 | 6.75% | 22,764.28 | 4.22% | 2,650.04 | 13.17% |
| 其他应收款 | 6,810.71 | 2.29% | 107,779.74 | 20.00% | 100,969.03 | 1482.50% |
| 存货 | 24,221.76 | 8.13% | 42,215.29 | 7.83% | 17,993.53 | 74.29% |
| 合同资产 | 268.19 | 0.09% | 268.19 | 0.05%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08.27 | 1.24% | 3,489.29 | 0.65% | -218.98 | -5.9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470.77 | 40.43% | 333,364.45 | 61.86% | 212,893.68 | 176.72%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3,192.13 | 34.63% | 116,725.69 | 21.66% | 13,533.56 | 13.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6,097.34 | 2.05% | 6,097.34 | 1.13% | - | - |
| 固定资产 | 39,023.02 | 13.09% | 41,944.84 | 7.78% | 2,921.82 | 7.49% |
| 使用权资产 | 1,431.37 | 0.48% | 5,612.69 | 1.04% | 4,181.32 | 292.12% |
| 无形资产 | 14,221.33 | 4.77% | 19,538.29 | 3.63% | 5,316.96 | 37.39% |
| 开发支出 | 10,698.92 | 3.59% | 12,643.75 | 2.35% | 1,944.83 | 18.18% |
| 商誉 | 154.26 | 0.05% | 154.26 | 0.0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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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 | 967.89 | 0.32% | 1,036.83 | 0.19% | 68.93 | 7.1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3.02 | 0.58% | 1,743.02 | 0.32%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7,529.28 | 59.57% | 205,496.71 | 38.14% | 27,967.43 | 15.75% |
| 资产总计 | 298,000.05 | 100.00% | 538,861.16 | 100.00% | 240,861.10 | 80.83% |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 | 202 | 0 年12月31日 | 0 年12月31日 |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化率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0,712.29 | 9.78% | 38,891.34 | 7.09% | 8,179.05 | 26.63% |
| 应收票据 | 1,566.50 | 0.50% | 4,546.89 | 0.83% | 2,980.39 | 190.26% |
| 应收账款 | 46,290.67 | 14.74% | 71,126.15 | 12.98% | 24,835.48 | 53.65% |
| 预付款项 | 20,345.33 | 6.48% | 21,537.46 | 3.93% | 1,192.13 | 5.86% |
| 其他应收款 | 6,542.07 | 2.08% | 164,629.43 | 30.03% | 158,087.36 | 2416.47% |
| 存货 | 21,003.33 | 6.69% | 36,254.14 | 6.61% | 15,250.81 | 72.61% |
| 合同资产 | 116.50 | 0.04% | 116.50 | 0.02%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26.65 | 0.96% | 3,120.37 | 0.57% | 93.73 | 3.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603.33 | 41.27% | 340,222.27 | 62.07% | 210,618.94 | 162.51%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472.11 | 35.18% | 124,426.92 | 22.70% | 13,954.82 | 12.63% |
|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6,097.34 | 1.94% | 6,097.34 | 1.11% | - | - |
| 固定资产 | 40,032.01 | 12.75% | 43,145.02 | 7.87% | 3,113.01 | 7.78% |
| 在建工程 | - | - | 204.50 | 0.04% | 204.50 | - |
| 无形资产 | 15,661.94 | 4.99% | 21,132.74 | 3.86% | 5,470.80 | 34.93% |
| 开发支出 | 9,270.65 | 2.95% | 9,918.73 | 1.81% | 648.09 | 6.99% |
| 商誉 | 154.26 | 0.05% | 154.26 | 0.03%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985.24 | 0.31% | 1,085.21 | 0.20% | 99.97 | 10.15%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1,765.06 | 0.56% | 1,765.06 | 0.32%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 计 |
184,438.61 | 58.73% | 207,929.79 | 37.93% | 23,491.18 | 12.74% |
| 资产总计 | 314,041.93 | 100.00% | 548,152.06 | 100.00% | 234,110.12 | 74.55% |
本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4 月末,上市公司备考后流动资 产分别为 340,222.27 万元、333,364.45 万元,增幅分别为 162.51%、176.72%, 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科目的上升。本交 易完成后,截至 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4 月末,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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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152.06 万元以及 538,861.16 万元,增幅分别为 74.55%、80.83%,资产规模 大幅提升,整体实力明显加强。
2 、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 4 月 30 日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情况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化率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6,527.99 | 18.25% | 79,482.22 | 18.44% | 12,954.23 | 19.47% |
| 应付票据 | 981.59 | 0.27% | 981.59 | 0.23% | - | - |
| 应付账款 | 54,422.76 | 14.93% | 89,950.30 | 20.87% | 35,527.55 | 65.28% |
| 合同负债 | 13,072.09 | 3.59% | 20,787.19 | 4.82% | 7,715.11 | 59.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58.47 | 1.72% | 10,449.09 | 2.42% | 4,190.62 | 66.96% |
| 应交税费 | 912.41 | 0.25% | 1,346.67 | 0.31% | 434.27 | 47.60% |
| 其他应付款 | 126,924.50 | 34.82% | 127,155.70 | 29.51% | 231.20 | 0.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33,618.63 | 9.22% | 33,618.63 | 7.80%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808.98 | 0.22% | 1,811.95 | 0.42% | 1,002.96 | 123.98%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3,527.40 | 83.27% | 365,583.35 | 84.84% | 62,055.95 | 20.44% |
| 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租赁负债 | 1,459.57 | 0.40% | 5,813.80 | 1.35% | 4,354.24 | 298.32% |
| 长期应付款 | 40,026.92 | 10.98% | 40,026.92 | 9.29%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 |
191.52 | 0.05% | 191.52 | 0.04% | - | - |
| 预计负债 | 3,064.01 | 0.84% | 3,064.01 | 0.71% | - | - |
| 递延收益 | 15,383.97 | 4.22% | 15,383.97 | 3.57%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8.55 | 0.24% | 858.55 | 0.20%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984.54 | 16.73% | 65,338.77 | 15.16% | 4,354.24 | 7.14% |
| 负债合计 | 364,511.94 | 100.00% | 430,922.12 | 100.00% | 66,410.18 | 18.22% |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情况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化率 | |
| 流动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66,797.23 | 18.25% | 82,750.46 | 19.42% | 15,953.22 | 23.88% |
| 应付票据 | 1,972.11 | 0.54% | 1,972.11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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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情况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变化率 | |
| - | - | |||||
| 应付账款 | 59,327.15 | 16.21% | 93,350.27 | 21.91% | 34,023.13 | 57.35% |
| 合同负债 | 13,444.53 | 3.67% | 17,506.13 | 4.11% | 4,061.60 | 30.21% |
| 应付职工 薪酬 |
6,419.53 | 1.75% | 10,645.86 | 2.50% | 4,226.33 | 65.84% |
| 应交税费 | 1,226.60 | 0.34% | 2,295.90 | 0.54% | 1,069.29 | 87.18% |
| 其他应付 款 |
113,642.29 | 31.05% | 113,818.18 | 26.72% | 175.88 | 0.15% |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34,263.42 | 9.36% | 34,263.42 | 8.04% | - | - |
| 其他流动 负债 |
622.37 | 0.17% | 1,152.15 | 0.27% | 529.78 | 85.12% |
| 流动负债 合计 |
297,715.23 | 81.35% | 357,754.47 | 83.98% | 60,039.24 | 20.17% |
| 非流动负 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长期应付 款 |
47,014.42 | 12.85% | 47,014.42 | 11.04% | - | - |
| 长期应付 职工薪酬 |
191.52 | 0.05% | 191.52 | 0.04% | - | - |
| 预计负债 | 3,959.17 | 1.08% | 3,959.17 | 0.93% | - | - |
| 递延收益 | 16,175.79 | 4.42% | 16,175.79 | 3.80% | - | - |
| 递延所得 税负债 |
912.80 | 0.25% | 912.80 | 0.21% | - | - |
| 非流动负 债合计 |
68,253.69 | 18.65% | 68,253.69 | 16.02% | - | - |
| 负债合计 | 365,968.92 | 100.00% | 426,008.16 | 100.00% | 60,039.24 | 16.41% |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4 月末,上市公司备考后负债 总额分别为 426,008.16 万元、430,922.12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6.41%、18.22%, 负债规模随总资产的规模的增长而升高,其中以流动负债为主。
3 、偿债指标和营运能力的分析
| 项目 | 2021年4 月30 日 | 2021年4 月30 日 | 2021年4 月30 日 |
|---|---|---|---|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化 | |
| 资产负债率 | 122.32% | 79.97% | -42.35% |
| 流动比率(倍) | 0.40 | 0.91 | 0.51 |
| 速动比率(倍) | 0.24 | 0.72 | 0.49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01 | -2.67 |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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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资产负债率 | 116.54% | 77.72% | -38.82% |
| 流动比率(倍) | 0.44 | 0.95 | 0.52 |
| 速动比率(倍) | 0.29 | 0.78 | 0.49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07 | -11.06 | 3.01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3)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 年末及 2021 年 4 月末,上市公司备考后的资产负债 率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备考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利息保障倍 数均有所上升,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运营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 年4月30日 | 2021 年4月30日 | 2021 年4月30日 |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率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0.08 | 0.13 | 58.52% |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04 | 0.05 | 6.67%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14 | 0.22 | 60.57% |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率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0.61 | 0.76 | 25.01% |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27 | 0.29 | 6.68%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20 | 1.49 | 24.70% |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营运能力明显增强,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4 月,
上市公司备考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有上升。应收 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上升主要由于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收入规 模增长,增长率高于应收账款、总资产、存货的增长率。
(三)交易完成后的盈利能力分析
1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利润规模及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年1-4 月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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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考) |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变化率 |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12,186.05 | 89.44% |
| 营业成本 | 10,157.66 | 14,634.68 | 4,477.02 | 44.08%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4,796.74 | 393.73 | 2.59%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380.04 | 2.51% |
| 净利润 | -14,586.00 | -14,205.96 | 380.04 | 2.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9,784.31 | -9,443.36 | 340.95 | 3.48% |
| 2020年度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化情况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变化率 | |
| 营业收入 | 120,721.15 | 162,630.87 | 41,909.72 | 34.72% |
| 营业成本 | 82,040.26 | 96,822.48 | 14,782.22 | 18.02% |
| 营业利润 | -160,274.33 | -155,847.49 | 4,426.84 | 2.76% |
| 利润总额 | -168,793.47 | -164,212.51 | 4,580.96 | 2.71% |
| 净利润 | -173,763.40 | -169,182.44 | 4,580.96 | 2.6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136,381.11 | -132,112.46 | 4,268.65 | 3.13% |
本次交易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以及盈利水平。上市公司 2021 年 1-4 月的备考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5,810.48 万元、-14,796.74 万元、-9,443.36 万元,较交易前分别上升 89.44%、2.59%、3.48%。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的备考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为 162,630.87 万元、-155,847.49 万元、-132,112.46 万元,较交易前分别上升 34.72%、2.76%、3.13%。
2 、本次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比较分析
| 2021 年1-4 月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 |
| 毛利率 | 25.45% | 43.30% | 17.85% |
| 净利率 | -71.81% | -36.59% | 35.2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11 | -0.07 |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13 | -0.08 | 0.04 |
| 2020年度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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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率 | 32.04% | 40.46% | 8.42% |
|---|---|---|---|
| 净利率 | -112.97% | -81.23% | 31.7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1.55 | -1.01 | 0.5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1.59 | -1.04 | 0.55 |
注:
-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
(2)净利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
(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
-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
-
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本次交易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 2021 年 1-4 月的备考毛利 率、净利率分别为 43.30%、-36.59%,较交易前分别上升 17.85%、35.23%。上 市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04 元/股、-0.08 元/股,较交易前分别上升 0.55 元/股、0.04 元/股。本次交易将增加 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存在因并购重组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
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 幅度 |
|
| 资产总额 | 298,000.05 | 538,861.16 | 80.83% | 314,041.93 | 548,152.06 | 74.55% |
| 负债总额 | 364,511.94 | 430,922.12 | 18.22% | 365,968.92 | 426,008.16 | 16.41% |
|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 权益 |
-140,970.51 | 29,482.47 | 120.91% | -131,187.30 | 38,924.73 | 129.67%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89.44% | 120,721.15 | 162,630.87 | 34.72% |
| 营业利润 | -15,190.48 | -14,796.74 | 2.59% | -160,274.33 | -155,847.49 | 2.76%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2.51% | -168,793.47 | -164,212.51 | 2.71% |
|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9,784.31 | -9,443.36 | 3.48% | -136,381.11 | -132,112.46 | 3.13% |
| 资产负债率 | 122.32% | 79.97% | -42.35% | 116.54% | 77.72% | -38.82% |
| 毛利率 | 25.45% | 43.30% | 17.85% | 32.04% | 40.46% | 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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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 /2021 年1-4 月 |
2021 年4 月30 日 /2021 年1-4 月 |
2021 年4 月30 日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幅度 | 交易前 (实际数) |
交易后 (备考数) |
变动 幅度 |
|
|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1 | -0.07 | -35.19% | -1.55 | -1.01 | 34.96% |
| 扣非后基本 每股收益 (元/股) |
-0.13 | -0.08 | 35.00% | -1.59 | -1.04 | 34.82% |
| 每股净资产 (元/股) |
-1.60 | 0.22 | 114.04% | -1.49 | 0.30 | 119.92% |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 年度、2021 年 1-4 月上市公司的总资 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 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
2 、公司应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测算结果,本次重组完成当年预计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承诺:
- “1、加快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目标公司的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 目标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合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盈利能力。
- 2、切实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当目标公司出现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的情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 诺方严格遵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 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 3、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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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 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 4、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上 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 的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推进,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 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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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做出以下承诺。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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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预计上市公司将在业务整合、 业务拓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资本性支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凭借 其融资渠道及日益改善的融资能力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4 、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继续履行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标的公 司与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发生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5 、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涉及交易成本主要为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由相关 责任方各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 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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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资产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0,019.28 | 8,179.05 | 2,702.23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 | 2,196.52 | 2,980.39 | 1,198.14 |
| 应收账款 | 33,997.25 | 30,964.30 | 28,971.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预付款项 | 3,012.03 | 1,290.27 | 1,568.45 |
| 应收保费 |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 金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969.03 | 972.36 | 484.18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存货 | 17,993.53 | 15,250.81 | 12,597.71 |
| 合同资产 |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23 | 93.73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8,212.87 | 59,730.91 | 47,522.57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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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931.14 | 17,931.14 | 16,577.5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固定资产 | 2,921.82 | 3,113.01 | 3,266.19 |
| 在建工程 | - | 204.50 | 137.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4,181.32 | - | - |
| 无形资产 | 5,316.96 | 5,470.80 | 2,006.23 |
| 开发支出 | 1,944.83 | 648.09 | 2,363.75 |
|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93 | 99.97 | 132.8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365.01 | 27,467.50 | 24,484.41 |
| 资产总计 | 150,577.88 | 87,198.41 | 72,006.98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12,954.23 | 15,953.22 | 9,969.9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 41,383.44 | 41,060.15 | 37,839.63 |
| 预收款项 | - | - | 4,101.36 |
| 合同负债 | 8,049.83 | 4,150.78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 放 |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90.62 | 4,226.33 | 3,677.38 |
| 应交税费 | 434.27 | 1,069.29 | 1,5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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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其他应付款 | 246.58 | 175.93 | 32,054.6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46.48 | 539.60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305.45 | 67,175.31 | 89,150.36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租赁负债 | 4,354.24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9.45 | 429.45 | 226.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83.68 | 429.45 | 226.40 |
| 负债合计 | 73,089.14 | 67,604.76 | 89,376.76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 | 108,382.03 | 64,885.28 | 38,732.36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资本公积 | 61,747.13 | 48,128.88 | 42,675.80 |
|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33.54 | 2,433.54 | 1,282.95 |
| 专项储备 | - | - | - |
| 盈余公积 | 681.91 | 681.91 | 681.9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95,755.87 | -96,535.96 | -100,742.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
77,488.74 | 19,593.66 | -17,369.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488.74 | 19,593.66 | -17,36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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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2021.4.30 | 2021.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
150,577.88 | 87,198.41 | 72,006.98 | |||
| 单位:万元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2,954.23 | 15,953.22 | 9,969.94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 应付账款 | 41,383.44 | 41,060.15 | 37,839.63 | |||
| 预收款项 | - | - | 4,101.36 | |||
| 合同负债 | 8,049.83 | 4,150.78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90.62 | 4,226.33 | 3,677.38 | |||
| 应交税费 | 434.27 | 1,069.29 | 1,507.38 | |||
| 其他应付款 | 246.58 | 175.93 | 32,054.68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46.48 | 539.60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305.45 | 67,175.31 | 89,150.36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租赁负债 | 4,354.24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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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9.45 | 429.45 | 226.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83.68 | 429.45 | 226.40 |
| 负债合计 | 73,089.14 | 67,604.76 | 89,376.76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 | 108,382.03 | 64,885.28 | 38,732.36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资本公积 | 61,747.13 | 48,128.88 | 42,675.80 |
|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33.54 | 2,433.54 | 1,282.95 |
| 专项储备 | - | - | - |
| 盈余公积 | 681.91 | 681.91 | 681.9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95,755.87 | -96,535.96 | -100,742.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77,488.74 | 19,593.66 | -17,369.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488.74 | 19,593.66 | -17,369.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0,577.88 | 87,198.41 | 72,006.98 |
(二)合并利润表
| (二)合并利润表 | (二)合并利润表 | (二)合并利润表 | (二)合并利润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2,758.79 | 55,282.98 | 36,685.3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758.79 | 55,282.98 | 36,685.37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192.20 | 50,265.41 | 36,909.87 |
| 其中:营业成本 | 5,027.65 | 28,085.97 | 17,226.00 |
| 税金及附加 | 92.00 | 331.42 | 314.51 |
| 销售费用 | 485.07 | 1,976.47 | 2,351.27 |
| 管理费用 | 1,403.45 | 4,021.82 | 4,343.41 |
| 研发费用 | 3,958.06 | 13,456.57 | 10,690.98 |
| 财务费用 | 225.97 | 2,393.15 | 1,983.7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2.96 | 2,415.09 | 1,991.01 |
| 利息收入 | 18.84 | 32.33 | 13.12 |
| 加:其他收益 | 12.76 | 16.70 | 7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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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 1,546.3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733.29 | -937.43 | -539.1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52.28 | -56.40 | 13.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12.29 | 3.3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793.78 | 4,052.72 | 873.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9 | 236.50 | 4.4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99 | 82.37 | 61.9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780.09 | 4,206.85 | 816.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780.09 | 4,206.85 | 816.06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353.42 | 54,398.04 | 33,974.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2.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5.10 | 1,411.21 | 863.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78.52 | 55,809.26 | 34,840.3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53.43 | 28,129.12 | 15,857.1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60.44 | 16,126.18 | 15,066.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6.76 | 3,405.29 | 1,838.9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4.45 | 6,391.75 | 5,979.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95.09 | 54,052.35 | 38,742.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6.56 | 1,756.91 | -3,902.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17 | 4.9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17 | 746.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 | 123.07 | 554.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123.07 | 554.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21.90 | 191.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15.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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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 | 19,816.87 | 14,609.9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115.00 | 19,816.87 | 14,609.9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98.99 | 13,833.58 | 8,6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9.21 | 2,421.26 | 1,990.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58.20 | 16,254.84 | 10,590.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56.80 | 3,562.02 | 4,019.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840.23 | 5,197.03 | 308.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96.74 | 2,699.70 | 2,390.7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736.97 | 7,896.74 | 2,699.70 |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已签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 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拟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 本运营中心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95.001% 股权,同时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99,999.999656 万元。上市公司模拟协议确定的重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基本架构 作为备考会计主体,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53 号审阅报告。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 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2165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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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资产 | 2021.4.30 | 2020.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77,545.69 | 38,891.34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6,987.11 | 4,546.89 |
| 应收账款 | 72,314.87 | 71,126.1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22,764.28 | 21,537.46 |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7,779.74 | 164,629.4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42,215.29 | 36,254.14 |
| 合同资产 | 268.19 | 116.5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89.29 | 3,120.3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3,364.45 | 340,222.27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725.69 | 124,426.9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97.34 | 6,097.3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41,944.84 | 43,145.02 |
| 在建工程 | - | 2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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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2021.4.30 | 2020.12.31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5,612.69 | - |
| 无形资产 | 19,538.29 | 21,132.74 |
| 开发支出 | 12,643.75 | 9,918.73 |
| 商誉 | 154.26 | 154.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36.83 | 1,085.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3.02 | 1,765.0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496.71 | 207,929.79 |
| 资产总计 | 538,861.16 | 548,152.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1.4.30 | 2020.12.3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9,482.22 | 82,750.4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981.59 | 1,972.11 |
| 应付账款 | 89,950.30 | 93,350.27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20,787.19 | 17,506.1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49.09 | 10,645.86 |
| 应交税费 | 1,346.67 | 2,295.90 |
| 其他应付款 | 127,155.70 | 113,818.1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618.63 | 34,263.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11.95 | 1,152.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5,583.35 | 357,754.47 |
| 非流动负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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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1.4.30 | 2020.12.31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5,813.80 | - |
| 长期应付款 | 40,026.92 | 47,014.4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91.52 | 191.52 |
| 预计负债 | 3,064.01 | 3,959.17 |
| 递延收益 | 15,383.97 | 16,175.7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8.55 | 912.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338.77 | 68,253.69 |
| 负债合计 | 430,922.12 | 426,008.16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482.47 | 38,924.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456.56 | 83,219.1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7,939.03 | 122,143.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38,861.16 | 548,152.06 |
| 2、备考合并利润表 |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5,810.48 | 162,630.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810.48 | 162,630.87 |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903.62 | 201,559.76 |
| 其中:营业成本 | 14,634.68 | 96,822.48 |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448.64 | 1,53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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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 销售费用 | 2,631.76 | 12,453.96 |
| 管理费用 | 5,858.69 | 33,753.25 |
| 研发费用 | 7,271.69 | 42,814.18 |
| 财务费用 | 3,058.17 | 14,185.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023.59 | 13,612.41 |
| 利息收入 | 1,060.90 | 308.99 |
| 加:其他收益 | 682.53 | 1,707.7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01.24 | 3,100.7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01.24 | -12,407.8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7.97 | -37,722.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86 | -84,066.3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61.5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796.74 | -155,847.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5.99 | 844.2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3.87 | 9,209.2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84.62 | -164,212.51 |
| 减:所得税费用 | -578.66 | 4,969.9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05.96 | -169,182.4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14,205.96 | -169,182.4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9,443.36 | -132,112.4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62.60 | -37,069.9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2,079.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 | 2,280.3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422.9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2,422.9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4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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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42.61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7.其他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 | -200.4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205.96 | -167,102.4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43.36 | -129,832.1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62.60 | -37,27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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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研院,中国信科集团为电信科研院 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集团,大唐联诚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信科集团的产业布局主要分为六大板块:光通信、移动通信、智能化应 用、光电子和集成电路、网络安全和特通、数据通信。大唐联诚属于中国信科集 团内网络安全和特通板块。大唐联诚定位于无线通信技术面向特通信息化领域的 应用,拥有完整的特种通信行业科研生产资质,主营业务为立足特种通信行业, 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体解决方案。在网络 安全和特通板块的无线通信领域,中国信科集团仅有大唐联诚一家企业。
综上,本次交易前,中国信科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 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国信科集 团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中国信科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 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 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 间持续有效。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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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本次交易不会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21466 号,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SA100841 | 采购商品 | - | 11.95 | 1,083.09 |
| SA100841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53.21 | 122.64 |
| SA101130 | 采购商品 | 2.65 | 623.63 | - |
| SA101130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46.70 | - |
| 大唐电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 | 1.59 |
| 大唐奇安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98.93 | - | |
| 大唐奇安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46.98 | 139.81 |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 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0.63 | 1,261.15 | 1,682.03 |
| 大唐移动通信设 备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503.21 | - |
| 大唐终端技术有 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89.62 | 89.86 |
| 大唐终端设备有 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5.35 | 7,697.15 | 2,527.18 |
| 电信科学技术第 十研究所有限公 司 |
采购商品 | 192.95 | 777.19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 十研究所有限公 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112.32 | 304.86 | 352.70 |
| 电信科学技术第 四研究所有限公 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19.44 | 21.10 | 23.47 |
| 电信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1.35 | 46.69 |
| 电信科学技术仪 表研究所有限公 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30.53 | - | 8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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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联芯科技有限公 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46.38 | 166.67 | 137.77 |
| 数据通信科学技 术研究所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146.03 | 438.10 | 438.10 |
| 西安大唐电信有 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326.72 | 100.21 |
| 西安通和电信设 备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 | 4.01 | - |
| 兴唐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76.27 | 1,266.20 |
| 北京大唐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19.16 | 75.42 | 55.15 |
| 北京通和实益电 信科学技术研究 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2.83 | - | - |
| 大唐半导体设计 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 | 40.36 |
| 大唐实创(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及其他 | 106.79 | 276.59 | 221.07 |
| 中信科移动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20.44 | - |
| 合计 | 929.10 | 13,429.84 | 9,052.83 | |
| 占大唐联诚采购总额的比例 | 13.59% | 45.79% | 39.55%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关联采购总额占其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39.55%、 45.79%及 13.59%。2020 年度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大唐联诚向大唐终端、大唐移动、 SA100841 和 SA101130 的采购。
大唐联诚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4 月向大唐终端销售产品金额为 1,583.84 万元、5,120.61 万元及 410.82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4 月分别向大唐终端采购产品金额为 2,527.18 万元、7,697.15 万元及 85.35 万元, 大唐联诚向大唐终端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终端产品所需核心元器件。大唐终端利用 以上元器件及其自采的印刷电路板、元器件等其他原材料,生产成配套基带板卡 和射频板卡,再销售给大唐联诚用于某类终端产品的生产。
该终端产品为最终客户在特定应用场景所设计的专用装备,由于此领域范围 内对整机可靠性的要求高,绝大多数的元器件也都必须按照最终客户的要求采用 特制产品,同时,由于技术限制等原因,部分核心元器件的生产厂商仅销售给生 产整机的企业。因此,须大唐联诚采购此类元器件,发送给大唐终端用于基带板 卡和射频板卡的生产。大唐联诚参照国家对于此类特种通信领域产品的定价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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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在产品成本价基础上加 5%的利润作为向大唐终端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的价格。
大唐联诚从大唐终端所购回的配套基带板卡和射频板卡等为定制化非标准 的产品。大唐终端在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设计、开模、所需人 工工时、动力费等成本因素加合理的利润,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价格。此定 价方式与大唐联诚从其他方采购定制产品的定价原则一致,价格合理、公允。
本次重组完成后,大唐联诚并入大唐电信合并范围内,大唐联诚与大唐终端 的关联交易将抵消。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向大唐移动的采购主要包括定制化的元器件及模块。大 唐移动根据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加合理的利润,在双方 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价格。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向 SA100841 及 SA101130 采购的商品主要包括终端生 产所用的关键元器件等,是按照定型产品的技术状态来生产的。产品价格为 SA100841 及 SA101130 根据其生产成本、研发费用分摊及合理利润来确定,且 通过了整机产品使用方的价格评审。
由于大唐联诚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或服务所生产的最终产品为专用设备,采 购的产品或服务均为定制产品或开发服务,大唐联诚需与供应商在技术层面深度 合作;且由于所处行业的保密性要求等,大唐联诚优先选择中国信科集团内的企 业作为合作方。大唐联诚对于核心部件自主设计、生产,将非核心工序外协,合 作方按照大唐联诚对产品的整体设计及参数设定等进行加工,满足了特通信息化 自主可控的刚需。但由于移动通信相技术较成熟,大唐联诚可在国内找到其他供 应商作为替代。大唐联诚在业务方面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58.41 | - |
| 大唐联仪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40.71 | -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
出售商品 | 18.5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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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大唐终端设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10.82 | 5,120.61 |
1,583.84 |
| 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3.19 | 115.04 |
344.83 |
| 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0.19 | - |
-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司 |
出售商品 | - | 7.96 | 63.72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 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73.40 | ||
| 合计 | 532.78 | 5,342.74 | 3,065.78 | |
| 占大唐联诚营业收入的比例 | 4.18% | 9.66% | 8.36%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关联销售总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6%、 9.66%及 4.18%,关联销售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大唐联诚的关联销售中主要包 括向大唐终端销售元器件。本次重组完成后,大唐联诚并入大唐电信合并范围内, 大唐联诚与大唐终端的关联交易将抵消。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向大唐终端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终端产品所需核心元器件, 其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分析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 标 的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 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之“(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2 、关联租赁
大唐联诚作为承租方:
|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 所有限公司 房屋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 所 房屋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 所有限公司 房屋 |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 所有限公司 房屋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 所 房屋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 所有限公司 房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租赁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费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房屋 | 219.30 | 219.30 | 73.10 | |
| 房屋 | 438.10 | 438.10 | 438.10 | |
| 房屋 | 139.15 | 139.15 | 129.39 | |
| 房屋 | 13.24 | 13.24 | - |
大唐联诚租赁的房屋全部向关联方租入。大唐联诚与关联方之间的房屋租赁 参照房产当地市场价格后协商定价,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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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000.00 | 2019/1/1 | 2020/12/31 | 是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000.00 | 2020/1/14 | 2021/10/26 | 否 |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借资金 | 说明 |
| 拆入 |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 |
2017/12/31 | 2019/12/31 | 50,000,000.00 | 利率: 4.9875%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 |
2018/5/31 | 2019/5/30 | 16,000,000.00 | 利率: 4.5675%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 |
2018/8/31 | 2019/8/31 | 10,000,000.00 | 利率: 4.5675%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 |
2020/6/16 | 2020/7/7 | 30,000,000.00 | 利率: 4.3500%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 |
2019/12/31 | 2020/12/23 | 50,000,000.00 | 利率: 4.7850%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16/1/26 | 2019/1/25 | 90,000,000.00 | 利率: 4.7500%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17/3/13 | 2020/9/12 | 56,060,000.00 | 利率: 4.9875%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20/9/12 | 2020/12/23 | 56,060,000.00 | 利率: 8.8500%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15/8/11 | 2020/12/23 | 10,000,000.00 | 利率: 5.2250%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15/8/26 | 2020/12/23 | 80,000,000.00 | 利率: 5.2250%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18/9/17 | 2020/12/23 | 30,000,000.00 | 利率: 5.2250%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2019/1/25 | 2020/12/23 | 90,000,000.00 | 利率: 4.9875%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21/2/10 | 2022/2/9 | 20,000,000.00 | 利 率 : 4.5000% |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信科集团下属的大唐控股、电
信科研院及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入资金。
大唐联诚 2020 年 9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电信科研院拆入的 5,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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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利率为 8.85%,利率较高。由于大唐联诚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 益为负值,2019 年的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独立融资能力较差;中国信科集团 为了支持大唐联诚的经营及发展,对于旗下电信科研院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9 月 12 日借给大唐联诚的 5,606.00 万元借款进行了展期。由于中国信科集团 对于此笔展期的借款存在损失的风险,故在当年 LPR 利率 3.85%的基础上加收 了年化 5%的风险敞口费。
除上述展期的贷款外,大唐联诚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均参照同期相同借款期 限的市场利率进行确定,借款利率公允。
报告期内,大唐联诚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5 、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
存款余额 | 59,671.89 | 7,119.99 | 2,634.65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
利息收入 | 8.78 | 20.82 | 9.88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
利息支出 | 20.25 | - | -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 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 | 240.22 | 338.55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 | 1,457.29 | 1,372.22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 | 1,000.00 | 3,929.72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 所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 | - | 1,013.49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 公司 |
资产转入 | - | 150.59 | - |
报告期内,中国信科集团以《项目任务书》形式与大唐联诚持续开展了技术 开发合作。为促进中国信科集团特通产业相关技术发展,增加集团各企业特通产 业协同力度,增强该领域自主可控波形、自主可控标准的技术实力,中国信科集 团与标的公司签署了该技术开发合同。根据该合作研发合同,中国信科集团于 2018 年至 2020 年共向标的公司支付了 5,000.00 万元;约定联诚按期向中国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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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提交《方案设计报告》、《研制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测试报 告》及样机等研究开发成果,对于相关知识产权共享。
大唐联诚完成相关技术方案和样机的开发及交付工作后,中国信科集团在相 关技术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研究,推动中国信科集团内特通产业技术布局, 解决中国信科集团内特通产业技术平台布局和协同发展问题。合作研发能减少单 个企业在研发中的高额投入,降低研发的不确定性;合作研发对于中国信科集团 的整体技术进步及产业布局均具有战略意义。该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国信科集团根据其重点关注的技术方向,与集团内各通讯行业的公司进行 合作研发,集团投入的经费在交易双方对指定技术研发所需投入的估计基础上, 协商确定。
(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 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1.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
| 应收 账款 |
|||||||
| 大唐终端设备 有限公司 |
799.14 | 36.20 | 2,243.85 | 41.83 | 448.64 | 4.49 | |
| 兴唐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 |
2,263.21 | 429.93 | 2,180.50 | 327.18 | 2,232.00 | 137.14 | |
| 大唐奇安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21.00 | 0.21 | - | - | 271.27 | 2.71 | |
| 北京大唐高鸿 数据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 |
- | - | 70.13 | 1.49 | 4.13 | 0.41 | |
| 大唐半导体设 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15.81 | 0.16 | |
| 大唐联仪科技 有限公司 |
46.00 | 0.46 | 46.00 | 0.46 | - | - | |
| 西安大唐电信 有限公司 |
20.47 | 0.20 | - | - | - | - | |
| 预付 账款 |
- | - | - | - | - | - | |
| 大唐移动通信 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411.38 | 4.11 | |
| 电信科学技术 第四研究所有 |
7.36 | 0.20 | 1.36 | 0.14 | 1.36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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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1.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
| 限公司 | |||||||
| 数据通信科学 技术研究所 |
73.02 | 0.73 | - | - | - | - | |
| 兴唐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 |
- | - | - | - | 0.27 | 0.00 | |
| 大唐终端设备 有限公司 |
378.24 | 16.25 | 85.35 | 0.85 | - | - | |
| 中信科移动通 信技术有限公 司 |
12.50 | 0.13 | 12.50 | 0.13 |
- | - |
2 、应付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应付账款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5,816.67 | 4,806.91 | 7,069.55 | |
| 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356.32 | 356.32 | 744.98 | |
|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 1,344.29 | 1,293.73 | 1,142.06 |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18.00 |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115.00 | - | - | |
| 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 | - | - | 45.60 | |
|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190.70 | 156.20 | 470.65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52.00 | 62.00 | 66.24 | |
| 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66 | 69.98 | 76.98 | |
| 盛耀无线通讯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 |
1.24 | 1.24 | 1.24 | |
| 大唐终端设备有限公司 | 2,875.72 | 2,653.16 | 1,352.66 | |
| 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51 | 23.82 | 33.25 |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68.27 | 818.47 | - | |
| SA100841 | - | 28.20 | 825.85 | |
| 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 | 188.32 | 203.00 | 85.45 | |
| SA101130 | 707.20 | 754.20 | - | |
| 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146.58 | 801.53 | 1,153.08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有限公司 | 2.59 | - | - | |
| 预收款项 | 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 | - | 13.64 | -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9.66 | |
| 其他应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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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 | ||||
|---|---|---|---|---|
| SA100841 | 3.82 | 3.35 | - |
三、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电信科研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唐控 股为电信科研院全资子公司且持有上市公司 16.79%股份,长江移动基金为中国 信科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集团, 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 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长江移动基金、中国信科集 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 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大唐电信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召集召开及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方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电信科研院、大唐控股、 长江移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金融街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电信科研院、 大唐控股在本次交易前即为上市公司股东外,前述其余发行对象将成为上市公司 新增股东。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大唐电信合并范围内,大唐电信及其子公司 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 编制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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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第 ZG1165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310.33 | 14,472.72 |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48% | 8.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0,054.55 | 8,967.53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12.26% | 9.26% |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53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00.28 | 4,070.40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358.07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购买商品 | - | 97.84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接受劳务 | - | 84.16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202.04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310.63 | 1,401.10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503.21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 | 10.16 |
|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1 | 12.45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92.95 |
|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 | 4.97 |
| 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 | 8.36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8.87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4.87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53.21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5 | 623.63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46.70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6.98 | 998.93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39.81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35 |
1-1-1-32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4.01 |
|---|---|---|---|
|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53 |
- |
|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 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3 |
- |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20.44 |
| 合计 | 597.01 | 8,967.53 |
(2)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3.65 | 6,784.10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销售商品 | 1,944.96 | 1,710.21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3,949.38 |
| 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1,800.00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53.76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16 | 18.02 |
|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5.40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4.76 |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58.41 |
| 大唐联仪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40.71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 | -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48 | -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7.96 |
| 合计 | 3,382.83 | 14,472.71 |
(3)关联担保情况
-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 始日 |
担保到 期日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7/28 | 2021/7/17 | 否 |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020/7/27 | 2021/7/20 | 否 |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0/8/21 | 2021/8/20 | 否 |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0/9/16 | 2021/9/16 | 否 |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 | 16,871.62 | 2020/6/29 | 2023/6/28 | 否 |
1-1-1-32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
|---|---|---|---|---|
| 公司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19/5/22 | 2020/1/8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9/26 | 2020/9/2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9/29 | 2020/9/7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500.00 | 2019/9/6 | 2020/8/7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9/9/18 | 2020/8/4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9/9/23 | 2020/8/12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500.00 | 2019/12/16 | 2020/12/15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9/12/19 | 2020/12/18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9/12/25 | 2020/11/10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4/3 | 2021/4/2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4/8 | 2022/4/7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0/8/6 | 2021/8/5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0/8/11 | 2021/8/10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0/8/14 | 2021/8/13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500.00 | 2020/12/16 | 2021/12/15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0/12/22 | 2021/12/21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20/1/10 | 2021/1/9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21/2/5 | 2022/2/4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9/4 | 2021/9/3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9/10 | 2021/9/9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0/11/16 | 2021/11/15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2/10 | 2022/2/9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 2,400.00 | 2020/6/15 | 2020/7/1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0/4/28 | 2020/9/27 | 已偿还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 | 2020/12/15 | 2021/12/14 | 未偿还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3,200.00 | 2021/3/24 | 2022/3/23 | 未偿还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2/31 | 2019/12/31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1,600.00 | 2018/5/31 | 2019/5/30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8/31 | 2019/8/31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0/6/16 | 2020/7/7 | 已偿还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12/31 | 2020/12/23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00.00 | 2016/1/26 | 2019/1/25 | 已偿还 |
1-1-1-32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5/9/18 | 2018/9/17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5,606.00 | 2017/3/13 | 2020/9/12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5,606.00 | 2020/9/12 | 2020/12/23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8/11 | 2020/12/23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8,000.00 | 2015/8/26 | 2020/12/23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8/9/17 | 2020/12/23 | 已偿还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00.00 | 2019/1/25 | 2020/12/23 | 已偿还 |
关联方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719.57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1,457.29 |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52.64 | 1,433.95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11.08 | 19.53 |
| 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 - | 6.40 |
| 合计 | 463.72 | 3,636.74 |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上海立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资产转让 | 110.57 |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资产转让 | 2.03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资产转入 | 150.59 |
(6)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提供其他劳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96.76 | 742.71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112.37 | 233.08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145.93 | 608.45 |
| 南京大唐泰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7.42 | - |
|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23.90 | 109.78 |
| 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47.35 | 53.40 |
| 大唐投资控股发展(上海)有 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5.53 | 15.23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2.27 | 6.20 |
1-1-1-32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 司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8.13 | 16.44 |
| 上海立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7.63 | 26.89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118.87 | -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
合作开发 | - | 1,000.00 |
| 合计 | 576.16 | 2,812.18 |
2)接受其他劳务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1-4 月 | 2020 年度 |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 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246.85 | 832.17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 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156.40 | 591.03 |
| 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19.16 | 110.78 |
|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 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 | 18.08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 | 1.11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房租、水电、物业费等 | 146.03 | 438.10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有限 公司 |
接受其他劳务 | 19.44 | 21.10 |
| 合计 | 587.88 | 2,012.37 |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1.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 账款 |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129.56 | 0.65 | - | - | |
|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18.32 | 0.37 | 18.32 | 0.09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455.39 | 455.39 | 455.39 | 455.39 | |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
169.93 | 93.03 | 240.06 | 94.52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247.04 | 238.22 | 247.26 | 238.22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有限公司 | 44.34 | 44.34 | 44.34 | 44.34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30.00 | 15.00 | 30.00 | 15.00 | |
| 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有限公 | 16.75 | 16.75 | 16.75 | 16.75 |
1-1-1-32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 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1.4.30 | 2020.12.31 | 2020.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司 |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3.50 | 3.50 | 3.50 | 3.50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 | 2.29 | 0.69 | 2.29 | 0.69 | |
| 西安翠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08 | 1.08 | 1.08 | 1.08 |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6.49 | 0.28 | 16.94 | 0.08 | |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242.38 | 12.12 | 253.08 | 12.65 |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26.37 | 0.13 | - | - |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1.00 | 0.11 | - | - |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2,263.21 | 107.34 | 2,180.50 | 77.19 | |
| 大唐联仪科技有限公司 | 46.00 | 0.23 | - | - | |
| 大唐投资控股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5.53 | 0.03 | - | - | |
| 预付 款项 |
- | - | - | - | |
| 大唐电信(天津)科技产业园有限公 司 |
3,649.62 | 988.59 | 3,509.51 | 959.50 | |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
4.00 | 4.00 | 4.00 | 4.00 | |
| 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2.17 | 0.11 | 22.17 | 0.11 |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6.05 | 0.03 | - | -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16.73 | 0.08 | 181.67 | 0.91 |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872.30 | 4.36 | 67.10 | 0.34 | |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50 | 0.13 | 12.50 | 0.13 | |
| 其他 应收 款 |
- | - | - | - |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0 |
- | 100,000.00 | - | |
| 周浩 | 8,526.00 | 7,796.00 | 8,526.00 | 7,796.00 | |
| 陈勇 | 8,526.00 | 7,796.00 | 8,526.00 | 7,796.00 | |
| 西安大唐监控技术有限公司 | 491.61 | 481.96 | 491.61 | 481.96 | |
|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345.51 | 45.52 | 319.34 | 45.39 |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34.66 | 0.20 | 2.07 | 0.04 | |
| 大唐网络有限公司 | 140.24 | 134.19 | 140.24 | 134.19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6.90 | 0.34 | 6.90 | 0.34 |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0.12.31 |
| 应付账款 |
1-1-1-32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0.12.31 |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634.64 | 10,634.64 | |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67.70 | 375.87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6,642.00 | 5,662.38 | |
| 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2.25 | 792.42 | |
| 西安翠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25.27 | 225.27 | |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66 | 69.98 |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509.35 | 394.35 | |
| 西安大唐监控技术有限公司 | 24.15 | 24.15 | |
|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190.70 | 156.20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有限公司 | 15.15 | 15.15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 53.89 | 63.89 |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3.26 | 128.18 | |
| 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5.40 | - |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14.30 | -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128.30 | 801.53 | |
| 大唐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68.27 | 818.47 |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 | 28.20 |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707.20 | 754.20 | |
| 合同负债 |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863.37 | 450.68 | |
| 宸芯科技有限公司 | 721.85 | 408.32 | |
| 大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8.20 | 13.92 | |
| 大唐电信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0.03 | 0.03 | |
| 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1,681.17 | 1,681.17 | |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0.69 | 0.69 |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96.31 | 96.31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762.83 | 13,762.83 |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5,248.63 | 41,819.53 | |
| 大唐恩智浦半导体有限公司 | 0.82 | 0.82 | |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3,490.73 | 3,490.73 | |
| 大唐电信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194.61 | 194.61 | |
| 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51 | 11.51 | |
|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 68.54 | 68.54 | |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57.48 | 56.64 | |
| 大唐网络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
|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 | 41.83 | 152.52 | |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0.72 | 13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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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4.30 | 2020.12.31 |
|---|---|---|---|
| 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31.93 | 12.05 | |
| 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24.00 | 12.00 |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7.17 | 187.17 | |
| 辰芯科技有限公司 | 3.82 | 3.35 |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上市公司现行的关联交易制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大唐电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明确了大唐电信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内部决策程序,以保证大唐电信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大 唐电信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 东电信科研院、控股股东的股东中国信科集团,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分别出具 承诺。
其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在作为大唐电信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偿款项、要求 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控制地 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 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由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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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 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的股东中国信科集团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在间接控股大唐电信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偿款项、要求提供 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影 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 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由此给 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 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大唐电信(含其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唐电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大唐电信股东期间,将不会以借款、代偿款项、要 求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用大唐电信的资金或资产,不会利用其股东 地位影响大唐电信的独立性,以确保大唐电信的规范运作。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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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定,在大唐电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 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大唐电信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 业将对由此给大唐电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 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对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电信科研 院、中国信科集团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均已向上市公司出具 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平 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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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2、本次重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无法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则本次交易有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 止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 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并最终得以成功实施的时间面临着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通过审批而导致交易失败 的风险。
(三)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
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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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评 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 险。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审批及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 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情形下, 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影响公司盈 利能力。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信息豁免披露相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涉及特种通信产品业务,对外信息披露需履行保守国家 秘密的义务,本次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涉密信息脱密处理。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申请豁免披露信息外, 上市公司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报告书信息披露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保证本报告书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因特种企业行业特殊规定而采取的信息披露处理方式,可能导致投资者 阅读本报告书时对部分信息了解不够充分,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
(六)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
1 、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集成电路设计、信息通信安全等业 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联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向特种通 信领域布局,构建“安全芯片+特种通信”的整体产业格局。上市公司与大唐联 诚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取决于双方的业务互补性、互通性,也受到具体人员、 理念、工作习惯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能否发挥合并优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 上述整合无法顺利完成,将影响本次交易协同效应的发挥,并且整合过程中可能 会对两家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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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员整合风险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上市公司能否在短时间 内完成整合、或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具有不确定性,如人员整合不及预期,则 可能会带来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上市公司运营带来负 面影响。
3 、管理风险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原有 管理和治理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组 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激励机制和人才建设等方面,从而给公司的经营 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七)关联交易风险
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 及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规、制度,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和公平。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 股东电信科研院、控股股东的股东中国信科集团,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分别 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参见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1 、产品研发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及产品迭代较 快,面向客户的型号研制需经过严格的试验和检验程序,研制生命周期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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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先期投入较大。若标的公司未来研制的新产品未通过型号鉴定并最终定型, 或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太长,又或带来的收益不能消化投入的研发费用,持续的高 研发投入则会削弱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其技术创新、保持 业绩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大唐联诚已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凝聚团队,但随着 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竞争加剧,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若未来标的 公司的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97.71 万元、15,250.81 万 元和 17,993.5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50%、17.49%、11.95%。标的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为及时响应 客户需求,保持必要的库存规模。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标的公司存 货可能相应增加,如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或库 存与预测出现较大偏差,客户无法有效消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 、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领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研发、生产和销 售。目前,大唐联诚已具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产品及服务的相关资质证书, 上述资质到期后,大唐联诚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续期。但是,存在上述资质到期 后未能及时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通过的风险,这将会对大唐联诚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2 、产业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特种通信领域,受特通领域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 在特通领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但若未来产业政策出 现不利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则将会对其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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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大唐联诚的主营业务为立足特种通信领域,依托 3G/4G/5G 无线移动通信技 术,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涵盖定制化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应用软件的自主可控整 体解决方案。大唐联诚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属于特种通信行业范畴。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支持优势企业进入特通信息化相 关产业链条。未来,特种通信行业的市场竞争将会日趋激烈,若标的公司不能保 持持续研发能力、扩大经营规模,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并及时调整市 场竞争策略,则难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市场竞争地位也会被削弱,市场份额相应 下降,会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 、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处于特种通信领域,客户非常重视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对产品 质量的要求较高,若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 大唐联诚的生产经营、市场信誉等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5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均从事特种通信相关业务,标的公司存在向前五大客户 销售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60%的情况。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 行业的特殊性,合格供应商准入资质及名录范围所致。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我 国宏观经济形势未来出现较大波动、特种通信产品采购速度放缓,将可能对公司 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6 、税收政策风险
本次注入的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若其不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 定要求,将导致该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从而给上市公司未来 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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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除 此之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和 投资者预期等各方面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重组交易的实施完成需 要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 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二)诉讼风险
上市公司目前发生了多起诉讼案件,案件是否取得胜诉存在不确定性,我方 起诉案件胜诉后对方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存在不确定性,我方被诉案件若败诉 后则面临赔付的风险。公司将强化对已发生诉讼案件的应对策略和事后妥善处理 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尽最大可能收回欠款,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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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 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122.32%;根 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79.97%,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具体参见“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未来发展前景影 响和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之“(二)交 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分析”之“3、偿债指标和营运能力的分析”。
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
在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转让出售房产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集 团转让联芯科技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芯科技向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中国信科集团转让其拥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房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56,816.8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中 国信科集团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已由公司 2020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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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
2020 年 9 月 19 日,大唐电信公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公司下属企业大唐恩智浦通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徐州汽车 基金,并由其对大唐恩智浦现金增资 1,683 万美元,占增资后大唐恩智浦 27.41% 股权;同时大唐恩智浦原股东恩智浦按其持股比例对大唐恩智浦同比例现金增资 1,617 万美元,占增资后大唐恩智浦 26.33%股权,加上恩智浦在增资前拥有的大 唐恩智浦的股权,恩智浦合计占增资后大唐恩智浦的 49%股权。公司下属企业江 苏安防通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徐州智安基金,并由其对江苏安防现 金增资 13,500 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江苏安防 24.83%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 大唐恩智浦与江苏安防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下属企业联芯科技通 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向联合体转让其所持有的宸芯科技 15%股权。联合 体成员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马全晟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楚星融智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宸睿联合一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南京翎贲昭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维致瑾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创新创业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湖北)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北京紫岩连合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前联芯科技持有宸芯科技 17.23% 股权,本次转让后,联芯科技持有宸芯科技 2.23%股权。上述交易属于《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 审批流程。2020 年 9 月 30 日,大唐恩智浦办理完毕本次大唐恩智浦增资扩股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 年 12 月 4 日,江苏安防办理完毕本次江苏安防增资扩 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 年 10 月 30 日,宸芯科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2020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大唐永盛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增资。2021 年 1 月 27 日,北京大唐永 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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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021 年 6 月 9 日,大唐电信公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司下属企业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拟引入国新建信基金现金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增资资金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等有息金融负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上述交易构成《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前述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联芯科技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2021 年 7 月 3 日,大唐电信公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 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下属企业联芯科技拟通过在广东联 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参股公司瓴盛科技有限公司 6.701%的股 权。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瓴盛科技有限公司持续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上述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前述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机 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 情况的说明
(一)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大唐电信《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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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特殊情况是指: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 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 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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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安排
公司现行分红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将继续按照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约定履行,给予全体 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已及时向上交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因本次交易及相关事 项,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停牌,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 交易相关方及有关人员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日前六个月至本报告 书披露前一日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目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对方及相关知情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 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 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上市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后 向交易所提交自查报告和查询结果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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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 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 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执行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均回 避表决,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 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 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经国务 院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已聘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 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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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中对交易对方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行了锁定安排,详见本 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相关内容。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31 号)和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 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53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近一年一期的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 2021 年4 月30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实际数 | 备考数 | |
| 资产总额 | 298,000.05 | 538,861.16 | 314,041.93 |
548,152.06 |
|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 -140,970.51 | 29,482.47 | -131,187.30 |
38,924.73 |
| 营业收入 | 13,624.42 | 25,810.48 | 120,721.15 |
162,630.87 |
| 利润总额 | -15,164.66 | -14,784.62 | -168,793.47 |
-164,212.51 |
|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净利 润 |
-9,784.31 | -9,443.36 | -136,381.11 |
-132,112.46 |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 者净利润 |
-11,083.58 | -10,729.62 | -140,462.32 |
-136,354.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1.55 | -1.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8 | -1.59 | -1.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7 | -1.55 | -1.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7 | -1.59 | -1.04 |
注:大唐电信 2021 年 1-4 月/2021 年 4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较交易前有所升高。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提升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将注入盈利能力更强、增长前景较 好的业务,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测算结果,本次重组完成当年预计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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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快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目标公司的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 目标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合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盈利能力。
- 2、切实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当目标公司出现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的情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 诺方严格遵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 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 3、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 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效率。
- 4、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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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 的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推进,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 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做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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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 的说明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对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全 体股东所持其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 票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1 年 4 月 23 日)收盘价格为 6.10 元/股,本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3 月 25 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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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价格为 6.74 元/股,本次交易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期间),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9.50%,上证综 合指数(代码:000001.SH)累计涨幅为 3.29%,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 (代码:883136.WI)累计涨幅为 7.79%。
| 股价/指数 | 股票停牌前21 个交易 日2021 年3 月25 日 |
股票停牌前1 个交易日 2021 年4 月23 日 |
涨跌幅 |
|---|---|---|---|
| 大唐电信(元/股) | 6.74 | 6.10 | -9.50% |
| 上证综合指数 | 3,363.59 | 3,474.17 | 3.29% |
| 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 电子设备 |
3,369.79 | 3,632.24 | 7.79% |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 - | - | -12.78%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 影响 |
- | - | -17.28% |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 剔除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和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代码: 883136.WI)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 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针对本次交易,电信科研院及一致行动人大唐控股已出具《关于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原则同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
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唐控股出具的承诺函,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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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 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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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意见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 断,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提前向我们提供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并已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的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定条件。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 公司控股股东,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 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施 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交易 各方为本次交易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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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为基础形成,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 方法恰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担本次交易审计与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关业务资格;本次重大 资产的审计与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 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由其出具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和要求。
七、本次重组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并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等议案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目前已履行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组有利 于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提升,保护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其他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中银证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证券作为大唐电信 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大唐 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大唐电信、大唐电信聘请的律师、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中银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 题的规定》、《上市规则》和《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 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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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定价原则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股份发行定价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 评估假设前提、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拟注入资产的预期收益估计谨慎、具有 可实现性,能够科学、合理、客观地体现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价值;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拓展未来成长空间,提升上市公司现有业 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8、根据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在发行股 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9、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已就标的公司实际净 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情况的补偿措施进行了约定,该等补偿安排切实可行性、合 理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10、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11、大唐电信对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并制定了填补 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己出具 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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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大唐电信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大唐 电信本次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 格。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 协议》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经各方正式签署并且在约定的相关条件全部成就时 生效。
(四)除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 或授权程序,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或授权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六)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设有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 权益,亦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冻结,注入大唐电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
(九)大唐电信已履行了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具有为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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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的法律资格。
(十一)在取得所有应获得的批准、核准后,大唐电信实施本次交易不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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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8883554
项目主办人:吴宗博、王伟夫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机构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杨昕炜、全志文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机构负责人:杨志国 电话:021-23282801 传真:021-2328280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勇波、汪平平
四、备考审阅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机构负责人: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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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23282801
传真:021-23282801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晓丽、修军
五、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目华路 8 号 4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电话:021-52402166 传真:86-21-62252086
经办资产评估师:李崇、郝正
六、资产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7 层 A1
法定代表人:张宏新
电话:010-88357080 传真:010-88357169 经办资产评估师:邸雪筠、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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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 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 _ __ 雷信生 马建成 马 超 _ __ __ 谢德平 宗文龙 李可杰
_____ 杨放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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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 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段茂忠 邵晓夏 戎 玉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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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 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 __ _____ 蒋 昆 欧阳国玉 王韶莉
_____ 商利平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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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 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 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 宁 敏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__ _____ 吴宗博 王伟夫 项目协办人: 李高鑫 李瑞君 李蕊 胡剧琴 钟超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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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顾问声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本所已对《大唐 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_____
==> picture [31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办律师: __ __ 杨昕炜 全志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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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 会计师同意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述文件中引用的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 __
陈勇波 汪平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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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 会计师同意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述文件中引用的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 __
蔡晓丽 修 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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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文件中引用的本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 王小敏
经办资产评估师 : __ __ 李 崇 郝 正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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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大唐 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文件中引用的本公司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 张宏新
经办资产评估师 : __ __ 邸雪筠 张 杰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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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
(一)大唐电信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
(二)大唐电信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
(三)大唐电信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签订的协议;
-
(四)审计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
(五)审计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
(六)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
(七)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八)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九)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 (一)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 6 号 5 幢
电 话:(010)58919172
传 真:(010)58919173
-
联 系 人:王清宇
-
(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电 话:021-20328000
传 真:021-58883554
联 系 人:吴宗博、王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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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