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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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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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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 公司整体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放春,男,1957 年3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曾获得国家级有突出 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作为第一完成人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任北 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计算机学院常务副院长、 院长、副校长及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六、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等职务。现 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北京通信信息协会理事长、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刘保钰,男,1976 年5 月生,硕士,律师、经济师、助理工程师。曾任马 来西亚丰隆集团国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监,丝路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西藏聚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广东清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广东互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胡军统,男,中共党员,1980 年2 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金融部总经理,方圆标志认证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中安和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各位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均参加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2021 年 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通过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和阅读会议资料等方式,对董事会所表决的有关事 项作出客观、公正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报告期内主持召开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6 次,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会议3 次。

在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专门委员会闭会期间,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会议,经常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主动 了解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等有关情况。2021 年1 月27 日,公司独 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年度工作会,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2020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公司 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启动质押大唐半导体股权为 电信科研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追加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 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独立董事于2021 年4 月27 日对公司2020 年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按照有关工作职责,审核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年报所披露的薪酬;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度经营绩效完 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同意《公司关于2020 年高 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奖励兑现的报告》。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1 月28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该披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149 份,定期报告4 份。股东大会、董事 会形成的决议公司已认真落实。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评价工作非常重视,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可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报告期 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与监督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范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 责。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的投资项目和战略部署等工作进行了研究, 发挥了对公司战略性的监控和指导作用。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充分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阅公司财务报表, 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沟通会6 次,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年 报所披露的薪酬;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度经营绩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评 价,同意《公司关于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奖励兑现的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的判断,履 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积极履职,进一 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工作交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进一步推进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2 年4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