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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enL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Nov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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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8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0 万股

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 计 6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 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调整及预 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0月27日。

  •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0万股。

  •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22人。

  •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09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 量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50 万股调整为 6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对调 整事宜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比例(%
彭广智 财务总监 0.90 0.27 0.001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21人) 59.10 17.71 0.075
合计 60.00 17.98 0.07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注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 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
解除限售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
解除限售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五、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11 月18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21]2-50)《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 年11 月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1 年11 月17 日 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13,254,0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12,654,000.00 元。截至2021 年11 月17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实收股本人民币790,946,607.00 元。

六、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 年11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23,859,959 股,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28%,登记完成后其持 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2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八、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7,610,007 - 787,610,00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36,600 600,000 3,336,600
合 计 790,346,607 600,000 790,946,607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 为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 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摊 销。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41.01 元/股。据测算,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总额为 1,135.20 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

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表所示:

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0 2021 2022
60 1,135.20 141.90 756.80 236.50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 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0)。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