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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enL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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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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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
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广州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3、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4、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5、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6、 梅州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7、潮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8、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9、 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10、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11、惠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12、深 圳市大参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13、东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4、佛山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 司;15、佛山市顺德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16、中山市大参林连锁药业有限公司;17、江门大参林药 店有限公司;18、肇庆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19、云浮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20、阳江大参林连锁药 店有限公司;21、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2、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3、广东大参林 柏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4、温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5、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26、河南 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7、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28、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9、 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30、南昌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31、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32、广东紫云轩中药科技有限公司;33、濮阳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34、北京金康源生物医药技术 有限公司;35、广州恩莱芙日用品有限公司;36、广州紫云轩药业有限公司;37、广州汇元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38、广西紫云轩中药科技有限公司;39、广州珂芙尼贸易有限公司;40、江西大参林众康连锁 药店有限公司;41、许昌大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42、安阳大参林千年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3、香港大参林贸易投资有限公司;44、广东大参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45、广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46、江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47、山东东滕阿胶有限公司;48、中山可可康乳业有限公司;49、茂名 大参林医疗有限公司;50、茂名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51、方城大参林健康人连锁药店有限公司;52、 济源大参林心连心连锁药店有限公司;53、赣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54、漳州市大国晟医药销售 有限公司;55、河南大参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56、广州天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7、东莞大参林医疗 投资有限公司;58、保定市盛世华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59、广州柏和药店连锁有限公司;60、广州柏 和一分钟门诊部有限公司;61、广东医德好门诊部有限公司;62、大参林医疗健康(海南)有限公司; 63、广东大参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4、西安欣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65、广东康益百医药有限公司; 66、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67、广东瑞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8、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 锁有限公司;69、广东路路康保健品有限公司;70、湛江天马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71、广西可可康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72、大参林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73、江西大参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4、广 西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75、广西南宁市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76、许昌大参林新特药有限公司; 77、东莞莞城大参林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78、南通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79、南通市大参林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80、信阳大参林百姓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81、江门新会区悦洋大参林诊所有限公司;82、 清远大参林云山诗意诊所有限公司;83、广州市番禺区大参林光明南诊所有限公司;84、保定市益民医 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85、驻马店大参林百姓连锁药店有限公司;86、佛山市顺德区大参林诊所有限公
司;87、广州市久久养生大药房有限公司;88、珠海大参林内科诊所有限公司;89、中山市朗晴假日大 参林内科诊所有限公司;90、广州祈祥医药有限公司;91、茂名市茂南区茂中药品贸易有限公司;92、 河南佐今明大药房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管理、发展战略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员工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管理、社会责任管 理、企业文化管理、内部审计及经营管理中主要业务流程的各项控制活动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管理、商品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全面预算。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 联交易总额超出董事会议案;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损失;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 报,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 |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及应用会计政策;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一般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 |
| 一般缺陷 | 除了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外,都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资产安全 | 损失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含)以上 |
损失金额100万元(含) 至500万元 |
损失金额100万元以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系统性失效、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重要缺陷 |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 系统存在缺陷、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一般缺陷 |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 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 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柯云峰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