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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 Hors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Sep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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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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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4-05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创业黑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 年9 月26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9 月26 日(星期四)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 分 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9 月26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9 月26 日 9:15 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9 月19 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9 月19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 号电通创意广场2 号楼B 区创业
-
黑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1.00、议案2.00 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作为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 回避表决,且关联 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卓芹女士 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上述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9 月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 口头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3) 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 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出席 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 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 年9 月20 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采用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的应在2024 年9 月20 日(星期五)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 号电通创意广场2 号楼B 区创业 黑马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5分钟 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人员信息:
联系人:徐文峰
联系电话:010-6269 1933
传真号码:010-6251 03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 号电通创意广场2 号楼B 区创业黑马 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15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
1、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9 月9 日
附件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2、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50688”,投票简称为“黑马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9 月26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9 月26 日9:15 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3: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创业黑马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 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该列打勾 | |||||
|---|---|---|---|---|---|
| 提案 | |||||
提案名称 |
的栏目可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编码 | |||||
|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
|||
| 2.00 |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说明:
-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
2、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
3、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口否口(请选择)可以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
4、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是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5、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
6、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