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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 Hors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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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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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1-033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 2021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 第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2020 年10 月26 日至2021 年4 月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创业黑马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0 年10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并于2021 年1 月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本激励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牛文 文先生减持股份系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且该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激 励计划自查期间,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牛文文先生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在 2020 年11 月19 日至2020 年11 月2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1,782,200 股外,其余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参与筹 划、决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报告编制人员和中介机构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20 年10 月26 日—2021 年4 月26 日), 除下表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变更日期 | 买入合计 数(股) |
卖出合计 数(股) |
|---|---|---|---|---|---|
| 1 | 刘建强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0.11.11-2021.4.1 | 11,900 | 11,900 |
| 2 | 阮燕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2.19-2021.2.23 | 42,000 | - |
| 3 | 徐文华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0.11.11-2021.1.22 | 8,100 | 2,660 |
| 4 | 崔葆华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2.2-2021.3.2 | 6,900 | - |
| 5 | 周双平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2.8-2021.2.9 | 1,600 | - |
| 6 | 高勇强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4.6 | 2,200 | - |
2
| 7 | 施连中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2.22 | 10,500 | - |
|---|---|---|---|---|---|
| 8 | 祁志兰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2.22-2021.4.13 | 11,300 | - |
| 9 | 冯沙沙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0.12.2-2021.3.19 | 1,000 | 400 |
| 10 | 解妍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2021.3.1-2021.4.9 | 10,000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有 买卖行为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卖出本公司股票系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激励对象 买卖本公司股票均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 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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