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ark Hors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2, 2023
55667_rns_2023-02-22_d95fd6bd-bf5e-40d8-8b1a-aad5219caa4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3-00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部分股权的概述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2022 年4 月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投 资者增资暨子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黑马”)取得北京用友幸福源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幸福源创”)、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共青城优富”)、青岛梅花盛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 花盛开”)、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邦劲智”) 合计4,000 万元的增资。根据《增资协议》,幸福源创、共青城优富、梅花盛开、 劲邦劲智分别增资1500 万元、350 万元、500 万元、1650 万元,对应增资后持 股比例4.4118%、1.0294%、1.4706%、4.8530%。上述事项详见已披露公告《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融资及股权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根据北京黑马2022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其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基于 友好协商,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马工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 马工场”)与幸福源创、共青城优富签署《关于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黑马工场以自有资金2,035 万元向幸福源创、共情城优富收购其 所持有的北京黑马合计5.4412%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黑马工场所持北京黑马 股权将由35.2942%,增加至40.7354%。
公司已于2023 年2 月21 日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黑马工场收购部分北京黑马股权 属于董事会决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北京用友幸福源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幸福源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UTM001
注册资本:2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 号院20 号楼2 层101 号A 座0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用友幸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2、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优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05MA35F76G7Y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405-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吴政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2
安排。
三、本次股份收购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黑马”)
- 2、成立日期:2020 年11 月4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WYN791
4、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 号院13 号楼五层 501-10 室
5、法定代表人:刘义伟
6、注册资本:1133.3334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标准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 开发;广告制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认证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北京黑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9、北京黑马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3
| 单位:万元 2022 年9 月30 日 7,349.68 8,302.45 -952.76 2022 年1-9 月 6,667.80 -1,098.22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2 年9 月30 日 |
| 资产总额 | 2,626.80 | 7,349.68 |
| 负债总额 | 7,081.34 | 8,302.45 |
| 净资产 | -4,454.55 | -952.76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 年1-12 月(经审计) | 2022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3,593.22 | 6,667.80 |
| 净利润 | -4,480.57 | -1,098.22 |
(二)本次股份收购具体情况
本次黑马工场以自有资金2,035 万元向幸福源创、共情城优富收购其所持有 的北京黑马合计5.4412%股权
本次收购前后北京黑马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认缴注册资 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
认缴注册资 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黑马工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00 | 35.2942% | 461.6667 | 40.7354% |
| 2 | 天津致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26.4706% | 300 | 26.4706% |
| 3 | 天津黑马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26.4706% | 300 | 26.4706% |
| 4 | 北京用友幸福源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 | 4.4118% | - | - |
| 5 | 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667 | 1.0294% | - | - |
| 6 | 青岛梅花盛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667 | 1.4706% | 16.6667 | 1.4706% |
| 7 | 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 | 4.8530% | 55 | 4.8530% |
| 合计 | 1133.3334 | 100% | 1133.3334 | 100% |
四、本次收购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结合前次北京黑 马融资后整体估值3.4 亿元人民币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次收购北京 黑马5.4412%股权的总对价为2,035 万元。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
五、本次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一)与幸福源创之股权转让协议
1 目标股权转让
-
1.1 现转让方拟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4.4118%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目标股权 ”),且受让方拟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受让该目标股权。
-
1.2 受让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目标股权,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及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作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2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
2.1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壹仟陆佰伍拾万元人民 币( ¥ 16,500,000)(“ 股转价款 ”)。
-
2.2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的以下 银行支付股转价款:
-
2.3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 2.1 条、第 2.2 条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转价 款后,目标公司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以及公 司章程变更登记或备案,以下简称“过户登记”)并取得更新的营业 执照。
-
2.4 在全部股转价款支付完毕且目标公司取得更新的营业执照后,本次 股权转让即被视为完成交割(“交割”,交割发生之日为“交割日”);自 交割日起,受让方成为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受让的目标股权 享有完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 相关税费
- 3.1 转让方、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的各项税费。 目标公司应承担与上述第 2.3 条所述的目标股权过户登记有关的费 用。
4 违约责任
5
-
4.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 款的,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5 生效、终止
-
5.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与共青城优富之股权转让协议
1 目标股权转让
-
1.1 现转让方拟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0294%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 注册资本 11.6667 万元人民币)(“目标股权”),且受让方拟按照本协 议的约定受让该目标股权。
-
1.2 受让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目标股权,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及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作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2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
2.1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叁佰捌拾伍万元人民币 ( ¥ 3,850,000)(“ 股转价款 ”)。
-
2.2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的以下 银行账户支付股转价款:
-
2.3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 2.1 条、第 2.2 条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转价 款后,目标公司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以及公 司章程变更登记或备案,以下简称“过户登记”)并取得更新的营业 执照。
-
2.4 在全部股转价款支付完毕且目标公司取得更新的营业执照后,本次 股权转让即被视为完成交割(“ 交割 ”,交割发生之日为“ 交割日 ”);自 交割日起,受让方成为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受让的目标股权 享有完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 相关税费
6
- 3.1 转让方、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的各项税费。 目标公司应承担与上述第 2.3 条所述的目标股权过户登记有关的费 用。
4 违约责任
-
4.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 款的,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5 生效、终止
-
5.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收购北京黑马部分股权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黑马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 变化。本次收购事项预计暂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由于北京黑马实际经营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产业链上下游 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经营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2 月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