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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G HUAK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an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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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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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000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庆华科”) 第七届董事会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大庆华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垣公司”)签订《液体产品(原料)供应协议》(以下简称“《产品供应 协议》”)。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 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3、本《产品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 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产品供应协议》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 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头化尾”重要指示精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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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黑龙江省和大庆市“油头化尾”产业发展,2019 年11 月15 日,大庆 华科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承接大庆华科股份 有限公司供应原料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于2019 年 11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B031 版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署框架协 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内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 年12 月30 日大庆华科与华垣公司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签订了《产品供应协议》。

本《产品供应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当事人

1、基本情况

名 称:大庆华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魏天驰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7MA1BPKAK7L

注册地址: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6 号(园区)新兴产业孵化器3#210 房间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 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建材、矿产品、钢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 产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水处理设备、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及办 公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及维修;计算 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油田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污油泥处理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道路货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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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华垣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垣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成立时间 较短未产生历年生产经营相关数据。基于双方在协议中对结算方式的约 定,交易对方不会因为款项支付问题给公司带来交易风险。

三、合同主要内容

  • 1、《产品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1 标的物: 华垣公司承接大庆华科对外销售的乙烯焦油和碳五、碳 九的液体产品作为生产原料进一步加工利用。

1.2 履约期限: 自华垣公司项目建成试运之日起,大庆华科保持长 期稳定的液体产品供应。

1.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产品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主要参照华北 地区同类产品价格,综合考虑产品质量、运费和大客户等因素的影响, 确定最终价格。

1.4 结算方式: 执行款到付货原则,华垣公司应在提货前在大庆华 科账户预存7 天货款作为提货保证金,每月25 日双方对帐后按照实际 接收量进行统一结算。

  • 1.5 生效条件及时间: 2019 年12 月30 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 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 其它条款: 双方对各自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等作出明确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华垣公司预计于2022 年建成投产,本协议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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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本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

  • 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因华垣公司相关项目目前尚在建设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 能会导致本《产品供应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采取积极措 施,与交易对方保持良好的业务沟通,及时关注交易对方的建设进度、 生产状况及履约能力,从而有效降低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 2、公司将就本《产品供应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并严格

  • 按照信息披露要求积极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框架协议签订前3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 监、高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 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 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液体产品(原料)供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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