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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G HUAK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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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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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国峰)

本人李国峰,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基本情况

1、 个人简历及兼职情况

李国峰: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东方企业集团绥芬河 办事处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部门经理。 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3 年 9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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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 2 次,董事会会 议 4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2 次,通讯方式召开 2 次。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方式(次数) 出席方式(次数)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 通讯
李国峰 4 2 2 均投赞成票 2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披露的董监高人员 薪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对专 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资产减 值、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 发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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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5、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 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 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 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重点关注事项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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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 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根据相 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 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 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 展。

3、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 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 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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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公平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 公正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 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 升。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 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李国峰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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