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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G HUAK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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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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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国峰)
本人李国峰,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 、 基本情况
1、 个人简历及兼职情况
李国峰: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东方企业集团绥芬河 办事处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部门经理。 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3 年 9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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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 、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 、 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 2 次,董事会会 议 4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2 次,通讯方式召开 2 次。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方式(次数) | 出席方式(次数) | 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现场 | 通讯 | ||||
| 李国峰 | 4 | 2 | 2 | 均投赞成票 | 2 |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披露的董监高人员 薪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对专 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资产减 值、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 发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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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5、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 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 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 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 、 重点关注事项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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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 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根据相 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 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 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 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 展。
3、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2024 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 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 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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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公平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四 、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 公正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 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 升。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 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李国峰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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