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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G HUAK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Feb 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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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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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在保 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审议表决。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现提名万志强先生、施铁权先生、盖文国先生、谭宝印 先生、张好宽先生、孟凡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宋之杰先生、滕英超先生、秦雪军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 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结果如下:

1、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万志强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施铁权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盖文国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谭宝印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宋之杰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滕英超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秦雪军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张好宽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9、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孟凡礼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须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 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

开使用。

以上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 东大会时将分两组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15 日

附件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万志强先生,54 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东 北石油大学特聘教授。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丁辛醇车间技 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丙烯腈车间主任,大庆石油 化工总厂化工二厂副厂长、厂长,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副厂长,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大庆华 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2、施铁权先生,47 岁,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大庆 油田化工总厂财务处副处长,大庆炼化分公司财务处副处 长,大庆炼化分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3、盖文国先生, 45 岁,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 任锦州石油化工公司股改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锦州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主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与综合处副处 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正处级专职监 事。

4、谭宝印先生,49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 任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会计、大庆市审计局科长,大庆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科长、局长助理,大庆高新 区物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大庆高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总经 理,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庆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副局长。现任大庆高新国有 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5、张好宽先生,46 岁,大学学历,MBA 结业,高级工 程师。历任中石化林源炼油厂技术员,大庆龙源石化股份有 限公司业务员、办公室主任、证券办主任,本公司办公室副 主任、研究开发部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药业分公司经理、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6、孟凡礼先生,43 岁,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大庆 石油化工总厂职员、本公司市场营销部职员、证券投资部副 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兼审计监察部部长。

上述六位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7、宋之杰先生,57 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 任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管理系教师,燕山大学经济管理系讲 师、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燕山大学财务处副处长、计 财处处长,现任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 事。

8、滕英超先生,60 岁,大学学历,资深注册会计师。 历任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万隆亚洲会计师事 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合伙人。

9、秦雪军先生,44 岁,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黑龙 江省财政专科学校财务科副科长,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财 专分所副所长,哈尔滨龙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黑龙江省正 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附件 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之杰 先生、滕英超先生、秦雪军先生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大庆 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大 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 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大庆 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大庆 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 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 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或者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 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 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 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 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 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

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 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 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 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公司 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 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 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之杰、滕英超、秦雪军,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 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 持有该公司 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 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该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 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 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 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 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 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 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 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 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 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 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

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 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 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公司内 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本人未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宋之杰、滕英超、秦雪军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 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 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 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之杰、滕英超、秦雪军

日 期:2011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