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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G HUAKE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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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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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及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5】 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至 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事先认可的说明
我们于2014年3月14日收到公司将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的通知。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的关联 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准确、公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应。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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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2013 年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 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议了《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也适 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
2、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 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 制度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 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 营风险。
3、《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度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续聘2014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审议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2013 年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 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 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了公正客观在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 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 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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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费用合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续聘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聘请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 验,2013年为公司提供了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 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 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六、对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1,030.74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07.00 万元,减提取法定公积金87.00 万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50.74 万元。
以2013年末总股本12,963.9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含税),预计支付现金股利648.20万元,分配后尚余4,802.54万元转入下年,公司本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201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了回报股 东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修订后《公司章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法人治理结构得 到进一步完善。我们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 执行,所制定2013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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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1、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 现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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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股东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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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3、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本次提名的董事 候选人具备了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 宋之杰 滕英超 秦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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