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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G HUAKE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1

Apr 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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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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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泽言 法律意见书

编号:泽律会字[2011]第003 号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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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泽言 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关于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大庆华科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0 年年度股 东大会。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所律师根据知悉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据此进行了必要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通知及公告

经核查,公司于2011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大 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庆华 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大庆华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作 出决议并向全体股东发出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召开2010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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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泽言 法律意见书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已列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并按《股东 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对所有事项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会议召开

2011 年4 月22 日上午9:00,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在中国大庆市 大庆华科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资料的审查,证实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 人,代表股数8266.03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3.76%。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核查结果,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上述各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之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所列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 1、审议《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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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泽言 法律意见书

  • 5、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审议《关于201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1、审议通过了《201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8266.03 万

  •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

  • 2、审议通过了《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8266.03万股,

  •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8266.03万股,

  •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8266.03万股,

  •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 5、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赞成票1132.06

  • 万股,回避票7133.97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

  • 票8266.03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审查,以上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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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泽言 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此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之签字页)

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王泽敏 经办律师:孙雪峰

负 责 人:王泽敏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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