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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 Railwa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8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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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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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坚 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11 名董事中,设独立董事4 名。
李孟刚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 年11 月至今,历任北京交 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经 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大秦铁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万东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自1987 年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副主编、编审,中 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社党支部书记等。经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 举,担任大秦铁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昝志宏先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自2001 年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会 计学专业教授。昝先生还兼任山西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副会长和山西省会 计学会常务理事。经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大秦铁路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磊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起先后在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 罗宾逊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教。历任北京大学会计系副教 授、博士生导师,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经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担任大秦铁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及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是公 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单 位任职;亦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法定会议情况:2017 年,公司共召开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 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17 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出 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 东大会 的次数 |
|---|---|---|---|---|---|---|---|
| 李孟刚 | 5 | 4 | 3 | 1 | 0 | 否 | 1 |
| 杨万东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 昝志宏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 陈磊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 王立彦 | 2 | 1 | 1 | 1 | 0 | 否 | 1 |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17年,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沟通,每月按时发送公 司情况通报,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等情况。同时,在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制度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审阅、研究,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 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 程序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经查核,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 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包括: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订综合 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事项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的议案》
-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无对外担保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监高薪酬能够客观反映其付出的劳动、
承担的风险与责任。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与独立性,同意更换提 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开招标,2017 年度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 机构。同时,鉴于普华永道在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尽责尽职, 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提议 2017 年度继续 聘用普华永道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等事项。
-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17,135,78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即 741,713,578.2元;以 2016 年末公司总股本 14,866,791,491 股 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716,697,872.75 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2016年度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 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 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 项及时进行公告披露。
8、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内部控制管理目标,依据公司管理实际,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包 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控制 要素,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和所属主要站段等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公 司重要业务领域的重要业务流程。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9、现场考察及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活动,添乘列车,现场 调研考察了大秦线集中修,通过考察和与现场工作人员交流, 进一步了 解了煤炭生产和集运状况,增强了对铁路线路综合施工作业的感性认识。
10、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委员超过半数。报告
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规范有序地按照 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2017年,在年报、中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分别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多次听取年审注册会计 师、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及时、详尽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督促。注重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和控制 体系的结合和衔接,就财务指标、经营结果进行核实质询,保证了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11、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 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和治理情况,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 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
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李孟刚 杨万东 昝志宏 陈 磊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