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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 Railwa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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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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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股票代码:601006 公告编码:【临 2012-016】
2012 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以“证监许可[2012]1420 号”文核准大秦铁 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大秦铁路”)向社会公开发 行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首期拟发行规模为 50 亿元 的 2012 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大秦铁路本期发行面值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5,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659.15 亿元(2012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 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7.52 亿元(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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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40%-5.00%,最终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 商确定,并在本期债券计息期间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 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 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 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初始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 10%和 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 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76”,简称为“12 大秦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 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 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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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预计可 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挂牌上市。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在 2012 年 12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 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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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大秦铁路/公司 指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为50亿元的2012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构
网下询价日 指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 指 网下认购起始日 承销团 指
元 指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 机构投资者 指
2012 年 12 月 7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者网 下询价的日期
2012 年 12 月 10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 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主承销商 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商组织 人民币元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 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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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2 大秦债”)。
2、发行规模:50亿元。
-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品种。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 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 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采取保荐人(主 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的形式进行。
9、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初始 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 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 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网下向网上回拨。
10、发行对象:
-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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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1、发行首日:2012年12月10日。
12、起息日:2012年12月10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4、付息日: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1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8、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9、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及副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 承销团余额包销。
22、拟上市地:上证所。
23、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上证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 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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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12 月6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
| T-1日 (12 月7 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12月10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 T+2日 (12月12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2: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 T+3日 (12 月13日) |
网下发行注册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 数据于当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40%-5.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2012年12月7日(T-1日)9:30 - 11:30之间将《2012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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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办法
-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 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 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12月7日(T-1日)9:30 - 11:30之间将填 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处。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 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 后的均视为无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058239;电话:010-6505963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 定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12月10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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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00,000万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10%,即 50,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 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12月10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 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76”,简称为“12 大秦债”。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 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 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 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 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 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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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
-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2 年 12 月 10 日(T 日)之 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 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 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 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 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12年12月11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 清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 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00,000万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0%,即 450,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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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 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12月10日(T日)至2012年12 月11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及2012年12月12日(T+2日)的9:00-12: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 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12月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 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 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 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 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12月7日(T-1日)9:30 - 11:3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 荐人(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058239;电话:010-65059636。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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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 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 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12月12 日(T+2日)12: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 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大秦铁路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 传真划款凭证。
(八)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T+3 日)的 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 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2 年 12 月 12 日(T+2 日)12: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 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 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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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 (一)发行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站北街14 号
- 联系人:黄松青、张利荣
联系电话:0351-2620620
传真:0351-2620604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郝恒、刘丽丽、姚任之、黄少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137
-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21、23、25 层 联系人:周永发、董承江、孔凡昕、李明、侯志鑫、王力斌、杨成娇 联系电话:010-51789048、010-51789023
传真:010-5178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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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2 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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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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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12 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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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2 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12 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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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2 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 picture [118 x 8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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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12 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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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12 年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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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O) | 移动电话(M) |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询价利率区间4.40%-5.00%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2月7日(T-1日)9:30 - 11:3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传真:010-65058239,咨询电话: 010-6505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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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 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 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保荐人(主承销 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 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 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承销 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 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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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T-1 日)9:30 - 11:30 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传真:010-65058239,咨询电话: 010-6505963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 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 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保荐人(主承销 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 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 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承销 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 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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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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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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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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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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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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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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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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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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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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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30% - 5.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5.30% | 2,000 |
| 5.40% | 4,000 |
| 5.50% | 7,000 |
| 5.60% | 10,000 |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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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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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60%,但高于或等于 5.5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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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50%,但高于或等于 5.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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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40%,但高于或等于 5.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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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 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 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传真:010-65058239;咨询电话:010-6505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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