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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 Railwa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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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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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作为大秦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三名成员,由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李文兴先生和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兼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组成。鉴于独立董事李文兴先生任期届满6 年,2015年4月9日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经履行法定程序补选独立董 事,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担任,委员由吴秋生先 生和公司董事、常务副总兼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履行 关联交易控制决策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内控管理及关联交易等相关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1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1、201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际 出席3人。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审计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主任王立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听取、讨论了以下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 1 )公司管理层 2014 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情况相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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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 2014 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15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汇报,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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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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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司法定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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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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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015 年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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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015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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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用费用等情况,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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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 年 8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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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出席3人。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审计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 王立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听取、讨论并审议讨论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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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 年度中期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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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机构关于有限审阅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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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5 年度中期关联交易事项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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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5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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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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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5 年 1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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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际出席 3 人。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列席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王立彦先生 主持会议,会议听取、讨论了以下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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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购太兴公司 70% 股权暨增资的关联交易概述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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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太兴公司股权收购评估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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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太古岚铁路相关资产向太兴公司增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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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收购太兴公司 70% 股权暨增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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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 年 1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即无管理层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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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审计委员会主任王立彦先生主 持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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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季度业绩及年度审计中应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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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铁路行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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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报告准则》及 2014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的内容。
(4)年度审计需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
5、 2015 年 12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2 人。委员吴秋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公司总经理、总会计 师,审计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王立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听取、 讨论了以下事项:
( 1 )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安排。
( 2 ) 2015 年第 1 季度至第 3 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及全年预计情况汇报说
明。
( 3 )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 4 )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 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 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加强与其沟通,在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 见。未发现有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评估。认为, 自公司设立至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在此期间,普华永道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会计准则,能够从 专业角度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鉴于 此,决定向董事会提议: 2015 年度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 他重大事项。
3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督查公司落实相关要 求。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认为报告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 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向规范化、持续化方向不断进步。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 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7、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责。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与太原铁路局签署的《委托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为:根据路网规划,大西客专、瓦日铁 路等多条合资铁路进入开通运营期。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公司受托负责
相关合资公司所属线路的资产运输服务工作,同时公司亦需太原铁路局及下属企业提 供运输辅助服务。因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铁路局控股或参股相关合资铁路公司,委托运 输服务及运输辅助服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拟收购山西太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并增资事项的有关材料,认为:该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运输货源,有利于减少与控股 股东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 各委员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遵守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16 年,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的监管要求,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 行职责,推动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王立彦 吴秋生 黄松青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