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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an Ecology &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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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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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情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议案 27 项,每次会议的召 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0.2.25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4项议案
2020.4.1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2020.4.2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6.2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0.7.9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8.18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4项议案
2020.10.2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公司 各项内部控制规范、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防范了管理、经 营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审核了公司 的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编 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 活动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 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四)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 2020 年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 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信息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能够保证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严格遵守公 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使用与管理,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资金占用等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平、定价公允,在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1 年重点工作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在 推动构建公司治理体系、创新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方面努力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 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 交易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持续 加强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对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检查评估,推动公司进一步提 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