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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an Ecology &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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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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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提供不超过 1,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年化利率为 4.35%。 项目公司股东除政府指定出资股东方贵州绿寰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不参与提 供财务资助外,大千生态根据相对持股比例 40%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剩余 其他股东按照相对持股比例合计 60%提供财务资助。

●过去 12 个月,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项目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的金额为 600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项目和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的正常运营,满足项目公司的运营资金周转,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项目公司提供提供不超过 1,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不超 过 12 个月,年化利率为 4.3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过去 12 个月,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项目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的金额为 600

万元,未达到 3,000 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继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5 月 24 日

住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绿博园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 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 设施建设;景区旅游服务、旅游文化传播;园林景观绿化;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 关配套服务;工艺品研发、制作、经营销售;会议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 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含酒类);住宿服务;百货、日用品销售;卷烟零售、 雪茄烟零售、罚没烟草制品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 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36%,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37%,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7%,贵州绿寰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

3、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裁马万荣先生担任项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 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向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600 万元 人民币的借款,使用期限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3、借款利息:4.35%。

4、股东借款安排:政府指定出资方贵州绿寰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不参与 提供财务资助,大千生态根据相对持股比例 40%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 借款不超过 1,600 万元,剩余股东按照相对持股比例合计 60%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的运营资金周转,除政府 指定出资方外,项目公司其他各股东方按照相对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目前项 目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公司在项目公司派驻了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且政府方与 各股东方积极协调项目公司融资,将有效降低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政府指定出资方外,其他股东按 相对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 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公 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最近 12 个月,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6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产的 0.39%,本次新增财务资助 1,6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1.03%,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公司持股
比例
财务资助金额
(万元)
期限
1 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
36% 500.00 2021.3.19-2022.3.18
2 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
36% 100.00 2021.4.19-2022.4.18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