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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ming Optics&Chemic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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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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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 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 构”)对道明光学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道明光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道明光学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 况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17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 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 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道明光学填写的《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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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明光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 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其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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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玉江

朱 铭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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