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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5

Jul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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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投资”)、湖州创德投资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德投资”)、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州力固”)(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马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德马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 股东为德马投资、创德投资、湖州力固;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7,788,393 股,占德马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30%;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 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 本比例情况如下:

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德马投资 91,714,132 34.77%
2 创德投资 8,027,141 3.04%
3 湖州力固 6,372,267 2.42%
  •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德马投资和创德投资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控制,此 外,实际控制人卓序持有出让方湖州力固 1.92%的股权,并担任湖州力固执行董 事。

德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德马投资、创德投资和湖州力固系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创德投资、湖州力固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德马投资、创德投资、湖州力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 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7,788,393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30%,转 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2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截至2025720 日) 转让原因
德马投资 6,128,735 2.3237% 6.6824% 自身资金需求
创德投资 1,203,108 0.4562% 14.9880% 自身资金需求
湖州力固 456,550 0.1731% 7.1646%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 配售》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24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 合考量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 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 认购数量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 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 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照《申购报价单》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或专人送达时间(若既邮件又派 专人送达了《申购报价单》,以中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收到的有效《申购 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7,788,393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 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7,788,393 股,全部有效认购中 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3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金公司

联系部门:中金公司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89620585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 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 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 险。

四、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4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