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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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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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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德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 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可以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提案,并可以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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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 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 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通知。

第六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 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邮件(包括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 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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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 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 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 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条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 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二条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

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十三条会议录音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四条会议记录

监事会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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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的说明;

(六)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向;

  • (七)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八)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应当保 证监事会决议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 说明。

监事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不对其不同意见做出书面说明、发表公开 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六条决议的执行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 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十八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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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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