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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Dec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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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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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马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 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 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 核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 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接受公司内审部门监督;同时负责激励对象考核 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保存。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上 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 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 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或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8%。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分别对处于集团本部/事业部/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设置不同的个人绩效考 核指标。参照公司现行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具体个人考评结果与归属比例如下。 事业部总经理、总监及相关人员按照每年年初签订的《员工年度个人业绩目 标承诺》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与归属比例如下:
| 绩效考核分数 | 100 分 | 100 分 | 80 分(含)-100 分(不含) | 80 分(含)-100 分(不含) | 80 分以下 |
|---|---|---|---|---|---|
| 个人归属比例 | 100% | 60% | 0% | ||
| 其他人员按照目前的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绩效考评结果与归属比例如下: | |||||
| 绩效考评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 个人归属比例 | 100% | 0% |
如果公司满足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两个会计年度。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 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保持一致。考核期间内,激 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 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保存。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 交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 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有权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 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
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薪酬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或等级。对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复核后确定的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被考核对 象不得再有异议。
(三)考核记录归档
-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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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保存期结
-
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