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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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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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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 ZHONGHUI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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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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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原263AN70L5Z
华
中汇
ZHONGHUI
目录
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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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8184号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马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德马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德马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马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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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德马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德马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国法册会计师:陈晓华 华陈印晓
中国法册会计师:陈松 陈龙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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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188.6792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48,435.595469万元,已于202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82.07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8.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653.8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686.1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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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3360020010120100158798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注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 405248228885 | 募集资金专户 | 6,004,110.7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 1205230029888088889 | 募集资金专户 | 14,499,925.33 | |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 | 800020709039288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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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20,504,036.09 | |||
|---|---|---|---|---|
[注 1]该账户为本公司开设的专户,于 2023 年度销户。
[注 2]该账户为子公司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于 2022 年度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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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年12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计划支出无关的土地费580万元;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景观餐厅”费用394.51万元。上述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经公司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计划支出无关的电解槽生产线373.35万元,公司已于报告日前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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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 2025年度 | |||||||||||||
| 编制单位: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发行名称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
| 2020年5月27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2,608.72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46,280.45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46,093.6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12,253.2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6.5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900.00 | 5,900.00 | 5,900.00 | - | 4,189.09 | -1,710.91 | 71.00% | 2022年8月 | 9,961.61 | 是 | 否 |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 14,246.78 | 14,246.78 | 14,246.78 | 2,608.72 | 14,819.30 | 572.52 | 104.02%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一代智能 | 研发 | 否 | 5,651.33 | 5,651.33 | 5,651.33 | - | 5,773.61 | 122.28 | 102.16% | 2022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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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研发项目 | 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补充流动资金 | 小计 | 超募资金投向 | 节余募集资金水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合计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科竞流动资金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25,798.11 | 12,000.00 | 37,798.11 | 8,295.51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798.11 | 12,000.00 | 12,000.00 | 37,798.11 | 8,295.51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37,798.11 | 8,295.51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注 | - | - | 37,798.11 | 37,798.11 | 37,798.11 | 8,295.51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补流 | 否 | 8,295.51 | 8,295.51 | 8,295.51 | - | 8,295.51 | 1,202.94 | 46,280.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水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 | - | - | - | 1,202.9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上表中安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发生变更,主要系增加该募投项目变更前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 368.16 万元所致。原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85.11 万元+该项目变更前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 368.16 万元=12,253.27 万元。
2、“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已扣减该项目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 580 万元。
3、“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已扣减该项目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 394.51 万元。
4、上表中“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 2,608.72 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4,819.30 万元及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 46,280.45 万元,均已剔除 2025 年度支付的与募投项目计划无关的电解槽生产线支出 373.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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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5年5月27日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本公司 | 浙江湖州 | 14,246.78 | 14,246.78 | 2,608.72 | 14,819.30 | 104.02%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2年9月16日 | 2022年10月11日 |
| 合计 | 14,246.78 | 14,246.78 | 2,608.72 | 14,819.30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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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087374063A (1/1)
营业执照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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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强, 高峰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贰仟壹佰柒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2026 年02 月12 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主任会计师:高峰
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组织形式:执业证书编号:特殊普通合伙
批准执业文号:33000014
批准执业日期:浙财会〔2013〕54号
1999年12月28日设立,2013年12月4日转制
证书序号:0019879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杭州市上城区2024年11号1号报告使用
发证机关:杭州市高峰区2024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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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议书经检验合格,被授者统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议书经检验合格,被授者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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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日
简报
关于本议书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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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执行本条,必要时须向基执行本
本条注明
二、本议书只供本条注明,不得转载
三、注册会计师登记本
本条不得转载
四、本议书未经批复,应立即转载本
议书登记本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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