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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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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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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 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 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 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188.679245万元,公 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48,435.595469 万元,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 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 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65.99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为378.0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734.8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为1,404.0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结算账户余 额为8,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687.3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 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资金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
|---|---|---|---|---|
| 1 | 德马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分行 |
3360020010120100158798 | 0.14 |
| 2 | 德马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市分行 |
405248228885 | 3,786.51 |
| 3 | 德马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吴兴 支行 |
1205230029888088889 | 4,900.69 |
| 4 | 浙江德马工业 设备有限公司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吴兴支行(已 销户) |
800020709039288 | 0.00 |
| 合 计 | 8,687.34 |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8,000万元,明细如下: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期限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
财安鑫28天期 | 保本型 | 3,000.00 | 2022.12.12- 2023.01.09 |
2.1%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
财安鑫182天期 | 保本型 | 5,000.00 | 2022.12.12- 2023.06.12 |
2.45% |
| 合 计 | 8,000.00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 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2022年11月27日,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手续,同时将销户当日的账户余额12,028,026.01元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 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 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德马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马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马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 2 | 022年度 | 022年度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6,093.6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65.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885.1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34.8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25.78% | |||||||||||
| 承诺投 资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 度 (%)(4)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数字化 车间建 设项目 |
否 | 5,900.00 | 5,900.00 | 5,900.00 | 998.85 | 4,769.10 | -1,130.90 | 80.83 | 2022年 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化 输送分 拣系统 产业基 地改造 项目 |
智能化输 送分拣系 统产业基 地第五期 建设项目 |
14,246.78 | 14,246.78 | 14,246.78 | 1,029.25 | 3,189.31 | -11,057.47 | 22.39 | 2025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一代 智能物 流输送 分拣系 统研发 项目 |
否 | 5,651.33 | 5,651.33 | 5,651.33 | 3,035.09 | 5,773.61 | 122.28 | 102.16 | 2022 年 9月 |
不适用 | 是 | 否 |
|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 | 25,798.11 | 25,798.11 | 25,798.11 | 5,063.19 | 13,732.02 | -12,066.09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 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0.00 | 12,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小 计 | - | 37,798.11 | 37,798.11 | 37,798.11 | 5,063.19 | 25,732.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 金投向 |
否 | 8,295.51 | 8,295.51 | 8,295.51 | 2,400.00 | 4,8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节余募 集资金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
否 | - | - | - | 1,202.80 | 1,202.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46,093.62 | 46,093.62 | 46,093.62 | 8,665.99 | 31,734.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
|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2,028,026.01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 |||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 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
||
|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 |||
|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变更后 的项目 |
对应的 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1) |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 |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
| 智能化 输送分 拣系统 产业基 地第五 期建设 项目 |
智能化 输送分 拣系统 产业基 地改造 项目 |
14,246.78 | 14,246.78 | 1,029.25 | 3,189.31 | 22.39 | 2025 年12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246.78 | 14,246.78 | 1,029.25 | 3,189.31 | 22.39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 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 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