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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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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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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项

  • 目”)

  • 新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 “新项目”)

● 新项目投资金额:24,748.91 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 理财收益合计 11,876.29 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尚未到期赎回,具体金额以理财到期赎回后的金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整体建设周期为 4 年,分阶段进

  • 行建设并投入生产设备,预计 2025 年建成达产。

● 变更的主要内容:新项目系新增 106.66 亩土地,建设约 10 万平方米厂房。 原项目旨在通过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 求,新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并购置必要的硬件生产设备和软件系统,扩大生产 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相比于原项目,新项目实施的目的 不变,仅实施方式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定用途,不属于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2022年9月16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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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 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或“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原项目投资总额14,246.78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3,019.89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1,876.2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尚未到期赎回,具体金额以理财到期 赎回后的金额为准),占总筹资金额的83.36%,新项目拟投入金额24,748.91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1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6,901.11 5,900.00 德马工业
2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
改造项目
14,246.78 14,246.78 德马科技
3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
研发项目
5,651.33 5,651.33 德马科技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德马科技
合计 38,799.22 37,7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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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 1、原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 2、原项目实施主体:德马科技

  • 3、原项目的实施方式:计划在公司生产现状的基础上,改造厂房 30,000 平

  • 方米,包括屋顶、地面以及辅助设施等,并增设变电站、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冷却 设施;实施智能化生产线改造,购置关键通用设备;购置软件系统提高生产线信 息化水平。

4、原项目计划进度: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 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从资金到位开始。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 厂房翻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募与培训、试运行。原定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为 2022 年 8 月。

5、原项目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合计 建设期 建设期 运营期
第1 年 第2 年 第3 年
1 建设投资 11,246.78 7,233.93 4,012.85 -
1.1 工程费用 10,380.00 6,788.00 3,592.00 -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1.22 101.46 229.76 -
1.3 预备费用 535.56 344.47 191.09 -
3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 - 3,000.00
4 项目总投资 14,246.78 7,233.93 4,012.85 3,000.00

6、原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19.89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21.20%。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由于生产任务紧张,为了不影响现有的生产进度,无法对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全面实施技改。截至目前,公司已通 过购买部分关键设备、租赁厂房等方式,解决了扩充部分产能的需求。随着物流 装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与订单的增长趋势不匹配,一方面, 公司现有仓库容量难以满足物料及产成品的存放;另一方面,公司现有设备水平 已不能满足自动化、智能化物流设备制造要求。综上,公司拟通过新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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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物流设备生产规模及种类,进一步扩充产能,提高生产能力,助力公司产品 更好的迎合物流装备发展的趋势,并推进物流行业的现代化、信息化进程。

新项目系新增 106.66 亩土地,建设约 10 万平方米厂房。原项目旨在通过生 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新项目旨在通 过新建厂房并购置必要的硬件生产设备和软件系统,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 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相比于原项目,新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实施方式 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定用途,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四、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德马科技

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区

实施方式:本项目旨在通过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 能,满足市场需求。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计划在新 增 106.66 亩土地基础上,建设约 10 万平方米厂房,并增设变电站、环保基础设 施以及冷却设施;购置关键通用设备;购置软件系统提高生产线信息化水平。

(二)投资计划

预计总投资金额:24,748.91 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合计 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21,748.91 87.88%
1.1 工程费用 20,265.20 81.88%
1.1.1 建筑工程费 15,340.00 61.98%
1.1.2 设备购置费 4,925.20 19.90%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48.05 1.81%
1.3 预备费用 1,035.66 4.18%
1.3.1 基本预备费 1,035.66 4.18%
1.3.2 涨价预备费 - 0.00%
2 建设期利息 - 0.00%
3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12.12%
4 项目总投资 24,748.9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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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行性分析

1 、市场容量广阔,可充分消化新增产能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科研技术水平的提高,自动化技术的广泛推 广和应用,为适应企业高效、准确、低成本的仓储、分拣、运输等物流要求,智 能物流系统应运而生,降低物流业和制造业各环节成本。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的统计, 2020 年全球智能物流行业市场规模已经达到 559.074 亿美元, 2016-2020 年全球智能物流行业的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 10%,伴随越来越多国 家将物流智能化、智慧化作为未来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加上全球人工智能、大 数据等技术的日益成熟,预计 2026 年全球智能物流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1,129.83 亿美元。由此可见,未来几年全球智能物流装备市场空间很大,完全可 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

2 、政策助力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发展

2016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以下简 称“意见”),“意见”提出,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重塑企业物流业 务流程,创新企业资源组织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仓储、配送等环 节运行效率及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云(云 计算)、网(宽带网)、端(各种终端)等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智能化物 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

- 国务院出台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 2020 年)》明确提出,加强 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 用技术和装备。加快食品冷链、医药、烟草、机械、汽车、干散货、危险化学品 等专业物流装备的研发,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将使物 流系统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市场前景,未来行业需求增长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较 大的物流系统市场需求将给公司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0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 办发〔2020〕10 号)指出,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 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

3 、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广阔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中国物流自动化输送领域的领军企业,对国内物流输送及分拣设备 的制造及应用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同世界多个物流设备制造商建立了良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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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如西门子、实现了技术和产品上的互补,丰富了产品种类,开发了跟多客 户群体。

公司不仅重视外在的业务拓展,还积极打造企业内部的硬实力。公司通过不 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积极营建员工、企业和社会利益命运共同体,牢牢吸引 和控制了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管理人员,并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 制和约束机制。公司管理人员稳定,管理团队能力强、威信高,具有多年的物流 设备研发、生产和营销经验,而且公司一直十分重视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培养,现 已建立起一支懂技术、能管理、熟悉市场的中高层管理队伍。

积极高效的内外部协作、管理为该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实施环境,在项目管理、 技术支持、项目产能消化等方面为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必要保障。

4 、智能制造为物流装备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智能制造系统主要由软件、硬件、系统服务等几个部分组成,实现智能制造 要素和资源的相互识别、实时交互、信息集成,这其中离开智能物流装备。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制造业 大而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加之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 态,在此背景下,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国务院于 2015 年 5 月发布 了《中国制造 2025》,提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 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三大因素影响下,我国工业自动化将持续提升,智能制 造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这为智能物流装备提供了更大的市场规模。

(四)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将新增输送分拣机设备近 8.4 万台/套,新增近 7.72 亿元收入。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地扩大公司产能,极大提高公司提供给客户产品的速度, 改善提供给客户的产品的质量,有效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同时,项目的市场前 景广阔,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必将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为湖州市财政税收的增 长做出贡献。该项目的实施将吸纳更多的高素质生产制造人才,进而缓解当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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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压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风险提示

1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在输送分拣核心零部件、设备、系统提供及方案解决领域,一些国际知名物 流装备企业以直接投资或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我国市场并正在逐渐发展壮大,例 如德马泰克(DEMATIC)、英特诺(INTERROLL)以及 TGW 物流集团,国内 物流装备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若公司不快速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在承 接大项目的能力、资产规模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1)根据市场竞争格局重新设置市场定位,制定规划性发展战略, 顺应新的竞争格局与市场条件发展形势。(2)优化产品,采取积极的市场生产与 营销策略,扩大生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减小竞争风险。(3) 加强与国内外主要厂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市场占有额,获取更大经济效益,提高公司 的国际竞争力。

2 、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客户对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较高,技术 成果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当前公司在上海设有现代物流技术研究院,长期致 力于物流自动化输送分拣的前沿技术和关键设备的研究与开发,已经成功完成了 多个国家级重大创新产品、国家级重大火炬项目、国家重点创新基金项目,成为 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专利示范企业。面对所处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 点与市场中不断涌现的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未来公司在继续保持技术先发优势 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着重要技术泄露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 风险。

防范措施:

(1)加大公司研发投入,提供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 健全研发制度,构建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使研发过程规范化,缩短研发周期。 (2)适当学习引进先进的相关专利技术,突破技术发展瓶颈,在争取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保持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地位。(3)公司在完善现有技术保密制 度的同时,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与 法律意识,注意核心技术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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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理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 经验,但公司处于业绩高速成长期,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 司规模将迅速扩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需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如果公司的 经营管理水平和组织管理体系不能满足经营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 的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受到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1)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细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 管理有法可循。(2)培养优秀的管理团队,充分利用已有管理经验,发挥老员工 的带头模范作用,并加强员工培训。

4 、政策性风险

公司是从事物流装备生产制造类企业,专注于输送分拣系统核心零部件及关 键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是国内最大的物流自动化输送分拣产品解决方案提 供商。所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各类电商、医药和工程机械企业。国家为推动中国智 能制造业加快发展、促进我国制造业升级与效率提升,已出台了关于加强物流网 络节点、推进物流信息化智能化的相关政策及规划纲要,要大力推进物流行业的 现代化建设,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加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力度,推动制 造产业的改造提升,增强产业竞争力。利好政策的出台使相关智能物流装备产业 受益,公司的业务发展也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但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 将为项目带来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加强政策 研究能力,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对自身技术研发方向做出正确的预 见与规划,以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项目及公司的影响;(2)充分利用政策的有 利方面,加快企业发展。

六、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本次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审批等手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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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 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没有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 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募投项目 实施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 后的新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并购置必要的硬件生产设备和软件系统而非通过 原项目技改的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相比于原项 目,新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实施方式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原项目的 原定用途,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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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上网公告附件

  • 1、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的独立意见;

  •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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