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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ug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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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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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688360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刚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 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01)。

4、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5、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7、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 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度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规定的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68.50 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 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 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德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作废已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 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