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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Sep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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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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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对德马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141.91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804.90 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 含税)合计 5,557.988576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 188.679245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 后的余额 48,435.595469 万元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 外公司累计发生 2,153.301641 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 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应为人民币 46,093.61458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全部到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78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41.915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1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3,804.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11.2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93.6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规模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
| 1 |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6,901.11 | 5,900.00 | 德马工业 |
| 2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 改造项目 |
14,246.78 | 14,246.78 | 德马科技 |
| 3 |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 研发项目 |
5,651.33 | 5,651.33 | 德马科技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德马科技 |
| 合计 | 38,799.22 | 37,798.11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① |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 ② |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比例 |
理财收益及利 息收入扣减手 续费净额③ |
节余募集资 金总额④=① -②+③ |
|---|---|---|---|---|---|
| 数字化车间 建设项目 |
5,900.00 | 4,769.08 | 80.83% | 50.75 | 1,181.68 |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1,181.68 万元中,尚有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用于理财未到期, 待理财到期后连同利息一并转回; (3)上述数据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数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 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 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投资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1,181.68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 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 1,181.6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 顾叙嘉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