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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INSULATOR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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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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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0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于2022 年3 月11 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 座 1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 年3 月6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其中陈劲董事、郑云瑞董事、沈一开董事三人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应坚先生、应莹庭女士、李军先生、金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 举完成前仍将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劲先生、沈一开先生、赵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劲先生、沈一开先生、赵晓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将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 成前仍将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 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3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同意公司于2022 年3 月31 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3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
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应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1 月出生,项目管理 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常 务理事、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理事;历任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 程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国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众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 1996 年3 月至今,任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等职务;2012 年4 月至今,任浙江德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 年11 月至今,任浙江众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10 月 至今,任浙江讯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8 年12 月至今, 任宁波讯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12 月至今,任杭州锐 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9 年9 月至今,任德邻 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应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7,538,22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6.27%。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本公司93,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1.35%,浙江讯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杭州 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59%的股份,应坚及其配偶赵洁持有浙江 讯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浙江众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杭州锐奇 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4%的股份,应坚先生持有浙江众能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70%的股份。董事、总经理应莹庭女士系应坚先生的女儿,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经查询核实应坚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 应莹庭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 年1 月出生,本科学 历。人民政协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委员;2014 年1 月至2019 年4 月,任浙江德 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杭州湖边邨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 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9 年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应莹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应莹庭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女 儿。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应莹庭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3、 李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7 年6 月至2021 年3 月,任杭州乾兴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宏途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 限公司董事,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4 月至今,任大 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0 年8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10%,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查询核实李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4、 金旗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4 年12 月生,硕士学历。 曾任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产品经理、浙商银 行总行产品经理、浙江创新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11 月至今, 任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金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金旗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陈劲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1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第八届霍英东教师奖、教育部第 三届“高校青年教师奖”、浙江省高校和浙江大学“三育人”标兵(2004 年和 2010 年)。2002 年荣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2007 年入选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 2014 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现任《清华管理评论》执行主编,《创新与演化 经济学评论》主编,《管理工程学报》副主编,《科学学研究》、《科研管理》 等杂志的编委;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创新与持续 竞争力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教 育部战略研究基地)主任、本科生院及竺可桢学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教授、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和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兼 任天德华创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陈劲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 沈一开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 年10 月出生,本科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乐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宿州笔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康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佳斯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江苏吴 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龙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杭州妙娱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海南思芯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韩国Neorigin Co.Ltd(094860.KQ)执行董事;2015 年12 月至今,任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 年11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一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沈一开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3、 赵晓东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9 月出生,管理学 博士。2001 年4 月至2017 年11 月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讲师、副教授;兼任 杭州泛亚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发条橙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语忆科技有限公司、集卡(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萌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凌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11 月至今,任杭 州天使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赵晓东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