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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INSULATOR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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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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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的 8 名激励对象为公司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含合 并报表子公司,下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拟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拟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规定。

  •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和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 5、公司和拟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

  •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

  • 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任海 ____________________ 姜阳燕 ____________________ 陶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