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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INSULATOR GROUP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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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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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3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周四);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5月 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 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周五)。

  • (七)会议出席对象:

  • 1、在2021年5月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1年5

  • 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八)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12

  •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 1、审议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审议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7、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

  •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审议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10、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 1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2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13、审议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 选举张永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2 选举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7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述职。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议案 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和议案13 属 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3 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 人,采 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2021 年4 月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7.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00 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11.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3 为等额选举)
13.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2 人
13.01 选举张永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 选举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会议登记事项

  • (一)出席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5 月11 日9:30-11:30 和13:30-15:00; (二)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4

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 号华 邦上都大厦A 座1201 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捷;

电 话:0411-8430568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116021;

  •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5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回执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7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 年5 月1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5 月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 年5 月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 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8

附件二: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 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 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
规划》
7.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10.00 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11.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3.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13.01 选举张永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3.02 选举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累积投票议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2、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3、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后面的投票栏
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票数为零,最高票数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
人股份数的整数倍。如果在各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
相应候选人。
4、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10

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 (002606)股票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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