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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Dalicap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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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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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达利凯普”、“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达利凯普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00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的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4,08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099,417.9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989,582.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2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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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调整后拟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 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
项目进展情况 |
|---|---|---|---|---|---|
| 1 | 高端电子元器件产 业化一期项目 |
33,142.00 | 30,424.32 | 30,424.32 | 已完成 |
| 2 |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 目 |
6,500.00 | 6,500.00 | 6,500.00 | 进行中 |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000.00 | 3,000.00 | 2,891.07 | 进行中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4,983.57 | 已完成 |
| 合计 | 47,642.00 | 44,924.32 | 44,798.96 |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798.96 万元,与《招股说明书》拟投入合计金额差异 125.36 万元,调整补充流动资金 16.43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983.57 万元;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8.93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891.07 万元。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短期内存在闲置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进行存放。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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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交易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 资产品,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担保,不得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 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 形。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 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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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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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管购买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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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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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资金造成影响。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 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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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达利凯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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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琳翕 张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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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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