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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 San — AGM Information 2021
Jul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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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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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615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 ○ 年股東常會
議 事 手 冊
日期:中華民國一一 ○ 年六月二十一日 地點: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3 6 9 號
目 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 1 貳、會議議程 ................................................................................................ 2 參、報告事項 ................................................................................................ 3 肆、承認事項 ................................................................................................ 4 伍、討論事項 ................................................................................................ 5 陸、臨時動議 ................................................................................................ 6 柒、散會 ........................................................................................................ 6 捌、附件 ........................................................................................................ 7 附件一: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 7 附件二: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 11 附件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 ............................... 14 玖、附錄 ...................................................................................................... 29 附錄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 29 附錄二:公司章程 ................................................................................................ 32 附錄三: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 38 附錄四: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39
壹、開會程序
一、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貳、會議議程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 O年股東常會議程
-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二、地點: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369 號(本公司會議室)。 -
三、報告出席股數並宣佈開會。 -
四、主席致詞: -
五、報告事項: -
1.109 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
2.監察人審查109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含合併報表)報告。 -
。
-
3.109 年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
4.109 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報告。 -
六、承認事項: -
1.承認109 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報表)案。 -
2.承認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
七、 討論事項: -
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2
參、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109 年度營業概況報告,敬請 鑒察。-
。
-
說明:民國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P7~P10)
-
-
二、監察人審查109 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報表)報告,敬請 鑒察。 , -
說明:監察人查核報告書民國109 年度審查報告 請請參閱附件二。 -
(P11~P13) -
三、109 年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說明:- `1.本案係依據公司章程第23條之一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將應分 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 股東會。` - `2.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47,657,554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新台幣1.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 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 `3.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 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 變動,致使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
四、109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說明:- `1.依據章程案第23條規定之決議結果發放。` - `2.本公司擬議配發員工酬勞新台幣12,159,587元及董事、監察人 酬勞新台幣12,159,587元,與帳上估列數無差異。`
3
肆、承認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由:109 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明:109 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連淑凌、郭柔蘭會計師及監察人審查認為尚無不合,出具查核報告在 案,有關資料包括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
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配表等表冊,請參閱附件三 (P14~P28)
決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 明: -
一、本公司109 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表。 -
二、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 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
三、本次盈餘分派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 導致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四、本次盈餘分派股票股利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 關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基準日,屆時將另行公告。
4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09 年
單位:元
期初餘額 |
期初餘額 |
期初餘額 |
218,697,232 |
|||
|---|---|---|---|---|---|---|
加(減): |
||||||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轉入數 |
2,723,685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本期變動數 |
(3,803,195) |
|||||
迴轉權益減項特別盈餘公積 |
4,200,427 |
|||||
本期稅後純益 |
328,749,493 |
|||||
可供分配盈餘 |
550,567,642 |
|||||
減: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32,766,998) |
|||||
分配項目: |
||||||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1.2 元) |
(147,657,554) |
|||||
股東紅利-股票(每股1.2 元) |
(147,657,550)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222,485,540 |
|||||
董事長:蘇文彬 |
經 |
理人:蘇文彬 |
會計主管:謝彩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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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蘇文彬 經理人:蘇文彬 會計主管:謝彩芬
決 議:
伍、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說明:
一、 本公司為配合業務發展需要,擬由一○九年度分配股東之股東 紅利新台幣147,657,5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4,765,755股,每股 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
5
-
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 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
二、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配股率發 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
三、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後,授 權董事會訂定除權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屆時將另行公告。
決 議 :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6
捌、附件
附件一: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營業報告書
前言:
109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3,165,977仟元較108年度成長0.59%。稅
前淨利414,159 仟元,稅後淨利328,750 仟元,每股稅後純益2.67 元。
109年受到新冠肺炎蔓延衝擊,及中美衝突未見減緩情形下,國際經濟嚴
重衰退,下半年由於部份地區疫情受到控制因素,工廠復工增加,需求有復甦
之現象。
展望110 年度經濟趨勢,疫苗的陸續推出,各國相繼施打疫苗,消費市場
有增加趨勢,各類原物料價格相繼提高。由於政府積極推動綠能政策,將有助
於持穩經濟成長力道,並可望增加公營訂單業績。
雖疫苗推出施打,國際景氣露出一線曙光,但原物料價格高漲,增加經營
成本,但本公司持續秉持”穩定成長,永續經營”的理念,加速生產之自動化、
無人化智能製造及開發附加價值高產品,同時積極規畫開發土地資產,創造企
業價值,善盡社會責任,獲利回饋予股東。
一、109 年營業概要:
(一)、109 年營運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差異率% |
|---|---|---|---|
營業收入淨額 |
3,147,294 |
3,165,977 |
0.59 |
營業毛利 |
427,350 |
542,640 |
26.98 |
營業淨利(損失) |
297,228 |
403,478 |
35.75 |
稅前淨利(損失) |
304,743 |
414,159 |
35.90 |
7
(二)、109 年度實際經營績效與預算達成情況說明:
單位:仟元/%
年度科目 |
109 年度(合併) |
109 年度(合併) |
|
|---|---|---|---|
預算數 |
實際數 |
達成率% |
|
營業收入淨額 |
3,415,509 |
3,165,977 |
92.69 |
營業成本 |
3,011,080 |
2,623,337 |
87.12 |
營業毛利 |
404,429 |
542,640 |
134.17 |
營業費用 |
125,146 |
139,162 |
111.20 |
營業淨利 |
279,283 |
403,478 |
114.47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6,589 |
10,681 |
16.04 |
稅前淨利 |
345,873 |
414,159 |
119.74 |
(三)、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元
項目 |
項目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備註 |
|---|---|---|---|---|
負債佔資產比率(%) |
35.35 |
40.6 |
||
資產報酬率( % ) |
9.50 |
10.74 |
||
權益報酬率( % ) |
14.07 |
17.12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 |
營業利益 |
26.57 |
32.79 |
|
稅前純益 |
27.24 |
33.66 |
||
純益率(%) |
7.76 |
10.38 |
||
每股盈餘( 元) |
2.18 |
2.67 |
(四)、研究發展狀況:
- `1.製造及運輸朝向全面自動化及省人化並提高作業效率。`
- `2.塑化製品及替代原料開發,提高產品效益及成本降低。`
-
二、本(110)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一)經營方針-
1.配合國家發展新能源政策,開發相關之電線電纜產品。 -
2.積極爭取國家建設商機:台電輸變電工程及統包工程,以及都更及 危老重建商機及台商回台投資建設等電線電纜商機。
-
8
-
3.加強外銷市場拓展: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擴展東南亞市場。及延 後之東京奧運建設需求,加強日本、東南亞、印度、中東等海外新 興市場行銷策略與設點規劃。 -
4.厚植公司實力:持續更新設備購置節能設備、增加設備自動化,提 高生產效率、降低損耗與成本;積極人員培訓、提高產品品質與服 務品質。 -
5.穩定貨源:國際原油、基本金屬與匯率波動大,市場價格波動不易 掌握,適時適量採購主要原物料,掌握貨源、降低庫存、提高存貨 週轉率,降低原料成本波動風險。。 -
6.事務合理化:更新電腦設備提高行政部門工作績效,簡化流程、電 腦化、辦理教育訓練培養專業人才,提高專業管理素養以提昇經營 能力,創造產業競爭優勢。 -
7.多角化經營活化資產:轉投資之建設公司持續開發所持有之投資性 不動產,建屋出售增加業外收益。 -
(二)110 年度預估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積極爭取台電公司輸配變工程及國內各項建設商機,以低壓電力
電纜為行銷國內營建市場並加強擴展北區銷售市場,中高壓電力電纜
銷售各國營機關。預計110年各式電線電纜銷售預計總量為15,357
公噸。
-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
1.積極爭取太陽能、離岸風力建設及台電輸變電建設商機外,外銷方 面加強日本、東南亞、中東等海外市場之拓展,內銷方面加強北區 市場之擴展。 -
2.設備更新、降低能源使用,提高生產效率。 -
3.續推動無鉛化及符合綠色環保電線電纜,同時提升網路電纜生產新 技術,增加產品種類與產能,開拓同軸電纜國內外新市場,擴大產 品市場佔有率。 -
4.鞏固現有通路優勢區域增設北區營業所,擴展新竹以北國內市場, 提高市占率,同時加強徵信與債權確保,降低經營風險。 -
5.持續檢討以維持內部控管制度之有效性,提高資金運用效率降低財 務成本;降低採購成本、降低損耗杜絕浪費,追求生產成本合理化 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利潤。 -
6.掌握貨源:國際原物料價格劇烈變化,依訂單需求量與市場變動趨
9
勢有效控制存貨,並與主要供應商簽訂長期供料合約,使原物料供
應貨源穩定。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一)短期計畫:-
1、因應人力短缺及人員素質之提升,加速設備更新、人員培育,提 高生產力。 -
2、因應銅價漲跌劇烈,隨時掌握電線電纜市場動態,設備更新、生 產彈性化、快速回應客戶需求,並且降低原物料、成品庫存。
-
-
(二)長期計畫:-
1、開發附加價值高產品,發展利基產品。 -
2、開發自動化生產產線與智慧工程。 -
3、參與政府推動綠能政策,爭取更多訂單。 -
4、因應公共工程市場,增加公營訂單比例。 -
5、取得歐美產品認証及增加外銷人力;開拓國際市場。 -
6、海外設立生產據點,研擬進入東南亞國家設立生產據點。 -
7、持續強化公司體質,落實公司治理與企業之社會責任。
-
-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嚮 -
1、展望未來,由於新冠肺炎持續蔓延,國際衝突不斷,疫苗之推出和原物 料價格上漲,國際經濟遭受前所未有之衝擊,加大經營之困難。 -
2、由於國際經濟受到許多變數,國際油價、銅價波動激烈,致使原物料價 格之不確定性增加,將增加公司經營風險。 -
3、勞動人力之短缺,影嚮企業成本及管理。 -
4、台電配合政府新能源政策,加速建設綠能發電,增加輸變電電纜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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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附件二: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茲准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
個體)及盈餘分派之議案,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業經安侯建業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連淑凌暨郭柔蘭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
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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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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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茲准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
個體)及盈餘分派之議案,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業經安侯建業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連淑凌暨郭柔蘭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
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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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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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一 ○ 年 五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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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茲准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
個體)及盈餘分派之議案,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業經安侯建業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連淑凌暨郭柔蘭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
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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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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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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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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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附錄
附錄一: 股東會議事規則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一O九年六月十一日修定
-
第 一 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之進行,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依本規則行之。 第 二 條 本規則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代表人及股東委託出席之代理人。 第 三 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 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
第 四 條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告開會,惟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不足法 定數額時,主席得宣佈延長之,延長兩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之規定為假決議,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已足法定數額時,主席 得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將已作成之假決議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第 五 條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 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 任董事、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 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 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 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
。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 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
第 六 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 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 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 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
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29
-
第 七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 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 時。 -
第 八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均應 採逐案票決,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 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 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或董事互 推一人代理之。 -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第 九 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會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 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前項影音資料至少保存 一年。 -
第 十 條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條填明出席證號碼及姓名,由主席定其 發言先後。 -
第十二條 出席股東發言,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但經主席許可,得延長三分 鐘。 -
第十三條 同一議案,每人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 -
第十四條 討論議案時, 主席得於適當期間宣告討論終結, 必要時得宣告中止 討論, 逕付表決。 -
第十五條 議案之表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股東會相關議案均應採逐案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
第十六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 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 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 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 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 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
第十七條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 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
30
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佈表決結果,包含
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 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前項選舉事 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 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 為止。 -
第十九條 會議進行時時遇空襲警報, 即暫停開會,各自疏散, 俟警報解除一小 時後繼續開會。 -
第二十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於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六日訂定,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 六月八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一日,第三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一O九年六月十一日。
31
附錄二:公司章程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一日修正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一 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大山電線電 纜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 Dah San Electric Wire & Cable Corp)。 -
第 二 條 本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如下: -
1.CC01020 電線電纜製造業 -
2.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
3.CA01110 煉銅業 -
4.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5.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
6.E701010 通訊工程業 -
7.E601010 電器承裝業 -
8.CA01130 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
9.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雲林縣、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 立分公司。 -
第 四 條 本公司所有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轉投資之經 營決策,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
第 五 條 本公司得對外背書保證;背書保證辦法經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修訂時亦 同。
第 二 章 股 份
第 六 條 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分為壹億伍仟萬股,均為普通 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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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七 條 本公司得免印製股票,惟該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 八 條 股份轉讓之登記,於股東會前六十日,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或公司決定 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
第 九 條 本公司股務處理依主管機關所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 定辦理。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
第 十 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 -
第十一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 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外, 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 辦理。
第十二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
第十三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之股東親自或代理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有 下列情事其表決權應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股東之親自或代理出 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1.購買或合併國內外其他企業。 -
2.解散或清算、分割。
第 四 章 董事、監察人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其主席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
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會議依照公司法規
定辦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之。 董事會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
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不經書面通知隨時召集
之;召集之通知方式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之。
第十五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股東會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
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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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之。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六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監察人三人,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候
選人名單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有關候選人提名之受理
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董事缺額
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
補選。其任期以補原任之期限為限。
本公司得於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
償責任,為其投保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之一 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設獨 立董事名額,自第17 屆起,不得少於三人,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 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 之相關之規定。
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十六條之二 本公司得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
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
相關法令或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十七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設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
本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
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
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
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
託為限。
第十九條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不論盈虧得酌支報酬及車馬費,其數額除本 章
程第廿三條規定外;並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
價值,並參酌同業水平議定給付標準。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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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
理。
第 六 章 會 計
-
第廿一條 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 三十日前交監察人查核,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1.營業報告書。` - `2.財務報表。`3.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廿二條 本公司順應產業環境變遷,厚植實力強化本業競爭力,以增進資金運 用效益並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達成穩定成長、永續經營達成利潤 共享之目的,股利政策係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本公司未來 之資本預算規劃來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然後先以保留盈餘融通所 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股利之方式分派,其步驟如下: -
(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 -
(二)決定滿足此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 -
(三)決定所需融通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其餘可用現金 增資或公司債的方式為之)。 -
(四)剩餘之盈餘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 -
第廿三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由董 事會決議 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 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百分之五 為上限之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第廿三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累 積虧損後,應先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累積未分 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五十以上方式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 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五,但現金股利若低於0.1 元,則改以股票股利 發放。此項盈餘分配案得視當年度獲利及未來資金狀況,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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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具分配辦法,提請股東會承認分派之。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
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年度盈餘分配以現金發放股息及紅利,或以現金發放資本公積
或法定盈餘公積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 七 章 附 則
第廿四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廿五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廿六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六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
三年三月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六月十日。第三次修正於
民國七十年十月三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二月十八日。第五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卅一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
月十三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六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年六月十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八日。第十次修正
於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
四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四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二年九月十三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十三
日。第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十七日。第十六次修正於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
月十二日。第十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三十日。第十九次
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一日。第二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
八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七
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三次修
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
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第二
十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日(第一次修訂)。第二十七
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日(第二次修訂)。第二十八次修
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
十六年五月十六日。第三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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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年五月三十日。第三十二次修
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二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三
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
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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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個別及全體董事、監察人最低應持有股數及持有股數 一、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計算本公司現任 董事及監察人法定應持股數如下: -
1.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數123,047,962 股,全體董事應持有股數法定成數7.5 %,計算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所持有股份總額低於前一款最高股份總額者, 應按前一款之最高股份總額計算之。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10,000,000 股,全體監察人應持有股數法定成數0.75%,全體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 1,000,000 股。 -
2.本公司同時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監察人依前項 計算之應持有股數降為百分之八十,故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為 8,000,000 股,全體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800,000 股。 -
二、本公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持有股數如下: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任期 |
截至110/4/23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彬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蘇文彬 |
108.06.20 |
三年 |
13,251,700 股 |
10.77% |
|
副董事長 |
蘇文寬 |
108.06.20 |
三年 |
10,988,954 股 |
8.93% |
|
董事 |
洪碧雲 |
108.06.20 |
三年 |
11,434 股 |
0.01% |
|
獨立董事 |
陳東昌 |
108.06.20 |
三年 |
45 股 |
0.00% |
|
獨立董事 |
蕭志怡 |
108.06.20 |
三年 |
- |
- |
|
監察人 |
郭武平 |
108.06.20 |
三年 |
6,136 股 |
0.00% |
|
監察人 |
浤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佩瑩 |
108.06.20 |
三年 |
2,723,860 股 |
2.21% |
|
監察人 |
鐘珽琪 |
108.06.20 |
三年 |
1,729,632 股 |
1.41% |
|
全體 董 事 合計 |
24,252,133 股 |
19.71% |
||||
全體 監察人 合計 |
4,459,628 股 |
3.62% |
||||
董監事 合計 |
28,711,761 股 |
|||||
全體董 事 法定應持有股數 |
8,000,000 股 |
|||||
全體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 |
800,000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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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單位:股,元 |
|||
|---|---|---|---|
年 度項 目 |
110年度(預估) |
||
期初實收資本額 |
1,230,479,620 | ||
本年度配股配息情形 |
每股現金股利 |
1.20 | |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0.12 | ||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 | ||
營業績效變化情形 |
營業利益 |
不適用( 註) |
|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稅後純益 |
|||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每股盈餘 |
|||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
|||
擬制性每股盈餘及本益比 |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現金股利 |
擬制每股盈餘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
擬制每股盈餘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
擬制每股盈餘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無須公開民國 110 年度 財務預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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