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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TV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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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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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6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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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Dafeng TV Ltd.

115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會議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

(新北市政府階梯會議室0307室)

刊印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9日


目錄

會議議程...3

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4
二、114年度財務報告...8
三、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9
四、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10
五、114年度盈餘分派暨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報告...10
六、本公司辦理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之釋股案...11

承認事項
一、114年度決算表冊案...13
二、114年度盈餘分派案...13

討論事項
一、「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14

臨時動議

散會

  • 1 -

附件

一、114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 ... 16
二、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 39
三、114年度盈餘分派表 ... 51
四、「公司章程」修訂前後對照表 ... 52

附錄

一、公司章程(修訂前) ... 55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61
三、董事持股情形 ... 67

  • 2 -

  • 3 -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開會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開會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3 樓

(新北市政府階梯會議室 0307 室)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報告出席股數
二、宣佈開會
三、主席致詞
四、報告事項
五、承認事項
六、討論事項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

今天非常榮幸由我在此向各位股東報告大豐114年度的營運實績。大豐多年來堅持貫徹公司治理,已成為國內維護股東權益、財務資訊透明的標竿企業,我們秉持「用心關懷」、「以客為尊」的核心理念,持續推動產品與服務創新,穩健前行,在此誠摯感謝股東及用戶長期以來的支持,讓我們在新北紮根並跨足高雄,逐步累積兼具軟硬實力的用戶規模。

114年度,本公司持續聚焦於擴展與鞏固經營成果,除積極發展多媒體影音平台、智慧生活應用服務外,更將提升整體服務體驗與客戶關係經營列為重要目標。在市場環境快速變動與競爭加劇的情況下,我們以穩健經營為核心,兼顧用戶規模與單戶價值(ARPU)之平衡,持續推動營收結構升級,為長期成長奠定更扎實的基礎。

大豐持續掌握平台及網路建置的核心優勢,以光纖到戶 (Fiber to the Home/FTTH) 網路架構串連家戶,穩固「最後一哩路」的關鍵地位。透過綜密堅實的基礎網路,我們不僅是影音服務提供者,更是智慧城市與數位生活的重要節點,涵蓋高速穩定寬頻及加值應用,以及水情監測、路口安全監控等公共服務,持續強化社會價值與營運韌性。

在114年中,大豐持續推動「大大寬頻」品牌經營,深化品牌信任度與市場能見度,成為民眾心中值得信賴的首選品牌。截至年底,「大大寬頻」客戶數達18.37萬戶,年增近1萬戶,成長率 5.7%,寬頻滲透率突破 87%,高速方案用戶占比持續提高。其中360M以上高速方案用戶約8.7萬戶,占整體寬頻戶數 47%,顯示用戶對高品質、高速服務的需求持續成長。隨著市場逐步成熟,我們已將成長重心由單純的量體擴張,轉向高頻寬、高價值與長期黏著度用戶的經營,透過社群行銷與異業品牌合作策略,強化年輕族群品牌認同與心占率,為未來世代用戶的長期布局奠定穩

  • 4 -

固基礎。

在有線電視業務方面,根據NCC公布114年第四季統計資料,全台有線電視總訂戶數約427萬戶,即便產業結構轉型與收視行為改變,本公司客戶數仍維持穩定規模,並持續調整經營策略,聚焦用戶關係經營、服務整合與價值升級。同時,本公司與大型電信業者合作推動雙網方案,整合行動網路與固網服務,主打「一站式、多元享受」的整合體驗,成功拓展跨平台用戶接觸點,並於電信門市設立「大大寬頻」體驗專區,強化實體曝光與轉換效率,進一步提升整體營運量能。

大豐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達21.58億元,連續七個年度營收突破20億;其中寬頻收入達8.9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10.13\%$ ;114年度稅後淨利4.12億元,每股稅後盈餘為2.57元,營運穩定發展。

大豐身為本土企業的一份子,長期深耕在地、回饋社會。114年度,本公司透過「財團法人大大數位慈善基金會」捐款500萬元支援花蓮923瓊塞潮災後重建與居民安置;同時,各部門多位同仁自發性利用休假時間投入災區清理與重建工作,化身「鏟子超人」,以實際行動實踐「每一個小小的夢想,都有大大寬頻為您實現」的品牌精神。

此外,我們持續關懷弱勢族群,於114年擴大串聯全台七縣市共同響應「大大攜手讓愛延續」捐血活動,成功募集13,568袋熱血,並捐贈一輛高頂雙輪椅復康巴士,協助身心障礙者通勤與就醫更便利,展現企業公益承諾與社會責任。同時,我們亦響應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公益行動,捐贈百萬元支持「未具福利身分弱勢個人安置照顧計畫」,協助因突發意外或疾病而無法自理生活的民眾,減輕生活困境,傳遞關懷與正能量,持續為社會注入支持與希望。114年度,大豐及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在新北市客戶服務滿意度調查中持續名列前茅,而新高雄有線電視多年來於整體服務滿意度調查中均維持優良表現,充分展現我們在客戶服務品質上的高度穩定性。此外,我們114年度更榮獲新北市政府第15屆金采獎「最佳新聞節目獎」、「地方風采節目獎」、「最佳新聞主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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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NCC頒發之「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推廣地方文化節目製播費」補助計畫獲評「優等」等多項殊榮,彰顯我們在內容製作與新聞專業上的紮實根基。我們將以業界第一為目標,持續精進服務與內容品質,讓每一位收視戶真正感受到「大大滿意」。

展望115年,面對電信業及OTT平台競爭、消費者收視習慣改變平台等多重挑戰,本公司經營團隊將秉持靈活應變、前瞻布局的策略思維,聚焦核心業務與用戶價值,穩健推動各項計畫確保大豐持續站在產業發展的最前線,引領市場趨勢,創造長期穩健成長營收。

透過核心技術持續創新與投資,我們不斷精進網路能力與服務品質,已建置300G以上核心網路頻寬,並結合政府政策推廣4K雙模機上盒,整合影視產業上下游資源,提供更具智慧與便捷性的家庭娛樂體驗。面對收視習慣快速變遷,我們深知「銜接新世代的有線電視發展」是關鍵,因而持續強化平台整合能力,讓有線電視不只是頻道服務,更是家庭數位生活的重要入口。在115年,我們將推出支援Netflix OTT平台的新世代雙模機上盒,進一步擴大合法OTT內容與跨平台整合能力,透過上架多元創新應用服務,包括「實境旅行」與「厝邊」等生活服務,更貼近用戶需求的內容與功能,滿足新舊世代多元收視習慣,提供真正的一站式影音娛樂解決方案,鞏固有線電視在客廳娛樂生態中的核心地位。

迎接AI時代,我們優先推動「AI客服質檢導入計畫」,透過語音轉換文字與語意分析等技術,建立一致化且可追溯的客服品質評核機制,提升服務質量並強化管理效能,使客服專員得以更聚焦於高價值互動與問題解決。同時透過AI知識資料庫持續擴充,降低重複性人工負擔,有效優化成本與時間配置。此外,AI浪潮也將帶動大量資料傳輸與雲端應用需求,對核心網路頻寬提出更高標準,為此,本公司將持續擴充優化核心網路架構,提前佈署高速傳輸能量,確保在AI驅動的數位匯流新時代具備穩健競爭力。我們將以技術、內容與服務三軸並進,迎戰未來,絕不缺席。

面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環境衝擊及全球經濟永續發展的挑戰,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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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精進 ESG(環境、社會、治理)各項專業,強化低碳治理績效,並以永續經營為長期目標。在推動營運成長的同時,我們透過大豐新聞、新高雄新聞、T-NEWS 聯播網深耕在地、傳揚地方文化,並強化產業競爭力,為股東、員工與社會創造長遠價值,大豐將持續以專業與責任,致力成為新時代企業永續經營的標竿。

我們在此衷心感謝各位股東長久以來對大豐的支持和鼓勵,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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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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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4年度財務報告

114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第16頁至38頁。

(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瓊、吳仁杰會計師查核報告。

(二)、114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

(三)、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綜合損益表。

(四)、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權益變動表。

(五)、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現金流量表。

  • 8 -

三、審計委員會審查 114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之本公司 114 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瓊、吳仁杰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皆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之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並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之規定,繕具報告。

敬請 鑒察

此上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緒倫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 9 -

四、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第25條之1計算,董事酬勞發放金額不高於4,302,428元,員工酬勞發放金額不低於2,151,214元,其中員工酬勞應分派 60%~100% 予基層員工。

二、依115年3月6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擬提列董事酬勞4,302,428元及員工酬勞4,302,428元,其中員工酬勞提撥2,581,457元(60%)予基層員工,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五、114年度盈餘分派暨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為1,284,849元,加計保留盈餘調整數2,001,469元,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3,286,318元,114年度稅後淨利385,540,114元,扣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38,754,158元後,可供分派盈餘為350,072,274元,擬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2.15元,計348,574,402元。現金股利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將列入公司其他收入處理,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為1,497,872元。

二、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241條,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溢價之資本公積137,808,485元分配現金,每股配發0.85元,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將列入公司其他收入處理。

三、本次盈餘分派暨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及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發放日與其他相關事宜。

  • 10 -

六、本公司辦理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之釋股案

說明:一、基於子公司大大寬頻持續拓展寬頻事業服務及長期策略考量,於114年5月8日該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0股,每股價格新臺幣45元,新股中除依法保留 10%,即4,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餘36,000,000股由本公司全數認購,本公司持股比率由 100% 降至 97.13%。經洽會計師就價格合理性及對本公司股東權益影響出具意見書,於114年8月13日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二、大大寬頻為營運發展及申請股票上市之規劃,依相關法令規定須辦理股權分散,並基於本公司股東分享子公司營運成果,於114年8月13日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放棄本公司得認購大大寬頻現金增資之全部股數8,741,700股,以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114年6月26日)之全體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優先認購,每股價格為新臺幣45元,並洽請會計師就價格合理性及對本公司股東權益影響出具意見書。業於114年9月17日收足股款,本公司原股東實際認購7,120,531股,餘1,621,169股由大大寬頻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人對象為本集團員工,本公司持股比率 97.13% 降至 81.35%。

三、考量大大寬頻未來申請股票上市之股權分散事宜,且讓本公司全體股東分享大大寬頻之營運成果,於114年10月31日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處分所持有之大大寬頻股票12,000,000股,釋股對象以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

  • 11 -

日(114年6月26日)之全體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優先認購,每股價格為新臺幣60元,並洽請會計師就價格合理性及對本公司股東權益影響出具意見書。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部份,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人以大大寬頻員工、大豐暨關係企業員工,及對大大寬頻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或財務性投資人,最終本公司處分大大寬頻股票10,907,281股,持股比率由 81.35% 降至 63.17% 。

四、本公司配合子公司大大寬頻股票登錄興櫃,提撥1,801,000股給輔導推薦券商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購,每股價格為新臺幣60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63.17% 降至 60.17% ,並洽請會計師就價格合理性及對本公司股東權益影響出具意見書,於114年10月31日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業。

五、綜上所述,本公司配合大大寬頻未來申請股票上市之股權分散事宜,除大大寬頻之員工依法認購現金增資外,本公司則配合放棄認購大大寬頻現金增資及處分持股,其股數合計為23,900,389股,致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100% 降至 60.17% 。

  • 12 -

承認事項

第一案:提案人:董事會

案 由:114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114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瑄、吳仁杰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書在案,連同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

二、前述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第16頁至38頁),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第39頁至50頁)。

決議:

第二案:提案人:董事會

案 由:114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為1,284,849元,加計保留盈餘調整數2,001,469元,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3,286,318元,114年度稅後淨利385,540,114元,扣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38,754,158元後,可供分派盈餘為350,072,274元,擬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2.15元,計348,574,402元。現金股利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將列入公司其他收入處理,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為1,497,872元。

二、本次盈餘分派分配息基準日前,如因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及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發放日與其他相關事宜。

三、擬具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表,請參閱附件三(第51頁)。

決議:

  • 13 -

  • 14 -

討論事項

第一案:提案人:董事會

案 由:「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因應業務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二、「公司章程」修訂前後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第52至53頁)。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附件

  • 15 -

附件一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618號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6 -

pwc

資誠

大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商譽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商譽減損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六)非金融資產減損;商譽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商譽減損之說明。

大豐公司於以前年度收購取得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之股權,並採用收購法進行企業合併會計處理,其分攤所產生之商譽於個體財務報表列示於「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項下。

大豐公司係依資產使用模式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使用適當之折現率加以折現,以衡量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作為評估商譽減損之依據。因該估計所涉及之多項假設易有主觀判斷且具不確定性,導致對資產可回收金額衡量結果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商譽減損評估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採用評價專家工作協助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衡量方法及假設合理性,所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本會計師評估管理階層所聘任之評價專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所使用之關鍵假設,包括與歷史結果比較以評估預估營收、毛利及費用變動之合理性。
  2. 瞭解管理階層估計被投資子公司針對未來展望所預測之現金流量基本假設之過程及依據。
  3. 覆核所使用折現率之參數,包括權益資金成本之無風險報酬率、產業之風險係數及市場中類似資產報酬率之合理性。

  4. 17 -


pwc

資誠

視訊收入之認列

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七);營業收入項目說明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十六)之說明。大豐集團最主要之收入來源為視訊收入,依據用戶視訊合約之約定,向用戶預收款項後,依照合約期間履行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視訊收入為新台幣508,635仟元,占總營業收入占比 70%,其交易對象及合約數量龐大,且合約之期間不同,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視訊收入認列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因應之查核程序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評估及瞭解公司其視訊收入攸關流程之內部控制程序,並針對攸關控制之有效性執行測試。
  2. 針對收入認列之預收攤提報表其資訊系統計算方式進行瞭解,並抽查預收攤提報表針對依據之報表邏輯重新測試比對,以確認報表計算方式係適當且一致採用。
  3. 抽查視訊用戶合約及裝機施工單據,及檢視收款紀錄,以確認合約及收款資訊正確紀錄於預收攤提報表。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大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18 -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大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大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7. 19 -


pwc

資誠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淑瓊 2 翁淑瓊

會計師

吳仁杰 吴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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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20348565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大豐有線
保健
民國114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4年 12月 31日 113年 12月 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665,438 9 $ 467,568 7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三)
500,000 7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二) 5,190 - 6,302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31,962 1 30,083 1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三)及七 7,786 - 19,210 -
130X 存貨 25,335 - 37,617 1
1410 預付款項 11,842 - 11,017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7,505 - 2,983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265,058 17 574,780 9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三)及七
流動 - - 500,000 8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四) 5,536,745 73 4,774,234 7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五)、七及八 734,565 10 738,583 11
1780 無形資產 六(七) 26,814 - 17,571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一)及八 30,570 - 27,904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328,694 83 6,058,292 91
1XXX 資產總計 $ 7,593,752 100 $ 6,633,072 100

(續次頁)

  • 21 -

大豐有機能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月14日

11月14日

11月14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 %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八)及八 $ 1,100,000 15 $ 200,000 3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六) 90,242 1 95,580 2
2170 應付帳款 95,092 1 129,935 2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九) 54,556 1 58,613 1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135 - 20,254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4,728 - 21,345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9,296 - 7,884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375,049 18 533,611 8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 1,291,272 17 1,453,267 22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8,861 - 8,770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300,133 17 1,462,037 22
2XXX 負債總計 2,675,182 35 1,995,648 30
權益
股本 六(十三)
3110 普通股股本 1,621,276 21 1,582,306 24
資本公積 六(十四)
3200 資本公積 2,662,812 36 2,327,156 35
保留盈餘 六(十五)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81,926 9 628,468 10
3350 未分配盈餘 388,826 5 535,764 8
庫藏股票 六(四)(十三)
3500 庫藏股票 ( 436,270) ( 6) ( 436,270) ( 7)
3XXX 權益總計 4,918,570 65 4,637,424 70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7,593,752 100 $ 6,633,072 10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總編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婷

2


大豐有限公司

經資訊

民國114年度

114年度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六)及七 $ 724,102 100 $ 760,25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二十一)
(二十二)及七 ( 367,214) (51) ( 400,485) (53)
5900 營業毛利 356,888 49 359,767 47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一)
(二十二)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45,797) (6) ( 39,287) (5)
6200 管理費用 ( 121,173) (17) ( 139,795) (1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66,970) (23) ( 179,082) (23)
6900 營業利益 189,918 26 180,685 2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七)及七 19,768 3 21,773 3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八) 8,104 1 5,982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九) ( 58,276) (8) ( 285)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及七 ( 39,101) (5) ( 31,059) (4)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四)
301,115 41 393,733 5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31,610 32 390,144 51
7900 稅前淨利 421,528 58 570,829 7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三) ( 35,988) (5) ( 38,929) (5)
8200 本期淨利 $ 385,540 53 $ 531,900 7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一) $ 2,120 1 $ 2,394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六(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19) - 547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2,001 1 2,941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2,001 1 $ 2,941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87,541 54 $ 534,841 70
每股盈餘 六(二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57 $ 3.5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2.28 $ 3.17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婷


  • 24 -

大豐南大學商業學院 邢公司

開辦商業學院 邢公司

民國114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冊 通股 股本 資本 公積 法定盈餘 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票 權益 總額
113年
1月1日餘額 $ 1,582,306 $ 2,245,436 $ 576,340 $ 521,675 ($ 436,270) $ 4,489,487
本期淨利 - - - 531,900 531,9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2,941 2,94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534,841 534,841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五)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2,128 ( 52,128)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68,363) ( 468,363)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六(十四) - ( 6,329) - - ( 6,329)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六(十)(十四) - 58,291 - - - 58,291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之現金股利 六(四)(十四) - 29,758 - - - 29,75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變動 六(四)(十四)
- - - ( 261) ( 261)
12月31日餘額 $ 1,582,306 $ 2,327,156 $ 628,468 $ 535,764 ($ 436,270) $ 4,637,424
114年
1月1日餘額 $ 1,582,306 $ 2,327,156 $ 628,468 $ 535,764 ($ 436,270) $ 4,637,424
本期淨利 - - - 385,540 385,54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2,001 2,00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387,541 387,54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五)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3,458 ( 53,458)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81,021) ( 481,021)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六(十四) - ( 25,317) - - - 25,317)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之現金股利 六(四)(十四) - 31,678 - - - 31,678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六(十三)(十四) 38,970 150,411 - - - 189,38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四) - 3,438 - - - 3,438
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六(十四) - 12,059 - - - 12,059
處分子公司(未喪失控制力) 六(十四) - 163,387 - - - 163,387
12月31日餘額 $ 1,621,276 $ 2,662,812 $ 681,926 $ 388,826 ($ 436,270) $ 4,918,57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利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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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有線大眾電腦有限公司

個襲

民國114年度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421,528 | $ 570,829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一) | 79,954 | 114,378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一) | 5,000 | 4,006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 | 38,911 | 30,869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六(十二) | 2,715 | -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六(七) | 748 | - |
| 利息收入 | 六(十七) | ( 19,768 ) | ( 21,773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十九) | ( 7 ) | ( 15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 | 六(四) | | |
| 之份額 | | ( 301,115 ) | ( 393,733 ) |
| 遞延收入攤銷轉列其他收入 | | ( 2,954 ) | ( 2,58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 | | 1,112 | ( 215 ) |
| 應收帳款 | | ( 804 ) | 1,486 |
| 其他應收款 | | 11,424 | 1,756 |
| 存貨 | | ( 15,270 ) | ( 11,623 ) |
| 預付款項 | | ( 7,282 ) | 16,612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14,522 ) | ( 2,983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236 ) | ( 14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合約負債-流動 | | ( 5,338 ) | 1,577 |
| 應付帳款 | | ( 35,918 ) | 34,838 |
| 其他應付款 | | ( 5,664 ) | 1,162 |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 ( 19,119 ) | 2,270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 14,366 | 1,308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147,761 | 348,013 |
| 收取之利息 | | 19,768 | 21,773 |
| 收取之股利 | | 430,173 | 438,167 |
| 支付之利息 | | ( 11,401 ) | ( 16,235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42,605 ) | ( 27,493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543,696 | 764,225 |

(續次頁)


大豐有限公司

國際融化有限公司

國際融化有限公司董事長

民國114年度113年度112年度113年度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處分子公司債款(未喪失控制力) | 六(四) | $ 652,474 | $ - |
| 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六(四) | 410,040 | - |
| 參與子公司現金增資 | 六(四) | ( 1,746,355 )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五) | ( 43,526 ) | ( 101,43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3,089 | 34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七) | ( 14,991 ) | ( 9,992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310 ) | ( 187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739,579 ) | ( 111,576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六(二十六) | 900,000 | ( 1,301,500 ) |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減少 | 六(二十六) | - | ( 500,000 ) |
| 發行公司債 | 六(二十六) | - | 1,501,500 |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 六(二十六) | 91 | 203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五) | ( 481,021 ) | ( 468,363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六(十四) | ( 25,317 ) | ( 6,329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393,753 | ( 774,489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 197,870 | ( 121,840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467,568 | 589,408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665,438 | $ 467,568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金融

金融

銀行

金融

金融

銀行

  • 26 -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5058號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大豐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豐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豐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豐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27 -

pwc

資誠

大豐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商譽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商譽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商譽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商譽減損及附註六(八)無形資產之說明。

大豐集團係依資產使用模式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使用適當之折現率加以折現,以衡量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作為評估商譽減損之依據。因該估計所涉及之多項假設易有主觀判斷且具不確定性,導致對資產可回收金額衡量結果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商譽減損評估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採用評價專家工作及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衡量方法及假設合理性,所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本會計師評估管理階層及所聘任之評價專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所使用之關鍵假設,包括與歷史結果比較以評估預估營收、毛利及費用變動之合理性。
  2. 瞭解管理階層估計被投資子公司針對未來展望所預測之現金流量基本假設之過程及依據。
  3. 覆核所使用折現率之參數,包括權益資金成本之無風險報酬率、產業之風險係數及市場中類似資產報酬率之合理性。

  4. 28 -


pwc

資誠

視訊及寬頻服務收入之認列

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營業收入項目說明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十七)之說明。大豐集團最主要之收入來源為視訊及寬頻服務收入,依據用戶視訊及寬頻服務合約之約定,向用戶預收款項後,依照合約期間履行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視訊及寬頻服務收入為新台幣1,908,627仟元,占總營業收入占比 88%,其交易對象及合約數量龐大,且合約期間不同,對財務報表之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視訊及寬頻服務收入認列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因應之查核程序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評估及瞭解公司其視訊及寬頻服務收入攸關流程之內部控制程序,並針對攸關控制之有效性執行測試。
  2. 針對收入認列之預收攤提報表其資訊系統計算方式進行瞭解,並抽查預收攤提報表針對依據之報表邏輯重新測試比對,以確認報表計算方式係適當且一致採用。
  3. 抽查視訊及寬頻用戶合約及裝機施工單據,及檢視收款紀錄,以確認合約及收款資訊正確紀錄於預收攤提報表。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29 -

pwc

資誠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豐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豐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大豐集團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30 -


pwc

資誠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豐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大豐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豐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31 -

pwc

資誠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豐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張淑瓊 王長淑瓊

會計師

吳仁杰 吴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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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0990042602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120348565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 32 -

大豐有線貨物有限公司

企業資產 2月31日

公司及子公司

債表

民國2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 --- | --- | --- | --- |
| 流動資產 | | |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3,062,007 33 | $ 1,659,639 23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五) | 500,000 6 | 200,000 3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二) | 10,156 - | 12,634 - |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二) | 101,250 1 | 101,714 1 |
| 1200 其他應收款 | 六(五)及七 | 13,287 - | 12,341 - |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4,956 - | 764 - |
| 130X 存貨 | | 76,817 1 | 111,184 1 |
| 1410 預付款項 | | 32,781 - | 42,297 1 |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 | 20,052 - | 5,744 - |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 | 3,821,306 41 | 2,146,317 29 |
| 非流動資產 | | | |
|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三) | 35,100 - | 20,000 - |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四) | 700,000 8 | - - |
|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五) | - - | 500,000 7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六)及八 | 2,152,313 23 | 2,103,137 29 |
| 1755 使用權資產 | 六(七)及七 | 16,283 - | 15,760 - |
| 1780 無形資產 | 六(八) | 2,432,408 27 | 2,456,606 34 |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四) | 571 - | 571 - |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十二)及八 | 49,528 1 | 45,624 1 |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 | 5,386,203 59 | 5,141,698 71 |
| 1XXX 資產總計 | | $ 9,207,509 100 | $ 7,288,015 100 |

(續次頁)


大豐有線電

合同財務報告書公用及子公司

合同財務報告書債表

民國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九)及八 $ 1,100,000 12 $ 300,000 4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七) 363,095 4 357,817 5
2150 應付票據 113 - - -
2170 應付帳款 192,991 2 231,155 3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及七 161,602 2 144,975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58,688 1 69,676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3,727 - 26,619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910,216 21 1,130,242 15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一) 1,291,272 14 1,453,267 20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78,076 1 67,082 1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369,348 15 1,520,349 21
2XXX 負債總計 3,279,564 36 2,650,591 36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1,621,276 18 1,582,306 22
資本公積 六(十五)
3200 資本公積 2,662,812 29 2,327,156 32
保留盈餘 六(十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81,926 7 628,468 9
3350 未分配盈餘 388,826 4 535,764 7
庫藏股票 六(十四)
3500 庫藏股票 ( 436,270) ( 5) ( 436,270) ( 6)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918,570 53 4,637,424 64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二十六) 1,009,375 11 - -
3XXX 權益總計 5,927,945 64 4,637,424 64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9,207,509 100 $ 7,288,015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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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張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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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柯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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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有線電視

合併

民國114年及1

1

司及子公司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七) $ 2,157,938 100 $ 2,119,30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二十二)
(二十三) ( 1,021,877) (47) ( 1,020,347) (48)
5900 營業毛利 1,136,061 53 1,098,953 52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89,361) (9) ( 173,105) (8)
6200 管理費用 ( 328,785) (15) ( 284,000) (1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518,146) (24) ( 457,105) (22)
6900 營業利益 617,915 29 641,848 3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八) 45,520 2 31,572 1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九) 12,806 1 12,472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 ( 100,903) (5) 1,350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一) ( 41,057) (2) ( 24,897)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83,634) (4) 20,497 1
7900 稅前淨利 534,281 25 662,345 31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四) ( 122,647) (6) ( 130,445) (6)
8200 本期淨利 $ 411,634 19 $ 531,900 25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二) $ 1,847 - $ 2,941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847 - 2,941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847 - $ 2,941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13,481 19 $ 534,841 25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85,540 18 $ 531,900 25
8620 非控制權益 26,094 1 - -
$411,634 19 $ 531,900 2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387,541 18 $ 534,841 25
8720 非控制權益 25,940 1 - -
$413,481 19 $ 534,841 25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57 $ 3.5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2.28 $ 3.1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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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壹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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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
未分配盈餘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減股票 非控制權益
113年
1月1日餘額 $ 1,582,306 $ 2,245,436 $ 576,340 $ 521,675 ($ 436,270) $ 4,489,487 $ - $ 4,489,487
本期淨利 - - - 531,900 - 531,900 - 531,9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2,941 - 2,941 - 2,94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534,841 - 534,841 - 534,841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六)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2,128 ( 52,128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68,363 ) - ( 468,363 ) - ( 468,363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六(十五) - ( 6,329 ) - - - ( 6,329 ) - ( 6,329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六(十五) - 58,291 - - - 58,291 - 58,291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之現金股利 六(十五) - 29,758 - - - 29,758 - 29,758
組織重組 - - - ( 261 ) - ( 261 ) - ( 261 )
12月31日餘額 $ 1,582,306 $ 2,327,156 $ 628,468 $ 535,764 ($ 436,270) $ 4,637,424 $ - $ 4,637,424
114年
1月1日餘額 $ 1,582,306 $ 2,327,156 $ 628,468 $ 535,764 ($ 436,270) $ 4,637,424 $ - $ 4,637,424
本期淨利 - - - 385,540 - 385,540 26,094 411,63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2,001 - 2,001 ( 154 ) 1,84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387,541 - 387,541 25,940 413,481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六)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3,458 ( 53,458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81,021 ) - ( 481,021 ) - ( 481,021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六(十五) - ( 25,317 ) - - - ( 25,317 ) - ( 25,317 )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之現金股利 六(十五) - 31,678 - - - 31,678 - 31,678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六(十四)(十五) 38,970 150,411 - - - 189,381 - 189,38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三)(十五)(二十六) - 3,438 - - - 3,438 2,762 6,200
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六(十五)(二十六) - 12,059 - - - 12,059 ( 12,059 )
處分子公司(未喪失控制方) 六(十五)(二十六) - 163,387 - - - 163,387 489,087 652,474
子公司現金增資 六(二十六) - - - - - - 503,645 503,645
12月31日餘額 $ 1,621,276 $ 2,662,812 $ 681,926 $ 388,826 ($ 436,270) $ 4,918,570 $ 1,009,375 $ 5,927,94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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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有線電視

台併

民國114年及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534,281 | $ 662,345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二) | 356,029 | 388,799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二) | 45,472 | 43,921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一) | 40,867 | 24,707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六(二十) | 748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 六(二十) | ( 15,100 ) | ( 1,870 ) |
| 利息收入 | 六(十八) | ( 45,520 ) | ( 31,572 ) |
| 股利收入 | 六(十九) | ( 1,621 ) | ( 3,000 )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二十) | ( 25 ) |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六(十三) | 6,200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二十) | ( 226 ) | ( 80 ) |
| 遞延收入攤銷轉列其他收入 | | ( 6,030 ) | ( 5,17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 | | 2,478 | ( 586 ) |
| 應收帳款 | | ( 5,705 ) | ( 4,980 ) |
| 其他應收款 | | ( 1,166 ) | ( 1,991 ) |
| 存貨 | | ( 63,284 ) | ( 39,981 ) |
| 預付款項 | | ( 24,843 ) | 29,768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14,308 ) | ( 7,077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440 ) | ( 292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合約負債-流動 | | 5,278 | 26,991 |
| 應付票據 | | 113 | - |
| 應付帳款 | | ( 31,995 ) | 55,444 |
| 其他應付款 | | 22,810 | 4,423 |
| 其他流動負債 | | 17,201 | 5,108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821,214 | 1,144,899 |
| 收取之利息 | | 45,740 | 31,059 |
| 收取之股利 | | 1,621 | 3,000 |
| 支付之利息 | | ( 13,481 ) | ( 9,950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137,827 ) | ( 119,673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717,267 | 1,049,335 |

(續次頁)


大豐有線電報

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民國114年度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處分子公司價款(未喪失控制力) | | $ 652,474 | $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700,000 ) | - |
| 處分(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00,000 | ( 200,000 ) |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1,870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七) | ( 270,992 ) | ( 460,986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2,792 | 149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八) | ( 22,022 ) | ( 16,696 ) |
| 處分無形資產 | | - | 1,524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1,617 ) | ( 765 ) |
| 其他投資活動 | | - | ( 261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39,365 ) | ( 675,165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六(二十八) | 800,000 | ( 1,201,500 ) |
| 發行公司債 | 六(二十八) | - | 1,501,500 |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 六(二十八) | 6,460 | 10,538 |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六(二十八) | ( 10,979 ) | ( 11,217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六) | ( 450,927 ) | ( 439,002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六(十五) | ( 23,733 ) | ( 5,932 ) |
| 子公司現金增資 | 六(二十六) | 503,645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824,466 | ( 145,613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 1,402,368 | 228,557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659,639 | 1,431,082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062,007 | $ 1,659,639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婷

  • 38 -

附件二

大豐有線電視廣告有限公司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合併)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2,157,938仟元,較113年度同期增加 1.82%,114年度稅後淨利為411,634仟元,較113年度減少 22.61%。

(二)財務收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變動金額 備註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17,267 1,049,335 (332,068) 註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9,365) (675,165) 535,800 註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24,466 (145,613) 970,079 註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402,368 228,557 1,173,811

註1:主係本年度支付大額以前年度累計之節目版權成本,致本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較去年度減少。
註2:主係本年度處分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註3:主係本年度增加短期銀行借款8億,子公司現金增資5億,淨現金流入為13億;去年度發行第三次無擔保公司債15億並償還短期銀行借款12億,淨現金流入為3億。綜上所述,致本年度籌資活動為現金流入。

(三)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年度 114年度合併 113年度合併
資產報酬率(%) 5.39 7.84
股東權益報酬率(%) 7.79 11.66
占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38.11 40.56
稅前純益 32.95 41.86
純益率(%) 19.08 25.10
每股盈餘(元) 2.57 3.59
  • 39 -

(四)研究發展狀況

現階段有線電視業已逐步跨足數位家庭相關服務,並配合政府高品質影音服務提升,114年本公司提供180個數位高畫質頻道予用戶收視;有線電視產業已進一步延伸至家用寬頻、OTT、居家監控及智慧家庭等多元服務領域。隨著寬頻接取技術的成熟及頻寬資源的充足,產業核心已不再侷限於基礎網路架構,而是積極因應消費者隨時隨地、自由選擇內容的新型態收視需求。本公司順應此趨勢,提供多功能4K雙模機上盒,與升級WiFi-6 Mesh家用分享器,整合影視產業上下游資源,提供用戶一站式影音娛樂解決方案,致力於打造更加智慧化、便利化的居家生活體驗。同時同步開發新款Android機上盒更能引進多樣化服務,將導入Netflix影音服務,以及評估規劃線上互動教學或會譜學習等生活應用導入機上盒,打造智慧匯流生活的控制中心,而新款雙模機上盒採Android TV 14加強資安防護力,未來捆綁在寬頻網路上的各種智慧家庭等加值服務可望有更多更安全的成長空間。

本公司持續深化與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BC集團)的合作,透過「大大寬頻」品牌,整合優質有線電視頻道及創新產品,並以4K雙模機上盒的雙向互動技術為核心,打造智慧家庭生活的控制中心。此平台提供「多合一」的整合式服務,不僅滿足年輕世代對OTT新媒體娛樂的需求,也考量有線電視使用者的年齡層特性,發展以家庭長者照護為主的項目。例如,藉由機上盒互動功能,提供居家運動、保全服務、視訊通話等便利服務,提升用戶生活品質。

未來,隨著生成式AI技術的進步,本公司將探索更多有線電視的加值應用,協助業者進行新興業務模式的實驗,善用連接家庭的寬頻網路,為客戶帶來更多創新體驗。同時,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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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服務將進一步鞏固用戶對寬頻服務的黏著度,全面提升本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本公司多年來於整體服務滿意度調查中均維持優良表現,顯示服務品質具高度穩定性與市場高度認同。在114度新北市有線電視收視戶滿意度調查中榮獲整體滿意度第三名,充分展現我們在客戶服務領域的努力與成效。展望115年,本公司將持續推動數位化服務升值與流程優化品質,為客戶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務體驗。

本公司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之客服中心,為客戶打造多元且即時的互動管道,提升整體服務便利性,例如,透過LINE官方帳號導入AI智能客服,並提供線上繳費功能,使客戶能更輕鬆管理帳單,享受無縫銜接的數位服務體驗。

在此紮實的服務基礎上,本公司並不自滿,未來將持續以積極創新的服務態度,運用數位科技於官方網站、LINE官方帳號智能客服(結合AI自動回覆與真人文字客服)及0800客服專線等管道進行全面升級,同時透過異業合作優惠等多元服務,進一步優化客戶使用體驗,強化對本公司及「大大寬頻」品牌理念的認同,形塑良性經營循環,實現永續發展目標。

二、115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本公司於114年度專注於擴展與鞏固經營成果,除發展多媒體影音平台、提供消費者智慧生活服務外,更致力於提升客戶滿意度,圓滿完成年度目標。115年度將以穩定業績成長動能為核心,包括智慧照護、居家保全與物聯網(AIoT)等智慧家庭應用。此外,引入AI賦能APP,提供個性化服務,優化用戶體驗,滿足智慧生活需求,進一步增強用戶黏著度,塑造品牌形象,鞏固市場地位。為強化品牌影響力與市場競爭力,本公司將透過異業合作整合資源,運用廣告交換模式有效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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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並提升利潤。重點如下:

(一) 維持穩定業績成長動能:在有線電視業務方面,本公司目前擁有新北市全區執照,經營概況穩健。在寬頻業務方面,隨著消費者對 OTT 影音串流收視需求提高,以及自媒體直播內容的興起,家用寬頻需求持續增長,本公司寬頻用戶數保持穩定成長,申裝量維持良好表現,展現穩健的成長動能。截至 114 年底於新北市及高雄市經營區域內累積用戶約 18.37 萬戶,寬頻用戶滲透率平均達 87%,遠高於業界平均水準,為營收成長的主要動能。展望 115 年度,本公司將持續以結合 OTT 及 CATV 的多功能 4K 變模機上盒擴大推廣,並升級 WiFi-6 Mesh 家用分享器,以帶動寬頻及有線電視用戶數持續穩定成長,力圖兼顧用戶數增加與 ARPU(每一客戶平均營收貢獻值)兩數值之平衡,持續提升整體營收及營運效益,再創高峰。

(二) 寬頻網路發展面向:寬頻網路已成為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設施,隨著影音與視訊內容快速普及,已躍升為全球網路流量的主要來源。根據 Cisco 相關研究指出,未來數年內,視訊流量將占全球網路流量逾三分之一,帶動用戶對高速、穩定且高品質寬頻服務的需求持續攀升。在網際網路生態系中,網路流量規模與承載能力已成為影響競爭優勢的關鍵因素。

因應此一趨勢,本公司持續投入電信等級光纖網路建設,加速推動經營區域內 FTTH 全光化,強化網路品質與服務穩定度,藉此提升有線電視產業的整體產值與服務價值,並鞏固長期競爭力。

為滿足大頻寬應用需求的快速成長,本公司已推出最高速率達 1.2G 的寬頻申裝方案,並積極推廣 500M/500M 變向對稱速率服務。同時,針對高貢獻度用戶,提供 4K 變模機上盒與 WiFi-6 Mesh 家用分享器升級方案,將傳統有線電視頻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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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新型態 OTT 影音內容深度整合,並回應自媒體直播、遠距工作與高畫質串流等新興使用需求,涵蓋電視、電影追劇、網購與多元娛樂服務,逐步打造家庭影視娛樂與數位生活的核心平台,不僅吸引消費者目光回歸電視平台,也有效提升用戶使用黏著度。

展望未來,隨著頻寬需求持續攀升,寬頻網路將朝向更高速與低延遲發展。本公司已積極布局 10G PON 技術相關設備建設與應用,預計自民國 115 年起,透過與不同電信業者及策略夥伴合作,拓展多元且具成長潛力的商業機會。例如,協同電信業者提供 AI 算力中心之高速傳輸與應用服務;或與建商合作,於新建住宅導入有線電視與寬頻網路整合申裝方案,並協助建置社區公共區域 WiFi 訊號,實現全社區網路覆蓋零死角,進一步強化智慧社區與數位生活應用場景。

(三) 塑造從北到南的「大大寬頻」品牌力:本公司秉持「以客為尊」的核心理念,提供全年無休的專業服務,全面滿足客戶多元需求,並在服務創新、品質管理與客戶體驗等方面持續精進,展現卓越的整體服務表現。自 112 年起與 TBC 集團共同以「大大寬頻」為品牌主軸整合行銷,服務範圍涵蓋新北、桃園、竹苗、台中乃至高雄,持續擴大品牌影響力及市場覆蓋率;透過全新品牌 LOGO,注入更加年輕化的視覺元素,重新形塑品牌形象及價值定位,展現更具活力與創新的品牌精神。

同時,本公司持續整合並拓展電信服務範疇,與行動通訊業者合作,開發多元客群,為客戶提供更全面且優化的服務體驗,展現品牌的前瞻性與競爭力。未來,我們將持續推動「大大寬頻」成為萬物聯網供應鏈的重要一環,在網路加速發展的時代保持領先地位,為客戶帶來更多創新產品及服務,並創造長期穩健的營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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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資訊安全管控再提升:在資訊安全管理方面,本公司於113年12月成功通過ISO 27001:2022轉版認證,充分彰顯我們在資訊安全領域的深耕成果。今年,我們進一步針對雲端儲存、即時通訊(IM)與USB等進行嚴密控管,並通過定期發布資安公告,強化全員的資安知識與意識,以及定期安排專業資安教育與法規遵循培訓,不斷提升員工對資安趨勢的掌握與應對能力。同時,持續落實對消費者資料的保護責任,為企業數位化轉型奠定安全基石。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一)優化建設及服務品質

面對有線電視產業環境的劇變,本公司積極專注於數位匯流的提升,持續優化網路建設與服務品質,旨在有效改善網路傳輸效率,並降低寬頻用戶接取成本,同時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隨著匯流應用日益顯現APP化的發展趨勢,本公司將進一步優化4K雙模機上盒的互動功能與運作效能,並藉由Android開放作業系統的標準化,提供更加靈活且符合市場需求的服務。

為了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本公司將持續與產業內不同平台進行深度合作,並規劃將大數據技術融入營運模式,利用數據驅動的洞察力來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同時,我們將專注於轉型發展固網寬頻及智慧家庭業務,深耕用戶服務取向,為消費者提供一站式、個性化的服務體驗,並持續精進與優化相關業務。

(二)電路出租服務

行動電信業者經過一番整併對本公司收入產生了一定影響,然而,本公司積極應對,與電信業者合作,透過更穩定快速的光纖電路,爭取企業客戶及政府機構的資料傳輸需求和標案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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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機,滿足其雲端 AI 服務、異地資料存儲、線路備援機制等等不同的需求情境。將利用與 TBC 集團合作的長途綜密光纖網路,藉此拓展大頻寬專線出租業務,進一步提升公司營收。透過這些合作與拓展,本公司將能夠充分發揮光纖網路的優勢,提供客戶高效、穩定、可靠的傳輸服務,提升客戶的服務品質,並擴大在企業與政府市場中的業務版圖。

(三)創新加值服務

面對網路新媒體和 OTT 浪潮,本公司積極投入新技術的規劃和應用,以提供更多元化的 4K 變模機上盒互動服務。同時,會以綜密的光纖網路為基礎,加上更快速穩定的 WiFi-6 Mesh 家用分享器,致力智慧家庭終端設備的發展,提供用戶穩定高速的連網能力,確保輕鬆無縫的使用體驗。

在智慧生活應用方面,本公司「大大守護家」居家安全產品持續受到用戶好評,該設備已經銷售一空。114 年度我們進一步強化推廣策略,並啟動異業合作,開發 AI 賦能相關之 APP,為用戶提供更豐富的智慧生活加值服務。如已上架之「BuBu 天天有外師」,與線上教育平台合作,是台灣首款結合「遊戲」與「AI 技術」的互動式英語學習 APP,並提供 1 對 1 線上真人外師教學服務,讓家庭用戶在居家環境中便捷地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因此在 Google Play 上得到 4.6 分的高評價。同時,我們將導入生活小物家電,提供高性價比的 3C 及家電產品,滿足用戶多元化需求,進一步提升用戶體驗與黏著度。

在機上盒服務部分,我們緊貼用戶需求變化,推出支援入門型機上盒觀看最多人使用的 YouTube 功能,讓用戶享受更流暢、便捷的影音娛樂服務,此舉將進一步提升機上盒的使用量與用戶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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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踐 ESG 永續經營目標

本公司秉持高度重視企業社會責任、公益及環境永續發展的理念,積極履行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並以實際行動推動環境保護。透過導入採用節能設備、減少耗材使用及控管能源消耗等多項措施,有效降低碳排放,減緩氣候變遷影響,朝向永續經營的策略目標穩健邁進。

在數位轉型方面,本公司全面導入電子工單系統,並積極鼓勵客戶申請 E 化 LINE 帳單,使用戶可隨時線上查詢帳務或繳費。此外,實施電子公文簽核系統,透過數位化方式提升流程管理與查詢效率,不僅大幅降低紙張使用與文件保存空間需求,亦有效減少人為錯誤,進一步提升整體營運效率。

同時,本公司營造友善環境的辦公空間,全面採用節能燈具並推動減塑計畫,兼顧節能減碳與營運效能提升,未來,將持續推動節電、節能、減碳等環境保護政策,並全力落實 ESG 永續經營的各項指標,為實現企業與環境和諧共存的目標貢獻更大力量。

(五)深耕地方,回饋社會

本公司秉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核心理念,以關懷在地、回饋社會為初心,長期投入各項公益行動,涵蓋教育、醫療、弱勢扶助及災害救助等多元面向,並透過定期捐贈、推廣低收入戶申請方案,以及提供身心障礙人士、里長、社區與公益團體免費或優惠收視服務等具體措施,實際回應在地需求,持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推動善的循環。此一投入不僅展現本公司追求高品質服務的初衷,更彰顯對社會公益的長期承諾與回饋精神。

此外,本公司與旗下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捐贈新台幣 3,000 萬元,於 111 年成立「大大數位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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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秉持同樣的公益精神,積極投入各項社會關懷行動,曾於 Covid-19 疫情期間、捐血活動、花蓮 403 震災及 923 曆塞潮災後重建等重大事件中提供即時援助,並攜手台灣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 (TLPGA) 共同舉辦「大大數位女子公開賽」,致力於體育人才培育,結合在地企業力量與傳播產業的影響力,推動善的匯流與正向循環。

114 年 3 月,本公司響應「大大數位慈善基金會」號召,串聯全台七縣市共同舉辦「大大攜手·讓愛延續」捐血嘉年華活動,成功募集 13,568 袋熱血。活動除提供精美禮品及有線電視收視費抵用券外,亦同步捐贈復康巴士,具體展現企業對弱勢族群的深度關懷與實質支持。透過實際行動,本公司為身心障礙者創造更多社會參與機會,提升無障礙運輸服務效能,將行動平權落實於日常生活,持續發揮企業正向影響力。同時,亦透過「大大數位慈善基金會」響應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公益行動,捐贈新台幣 100 萬元支持「未具福利身分弱勢個人安置照顧計畫」,協助因突發意外或疾病而無法自理生活的民眾,減輕其生活困境,持續為弱勢族群注入溫暖與支持,落實企業對社會的長期承諾。

四、外部競爭環境

(一) 有線電視及 OTT 業者:台灣有線電視市場面臨多重挑戰。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統計,114 年第 3 季為 429 萬餘戶,仍逐年下滑,由高峰減少近 100 萬戶。國際 OTT 串流服務如 Netflix、Disney+ 等持續擴展在台灣的市場,改變了消費者的收視習慣,在 112 年已達 580 萬訂閱戶,超越有線電視用戶數,成為最大付費收視管道(用戶平均月花費台幣 323 元)。鑑於消費者的收視習慣已根本改變,本公司持續提供 4K 變模數位機上盒,並直接支援 Netflix 等主流串流服務,不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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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體驗,亦致力於為用戶提供更多元化的雙向互動服務,同時,本公司持續強化與OTT影音業者合作,擴充內容選擇,吸引用戶回流至本公司平台,進一步提升用戶黏著度與平台價值。面對市場快速變化,本公司經營團隊亦積極調整營運策略,透過引進新技術、提升服務品質,以及深化與OTT平台的策略合作,致力於維持訂戶數與營收的穩定成長。

(二) 中華電信 MOD 及固網業者:隨著網際網路及數位匯流迅速發展,MOD、OTT 與有線電視之間的消長逐漸成為長期趨勢。有線電視用戶數持續下跌,傳統電視收視規模正逐步轉型,同時,MOD 服務用戶數近年維持約 200 萬戶左右反映消費者收視行為正朝向多元化與數位化發展,而以 OTT 為核心的網路數位影音娛樂已成為重要主流。中華電信透過光纖上網搭配 MOD 套餐之整合式促銷策略,提供具吸引力的資費方案,並與 Netflix、Disney+OTT 平台合作,強化跨平台內容整合與服務綁定,並形成與有線電視之競合態勢。面對產業環境的持續變化,本公司將持續關注產業發展趨勢,積極投入多元內容與創新服務之研發,並配合主管機關政策,提供更彈性、多元的付費頻道選擇。同時,持續提升視訊產品競爭力,優化整體用戶體驗,以因應數位轉型所帶來的結構性調整,確保本公司於數位影音時代維持穩健且具延續性的市場競爭力。

(三) 打擊盜版業者:盜版串流影音招飆,本公司持續與檢警調單位合作,致力於打擊非法機上盒及盜版行為,維護正版影視內容傳播與市場秩序,致力營造健全合法之影視聽環境。

五、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法規環境

我國有線電視產業自102年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放跨區域市場競爭後,產業結構由原本區域性經營逐步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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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競爭態勢。歷經多年整併與調整,目前市場競爭已趨於穩定,惟隨OTT串流平台蓬勃發展,用戶收視行為轉向網路電視與行動裝置,造成有線電視整體訂戶數於近年呈現緩步下滑趨勢,產業面臨轉型與升級之壓力。

114年度,因應科技匯流趨勢,NCC將促進通訊傳播產業健全發展列為重要施政方向。鼓勵業者發展創新服務及技術發展、促進通訊傳播市場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利益為核心目標,並致力建構多元且普及之通訊傳播環境,同時提升廣電節目品質與新聞專業自主,強化媒體自律機制,以全面保障國民通訊傳播權益。

在具體監理作為上,NCC持續就頻道授權管理、內容合規、個人資料保護、資通安全及反詐騙監督事項等面向加強規範與實地查核。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率仍須經地方政府新聞主管機關審議核定後方得實施,產業經營除受NCC中央監理外,亦需配合各縣市政府之政策方向,雙重監理架構對營運彈性及成本結構均具實質影響。

此外,隨《電信管理法》於112年全面施行,電信產業由特許制轉為登記制,市場進入門檻相對降低,促使固網、行動通訊、內容平台及雲端服務等跨業競合關係日益明顯。114年間,行動通訊業者持續深化5G商轉應用,並透過整合固網、行動網路及影音內容,提供整合型服務,對以基礎網路建設為核心之有線電視與家用寬頻業者形成長期競合態勢。

另隨OTT串流平台及MOD等替代性服務持續成長,境外內容平台於台灣市場之影響力不斷擴大,部分境外頻道亦因市場與政策因素調整其在台營運策略,整體頻道生態持續變動。相關跨境服務之監理方式、內容責任與公平競爭議題,仍為未來法規政策發展之重要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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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經營有線電視、家用寬頻及相關加值服務,身為第一線接觸用戶之多媒體平台營運業者,長期恪遵通訊傳播及相關法令規範,重視消費者權益保障、弱勢族群照顧及資訊安全管理。面對市場結構及法規環境之變化,本公司持續與上下游業者保持良好溝通,並透過內容多元化與服務升級,提升整體競爭力。

展望未來,隨科技匯流、5G與OTT服務持續發展,有線電視及家用寬頻產業將持續處於多重法規與市場環境交互影響之下。本公司將在符合法規之前提下,持續強化企業責任,並配合主管機關施政方向,朝向創新服務發展與產業升級轉型目標邁進。

(二)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本公司秉持永續經營理念堅守本業,並持續開創寬頻網路之附加價值,並自112年起與TBC集團共同以「大大寬頻」品牌行銷,以因應同業內,乃至跨產業、跨平台之競爭,期望在紅海中華固相當之市佔率,甚至再創高峰,未來將著重新產品規劃及高品質服務,以型塑品牌魅力與口碑。

面對現今網路朝向大頻寬、低延遲的需求,以及政府積極推動網路建設的政策,本公司將憑藉穩定成長的用戶規模與完善的網路設備,精準選擇合作夥伴,全面規劃並推出智慧家庭、智慧社區及智慧城市相關應用服務與產品,提升用戶智能生活體驗,並強化有線電視與寬頻服務的整體價值。

針對有線電視經營區開放、網路電視崛起以及MOD高同質性服務等競爭挑戰,本公司除致力於提升網路安全與服務品質外,亦積極規劃向外拓展市場,並推動與同業及異業間的合作,為迎接數位匯流新時代做好全面準備。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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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大豐有線 國際綜合有限公司

盈餘分攤及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備 註
小 計 合 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 $ 1,284,849 註 1
加:保留盈餘調整數 2,001,469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3,286,318
加:114 年度稅後淨利 385,540,114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38,754,158) 346,785,956
可供分派之盈餘 350,072,274
減:114 年度期中盈餘已決議分派數 0
114 年度盈餘分派:
股東紅利 - 現金每股 2.15 元 ( 348,574,402) 註 2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497,872

註 1:係依退休金精算報告調整數 2,120,543 元及子公司變動數 (119,074) 元。
註 2:盈餘分配係優先分派 114 年度盈餘。

董事長:張銘志

經理人:張銘志

會計主管:柯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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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對照表

款條 修正後條文(新) 原條文(原) 說明
第廿五條 盈餘分配: 一、(略) 二、本公司股利總額佔可分配盈餘 0%~90%,股利之分配,其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得視本公司當年度有無改善財務結構或重大資本支出之計劃,經股東會決議提高或降低其現金股利分配之比率。 盈餘分配: 一、(略) 二、本公司股利總額佔可分配盈餘 0%~90%,股利之分配,其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得視本公司當年度有無改善財務結構或重大資本支出之計劃,經股東會決議提高或降低其現金股利分配之比率。 修訂
第廿八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七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七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 增列修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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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條 修正後條文(新) 原條文(原) 說明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元月三十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六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三月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元月三十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六月十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三月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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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附錄一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中華民國公司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相關電視法規等組織之。

第二條 本公司定名為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Dafeng TV Ltd.)。

第三條 本公司設於中華民國新北市。嗣後視業務需要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各地設立分公司與辦事處。

一、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

二、本公司轉投資他公司而為有限責任股東時,所有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規定之限制,惟應由董事會通過同意定之。

第四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及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二章 業務

第五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J504011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業。

二、E601020 電器安裝業。

三、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四、G903010 電信事業。

五、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六、E701010 電信工程業。

七、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八、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九、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十、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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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資本及股份

第六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億元,分為參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公司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簽證後發行之股票為記名式,有關股務事宜之處理,悉依主管機關頒定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股票之簽證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管理機關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四章 股東會

第八條 本公司股東會分左列兩種:

一、常會每年開一次,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之。

二、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開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九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一條 股東因事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加蓋原印鑑,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一人出席。如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者,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其超過部份不予計算。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如有重覆,以最先送達者為有效,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股東開會時由董事長擔任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因故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若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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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公司應訂定議事規則,股東會開會時,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則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第十三條 股東會之職權:

一、決議公司章程。
二、選任或解任董事。
三、審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報告。
四、決議分配盈餘、彌補虧損及股息之停發或減發。
五、決議資本增減。
六、其他法定職權。

第五章 董事

第十四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不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其選任方式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其提名方式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董事組織董事會,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代表公司並主持一切業務,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業務。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依第二項互選董事長暨副董事長時,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當然解任。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或選任之。

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各不得少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一定之成數,其成數悉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授權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辦理。

第十四條之一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之報酬,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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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左:

董事會之職權為公司業務之執行,除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之。

第十六條 董事會之會議如左:

董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召集之,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會議之召開準用本章程第十四條之規定。

第十七條 董事會各種會議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一人代理出席。

第十八條(刪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成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二十條 本公司得於董事、重要職員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有關投保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第六章 經理人

第廿一條 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長提名;副總經理及經理若干人,由總經理提名;關於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廿二條 本公司其他職員由總經理報請董事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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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決算及盈餘分配

第廿三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廿四條 本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時辦理決算,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依法提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廿五條 盈餘分配:

一、本公司得依公司法規定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進行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其餘額加計前上半會計年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提董事會決議。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始應依規定由股東會決議辦理。

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

二、本公司股利總額佔可分配盈餘 $0\% \sim 90\%$,股利之分配,其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得視本公司當年度有無改善財務結構或重大資本支出之計劃,經股東會決議提高或降低其現金股利分配之比率。

三、依前項之規定,應分配股利之全部或一部,得依公司法規定,經股東會之決議,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

第廿五條之一 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董事酬勞不高於 $1\%$;員工酬勞不低於 $0.5\%$,其中員工酬勞應分派 $60\% \sim 100\%$ 予基層員工。

  • 59 -

第八章 附則

第廿六條 本公司組織規則及辦事細則均由董事會決議另訂之。

第廿七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廿八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七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元月三十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六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三月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60 -

附錄二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 一 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依本規則行之。

第 二 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業、討論業、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業之業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第 三 條 本規則所稱之股東,指股東本人及依法由股東委託出席之代理人。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權數,依股東簽到時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出席股東,以繳交簽到卡代替簽到,並以簽到卡交與本公司時,該簽到卡所載之股東視為已合法出席,本公司對股東之真正及授權之效力除為形式之審查外,不負實質認定之責。

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 61 -

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告開會。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第四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業,視為棄權。

(四) 遇有全部議業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五條 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條填明發言要旨、出席證號碼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先後。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二者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股東於授權書內或以其他方式對代理人之授權範圍予以限制者,如非本公司所知悉,均以代理人所為之發言或表決為準。

  • 62 -

第六 條 股東之發言每人每次以三分鐘為限。

第七 條 同一議業股東之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業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業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八 條 發言逾時、逾次或超出議題以外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九 條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如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時,同一議業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 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一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業(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業修正)均應採逐業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討論議業時,如主席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或其他必要之情形時得宣告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業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業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

  • 63 -

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議業投票表決時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業表決及選舉議業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三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業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業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業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同一議業,有與原提業不相併存之修正業或替代業時,主席得定其表決之次序,如其中一業已獲法定或章程所定表決權數之通過時,其他不能相併之議業,即視為否決,勿庸再為表決。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 除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表決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四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即停止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後一小時繼續開會。

第十五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

  • 64 -

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十六條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股東開會時,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第十七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護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護秩序時,應佩帶「糾察員」或其他可資辨識之字樣臂章。

第十八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十九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二十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 65 -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業,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業,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適用內政部公佈之會議規範、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等有關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作業程序於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日訂立。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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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董事持股情形
115年3月29日

職稱 姓名 就任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停止過戶日止持股
持股數(股) 持股比率% 持股數(股) 持股比率%
董事長 大無畏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張銘志 114.05.27 5,022,913 3.17 5,022,913 3.10
董事 太豐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鄭博元 114.05.27 2,818,950 1.78 2,818,950 1.74
董事 戴永輝 114.05.27 9,746,516 6.16 9,746,516 6.01
董事 逢運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蕭漢森 114.05.27 1,204,806 0.76 1,204,806 0.74
董事 逢運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劉恒昌 114.05.27 1,204,806 0.76 1,204,806 0.74
董事 大無畏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鵬 114.05.27 5,022,913 3.17 5,022,913 3.10
獨立董事 陳緒倫 114.05.27 - - - -
獨立董事 莊自立 114.05.27 - - - -
獨立董事 Lin Su-Chien 114.05.27 - - - -
全體董事持股合計及百分比 18,793,185 11.87 18,793,185 11.59

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

  1. 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1,621,276,290 元(162,127,629 股)。
  2.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 2 條之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 9,727,657 股(佔股份總額 7.5% 之 80%),故本公司全體董事之持股完全符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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