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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tech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pr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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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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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 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 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 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 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等方式,利用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的市场支持,达成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
范和行为准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 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 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 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 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 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其 他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公司的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 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 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 量。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 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 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 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 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 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 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以强化主业核
- 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以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 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 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 (三)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为投资者提供长期、 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多样化渠道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五)信息披露
公司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
- 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股份回购
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 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 措施:
(一)如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波动, 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二)立即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联合财务部等相 关部门,对可能导致股价下跌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
(三)必要时可以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对外说明公司对股价下跌原因的客观 分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计划等,以及公司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如果股价下跌是由于市场对公司某些信息的误解导致的,公司可以在 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视情况进行自愿性披露,提供更多有助于投资者正确理 解公司状况的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 信心。
第十四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 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 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