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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Nov 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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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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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 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95 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 在原审批人民币 5.15 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7.15 亿元,为乌兰察布常友增 加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的 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1 亿元。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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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常州分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 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

上述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1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
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
保金额
本次担保
后担保余
担保余额
占公司最
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
是否关
联担保
江苏常友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常州兆庚新材
料有限公司
100% 64.56% 71,500 66,000 5,000 71,000 70.22% 500
乌兰察布常友
科技有限公司
100% 75.95% 10,000 5,000 0 5,000 4.94% 5,000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3、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 5、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3 日

  •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 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2025 年三季度数据。

2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41231 日(经审计) 20259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782,314.79 479,246,582.43
负债总额 273,386,072.14 309,423,226.75
净资产 153,396,242.65 169,823,355.68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7,292,364.39 328,846,059.01
利润总额 51,414,096.77 20,515,556.73
净利润 40,894,638.89 16,170,420.25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本合同所 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

  • 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 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81,5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7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41%;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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