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y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l 16, 2025

56356_rns_2025-07-16_cb6c142e-f7bb-4090-9d1f-3023a8c8087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 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95 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 在原审批人民币 5.15 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7.15 亿元,为乌兰察布常友增 加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的 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1 亿元。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

1

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招商银行 常州分行为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元、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均为 12 个月,同时,公司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分别为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上述银行授 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常州兆 庚的担保中的 8,000 万元为续期担保,2,000 万元为新增担保。

上述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
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
保金额
本次担保
后担保余
担保余额
占公司最
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
是否关
联担保
江苏常有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常州兆庚新材
料有限公司
100% 63.82% 71,500 39,000 2,000 41,000 40.58% 30,500
乌兰察布常友
科技有限公司
100% 78.26% 10,000 0 5,000 5,000 4.95% 5,000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3、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 5、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3 日

  •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 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41231 日(经审计) 20253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782,314.79 453,068,867.11
负债总额 273,386,072.14 289,142,230.90
净资产 153,396,242.65 163,926,636.21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7,292,364.39 88,524,089.73
利润总额 51,414,096.77 13,037,430.42
净利润 40,894,638.89 10,444,829.30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MABLN5179C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3、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万慧荣

  • 5、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15 日

  • 6、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纬三路以南、藏红南路以东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 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

9、乌兰察布常友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41231 日(经审计) 20253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5,697,477.57 250,506,471.26
负债总额 174,440,966.13 196,041,031.89
净资产 51,256,511.44 54,465,439.37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4,803,576.21 38,906,369.51
利润总额 5,057,210.05 3,761,928.43
净利润 3,916,768.00 3,197,639.17

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书一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 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及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或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 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担保书二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4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 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及债权的费用和 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或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 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81,5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4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59%;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常州兆庚);

  •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乌兰察布常友)。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