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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tech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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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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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 月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0,400.00 元,扣除本 次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324,234.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62,666,165.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 年2 月24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5 年2 月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008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
1 风电高性能复合材料零部
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8,000.00
18,000.00

6,200.00
2 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生产
线扩建项目
12,300.00
12,300.00

4,300.00
3 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
6,000.00

2,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行贷款
40,000.00
40,000.00

13,666.62
合 计 76,300.00
76,300.00

26,266.6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 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拟将募投项目风电高性能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 目、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良湖路东侧、紫东公 寓北侧地块”变更为“东至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华城路、西 至复兴路、北至瑞华科技南围墙的地块”,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金坛) 由原“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大道92 号”变更为“东至创盛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华城路、西至复兴路、北至瑞华科技南围墙的地块”。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而作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 以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3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而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 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3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实施主 体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而作出的审慎决 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 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 求,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