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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tech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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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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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 100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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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录 目 |
页次 |
|---|---|
| 专项审核报告 | $1 - 2$ |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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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 10019 号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常友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讲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证据,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常友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常友科技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常友科技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 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杳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在此基 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常友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常友科技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 况。
五、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常友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5年3月18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常友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8.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每股发行价 格 28.88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19,990,400.00 元, 扣除不含税保荐和承销费人 民币 22.546.490.57 元后, 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 297.443.909.43 元。扣除发行 费用 57,324,234.85 元 (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66,165.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 1000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及《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披露, 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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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f{r}$ and the set of $\mathbf{r}$
| 金额串怔:人氏甲刀兀 | |||||
|---|---|---|---|---|---|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 | 调整后拟投入 | |
| 묭 | 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金额 | |||
| 风电高性能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6,200.00 | ||
| 2 | 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12,300.00 | 12,300.00 | 4,300.00 | |
| ٩ | 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 | 6,000.00 | 2,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0 | 40,000.00 | 13,666.62 | ||
| 合计 | 76,300.00 | 76,300.00 | 26,266.62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 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则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 对 相应募投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8日止,本公司尚未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7.324.234.85 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22,546,490.57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 公 司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0.581.517.88 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 10.581.517.88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费用类别 | 金额 (不含税) | 己预先支付(不含税)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22,546,490.57 | ||
| 审计验资费用 | 19,584,905.66 | 9,556,603.79 | 9,556,603.79 |
| 律师费用 | 9,800,000.00 | 377,358.49 | 377,358.49 |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 4,745,283.02 | ||
|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 647,555.60 | 647,555.60 | 647,555.60 |
| 合计 | 57.324.234.85 | 10,581,517.88 | 10,581,517.88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专项说明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