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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rid Technologies Inc. AGM Information 2022

Apr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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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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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张永丰律师、 黎沁菲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 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 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叶 港路 369 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 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 括代理人)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6,957,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89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0 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6,957,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42%。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802,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4%。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无通过现场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通过 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上证所 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小平先生主持。公司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根据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 (二)《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 (三)《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五)《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九)《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经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十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7,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2%;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弃权 0 股。

(十三)《关于向下修正“赛伍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持有“赛伍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36,918,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12%;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8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63,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2%;弃权 0 股。

  • (十四)《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 (十五)《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2,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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