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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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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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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二年四月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3 会议资料 .......................................................... 5 议案一《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议案四《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5 议案五《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16 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7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8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9 议案九《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5 议案十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32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三《关于向下修正“赛伍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38 议案十四《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39 议案十五《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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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 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 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 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委托出席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
三、与会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 档或静音,并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大会正式开始后,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 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建议其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特殊情况,应经董事会同意并向董秘办处申报。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举手示意,并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 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举手先后顺序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3 分钟内, 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集 中回答股东问题。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 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回避的关联股东请在“回避”选项打“√”,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 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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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2 年4 月19 日14 时30 分
二、地点: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港路 369 号) 三楼大会议室
三、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小平先生
四、大会介绍
(一)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陈大卫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由董事会秘书陈大卫简要介绍本次会议议案
(一)《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三)《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四)《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五)《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
(七)《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八)《关于公司2022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九)《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十三)《关于向下修正“赛伍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十四)《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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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与表决
(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
(三)会议主持人提名计票、监票人名单(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
-
律师一名);会议选举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四)工作人员下发表决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 (一)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在律师见证下,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
东的表决结果
-
(二)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三)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
八、宣读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
(一)主持人吴小平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二)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四)主持人吴小平董事长宣布会议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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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议案一《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 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 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05%。整体而言,2021 年度 由于公司受到光伏、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 在市场份额和销售量稳定提升的过程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生产成本相应增长更 快,从而造成了利润率有所下降。
二、2021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 规划、可转债、股权激励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 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 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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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 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 效保障。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的内容。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并召集召开了4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 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3 次,审议通过了24 项议题。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真实、完整、有效地 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4 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 规范披露了 108 份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障了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内幕信息管理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 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服务热线、 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及时解答投资者的咨询。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 交流。
(八)内控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2021 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本部及下 属8 家子公司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实施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 对外公告。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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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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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继续积极发挥在公 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营及治理水平。2022 年公司董事会重 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强化董事会下属提名、战略、审 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公司治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认真筹划 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科学高效地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加强董事履职培训,提 升董事会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提升 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提高公司价值,持续吸引投资者。
三是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 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 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 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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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1年3月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0、《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1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13、《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14、《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16、《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1年6月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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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年8月2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的议案》;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3、《关于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 补选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七)2021年11月1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的依法运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 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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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 资 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 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 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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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726.10 万元,比上年增加38.25%;利润总额 19,242.51万元,比上年下降13.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09.23 万元, 比上年下降12.36%。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 日 | 2020年12月31 日 |
增减变动率 |
| 总资产 | 4,747,346,972.17 | 3,276,338,968.96 |
44.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641,572,668.08 | 2,425,534,988.85 |
50.13% |
| 货币资金 | 1,133,958,122.26 | 530,324,165.96 |
113.82% |
| 交易性金额资产 | 150,295,833.33 | 50,102,201.26 |
199.98% |
| 应收票据 | 236,074,202.27 | 239,840,652.57 |
-1.57% |
| 应收账款 | 1,208,524,101.29 | 1,033,931,692.72 |
16.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577,323.83 | 146,775,922.05 |
44.83% |
| 预付款项 | 31,550,469.08 | 19,925,161.13 |
58.34% |
| 其他应收款 | 2,864,601.96 | 24,138,474.72 |
-88.13% |
| 存货 | 616,354,944.41 | 354,357,552.57 |
73.94%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373,069.65 | 26,139,165.87 |
88.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5,774,304.09 | 850,803,980.11 |
29.97% |
| 固定资产 | 791,622,224.42 | 319,957,749.61 |
147.41% |
| 在建工程 | 178,450,631.45 | 377,547,676.94 |
-52.73% |
| 使用权资产 | 6,331,739.93 | ||
| 无形资产 | 81,279,752.15 | 84,330,657.38 |
-3.6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39,525,179.06 | 1,176,431,319.74 |
39.36% |
| 短期借款 | 447,882,782.94 | 308,349,053.56 |
45.25% |
| 应付票据 | 368,734,474.45 | 364,678,469.06 |
1.11% |
| 应付帐款 | 544,666,120.57 | 423,204,347.81 |
28.70% |
| 应交税费 | 14,159,799.86 | 30,035,530.76 |
-52.86% |
| 其他应付款 | 49,849,857.96 | 321,897.49 |
15386.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639,321.03 | 32,324,950.00 |
492.8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0,192,583.74 | 227,882,818.58 |
286.25% |
| 长期借款 | 336,639,627.44 | 227,611,639.95 |
47.90% |
| 应付债券 | 513,138,48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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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负债 | 4,662,252.44 | ||
|---|---|---|---|
| 递延收益 | 16,559,601.45 | 271,178.63 |
6006.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92,619.51 | 0 |
|
| 负债合计 | 2,519,717,762.80 | 1,404,314,138.32 |
79.4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27,629,209.37 | 1,872,024,830.64 |
19.00% |
| 股本 | 404,074,000.00 | 400,010,000.00 |
1.02% |
| 其他权益工具 | 157,531,919.77 | ||
| 资本公积 | 910,956,636.15 | 817,918,811.85 |
11.37% |
| 减:库存股 | 49,186,592.00 |
- (1)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3.82%,主要系本期收到可转债资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199.98%,主要系期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结购性存款所致;
(3)应收帐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6.89%,主要系本年度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同期增加44.83%,主要系随销售规模增长,收到尚未 到期兑付的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58.34%,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73.94%,主要系随着销售额增长,库存备货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88.89%,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8)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147.41%,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9)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下降52.73%,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10)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45.25%,主要系随销售额增加致流动资金需求 增加使用银行贷款所致;
(10)应付帐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8.7%,主要是随销售规模增加,导致应付采购 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较去年同期下降52.86%,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使应交增 值税减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去年同期上升15386.25%,主要系本期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库存股的回购义务金额所致;
(13)一年内到的非流动负债较去年同期上升492.8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划归至本科目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47.90%,主要是当年度借入长期贷款所致;
(15)应付债券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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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递延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6006.53%,主要系本期增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贴有关;
(17)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增加和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18)其他权益工具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19)库存股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确认员工股权激励所属股份、在尚未达到 可行权状态时的预留部分所致。
三、经营状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减变动率 |
| 营业收入 | 3,017,261,003.66 | 2,182,509,678.96 |
38.25% |
| 营业成本 | 2,575,973,259.32 | 1,790,609,488.32 |
43.86% |
| 销售费用 | 51,677,208.35 | 26,844,791.26 |
92.50% |
| 管理费用 | 55,931,723.62 | 45,343,458.27 |
23.35% |
| 研发费用 | 92,617,296.55 | 70,904,956.21 |
30.62% |
| 财务费用 | 20,718,788.35 | 7,290,338.13 |
184.20% |
| 利润总额 | 192,425,083.72 | 222,118,090.76 |
-13.37% |
| 净利润 | 170,371,968.49 | 194,125,871.89 |
-12.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0,092,277.25 | 194,090,190.41 |
-12.3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
279,691.24 | 35,681.48 |
683.86%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2 | 0.50 |
-16.0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43 | 0.50 |
-14.00% |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8.25%,主要系本期太阳能封装胶膜及半导体、 电气及交通运输工具(含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材料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3.86%,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及主要原材料采购 成本上升所致;
(3)销售增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2.5%,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费用、认证费、佣 金费用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35%,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费用和公司员工股 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增加及危废处理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4.20%,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贷款及可转债利 息支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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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减变动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77,128,808.22 | 28,921,770.32 |
-712.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67,865,823.46 | -512,888,641.22 | 28.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130,375,657.89 | 663,201,061.43 |
70.44%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12.44%,主要系本期销售 规模扩大导致应收帐款及库存等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8.28%,主要系新增POE 产 品产能项目工程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0.44%,主要系公开发行可 转债和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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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7,412,362.24 元。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04,07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50,509,2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29.7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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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 度报告披露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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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公 司董事和监事,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监事没有专门的职务津贴,而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和目标责任及考核情况给予报酬, 不再另外给予津贴。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 绩效考核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薪酬根据 考核结果在基本薪酬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
|---|---|---|---|
| 吴小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89.00 | 否 |
| 陈洪野 | 董事、副总经理 | 71.20 | 否 |
| 高畠博 | 董事、副总经理 | 58.47 | 否 |
| 严文芹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48.31 | 否 |
| 陈浩 | 董事 | 0 | 否 |
| 范宏 | 董事 | 0 | 否 |
| 李丹云 | 独立董事 | 8.00 | 否 |
| 梁振东 | 独立董事 | 8.00 | 否 |
| 武亚军 | 独立董事 | 3.33 | 否 |
| 邓建波 | 监事会主席 | 58.03 | 否 |
| 沈莹娴 | 监事 | 0 | 否 |
| 任富钧 | 监事 | 0 | 否 |
| 陈大卫 | 董事会秘书 | 33.43 | 否 |
| 徐坚(离任) | 独立董事 | 4.67 | 否 |
| 陈小英(离任) | 董事会秘书 |
17.06 | 否 |
| 合计 | / | 399.50 |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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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 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 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 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 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3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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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需要,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 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公司计划 2022 年度为全资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150,000.00 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 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被担保子公司 | 子公司类型 | 2022 年预计担 保金额(万元) |
|---|---|---|---|
| 1 | 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0,000.00 |
| 2 | 苏州赛伍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 |
注:1、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合理确定。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 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 法律文件。 担保事项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该事项有效期限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4、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82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平
注册资本:16,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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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塑料除外)(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赛伍资产总额为89,408.75 万元,负债总额为 71,288.11 万元,资产净额为18,120.6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2,645.33 万元, 净利润为1,341.40 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名称:苏州赛伍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港路369 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5 月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 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 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 生物基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销售;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为627.20 万元,负债总额为9.07 万元,资 产净额为618.1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529.00 万元, 净利润为73.10 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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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 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 批复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6,000.00 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为29,285.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 13.14%。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3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公司2022 年度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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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418,504,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1,952,367.92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552,2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存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31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5号)。公司于2021年10 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 元后(其中承销保荐费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31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694,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募投项目 | 项目投资 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
|---|---|---|---|---|
| 1 | 年产太阳能背板3,300 万平方米项目 | 17,840.85 | 17,840.85 |
17,088.91 |
| 2 | 年产压敏胶带705 万平方米、电子电气领 域高端功能材料300 万平方米、散热片500 万片、可流动性导热界面材料150 吨项目 |
10,316.75 | 9,599.17 |
8,199.15 |
| 3 | 新建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 9,215.20 | 9,215.20 |
1,9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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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372.80 36,655.22 27,214.29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
| 1 | 年产25,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 102,674.00 | 69,256.23 | 31,802.84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 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1、 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2、 投资额度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 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 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可以滚动使用,其中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 3、 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 资金拟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 4、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和募集闲置资金。
- 5、 投资期限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6、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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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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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宜已实施并登记完毕,并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00,010,000 元变更 为404,074,000 元,故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此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 具体内容如下: | ||
|---|---|---|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 万 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07.40万 元。 |
| 2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均 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0,407.40万股, 均为普通股。 |
| 3 |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 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4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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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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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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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通过。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 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除 中国证监会和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 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 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除 中国证监会和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 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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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
| 7 | 第五十六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
第五十六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
| 8 |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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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股份回购;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及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股份回购;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及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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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 10 |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 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 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 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 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 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 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 己的投票结果。 |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 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 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 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 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 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 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 己的投票结果。 |
| 11 | 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 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
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 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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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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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第一百零五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执行。 |
第一百零五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以及《苏州 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 13 |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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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方案;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方案;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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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的权限,建立严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公司具体要求的权限范围以及涉及资金占公 司资产的具体比例等事宜见《苏州赛伍应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苏州 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具体要求的权限范围以及涉及资金占公 司资产的具体比例等事宜见《苏州赛伍应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苏州 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 |
| 15 |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 水。 |
| 16 | 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 (后续条款编号自动更新)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17 |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 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并 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进行编制。 |
| 18 |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期1年,可以续聘。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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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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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升级、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及客户风险管理措施 的进一步提升,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更加客观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对金融工具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 损失的计量方法,公司拟对计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 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龄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未发 生变更。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公 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龄组合中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重新核定,具体变更情况如 下: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
|---|---|---|
| 3 个月以内 | 5 | 5 |
| 1 年以内 | 10 | 10 |
| 1-2 年 | 20 | 20 |
| 2-3 年 | 30 | 30 |
| 3 年以上 | 100 | 100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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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年 | 20 | 20 |
|---|---|---|
| 2-3 年 | 30 | 30 |
| 3 年以上 | 100 | 10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光伏背板产品继续保持全球市场领先地位,2021 年起封装胶膜持续扩张产能、提升出货数量,也进一步加强了光伏行业的客户结构及 供应关系,与光伏电池片组件全球前十大厂商的合作数量持续增加。除了在光伏行业 的持续拓展,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3C 消费电子等行业也持续研发新材料、推出新 产品,不断增加核心客户数量、优化客户结构。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持续降 低,实际2019-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比例远低于计提比例,实际应收账款回 款情况较好。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
应收账款实际核销金额 | 核销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 |
| 165.05 | 0.12 | |
| 1,495.31 | 1.33 | |
| 111.44 | 0.12 |
2、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与客户开展业务。随着公司产能 的不断扩充、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约为50%,近 年来前五大客户均属于全球前10 名光伏组件厂商。
- 3、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金融工具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进行对
比,公司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 公司名称 | 3个月以内 | 3-6个月 | 6个月至1年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海优新材(688680) | 1% | 5% | 30% | 50% | 100% | |
| 中来股份(300393) | 5% | 10% | 30% | 100% | ||
| 明冠新材(688560) | 5% | 10% | 30% | 100% | ||
| 福斯特(603806) | 5% | 20% | 50% | 100% | ||
| 赛伍技术(603212) | 5% | 10% | 20% | 30% | 100% |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升级、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及客户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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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持续降低。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 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 更加可靠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对金融工具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的计量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龄组合中的坏账计 提比例进行重新核定。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2021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余额及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 预计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2,103.8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最终以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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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 号1907 室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 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 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
历史沿革: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 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8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65,62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9,376.19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76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主要包括化学原料及化 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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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204.5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为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 年末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455.3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近三年,天衡所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 次,涉及从业人员6 人次。三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旭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晓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俊峰
张旭(先生):现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0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开始在天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了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李文晓(先生):2019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 年4 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17 年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钱俊峰(先生):2009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9 年4 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20 年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了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旭、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俊峰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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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 万元,合计费 用为 70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衡协商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和 2021 年度不 会产生较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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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三《关于向下修正“赛伍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5 号)核准,苏州赛伍应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0 月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70,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38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7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 年11 月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赛伍转债”,债券代码“113630”。
根据《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 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截至目前,公司股价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32.90 元/股×85%=27.97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 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伍技术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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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同时结合国家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 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内容相 关精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及其指引的要求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赛伍技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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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 各位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丹云女士,1962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 级会计师。现任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梁振东先生,1981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法学硕士。 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武亚军先生,1968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职称。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 博士生导师。
徐坚先生(离任),1961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高分子材料专业。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徐坚先生由于身体原因提出离职,同意聘请武亚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会议和4 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们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 独立董事 | 2021年董事会召开情况 | 2021年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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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丹云 | 8 | 8 | 否 | 4 | 3 |
|---|---|---|---|---|---|
| 梁振东 | 8 | 8 | 否 | 4 | 1 |
| 武亚军 | 5 | 5 | 否 | 1 | 1 |
| 徐坚(离任) | 3 | 3 | 否 | 3 | 0 |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均亲自出席应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为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2021 年度,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 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 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我们着重关注公司续聘会计事 务所、可转债、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我们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 意见,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对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 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 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指 引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实施现金分红,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我们对公司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该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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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 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 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具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者安排;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 业务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制度与内控体系,实 现对重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覆盖,防控业务风险,有效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持续有效运行。我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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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 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 其他工作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 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 为 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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