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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TAN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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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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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
(股票代碼 3062)
公司地址:新竹縣300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三路99 號
話: (03)577-7777 電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 項 | 目 | 頁 次 |
||
|---|---|---|---|---|
| 封面 | $\mathbf{1}$ | |||
| ニ、 | 目錄 | $2 - 3$ | ||
| 三、 | 聲明書 | $\overline{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8$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9 - 10$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1 |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2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3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4 - 55$ | ||
| (一) 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 14 | |||
| $(\equiv)$ |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 14 | ||
| $(\equiv)$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4 - 17$ | ||
| $(\mathbb{F})$ |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7 - 27$ | ||
| $(\overline{\mathbf{A}})$ |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7 - 28$ | ||
| $($ 六 $)$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8 - 44$ | ||
| $(-t)$ | 關係人交易 | $44 - 47$ | ||
| (八) 抵(質)押之資產 | 47 |
| 項 | 目 | 頁 次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7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47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7 | |
| $(+=)$ 其他 | $47 - 53$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53 - 54$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54 - 55$ |
$\sim 100$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自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會計師杳核報告
(106)財審報字第16004549號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杳核意見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簡稱「建漢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 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建漢集團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建漢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覆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 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杳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建漢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 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六(六),民國105年12月31日存貨及備抵存貨評價損失餘額各為新台幣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毫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1.190.743 仟元及新台幣 64,684 仟元。
建漢集團經營通信產品之製造及銷售,由於通訊產品生命週期短且市場競爭激烈, 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較高。建漢集團對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者衡量。前述備抵存貨評價捐失主要來自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之存貨及辨認 過時或毀損存貨項目,由於建漢集團存貨金額重大,項目眾多且個別辨認過時或毀損存 貨常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亦屬查核中須進行判斷之領域,因此本會計師對建漢集團 之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
- 比較財務報表期間對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之提列政策係一致採用,並評估其提列政策 合理性。
-
- 取得存貨成本淨變現價值及呆滯損失金額之明細表,抽核相關佐證文件,並重新計 算其正確性,評估管理階層估計淨變現價值之依據及其合理性。
-
- 核對存貨盤點過程取得之相關資訊,並詢問管理階層及與存貨攸關之相關人員,未 發現有任何存貨呆滯、剩餘、貨齡較久、過時或毀損項目漏列於存貨明細之情形。
應收帳款減損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應收帳款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金融資產減損;應收帳款 減損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及十二(二)。民國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及備抵呆帳餘額分別為新台幣1,772,751 仟元及新台幣12,500 仟元。
建漢集團定期檢視其呆帳估計之合理性,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或已存在減 損之客觀證據估計可能發生之呆帳,於應收帳款評估可能無法收回當期列為應收帳款 之減項。
建漢集團判斷應收帳款是否有減損跡象,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 性,考量建漢集團之應收帳款備抵呆帳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本會計師認為建漢集團 應收帳款備抵呆帳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
- 瞭解建漢集團備抵呆帳提列政策,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係一致採用,及評估其提列政 策合理性。
-
- 檢視個別大筆已逾期應收帳款餘額資訊,瞭解逾期原因,並考量客戶歷史付款狀 況,評估其呆帳提列合理性。
-
- 評估應收帳款之可回收性,包括執行期後收款並核至收款憑證等。

- 抽核驗證應收帳款帳齡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建漢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建漢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建漢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建漢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建 $4.$ 漢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 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 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 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建漢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5.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 6. 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建漢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今 計 師 務 所 徐聖忠 會計師 吳漢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34097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字第157088號 中華民國 106年3月 29 日
$-8-$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05 年 金 |
12 月 31 額 |
$\boxminus$ % |
104 年 12 月 31 金 鍎 |
$\Box$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mathbb S}$ | 1,994,757 | 23 | $\frac{1}{2}$ 3,287,266 |
38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五)及十二(二) | 1,760,251 | 21 | 798,344 | $\,9$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 $\pm$ | 611,444 | $7\phantom{.}$ | 78,908 | $\,1$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39,156 | $\mathbf{1}$ | 48,052 | ÷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二) | 30,286 | $\bar{\phantom{a}}$ | 381 | ||
| 130X | 存貨 | 六(六) | 1,126,059 | 13 | 1,362,771 | 16 | |
| 1410 | 預付款項 | 16,799 | ×, | 16,115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544,263 | $6\,$ | 596,767 | $\boldsymbol{7}$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6,123,015 | $71\,$ | 6,188,604 | 7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六(三) | 118,456 | 上 | 100,100 | $\mathbf{1}$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 | 六(四) | |||||
| 動 | 56,150 | $\mathbf{1}$ | 56,955 | $1\,$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七) | 1,243,265 | 15 | 1,160,359 | 14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八)及七 | 820,607 | 10 | 927,802 | 11 | |
| 1780 | 無形資產 | 17,241 | 17,560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二) | 28,723 | 32,892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十)及七 | 198,147 | $\mathbf{2}$ | 188,033 | $\sqrt{2}$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482,589 | 29 | 2,483,701 | 29 | ||
| 1XXX | 資產總計 | $\mathbb{S}$ | 8,605,604 | 100 | \$ 8,672,305 |
100 |
(續次頁)

$\tilde{g}$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5 金 |
12 月 年 額 |
31 日 % |
104 | 12 月 年 |
31 日 |
|
|---|---|---|---|---|---|---|---|---|
| 流動負債 | 額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mathbb{S}$ | 1,651,625 | 19 | $\mathcal{S}$ | 1,306,451 | 15 |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pm$ | 201,483 | $\overline{c}$ | 312,638 | $\ensuremath{\mathsf{3}}$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九) | 463,709 | 5 | 492,938 | $\sqrt{6}$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pm$ | 62,301 | $1\,$ | 139,868 | $\sqrt{2}$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六(二十二) | 20,406 | $\blacksquare$ | 146,919 | $\sqrt{2}$ | ||
| 2250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六(十二) | 49,909 | 1 | 80,549 | 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322,922 | $\overline{4}$ | 327,208 | $\overline{4}$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2,772,355 | 32 | 2,806,571 | 33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50 |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 六(十二) | 32,039 | 47,587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二) | 72,625 | $\mathbf{1}$ | 65,051 | $\mathbf{1}$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720 | $\overline{\phantom{a}}$ | 4,340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09,384 | $\mathbf{1}$ | 116,978 | $\perp$ | |||
| 2XXX | 負債總計 | 2,881,739 | 33 | 2,923,549 | 34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三)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3,288,454 | 38 | 3,290,114 | 38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四) | |||||||
| 3200 | 資本公積 | 547,812 | 6 | 531,097 | $6\,$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五)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745,020 | $\overline{9}$ | 699,115 | $\,$ 8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079,851 | 13 | 1,130,008 | 13 | |||
| 其他權益 | 六(十六) | |||||||
| 3400 | 其他權益 | 62,728 | 1 | 98,422 | 1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 |||||||
| 計 | 5,723,865 | 67 | 5,748,756 | 66 | ||||
| 3XXX | 權益總計 | 5,723,865 | 67 | 5,748,756 | 66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九 | ||||||||
| 3X2X | 諾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S | 8,605,604 | 100 | $\mathcal{S}$ | 8,672,305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吳忠和

會計主管:黃祺雯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 度 | 104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七)(十八) 及七 |
\$ | 10,227,632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六)(二十)(二 | 100 | \$ | 14,408,718 | 100 | ||
| 十一)及七 | 9,395,669)( | $92)$ ( | 13,075,427) | 91)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831,963 | 8 | 1,333,291 | 9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二十 | |||||||
| 一)及七 | ||||||||
| 6100 6200 |
推銷費用 | $157, 162)$ ( | $1)$ ( | 164,684( | 1) | |||
| 6300 |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
$90,323)$ ( 373,478) |
$1)$ $($ | 98,123)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620,963$ ) | $4)$ ( 6) |
$416,734$ ( $679, 541)$ ( |
3) 4) |
|||
| 6900 | 營業利益 | 211,000 | $\sqrt{2}$ | 653,750 | 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八) | 216,730 | $\overline{2}$ | 172,932 | 1 | ||
| 7020 705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九) | $67,716$ ) ( | $1)$ ( | $146, 915$ ( | 1) | ||
| 7060 |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
六(七) | 1,161) | |||||
|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48,417 | 16,618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96,270 | $\overline{2}$ | 9,399 | ||||
| 7900 | 稅前淨利 | 407,270 | $\overline{4}$ | 663,149 | $\overline{5}$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二) | $73,331)$ ( | 1) | 204, 106) | $\overline{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333,939 | $\overline{\mathcal{L}}$ | \$ | 459,043 | ||
| 8320 | 其他綜合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
六(十七) 六(七) |
||||||
|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 ||||||||
| 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S) | 9,181) | $\$$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 | |||||||
| 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9,181)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六(十六) | ||||||
| 之兌換差額 | 51,231) | $-$ ( | 7,689)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 六(三)(十六) | ||||||
| 8370 | 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
六(七)(十六) | 18,523 | 9,588 | ||||
|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30,767) | 12,917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 |
六(ニ十二)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5,561 | 323) | |||||
| 項目總額 | 57,914) | 14,493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frac{3}{2}$ | $67,095$ ) | $$\mathbb{S}$$ | 14,49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66,844 | 473,536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333,939 | $\overline{3}$ | \$ | 459,043 | $\overline{\phantom{a}3}$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266,844 | |||||
| $\mathbf{3}$ | $\mathbb{S}$ | 473,536 | $\overline{3}$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六(二十三) | 1.02 | $\mathcal{S}$ | 1.41 | |||
|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释每股盈馀合計 |
||||||||
| 9850 | 六(二十三) | $\mathbb{S}$ | 1.01 | $\mathcal{S}$ | 1.39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sim$ 11 $\sim$

經理人:吳忠和


NOTE
會計主管:黃棋震

經理人;典忠和 $~12~$
後附合併財務根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根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澤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mathbb S$ \$ 407,270 663,149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八)(二十) 96,832 97,960 什項支出-折舊費用 六(八)(十九) 7,837 934 各項攤提 $\pi$ ( $=$ $+$ ) 2,758 117 呆帳費用提列(回升利益)數 $+ = (=)$ 12,432 4,388) $\left($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六(二)(十九) 299,880 利息收入 六(十八) 42,329) C 37,640) $\left($ 利息費用 六(二十一) 1,161 股利收入 六(十八) 34,828) ( 54,040) 股權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一) 22,220 35,081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損失) 六(七) 48,417) 16,61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十九) 10,985) 2,024 處分投資利益 六(十九) $7,117)$ ( 33,26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506,875) 731,197 存貨 236,712 1,203,878 預付款項 $684)$ ( 3,288) 其他應收款 18,574) 1,61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2,828) 10,97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34,019 1,281,911) $\left($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14,889) 68,694 負債準備 46,188) 37,582 其他流動負債 24,392 54,01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798,081) 1,809,181 支付所得税 183,056) 144,05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981,137) 1,665,12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增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59,38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少 7,285 34,751 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六(四) 49,000 收取股利 34,828 54,040 六(八)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left($ $35,556$ ) 673,700) -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52,504 361,142 收取利息 39,894 47,574 處分設備價款 六(二十五) 37,704 存出保證金增加(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4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77,233 127, 19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支付利息 1,161) 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六(十五) 329,010) 230,707)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28,678) 9,344) 存入保證金增加 380 3,37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58,469) 236,676) 匯率影響數 30, 136) 1,93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1,292,509) 1,303,19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287,266 1,984,07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mathbb{S}$ 1,994,757 $\$$ 3,287,266 |
附註 | 105 | 年 | 度 | 104 | 年 | 度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吳忠和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别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有線通信機械器材、電子零組件之製造 及寬頻網際網路存取路由器、閘道器、虚擬私有網路、防火牆、第三、四層交換 器、有線寬頻網路保全路由器、無線寬頻網路保全路由器之研究、開發及銷售業 務算。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6年3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每。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處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方法之閭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計之持續適用」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 果並無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釐清在重大性及彙總、小計之表達、財務報表架構,及會計政策揭 露之指引。
2.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係人揭露」
新增關係人之定義;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 公司)之管理個體(或該個體之其他集團成員)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
3.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釐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公允價值衡量例外(組合例外),其適用範 圍為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或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適用範圍之金 融資產、負債及其他合約。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客户合約之收入』之闢釋」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 列工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 | 民國107年1月1日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業及合資」 #人一一句 201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 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 12 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滅損,於發生滅損後之利息收入 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 「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 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當客戶已 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表示客 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算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 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 金額:
步驟1:辨認客戶合約。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步驟5:於(或隨)企業滿足覆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 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 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 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的履約義務(即承諾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 如何決定企業為主理人(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代理人(負責安排商品或勞務 之提供);以及決定由授權取得之收入應於某一時點或於一段期間內認列。 除上述之 釐清外,此修正尚包含兩項新增的簡化規定,以降低企業首次適 用新準則時之成本及複雜度。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出租人會計處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而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金 及非現金之變動。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此解釋說明以外幣計價合約之交易日,為企業於認列相關資產、費用及收 益前,預先收取或支付對價而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之日。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
-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 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 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 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 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 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 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 益。
(以下空白)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稱 |
業務性質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本公司 | CyberTAN Corp(U, S, A) |
有線及無線 通訊設備銷 售 |
100.00% | 100.00% |
| и | 大溏投資(股)公 司 |
一般投資業 | 100.00% | 100.00% |
| Ħ | CyberTAN (B, V, I) Investment Corp. |
Ħ | 100.00% | 100.00% |
| CyberTAN (B, V, I) Investment Corp. |
CyberTA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
$\mathbf{U}$ | 100.00% | 100.00% |
| CyberTA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
富鴻康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
開發、生產 經營高端路 由器等 |
100.00% | 100.00% |
| 圳)有限公司 | 富鴻康科技(深 重慶鴻道富科技 有限公司 |
開發、生產 經營高端路 由器等 |
100.00% | 100.00% |
-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
重大限制:無此情形。
-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 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 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即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mathbf{r} = \mathbf{r} \cdot \mathbf{r}$ and the continuum contains
(4)所有兒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 (1)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 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A. 表達於每一資產自債表之資產及自債係以該資產自債表日收盤匯 率换算;
- B. 表 達 於 每 一 綜 合 捐 益 表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及
- C. 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兒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2)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 益。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 誉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 理。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會借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僧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 依避险舍計被指定為避险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 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混合 (結合) 合約;或
- (2)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 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 之投資。
-
-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 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 認列於當期損益。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活 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 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算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 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九)應收帳款
係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係 在 正 常 誉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 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 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金融資產減損
-
-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 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如下: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3)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譲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况;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 類別處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等)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滅損損 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 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 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 失續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 面金額。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減除任何已償付之本金及攤銷數)與現時公允 價值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 綜合損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債務工具投資者,當其公允價值於後 續期間增加,且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後發生之事項, 則 該 减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 屬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者 , 其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减損損失不得透過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籍 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集團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 資產。
(十二)應收租賃款/營業租賃(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给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 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5)$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 (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 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
-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 决 權 之 股 份。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
-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 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 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
-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 積」。
-
- 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滅損,否則未實現 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 之政策一致。
-
- 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 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 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如 仍 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 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
-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 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 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 会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 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 房 | 屋 | 及 | 建 | 築 | $3$ $4$ $\sim$ 41 $4$ | ||||
|---|---|---|---|---|---|---|---|---|---|
| (其中内装工程耐用年限為 3~10 年) | |||||||||
| 機 | 嵡 | 設 | 備 | $34 \sim 104$ | |||||
| 運 | 輸 | 設 | 備 | 5年 | |||||
| 辦 | 公 | 設 | 備 | $2$ 年 $\sim$ 10 年 | |||||
| 其 | 他 | 設 | 備 | $2$ 年 $\sim$ | 5年 |
(十六)無形資產
商譽
商譽係因企業合併採收購法而產生。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
-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外,當 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 迴轉滅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 失情沉下滅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
- 商譽定期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 減捐捐失。商譽減捐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予迴轉。
-
- 商譽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此項分攤是依據營運部 門辨認,將商譽分攤至預期可從產生商譽之企業合併而受益之現金產 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 (十八)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之義 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 額衡量。
(十九)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 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二十一)負債準備
保固自倩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 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 時認列。
- (二十二)員工福利
-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
- 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 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 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用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 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 (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 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 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 基礎為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三)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
-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 允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 調整權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 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 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 認列。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於給與日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基礎於既得期間認列酬 勞成本。
- (2)未限制参與股利分配之權利且員工於既得期間內離職無須返還 其已取得之股利,於股利宣告日對屬於預計將於既得期間內離職 員工之股利部分按股利之公允價值認列酬勞成本。
(3)員工無須支付價款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既得期間內離 職,本公司無須支付價款買回該股票,於給與日依發行辦法之條 款及條件,將收回之股份認列為股本及資本公積之滅項。
(二十四)所得稅
-
-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税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 徵10%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 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 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 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 率(及稅法)為準。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
-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 得 税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税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二十五)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六)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七)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有線通信及無線寬頻網路等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 營業活動中對集團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 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 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 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 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 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二十八)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集團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 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
(二十九)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给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經辨認本集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於民國102年3月及9月將持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 司 債 ( 帳 列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産 ) 執 行 轉 換,轉換後持有股數計 50,835 仟股,持股比例為 15.162%。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28號規定,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者20%以上之表決權時,則 推定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惟企業若擁有認股權證、可轉換為普通股之債務 工具或其他類似工具,於執行或轉換時,將使企業增加對另一個體之財務及 營運政策之額外表決權(即潛在表決權)。對評估企業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時, 應考量目前可執行或可轉換在表決權之影響。因本集團持有台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故本集團評估,若將持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可轉換公司債全數轉換,持股比例約29%,係具有重大影響力,應採用權 益法評價。本集團考量上述原因,將自民國102年3月起對台揚科技股份 右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執行轉換之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評價。另本集團 於民國104年9月已將剩餘持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全 部執行轉換,轉換後合計持有股數計116,195仟股,持股比例計29.002%。
-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
-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國 105年12月31日,本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為\$1,126,059。
- 應收帳款之滅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應收帳款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收,本公司 隨即評估該應收帳款之減損。本集團對於應收帳款係依據應收帳款(含關 係人)之信用品質評估可回收金額。
民國 105年12月31日,本集團認列減損損失後之應收帳款之帳面價值 為\$1,760,25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291 |
292 |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664, 462 | 1, 005, 320 | ||
| 約當現金一定期存款 | 1, 874, 267 | 2, 878, 421 | ||
| 減:轉列其他金融資產(三個月 | ||||
| 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 544, 263) | 596, 767) | ||
| 合計 | 1, 994, 757 | 3, 287, 266 |
-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本集團因設定質權,用途受限制之現金及約當現金計\$15,626,分類為其 他金融資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本集團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04 年度認列 之淨損失為(\$299,880)。
-
- 本集團投資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對象為台灣上市公司一台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預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之 暴險金額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債務工具之帳面金額,
其發行條件如下:
- (1)甲券一無擔保可隨時轉換公司債,購買金額為\$900.000,發行期間為 民國101年9月24日至民國104年9月23日,票面年利率為0%,得於轉換 期間內按轉換價格轉換為普通股。另已於104年度全數轉換計65.360 仟股。
-
(2)乙券一有擔保可隨時轉換公司債,購買金額為\$700,000,發行期間為 民國101年9月28日至民國102年9月27日,票面年利率為0%,得於轉換 期間內按轉換價格轉換為普通股。另已於102年度全數轉換計50.835 仟股。
-
本集團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國外上市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3, 250 | S | 3, 417 | |
| 評價調整 | 115, 206 | 96, 683 | |||
| 合計 | ደ | 118,456 | 100, 100 |
本集團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因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金額為\$15,374及\$7,958;其中因處分部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 金額分別為\$7,117及\$33,268。
(四)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累計減損一以成本衡量 |
\$ | 56, 150 | \$ | 56, 955 | ||
| 之金融資產 | ||||||
| 会計 | S | 56, 150 | 56, 955 |
-
- 本集團持有之群陽創業投資(股)公司及 Innovaton Works Limited 之股 票投資,依據投資之意圖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惟因該標的非於活 络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 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些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 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本集團持有之群陽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 104 年度減資退還股款計 49.000 仟元。
-
- 本集團民國 105年及 104年 12月 31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 質押之情況。
(五)應收帳款淨額
| ________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1, 772, 751 | 798, 412 |
| 減:備抵呆帳 | 12,500) | 68) | |
| Φ «П |
760, 251 |
本集團並未有任何的擔保品,另關於應收帳款之信用品質資訊、帳齡分析資 料及備抵呆帳之變動分析請詳附註十二(二)之說明。
(六)存貨
| 105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物料(含在途) | $545, 471$ (\$) | 21,336 | 524, 135 |
| 在製品及半成品 | 107, 400 | 3,966 | 103, 434 |
| 製成品 | 481, 162 | 11,660 | 469, 502 |
| 商品存貨 | 56, 710 | 27,722) | 28,988 |
| 合計 | 1, 190, 743 | 64, 684) | 1, 126, 059 |
| 104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物料(含在途) | \$ $280, 714$ (\$) |
20,680 | 260, 034 | ||||
| 在製品及半成品 | 53, 284 | 4,404) | 48,880 | ||||
| 製成品 | 923, 370 | 5,560) | 917, 810 | ||||
| 商品存貨 | 146, 593 | 10, 546) | 136, 047 | ||||
| 合計 | 1, 403, 961 | (41, 190) | \$ | 1, 362, 771 |
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度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分別為\$9,395,669及 \$13,075,427,其中包含民國105年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認列為銷貨成本之 金額\$23,493 及 104 年度因出售半成品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認列為 銷貨成本減少之金額\$14,478。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5年 | 104年 | |||||
|---|---|---|---|---|---|---|
| 1月1日 | \$ | 1, 160, 359 | \$ | 560,080 | ||
| 增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59, 382 | |||||
| 執行轉換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603, 980 | |||||
| 資本公積變動 | 15,055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 | 9,181) | |||||
| 益份額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份額 | $48,417$ ( | 16, 618) | ||||
| 其他權益變動(附註六(十六)) | 30, 767) | 12, 917 | ||||
| 12月31日 | 1, 243, 265 | \$ | 1, 160, 359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 243, 265 | \$ | 1, 160, 359 |
- 本集團重大關聯企業之基本資訊如下:
| 公司 | 主要營 | 持股 | 關係 | 衡量 | |
|---|---|---|---|---|---|
| 名稱 | 業場所 | 比率 | 之性質 | 方法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台揚科技股 | 台灣 | 28.560% | 29.002% | 本公司採 | 權益法 |
| 份有限公司 | 權益法之被 | ||||
| 投資公司 |
- 本集團重大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mathcal{L}_{\mathcal{A}}$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 | 2,650,062 | \$ 2, 735, 710 |
| 2, 210, 508 | 2, 493, 838 | |
| 2, 912, 207) | ||
| 670, 911) | 307, 159) | |
| \$ | 2, 327, 267 | \$ 2,010,182 |
| \$ | 1, 243, 265 | \$ 1, 160, 359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 6, 737, 797 | \$ 6,077,383 |
| \$ | 164, 270 | \$ 40, 904 |
| 138, 557) | 3,618 | |
| \$ | 25, 713 | \$ 44, 522 |
| 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862, 392)$ ( 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集團重大關聯企業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有公開市場報價,其公允 價值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分別為\$1,510,940及\$1,342,048。
$\sim 10^7$
$\bar{\mathcal{A}}$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sim 10^{11}$ km s $^{-1}$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854, 046 | \$ | 294, 925 | \$ | 200, 354 | \$ | 1, 349, 325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4, 780) | 150, 268) | 116, 475) | 421, 523) | ||||
| \$ | 699, 266 | $\frac{1}{2}$ | 144, 657 | \$ | 83, 879 | $\frac{1}{2}$ | 927, 802 | |
| 105年 | ||||||||
| 1月1日 | \$ | 699, 266 | \$ | 144, 657 | \$ | 83, 879 | \$ | 927, 802 |
| 增添 | 4,811 | 8,102 | 22, 643 | 35, 556 | ||||
| 處分(成本) | ( | $36, 841)$ ( | $7,369$ $($ | 44, 210) | ||||
| 處分(累計折舊) | 12, 601 | 4,890 | 17, 491 | |||||
| 重分類 | ( | $1, 549$ ) ( | 1,549) | |||||
| 折舊費用 | C | $24,651)$ ( | $36, 575)$ ( | $43, 443)$ ( | 104,669) | |||
| 淨兒換差額 | 6,379 | $3,435)$ ( | 9,814) | |||||
| 12月31日 | \$ | 679, 426 | \$ | 85,565 | \$ | 55, 616 | $\frac{1}{2}$ | 820, 607 |
| 105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858, 857 | \$ | 249, 311 | \$ | 202, 520 | \$ | 1, 310, 688 |
| 累計折舊及滅損 | 179, 431) | 163, 747) | 146, 903) | 490,081) | ||||
| \$ | 679, 426 | \$ | 85, 564 | \$ | 55, 617 | \$ | 820, 607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342, 667 | \$ | 181, 542 | \$ | 181, 402 | \$ | 705, 611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37,046$ ) | 113, 675) | 96, 922) | 347, 643 ) | ||||
| \$ | 205, 621 | \$ | 67,867 | \$ | 84, 480 | \$ | 357, 968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 205, 621 | \$ | 67,867 | \$ | 84,480 | \$ | 357, 968 |
| 增添 | 511, 379 | 116,987 | 45, 334 | 673,700 | ||||
| 折舊費用 | € | $17,734)$ ( | 38,680( | $42,480$ ) ( | 98, 894) | |||
| 處分(成本) | $23,505$ ( | 23,505) | ||||||
| 處分(累計折舊) | 21, 481 | 21, 481 | ||||||
| 重分類(成本) | ||||||||
| 淨兒換差額 | $1, 517)$ ( | $1,431)$ ( | 2,948 | |||||
| 12 7 31 7 | \$ | 699, 266 | \$ | 144, 657 | \$ | 83, 879 | \$ | 927, 802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854, 046 | \$ | 294, 925 | \$ | 200, 354 | \$ | 1, 349, 325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4, 780 ) | 150, 268 ) | 116, 475) | 421, 523 ) | ||||
| \$ | 699, 266 | \$ | 144, 657 | \$ | 83, 879 | \$ | 927, 802 | |
$\bar{z}$
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提供擔保及利息資本化之情事。
$\mathbb{R}^2$
$\sim 10^7$
(九)其他應付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156, 274 |
\$ 151,868 |
|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34, 279 | 63, 465 |
| 應付加工費 | 19,641 | 36, 166 |
| 應付運費 | 48, 964 | 20,792 |
| 應付其他費用 | 204, 551 | 220, 647 |
| 463, 709 | \$ 492, 938 |
|
(十)退休金
-
-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 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 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 足给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 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24,698)$ (\$) | 26, 105)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53, 616 | 55,023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28, 918 |
28, 918 | ||
|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105年 | ||||
| 1月1日餘額 | $($ \$ | 24, 698) | 53, 616 - \$ |
\$ 28, 918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24,698) | 53, 616 | 28, 918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12月31日餘額 | \$ | 24,698) | \$ 53, 616 |
\$ 28, 9 18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 104年 | ||||
| 1月1日餘額 | (\$ | $24,698$ \$ | 52,849 | \$ 28, 151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24, 698) | 52, 849 | 28, 151 | ||
| 提撥退休基金 | 767 | 767 | ||
| 12月31日餘額 | (\$ | 24, 698) | \$ 53, 616 |
\$ 28, 918 |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 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 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 (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 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 品等)辨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 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 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105年及 104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 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折現率 | 1.50% | 1.50%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3.00% | 3.00%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各國已公布的統計數字及經驗估計。 | ||
|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減少0.25% 增加0.25% |
增加0.25% 减少0.25% | |
| 105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 (\$ |
\$ 1,098 1,050) |
\$ 1,079 $$^{\circ}$ 1,037) |
| 104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 (8 985) \$ 1,034 \$ 1,016 (8 | 973) |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 | ||
| 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 | ||
| 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 ||
|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
| (6)本集團於民國106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0。 |
(7)截至105年12月31日,該退休計書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4年。 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mathbf{f}$ 39 短於1年 39 $1 - 2 +$ 2.042 $2 - 5 +$ 34, 957 5年以上 37.077 \$
-
- (1)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 例, 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及國內 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 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 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 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鴻道富和富鴻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 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金,民國105年及104年度, 其提撥比率均為 14%。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管理統籌安排,本集 團除按月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 (3)民國105年及104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 分別為\$46,381及\$59,002。
-
(十一)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
民國105年及104年度,本集團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如下: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給與數量 (仟股) |
合約期間 | 既得條件 |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計畫 民國103年11月20日 | 4,000 (說明 (1)(2) |
3年 | 說明(1) |
- (1)依員工繼續服務期間(一至三年不等)之不同,可按 20%、40%、40% 之比率分批行使員工認股權。
-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期間內不得轉讓限制型股 權,惟未限制參與股利分配之權利。員工於既得期間內離職,須返 還股票,惟不需返還已取得之股利。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以權益交割。
-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詳細資訊如下:
| 105年 | 104年 | |||||
|---|---|---|---|---|---|---|
| 數量 | 加權平均 覆約價格(元) |
數量 |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
|||
|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限制員工 | ||||||
| 權利新股 | 3,430 | \$ | 4,000 | \$ | ||
| 無償配股增發 | ||||||
| 本期放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66) | 570) | ||||
|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限制員 | ||||||
| 工權利新股 | 3, 264 | 3, 430 | ||||
| 12月31日期末可執行限制員工 | ||||||
| 權利新股 |
- 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到期日及履約價格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股數 | 履約價格 | 股數 | 履約價格 | |||
| 核准發行日 | 到期日 | (仟股) | (元) | (仟股) | (元)_ | |
| 民國103年11月20日 106年11月19日 | 3, 264 | $\overline{\phantom{a}}$ | 3,430 | |||
-
本集團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為無償配發, 履約價格為0元, 每單 位公允價值為\$23.85。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 105年度 | 04年度 | ||||
|---|---|---|---|---|---|
| 權益交割 | ----- | 22, 220 | 35, 081 | ||
| (十二)負債準備 |
| 保 | 冏 | |||
|---|---|---|---|---|
| 105年 | 104年 | |||
| \$ | 128, 136 | 90, 554 | ||
| 26,528 | 50, 255 | |||
| $72, 716)$ ( | 12,673) | |||
| \$ | 81, 948 | 128, 136 | ||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1月1日餘額
12月31日餘額
流動 非流動
| 105年12月31日 | 年12月31日 | ||
|---|---|---|---|
| ŧЦ | na 49, -- |
ч. | |
| «П __ |
30 09 $\overline{\phantom{a}}$ |
£ | 597 |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估計未來可 能發生之售後服務,本集團預計保固負債民國 106年度及 107年度分別 使用 49,909 仟元及 32,039 仟元。
(十三)股本
- 截至民國 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為\$3,630,000,分為 363,000 仟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 14,000 仟股),實收資本 額為\$3,288,454,每股面額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 105年 | $104 +$ | |
|---|---|---|
| 1月1日 | 329, 011, 418 | 329, 581, 418 |
| 員工(放棄)限制權利新股 | 166,000 | 570,000 |
| 12月31日 | 328, 845, 418 | 329, 011, 418 |
- 本公司於民國 103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請 詳附註六、(十一)),新股發行基準日為民國103年11月20日,每股 無償發行,本次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於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前除限制 股份之轉讓權利外,餘與其他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十四)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 資本 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稽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十五)保留盈餘
-
-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 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
-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未來將配合業務發展擴 充,盈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由董事會 擬具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配。惟股東股利之分配應就當年度所 分配之股利中,以不超過三分之二發放股票股利。
-
-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 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 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 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本公司於民國 105年6月27日及民國 104年6月22日經股東會決議 通過民國104年度及民國103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45, 905 | 34, 138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329, 010 | 1.00 | 230, 707 | 0.70 |
| 合計 | \$ 374, 915 |
264, 845 |
- 有關員工酬勞 (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 (二十一)。 (十六)其他權益項目
| 員工未賺 | |||||||
|---|---|---|---|---|---|---|---|
| 備供出售投資 | 外幣換算 | 得酬勞 | 總計 | ||||
| 105年1月1日 | \$ | 80, 247 | \$ | 48, 849 | (\$30,674) | \$ | 98, 422 |
| 評價調整 | 18,523 | 18,523 | |||||
| 評價調整之稅額 | ( | 3, 149) | 3, 149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51,231) | 51, 231) | |||||
| -集團之稅額 | 8,710 | 8,710 | |||||
| -關聯企業 | $4,792)$ ( | 25, 975) | 30,767) | ||||
| 股份基礎给付交易 | 22, 220 | 22, 220 | |||||
| 105年12月31日 | \$ | 90, 829 | $\underline{\mathfrak{F}}$ | 19,647) | (\$8, 454) | \$. | 62, 728 |
| 員工未賺 | |||||||
| 備供出售投資 | 外幣換算 | 得酬勞 | 總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72, 289 | \$42,314 | (\$5, 755) | -\$ | 48, 848 | |
| 評價調整 | 9,588 | 9,588 | |||||
| 評價調整之稅額 | ( | 1,630) | 1,630)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7,689 | 7,689) | |||||
| -集團之稅額 | 1,307 | 1,307 | |||||
| -關聯企業 | 12, 917 | 12, 917 |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35, 081 | 35,081 |
(十七)營業收入
通訊產品
銷貨收入總額
減;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其他
合計
105年度 104年度 $\mathbf{\hat{S}}$ $\mathbf{S}$ 10, 043, 429 14, 082, 030 365, 721 204, 528 14, 447, 751 10, 247, 957 $\zeta$ $10, 277)$ $5,855)$ ( 28,756) ( $14,470)$ $\zeta$ 10, 227, 632 \$ \$ 14, 408, 718
$(+\lambda)$ 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股利收入 | \$ 34, 828 |
\$ | 54,040 | ||
| 利息收入 | 42, 329 | 37,640 | |||
| 補助收入 | 80,419 | 25, 557 | |||
| 租金收入 | 42, 764 | 15, 140 | |||
| 什項收入 | 16,390 | 40, 555 | |||
| 合計 | 216,730 | \$ | 172, 932 |
$\mathcal{A}^{\mathcal{A}}$
(十九)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淨外幣兒換(損失)利益 | (\$ | 67,637) $$$ | 123, 792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99, 880) | |||
| 之金融資產淨損失 | ||||
| 處分投資利益 | 7, 117 | 33, 268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0,985$ ( | 2,024) | ||
| (損失) | ||||
| 什項支出-折舊費用 | $7,837$ ( | 934) | ||
| 什項支出 | $10, 344)$ ( | 1,137) | ||
| 合計 | 3 | $67, 716)$ (\$) | 146, 915) | |
| (二十)財務成本 |
| œ. 137 737 成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 | ጠ | 1,161 | |||
| 財務成本 | 161 . |
__ | ____. | - | |
| . |
(二十一)依性質分類之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727, 483 |
926, 11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 | 96, 832 | 97, 960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2,758 | |
| 827, 073 | 194 1,024, |
|
(二十二)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593,050 |
\$ 768, 589 |
| 44,055 | 53, 763 $\cdot$ |
| 46,381 | 59,002 |
| 43, 997 | 44, 763 |
| \$ 727, 483 |
926, 117 |
$\mathcal{L}_{\mathcal{A}}$
$\sigma_{\rm{max}}$ and
$\sim 1.1$ and $\sim 1.1$
$\hat{\mathcal{A}}$
-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7%~9%,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比例提撥員工酬 著。
-
- 本公司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3,801 及 \$63,227,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民國105年係依截至該年度之獲利情況,員工酬勞以8%估列。董事 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為\$33,579,將採現金方式發放。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圈 104 年度員工酬勞與民國 104 年度財務報告認 列之員工分紅\$63,227之差異為\$4,809,已調整於民國105年度之損 益。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二十三)所得稅
$2.$
- 所得税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100千度 | 104年及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58, 271 |
S | 169, 942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7,777 | 8,431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10,021) | 23, 943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56,027 | 202, 316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17,304 | 1,790 | |
| 所得稅費用 | 73, 331 | 204, 106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 | $3, 149$ $($ | 1,630) | |
|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8,710 | 1,307 | ||
| 5,561 | (\$ | 323) | ||
| 所得税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87, 495 | \$ | 123, 533 |
| 按税法規定免課稅所得 | 11,920) | 48, 199 | ||
|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 $10,021$ . | 23, 943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 7,777 | 8,431 | ||
| 所得稅費用 | 73, 331 | 204, 106 | ||
- 因暂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sim 10^{-11}$
| 105年 | |||||
|---|---|---|---|---|---|
| 認列於損 | 認列於其 | 認列於權 | |||
| 1月1日 | 益 | 他綜合淨利 | 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評價損失 | \$7,002 | \$ 3,994 |
\$ | \$ | 10,996 |
| 保固準備 | 21,783 | 7,852) € |
13,931 | ||
| 應付未休假獎金 | 729 | 279 | 1,008 | ||
| 應付退休金 | 896 | 896 | |||
| 國外營運機構 | |||||
| 兌換差額 | 3,775 | 3,775 | |||
| 未實現兒換損失 | 2,482 | 4,365) | 1,883) | ||
| 小計 | \$32,892 | $$^{\circ}$ 7,944) |
\$ 3,775 |
$\frac{3}{2}$ | \$28,723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 | |||||
| 國外投資利益 (\$40,817) (\$9,575) | \$ | \$ | $(\$50, 392)$ | ||
| 國外營運機構 | |||||
| 兌換差額 | 4,935) ( |
4,935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 | |||||
| 確定福利計畫 | |||||
| 再衡量數 | 2,863) € |
2,863) - ( |
|||
| 金融資產評價 | |||||
| 未實現利益 | 16, 436) | 215 | 3, 149 ) | 19,370) | |
| 小計 | (\$5,051) | $$^{\circ}$ 9,360) |
\$ 1,786 |
\$ | (\$ 72, 625) |
| 승計 | $(\$32, 159)$ | 17, 304) $\frac{3}{2}$ |
\$ 5,561 |
\$ | $(\$43, 902)$ |
$\sim$ $\lambda$
$\ldots$ . . . . . . . . . . . . . . . . . . .
a sa manang nagarang pangang pang pang pang pang pang pan
| 104年 | |||||
|---|---|---|---|---|---|
| 認列於損 | 認列於其 | 認列於權 | |||
| 1月1日 | 益 | 他綜合淨利 | 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評價損失 | \$9,464 | $2,462)$ \$ (3) |
\$ | \$ 7,002 |
|
| 保固準備 | 15, 394 | 6,389 | 21,783 | ||
| 應付未休假獎金 | 1,207 | 478) - ( |
729 | ||
| 應付退休金 | 896 | 896 | |||
| 未實現兒換損失 | 7,055 | 4, 573) | 2,482 | ||
| 小計 | \$34,016 | $$^{+}$ 1, 124) |
$\frac{3}{2}$ | \$ | \$32,892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 | |||||
| 國外投資利益 (\$40,151) (\$ | $666)$ \$ | \$ | (\$40, 817) | ||
| 國外營運機構 | |||||
| 兌換差額 | 6, 242) € |
1,307 | 4,935)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 | |||||
| 確定福利計畫 | |||||
| 再衡量數 | 2,863) € |
2,863) | |||
| 金融資產評價 | |||||
| 未實現利益 | 14,806) | 1,630) | 16,436) | ||
| 小計 | (\$4,062) | 666) (3) |
$\overline{\mathcal{L}}$ 323) |
\$ | $($ \$ 65, 051) |
| 合計 | $(\$30,046)$ | $\left( \frac{1}{2} \right)$ 1,790) |
(\$ 323) |
\$ | $(\$32,159)$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3年度。
-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87年度以後 | $\frac{1}{2}$ , 079, 851 $\frac{1}{2}$ , 1, 130, 008 | |
| .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 |
額 $6.$ 分別為\$281,676 及\$234,411,民國104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為 27.08%,民國105年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30.58%。
(二十四)每股盈餘
| 105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税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333,939 | 326, 402 | \$ 1.02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333, 939 | 326, 402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875 | ||
| 員工分紅 | 2,561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33, 939 \$ |
330, 838 | $^{\circ}$ 1.01 |
| 104年度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税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459,043 |
325, 658 | \$ 1.41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459, 043 | 325, 658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89 | ||
| 員工分紅 | 5,052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459, 043 |
33 0, 999 | \$ 1.39 |
(二十五)登業租賃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將房屋及建築出租,民國105年度分別認列\$42,765 及\$15,140之租金收入為當期損益,該些協議自民國106年至109年屆 满,且該些協議並無續約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應收租賃給 付總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31, 818 |
36, 232 |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60, 324 | 90, 410 | ||
| 超過5年 | $\overline{\phantom{a}}$ | |||
| \$ 92, 142 |
126, 642 |
(二十六)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 僅有部分現金收回之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 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26, 719 |
2,024 | |
| 處分利益(損失) | 10,985 | 2,024) | |
| 減:期末應收款 | |||
| 本期收回現金 | 37, 704 | ||
| 2.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68, 496) \$ |
6,535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失)利益 |
10,582 | 7,958 |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銷售: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689, 647 | 313, 400 | ||
| 其他關係人 | 742, 435 | 1,061,069 | ||
| 合計 | 1, 432, 082 | 1,374,469 |
本集團對關係人之銷售單價部分貨品與一般客戶相當,部分貨品並無銷售 予其他客戶,故其售價無法比較。收款方式採 NET20天至月結後 120天收 款,一般客户收款方式為月結後60天收款。
- 進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購買: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318, 826 | \$ | 1, 076, 326 | |
| 關聯企業 | 1,615 | |||
| 其他關係人 | 1, 123, 554 | 597, 584 | ||
| 合計 | 1, 443, 995 | \$ | 1, 673, 910 |
本集團對關係人之銷售單價部分貨品與一般廠商相當,部分進貨單價並無 其他廠商之價格可供比較。付款方式採 NET30 天至月結後 120 天付款,一 般廠商付款方式為月結後60天付款。
- 應收帳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582, 243 |
\$ | 13, 199 |
| -其他關係人 | 29, 201 | 65,709 | |
| 總計 | \$ 611, 444 |
\$ | 78, 908 |
| 4. 其他應收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646 |
$\frac{2}{3}$ | 619 |
| 總計 | \$ 646 |
$\frac{1}{2}$ | 619 |
| 5. 應付帳款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一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34, 793 |
\$ | 172, 999 |
| -其他關係人 | 166, 690 | 139, 639 | |
| 總計 | \$ 201, 483 |
\$ | 312, 638 |
| 6. 其他應付款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
| 一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 11,405 |
\$ | 17, 106 |
| -關聯企業 | 600 | ||
| -其他關係人 | 50, 296 | 122, 762 | |
| 總計 | \$ 62, 301 |
\$ | 139, 868 |
對關係人之其他應付款主係應付加工費、應付勞務費及應付設備款等。 7. 勞務費用
| 105年度 | |||||
|---|---|---|---|---|---|
| 勞務費 | 期末應付金額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17,006 | 11, 405 | |||
| 104年度 | |||||
| 勞務費 | 期末應付金額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個體 | 72, 856 ς |
17, 106 | |||
| 本集團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委託關聯企業提供產業資訊諮詢服務之 |
費用。
- 加工費
| 105年度 | ||||||
|---|---|---|---|---|---|---|
| 加工費 | 期末應付金額 | |||||
| 其他關係人 | 6,638 | 6.323 | ||||
| 104年度 | ||||||
| 加工費 | 期末應付金額 | |||||
| 其他關係人 | 39. 51 |
-
- 財產交易
- (1)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本集團於民國104年5月經董事會核准參與本集團關聯企業之新竹廠 房標售,並取得該標售案,交易價格係依據鑑價報告之結果,金額為 \$490,500 仟元(不含契税及印花税\$5,709 仟元),價款已全數付清並 且已過戶完成。 $100 \times x$ $104 \text{ K}$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155 | ||
| 496, 209 | ||
| 13, 794 | 114, 363 | |
| 13, 819 | 610, 727 | |
| 25 | \$ |
(2)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化气血症 | 三年 長 | ||||||
|---|---|---|---|---|---|---|---|
| 處分價款 | 處分(損)益 | 處分價款 | 處分(損)益 | ||||
| 其他關係人 | 35, 373 | 460 10, |
\$ |
- 租金收入
| 105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期末應收金額 | ||||
| 關聯企業 | 28, 652 | \$ | |||
| 總計 | 28, 652 | ||||
| 104年度 | |||||
| 租金收入 | 期末應收金額 | ||||
| 關聯企業 | 10, 115 | \$ | |||
| 10, 115 |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出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關係人,每 坪租金單價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租金採每季收取。
- 其他交易
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向金融機構貸款係由關係人陳澤燦擔任連 帶保證人及保證本票之共同發票人。
$\mathcal{L}=\mathcal{L}$ and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S | 24,076 | \$ | 20, 215 |
| 退職後福利 | 51' | 290 | ||
| 總計 | 24, 587 | ۰D | 20, 505 |
八、抵(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資產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_ 擔保用途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5, 626 | - 地上權保證金 |
$\mathbf{r} = \mathbf{r} \cdot \mathbf{r}$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 無此事項。
- (二)承諾事項
無此事項。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隆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本集團利用負債佔資產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資產 負債表之負債總計除以負債及權益總計來計算。
本集團於民國 105年度之策略維持與民國 104年度相同,均係致力將負 債權益比率維持在 30%至 45%之間。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 12月 31日, 本集團之負債比率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負債總額 | \$ 2, 881, 739 |
\$ | 2, 923, 549 | |
| 權益總額 | 5, 723, 865 | 5, 748, 756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8, 605, 604 | 8, 672, 305 | ||
| 負債比率 | 33.49% | 33.71% |
$-47-$
(二)金融工具
-
-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存出保證金、應付帳款(含 關係人)、其他應付款(会關係人)及負債準備-流動、非流動及存入保 證金)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
-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 體 風 险 管 理 政 策 著 重 於 金 融 市 場 的 不 可 預 測 事 項 , 並 尋 求 可 降 低 對 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集團 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 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 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 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 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 要為美元及人民幣。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 之 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B.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 規定集團內各公司管理相對其功能 性貨幣之 匯率風險。集團內各公司應透過集團財務部就其整體匯 率風險進行避險。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 之匯率風險,集團內各公司透過集團財務部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 行。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 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 C.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 (本公司及部分子公 司之功能性貨幣為台幣、部分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故 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12, 944 |
32.250 | \$3,642,444 |
| 人民幣:新台幣 | 106,703 | 4.617 | 492, 648 |
| 美金:人民幣 | 3,611 | 6.950 | 25,096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60, 394 | 32.250 | 1, 947, 707 |
| 104年12月31日 | |||
| 帳面金額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産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06, 147 |
32.825 | \$ 3, 484, 275 |
| 人民幣:新台幣 | 103, 783 | 4.995 | 518, 396 |
| 美金:人民幣 | 507 | 6.494 | 16,642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
44,560 3,333 |
32, 825 6.494 |
1, 462, 682 109, 406 |
D.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說 明如下:
$\bar{z}$
| 105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2.250 | \$ 60,951 |
| 人民幣:新台幣 | 4.617 | 618)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32.250 | 34, 286) |
$\sim 10$
$\overline{a}$
$-49-$
$\ddot{\phantom{a}}$
$\sim 10^7$
| 104年度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2.825 | \$ | 33,000 | ||
| 人民幣:新台幣 | 4.955 | 11, 422 | ||||
| 美金:人民幣 | 6 | 6.494 | 39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32.825 | 12, 424) | ||||
| 美金:人民幣 | 1,152) | 6.494 | 7,481) |
E. 本集團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mathcal{A}$
| 105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影響其他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宣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29, 249 |
\$ 983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4,089 | |
| 美金:人民幣 | 1% | 208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16,666 | |
| 104年度 | |||
| 敏感度分析 | |||
| 影響其他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28,088 |
\$ 831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4,303 | |
| 美金:人民幣 | 1% | 138 | |
| 金融負債 | |||
| 宣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12, 140 | |
| 美金:人民幣 | 1% | 908 |
$-50-$
$\ddotsc$
價格風險
- A.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集團 暴露於金融商品之價格風險之下。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 除,本集團將以分散投資組合來進行該風險之控管。
- B.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上市櫃之債務證券及國外權益工具,此算 債務證券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 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對民國105年及104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增加或滅少\$0及 \$0。對於股東權益之影響因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 損失分別增加或減少\$1,185及\$1,001。
- (2)信用風險
- A. 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 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依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 個體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 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 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 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 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構 之存款,亦有來自顧客之信用風險,並包括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 B. 於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度,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且 管 理 階
- 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 C. 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滅損應收帳款(含關係人)之信用品質,資訊如 $\top$ : $105.51000000$
$\overline{101}$ $\overline{101}$ $\overline{101}$ $\overline{101}$ $\overline{101}$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群組1 | 2, 251, 114 | - 8 | 834, 684 |
| 群組2 | 9.539 | 136 | |
| 2, 260, 653 | S | 834, 820 | |
| 群組1:營運良好,財務透明度高,並經公司信用控管核准之大 | |||
| 型企業國際集團。 |
群組2:群組1客戶以外之客戶。
D. 本集團已逾期惟未滅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 ٠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 | ||
| 30天內 | \$ 121, 330 |
\$ 36, 811 |
| $31 - 90$ 天 | 2, 212 | 5,689 |
| 91-180天 | ||
| 180天以上 | ||
| 123, 542 | 42,500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E. 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本集團個別已減損之應收帳 款金額均為\$0。
F. 備抵呆帳之變動分析:
| 105年 | ||||
|---|---|---|---|---|
| 個別評估 | 群組評估 | |||
| 之減損損失 | 之滅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 68 |
\$ | 68 |
| 本期提列壞帳損失 | 12,432 | 12, 432 | ||
| 12月31日 | \$ | 12,500 | \$ | 12,500 |
| 104年 | ||||
| 個別評估 | 群組評估 | |||
| 之減損損失 | 之滅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 4, 456 |
\$ | 4,456 |
|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4,388 | 4,388 | ||
| 12月31日 | \$ | 68 | Ф | 68 |
(3) 流動性風險
-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予以 彙總。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 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
- B.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 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 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内 | 2至5年内 | 5年以上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 853, 108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526,010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内 | 2至5年内 | 5年以上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 619, 089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632, 806 |
(三)公允價值資訊
-
-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top$ :
- 第一 算級 :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 投資之上市櫃股票投資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可轉換公司債的公允價值均屬 $\dot{z}$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以公允僧值衛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 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 相關資訊如下: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05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frac{\$ \qquad -\$ \qquad -\$ \qquad 118,456}$
$\frac{\$ \qquad -\$ \qquad -\$ \qquad 118,456}$ $$118,45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18,456$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frac{\text{\$} 100,100}{\text{\$}}$ $\frac{\text{\$}}{200,100}$ $\frac{\text{\$}}{2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frac{100,100$ $$100, 100$ 合計
-
-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具之 特性分列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
收盤價 市場報價
- (2)除上述有活络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 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 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 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 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3)本集團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債務證券,係持 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該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工具所採用之評價技術係皆屬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評估係除包含相 同資產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外,資產直接或間接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集團係參照專家評估之鑑價報告作為公允價值衡量之依據,評價 方法係採用 Lattice 及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
-
- 民國 104年9月因將帳上持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 全數轉換,故自第二等級全數轉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事。
-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事。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講詳附表一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事。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惜事。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情事。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請詳附表二。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 附表三。
-
- 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無此情事。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請詳附表四。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 附表五。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 基本資料:請詳附表六。
-
-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七。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一)一般性資訊
僅經營單一產業,且集團營運決策者董事會係以集團整體財務報表評估 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應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本集團營運決策者董事會係以財務報表之稅 後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故營運部門資訊與主要財務報表資 訊一致。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本集團係產鋪寬頻網際網路存取路由器及無線區域網路產品等,其產品 特色及製造程序相似,市場及銷售方式相同,因屬單一產業,故無揭露產 業別資訊之適用。
(四)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地區別銷貨收入淨額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美洲 | \$ 7, 307, 780 |
\$ 2,713 |
\$ 9, 823, 140 |
3,405 \$ |
| 台灣 | 62, 376 | 2, 285, 413 | 134, 169 | 2, 194, 034 |
| 亞洲 | 1, 911, 926 | 165,740 | 1,744,523 | 253, 370 |
| 歐洲 | 835,008 | 2, 633, 900 | ||
| 其他 | 110, 542 | 72,986 | ||
| 合計 | 10, 227, 632 | 2, 453, 866 | \$ 14, 408, 718 |
\$2,450,809 |
(五) 重要客户資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其收入佔損益表上收入10%以上 之客戶明細如下:
| 105年度 | ||
|---|---|---|
| 客户名稱 | 銷貨金額 | 佔損益表上收入之比例 |
| Ψ | \$ 3, 511, 158 |
34.33% |
| 7. | 1, 481, 051 | 14.48% |
| 104年度 | ||
| 客戶名稱 | 銷貨金額 | 佔損益表上收入之比例 |
| ₩ | \$ 9, 913, 582 |
68.80% |
(六)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請詳附註六、(十七)。
ستشامل الأمراني
$\sim$ $\sim$
$\epsilon_{\rm in}$
一般的
建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偿证券情形(不包含投资子公司、開睇企業及合资控制部分)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除将别註明者外)
| $\frac{1}{3}$ 小山 |
j į |
|---|---|
| י : |
|
| "毛齿金" | |
| ֧֦֧֢ׅ֧֧֧֧֧֧֧֧֧֧֦֧֧֧֧֦֧֧֦֧֚֚֚֚֚֚֚֚֚֚֚֚֚֚֚֚֚֓֓֓֓֓֓֓֓֓֓֓֓֓֓֓֓֓֓֓֓֓֓֡֬֓֓֓֓ |
| 有價證券種額及名稱 | 與有價链券發行人之關係 | 快而全觀 | 備註 | |||||
|---|---|---|---|---|---|---|---|---|
| 持有之公司 | $\frac{(\pm 1)}{(\pm 1)}$ | 帐列科目 | 張 牧 | 将殿比例______ | $\mathbf{H}$ | |||
| 本公司 | 群陽創業投資(股)公司 |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 底-非流動 |
2,100,000 | 11,000 | $18.45$ \$ | 46,090 | ||
| 5.25 | ||||||||
| CyberTAN (B.V.I) Investment | Solutionsoft Systems, Inc. Innovation Works Limited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 $2,500,000$ $41,755$ |
45, 150 | 0.33 | 45,150 | ||
| 大游投资(股)公司 Corp. |
A10 Networks. Inc. | 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庄-非流動 僻供出 \$P 台 |
442,004 | 18,456 | 0. 70 | 18,456 | ||
| 鼎大科技 |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 有标 |
142,408 | ឹ | |||||
| 467点半------------------------------------ | ||||||||
註1:本我所稱有慣證券,條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0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衛量」範圍內之脫栗、倚茶、受益愚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磁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綱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慎西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檢類;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屬給取得成本或辦結核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檢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
附表一
单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與關係人達、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鐵元或貨收毀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二
| "易除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 | ||||||||||||
|---|---|---|---|---|---|---|---|---|---|---|---|---|
| 交易情形 | 形足原因(法) | 應收 (付) 柔辣、帳款 | ||||||||||
| 佔热愿收 | ||||||||||||
| 估總進 (銷)貨 | 在) 蝶鶇、最 | 情報 | ||||||||||
| 道(缩)货之公司 | 交易转象名称 | 医医 | (茶 し |
وي ا |
会領 | 进出水 | 医黑神蚁 | 46 | 投信期間 | 徐額 | 款之比率 | $\frac{2}{3}$ |
| 本公司 | 将漆漆密工歌(脱)公司 | 对本公司具重大影 | 쐈 | щ | 318, 826 | 3.71% | 操月结後 | రి 一般客户為月 |
34.783) | 器 -1.88 |
||
| 攀之個體 | 00~120天付款 | 結役50天付款 | ||||||||||
| IRIS WORLD ENTERPRISES | 其他開始人 | 씦 | ùк | 155,008 | 1.80% | 採月結後 | 一般忠严為月 | 45, 479) | $-2.46%$ | |||
| g | 90天付款 | 结接00天付款 | ||||||||||
| 江揚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 其他国的人 | 쑀 | еш, | 821, 182 | 9.54% | 採月結後 | 一般寒户离月 | (00, 030) | $-5.42$ | |||
| 30天付款 | 结接60天付款 | |||||||||||
| 鸿海精密工業(股)公司 | 封本公司具重大彩 | 鉴 | 689, 647) | $-6.758$ | 株NetT5天 | 一般客户离月 | 582, 243 | 24.30% | ||||
| 等之面貌 | 接收款 | 结接00天收款 | ||||||||||
| POXCONN CZ S.R.O. | 其他關係人 | 73 | 390, 682) | $-3.91%$ | 採Net120天 | 一般客户为月 | 21,606 | $0.91\%$ | ||||
| 售收款 | 结指60天收款 | |||||||||||
| CyberTAN Corp. (U.S.A)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语 | 229,707) | $-2.25%$ | 株Net75天 | I | 一般客户為月 | 27, 112 | 1,14% | |||
| 模收款 | 结接00天此款 | |||||||||||
| Competition Team Ireland | 其他關係人 | 漂 | Ů. | 278, 346) | $-2.725$ | 採Net20天 | 一般客户离月 | |||||
| Limited | 接收款 | 结接80天收款 | ||||||||||
| 重慶鴻道富科技有限公司 | 建藻科技(股)公司 | 本公司為股份母公 | 褾 | ŮK | 559,902) | 100,005 | 株Net75天 | I | 一般客户為月 | 62, 361 | ğ | |
| 帶 | 微衣装 | 結後00天收款 | ||||||||||
拉]: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問捌位敘明基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情誌糊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像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寶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禁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附表二
| 層 ∢ 畔 43 公 家 |
|
|---|---|
| 型 Ξ 蜷 ىيە |
庭收服像人款项建新台幣一位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国105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单位:新台幣仔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飞机闹像人数顶续机 | 期底收弱保人款1 | 惠收闍保人救项期 | ||||||
|---|---|---|---|---|---|---|---|---|
| 限列鹰收款项之公司 | 三、交易对象名称 | 华雷 |
$\binom{2}{3}$ | 化氧钙 | 年 4月 |
一後收回金額 | 医呼叫对于半空球 | |
| 建误科技(股)公司 | 鸿海精密工業(取)公司 | 电大型 外本公司具 |
582, 243 | I | u, | 547,566 | ||
| 13 単之態 |
Ĭ.
$\ddotsc$
註1:請依應收關症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頻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醫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斷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于計算之。
建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干公司間之案務關係及重要交易拉來情形及金額 民国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阴表四
单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 2. 25 | 0.32 | 352 050 |
0.54 | |||||
|---|---|---|---|---|---|---|---|---|
| 传合併热营收或欺负產 之比率 |
(33) | |||||||
| 交易條件 | 銷貨之貨品韭無銷售予其他客戶、故其哲價無法比較、其收款為NETT5 收款,一般客户為月結00天收款 ۳К |
依實際服務修理情形,校取維修費。 | 依實際交易情形,收取加工費。 | 付款方式标选通CyberTAN(B,V,I) Investment Corp. 轉付 | 收救為月結後90天收款,一般客戶為月結30-90天收款 | |||
| 全部 | 229, 706 | 27, 112 | ន្តិ ష |
902 ន្ល ី ខ្លី |
S | 50 | ||
| ۰ŵ | ||||||||
| u. 4, |
êκ 饗 |
感收积炭 | 医後服務費 | 加工费 | 其也感什款 其他感收获 |
|||
| 與交易人之關係 | ||||||||
| 文易往來鲜象 | CyberTAN Corp. (U.S.A) | 重慶鴻道富科技有限公司 | 高鸿康科技(深圳)有限公 CyberTAN Corp.(D.S.A) | |||||
| 文易人名称 | 建漢科技(股)公司 | г, | ||||||
| 嵌装 | $\frac{1}{2}$ |
拉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来資訊應分別於編號翻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安公司项()。
. . . . . . .
附表五
建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公司名称、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资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dot{\phantom{a}}$
单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被投资公司本 | 本期認列之投 | ||||||||||||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精会审判部 | 期捐益 | 資積益 | ||||||||||
| 投资公司名称 | $(31 \cdot 2)$ | 所在地區 | ——主要含案项目 | 医面创能 | |||||||||
| 本公司 | CyberTAN Corp. (U.S.A) | 圈螺 | 有線及無緣通訊設備 塔塔 |
8,105 | 18. 165 | ្ទី | 00.OO | 45,974 | G, | B | |||
| 大糖投資(股)公司 CyberTAN Technology |
繁布 | 一般投資業 | 100,000 448,625 |
ទី ដ្ន ំ | 58 58 |
10,000,000 13,743,717 |
215,869 699,060 |
u. | |||||
| 英属维京群岛 | 一般投資業 | 100.00 100.00 |
អន្ទ က်တွံ့ |
XX ផ្ល |
|||||||||
| Corp. (B.V.I) 台拐科技(股)有限公司 |
滨 設計、生產及銷售 |
60, 924, 995 | |||||||||||
| CyberTAN $(B, V, I)$ | CyberTAN Technology (HONG | 跨港 | 一般投資業 | 659, 381 211, 072 |
, 600, 000 211, 072 |
ននី 56 ខេ មី |
. 243, 255 690, 638 |
ភិទ្ ស្ ទី ដំ |
48,417 43,407 |
||||
拉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財務報告為主要財務報告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搞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祛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营案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将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韓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2)「祛投資公司在地區、" 所在地值」、「主要营業银行)公司之間開( Sung Sung Sung Sung Sung Sung Sung Sung
大陸投資資訊一基本資料 建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杆元
l,
| ₹ (被投资公司名) |
Ш ٣ 4÷ ÷ 촦 쌔 |
Ŋ 4 |
$\ddot{\phantom{1}}$ ķ 'n 47 ₩ |
ч×, Ę ъĹ 4 霕 |
₿ 40 ₩ щ 衛額 Ş. W, Ķ ÷ |
期通出或 41 Ņ. |
σ Ū ¥ 뵺 舞 |
軟 | ₩ -11 木构期术自 ₩ 躁 ЪĘ ğ, Ŧ 42 圏 |
羡 | 公司本 11 Ş 投資 |
44 牧 ॾ ú id T ₩ ≝ ∢ ₩ 城 |
٠ï | ∗≖ ÷. 期怒列 ×а 22 雲 |
5 期末投 ₩ |
壇 資帳 |
ŋ) 13 ् न 뵺 美期 按管 ъÅ Ė чź 圜 |
俏註 |
|---|---|---|---|---|---|---|---|---|---|---|---|---|---|---|---|---|---|---|
| łĶ. 技(课 Å ú. łя |
rip. 덣 ᆊ ł ų, =" |
≋ ŧ۵ |
ଛ | ⊷ | జ 212. 81 |
I | 3 $\frac{1}{2}$ |
43, 407 | Š | 43, 407 | ⊷ | 672,798 | ı e۵ |
|||||
| É 怀 # क् 栖 빰 回寒 分配 脣 41 手 も |
$\frac{1}{2}$ 홪 產器產 齵 田刊 Ð È. 샯 $\epsilon$ ÿ 葉曲 植器 岠 |
2g 5 |
ව | I | ı | ı | ı | 37,069 | .ook | 37,003 | $\frac{1}{30}$ | S | I | |||||
拉1:投资方式医分离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送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1)若屬菩薩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2)投資捐益越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干証明
h.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含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重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B.經台灣母公司整顿會計師重核登證之財務報告
C.其他。
拉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疊幣列示。
| 公司名稱 | 台灣匯出赴大陸 本期期末累计自 也医投资金额 |
經濟部投客會 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發音 规定赴大陸地区 投資限 |
|
|---|---|---|---|---|
| 富鸿联科技有限公司 | (USD6, 344) \$212,868 |
(USD6, 500) \$217,521 |
3,434,319 | |
| 其结结中(七次)共作 開發有限公司 |
\$41, 755 (USD1, 400) |
3,434,319 |
111:投资方式医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特該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積益欄中:
(1)若原葺循中、尚無投資损益者、應予註明
(2)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8.經與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登證之財務報告[1]
B.經台灣每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C.其他。
註3:本表相關数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ddotsc$
附表六
(除料別注明者外)
大陸投資資訊一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班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建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仔元 (徐特别拉明者外)
| 禁模背音保密或 | |||||||||||
|---|---|---|---|---|---|---|---|---|---|---|---|
| 岗(建)寳 | 财産交易 | 感收(付)帳款 | 凝供核保品 | 资金融通 | |||||||
| 法被投资公司名稱 | Ġ | 無類 | 地支科 | 3 M |
是西俄领 | 加未保額 | 利率医闭 雷期利息 | ||||
| 重慶鴻道富科技有限公司 | I | ı | I | I | J | ——半 位 加工费 \$559,902 其他應付款 \$82,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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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鸿康科技(深圳)有限公 | ١ | ı | Ì | I | I | I | |||||
| ۳. | 329.650 |
\$2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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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
$\ddot{\phantom{0}}$
$\frac{1}{2}$
$\ddot{\phantom{a}}$
附表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