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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Power AGM Information 2013

Jul 1, 2013

52355_rns_2013-07-01_8f44ac64-b5d3-4268-bbb0-c82a7a3e5760.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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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1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 7 號地下二樓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 :3 0 ∼下午4 :3 0 24小時語音專線:( 0 2 ) 2 7 0 2 - 3 9 9 9 語音代號:3 6 1 7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網址:agency.capital.com.tw

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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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5 0 5 號 國內郵簡 開會通知 請即拆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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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台啟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群益金鼎股務代理部蒐集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僅 於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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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名稱及代號(請填寫正確)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匯款帳戶登記申請書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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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匯款申請書請於 股東戶號 102年6月14日(星期 五)前寄達群益金鼎 證券股務代理部。

  • 2.現金股利發放日俟股 股東戶名

  • 東會通過後另行公 告,並依下列指定方 式辦理。

  • 3.貴股東原登記帳號無 聯絡電話 誤者免寄回。 (請務必填寫) 銀行存款帳號 本人同意每年度現金股利

  • 選 項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分行別、科目、編號、檢碼) 依左列帳號匯撥或郵寄支票 原登記 (帳號無誤者,免寄回) 新增或變更 (請附存摺封面影本)

二 聯

□撤銷原登記帳戶,改郵寄支票 (請蓋股東印鑑)

※※同意匯撥者,無須寄回本聯※※

301

第 三 注意事項 本簽到卡未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親 聯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加蓋登記章者無效。 自 一、貴股東如擬親自出席: 出 請於右邊之出席簽到卡蓋妥印鑑或 102年股東常會出席簽到卡 席 者 簽名後,於開會當日辦理報到即 時間:102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 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四樓(南港軟體育成中心) 免 予 可,免再寄回。 股東戶號: 寄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處 回 二、貴股東如擬委託他人出席: 。 股東戶名: ︵ 請詳填背面委託書後,於開會五日 請 詳 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俾另填 持有股數: 閱 左 製出席簽到卡寄交 貴股東之代理 列 代理人: 注 人。 意 事 三、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項 說 明 ︶

群益金鼎股務代理部蒐集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僅於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編號:

10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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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 一、茲訂於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假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四樓(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議事內

  • 四 容:(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1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修正本公司「董事會 聯 議事規則管理辦法」報告。5.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決 算表冊案。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2.修正本公司

  • 「股東會議事規則管理辦法」案。3.討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選舉事項:1.補選本公司第六屆獨立董事一席案。(五)討論事項二: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 二、有關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主要內容詳第五聯。

  • 三、業經董事會決議一○一年度盈餘分配相關事宜如下:1.擬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01,142,400元,每股配發3.8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 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派之。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3,988,984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758,458元。3.本公司若於配息基準日 前有因員工認股權執行及公司買回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配息比例因而產生變動者,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之。

  • 四、本公司討論董事競業禁止之解除,爰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次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

  • 六、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函檢附股東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一份,至希 查照撥冗出席。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 第三聯出席簽到 卡並加蓋印鑑或簽名 後,於開會當日直接至會場辦理報到,免再寄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 第六聯委託書並加蓋印鑑或簽名 後,於開 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俟經股務代理人填製出席簽到卡寄交 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 股東會。

  • 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2年5月14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free.sfib.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
  • 八、本次股東會如有選舉案,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此 致

貴股東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委託書使用須知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之主要內容:

  • 一、發行總數: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普通股 600,000股。

  • 第 二、發行條件:(一)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二)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 五 按下列時程及本次獲配股數之比例解除其受領新股之權利限制:獲配後任職屆滿1年:25%、獲配後任職屆滿2年: 25%、獲配後任職屆滿3年:50%。(三)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四)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

  • 聯 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1.員工自獲配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本公 司間合約約定或本公司規定等情形時,就其獲配惟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視為未 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離職、退休或資遣:員工因故辦理離職、退休或資遣 時,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該等事由生效日起即喪失受領股份之資格,本公司將依法無償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3.一般死亡:員工非因職業災害而死亡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員工死亡日起即喪失受領股份之資格,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4.受職業災害致殘疾者:員工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辦理離職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離職生 效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5.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6.留職停薪: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 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留職停薪生效日起暫停計算有權受領新股之任期時程直至復職日, 計算取得受領新股之任期時程依此遞延。(五)對於已達成既得條件而得領取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或其繼承人 應依本辦法及第六條第一項之信託約定受領。如因公司作業需要,員工本人或繼承人有須配合辦理股份領取作業 者,員工本人或繼承人應自本公司依本辦法通知領取之日起一年內配合辦理股份領取的相關作業程序。逾時未能配 合辦理者,視為員工或其繼承人拒絕受領,本公司有權得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 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簽到卡均 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 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 委託出席。

  •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 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 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 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四、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或徵求人戶 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 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 證字號或統一編號,簽名或蓋章欄內簽名 或蓋章即可。

  • 五、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 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 考公司彙總公告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 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 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 三、員工之資格條件及獲配股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資格,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獲配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 等,由董事會核訂。單一員工獲配之認股數量,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辦 理。

  • 六、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 四、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 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八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

  •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 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 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 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五、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一)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轉讓;若全數 達成既得條件,暫以102年4月23日收盤價56.7元計算,估計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為新台幣34,020仟元,依既得條件 於102~105年分別認列新台幣2,835仟元、8,505仟元、11,340仟元及11,340仟元。(二)本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計600,000股,佔目前流通在外股數79,248,000股之比率為0.76%,預估費用化金額對公司102∼105年每股盈餘 影響為新台幣0.04元、0.11元、0.14元及0.14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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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股東) 編號 簽名或蓋章
格式一
一、茲委託

(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
理人,出席本公司102年6月14
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本股
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並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
之。
二、請將出席簽到卡或出席證寄交
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
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
一會期)。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格式二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
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2年6月14日
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事項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1.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
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5.討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6.補選本公司第六屆獨立董事一席案。
7.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對上述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簽到卡或出席證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
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持有
股數
姓名或




簽名或蓋章
戶號
姓名或





簽名或蓋章
戶號
姓名或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請於委託書格式一或格式二擇一使用,兩種格式同時使用,視為全權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