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ubic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3, 2021
55340_rns_2021-08-23_06bd3361-a094-4735-bd60-31d011d2777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二)2019 年9 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斯曼德建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斯曼德”)与北京华信恒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 信恒毅”)、王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及子公司斯曼德共同持有 的京陇节能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于华信恒毅和自然人王浩,转让后,公司及子 公司斯曼德将不再持有京陇节能的股权。截至2020 年12 月21 日,公司累计收 到华信恒毅、王浩支付的京陇节能股权转让款共计4,362.01 万元,占应收股权 转让款的100%,公司对京陇节能的股权出售已经完成。截至2021 年1 月28 日, 公司对京陇节能存在7,629.45 万元(包含应计利息)其他应收款,为公司在处 置京陇节能股权前陆续支付给京陇节能的经营周转资金及转让给京陇节能的机
1
器设备价款,上述款项也在2021 年1 月28 日全部偿还。除此以外,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
(三)公司担保行为和关联方资金往来均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决策流程清晰、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锋
孙剑非
王琴
2021 年8 月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