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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t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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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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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923
114年度年報

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UNG TAI RESOURCE TECHNOLOGY CORP.

- 02-23975801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328號
- https://www.chinalab.com.tw/
- 公開資訊觀測網站
- https://mops.twse.com.tw/
刊印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台綠能循環經濟
創新研發中心
Chung Tai Green Energy & Circular Economy Innovation Center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張啓達
職稱:總經理
電 話:(02)2397-580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姓名:石修瑋
職稱:財務長
電 話:(02)2397-580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工廠地址及電話:
中台一廠: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南路288號
電 話:(03)473-7311
中台二廠: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328號
電 話:(03)473-0068
中台三廠: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326號
電 話:(03)473-0068
- 台北辦公室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7號2樓
電 話:(02)2397-5801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名稱:邱鏽銘會計師、施錦川會計師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電 話:(02)2725-9988
網址:https://www2.deloitte.com/tw/tc.html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本公司網址:https://www.chinalab.com.tw/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治理報告 ... 5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5
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8
三、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45
四、更換會計師資訊 ... 45
五、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情形 ... 45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45
七、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46
八、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46
參、募資情形 ... 47
一、資本及股份 ... 47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50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50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50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50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50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50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50
肆、營運概況 ... 52
一、業務內容 ... 52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67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員工資訊 ... 77
四、環保支出資訊 ... 77
五、勞資關係 ... 80
六、資通安全管理 ... 82
七、重要契約 ... 84
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85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 85
二、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 86
三、現金流量比較分析表 ... 8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88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88
六、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分析評估...89
捌、特別記載事項...94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最近年度依本會所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所編製之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94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94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94
玖、重大影響事項...94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們:
隨著全球氣候行動從倡議走向落實,民國114年對中台而言,是企業價值持續深化並展現成果的重要一年。在資源日益稀缺與環境治理標準不斷提升的時代,企業的角色已不再僅止於產能的擴張,而是在產業鏈中扮演推動資源循環與環境永續的重要力量。
秉持「利用厚生」的經營理念,本公司長期致力於將廢棄物轉化為具價值的再生資源。過去一年,中台整合三座甲級廢棄物處理廠的技術優勢,逐步建構從前端處理到末端再生的一體化資源循環體系,使客戶的廢棄物得以轉化為可再利用的綠色資產。這不僅落實了公司對環境責任的承諾,也奠定了中台持續創造長期企業價值的重要基礎。
114年度,本公司以「SDG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作為營運發展的重要指引,在持續推動營運規模成長的同時,也獲得TSAA台灣永續行動獎金獎的肯定。未來,中台將持續透過技術創新與營運精進,與客戶及產業夥伴攜手推動循環經濟,為環境永續與企業長期發展創造更大的價值。
一、114年度營運成果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達新台幣11.5億元,稅後淨利約2.8億元,每股盈餘為3.03元,營收與淨利雖受環境工程波峰循環影響114年財務表現,但本公司核心廢棄物處理業務仍展現強勁毛利能力。114年度整體毛利率由113年度的 35% 提升至 38%,營業淨利率約 31%,高於環保綠能產業平均水準。114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達4.18億,較去年同期成長 43.15%,為同期稅後淨利2.8億的1.5倍,顯示營收下滑並未侵蝕現金流品質。
營收結構方面,焚化處理及相關服務占比 55%、回收處理 22%、銷售銅粉等資源再生產品 19%、環境整治工程 4%,其中一廠的產能利用率與製程效率提升至 65% 最為顯著。部門別營業毛利率分別為廢棄物處理及循環經濟業務為 39%、環境整治工程業務為 22%。
二、115年產業趨勢與發展機會
展望民國115年,台灣環保產業將迎來碳費制度正式接軌與《資源循環推動法》深化施行的雙重契機。政府對於淨零排放的明確路徑,使產業對減碳與資源再生的需求從「選擇題」轉變為「必答題」。
- 資源循環與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管理邏輯由「末端去化」轉向「全生命週期責任」
環境部已啟動「資源循環雙法」修法方向(《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擬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同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政策主軸是把治理從回收處理延伸到產品設計、再利用、再生料品質與流向追蹤等全流程,並強化跨部會整合的推動架構。對中台而言,未來「可被納入責任鏈的新興廢棄物流」會增加,且「合規、追溯、品質標準」的重要性升高,有利於具備法規因應能力、處理能力與可信賴合規紀錄的業者。
2. 碳定價時代下的低碳轉型與資源循環價值
隨著台灣碳費制度正式上路並逐步與國際碳定價機制接軌,企業對於降低範疇三(Scope 3)排放的需求日益迫切。中台不僅扮演廢棄物處理服務提供者的角色,更致力成為客戶推動減碳轉型的重要策略夥伴。本公司持續優化一廠焚化熱回收發電系統,將廢棄物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熱能高效轉化為能源,除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外,也進一步強化資源循環的整體價值。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投入低碳技術與資源化應用之研發,透過循環利用模式降低對原生資源的依賴,並提升處理過程的能源效率與環境效益。同時,結合熱回收發電與高效能處理技術,協助客戶在廢棄物資源化與能源化過程中降低碳足跡。在碳定價時代的產業轉型趨勢下,本公司將把政策帶來的挑戰轉化為競爭優勢,持續為股東與環境創造長期且穩健的價值。
3. 從量能競爭到可靠度競爭:焚化處理市場的新門檻
都市焚化爐仍處於整改期,但整體處理量能已逐步回升,市場競爭焦點亦正從「是否具備處理量能」轉向「誰能提供穩定、合規且低風險的處理服務」。環境部指出,都市焚化廠整改期預計將持續至民國120年,在此期間,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市場的供需結構持續調整。短期而言,中台將以精實營運方式管理焚化線,視其為高固定成本的營運槓桿,著重提升稼動率、降低非計畫性停爐並強化料源品質管理;中期則將進一步把「合規能力與運轉可靠度」打造為客戶選擇合作夥伴的重要門檻。
在產業結構上,處理設施的「可用量能」受到整改進度、設備老化及環保法規標準提升等因素影響;另一方面,廢棄物產生量長期仍呈上行壓力,使委外處理需求具備一定韌性。近年來,地方焚化設施老化、處理效率不足及污染防治標準提升,已成為產業普遍關注的結構性議題,也促使各地透過設備更新、系統升級與營運管理優化(包含數位化與智慧化)以提升整體運轉效率。
因此,市場評估處理能力時,不再僅以名目設計容量為準,而更重視能長期穩定運轉的「有效產能」。有效產能的多寡將直接影響處理市場的價格形成與委外分配。根據官方資料與媒體整理,台灣廢棄物處理正朝向高值化與資源化發展,整體垃圾處理與去化壓力仍持續存在。在供需仍相對偏緊的情境下,
-2-
具備「穩定承接能力」的處理設施往往能取得市場溢價;然而,該溢價能否真正轉化為經營成果,仍取決於業者在合規管理、處理品質、履約能力以及衍生物處理成本控管等面向的綜合能力。
三、未來發展策略及經營計畫
為確保長期競爭優勢並極大化股東價值,本公司115年度將由過往的「處理量導向」模式,正式轉型為「高附加價值服務」與「工程型收入」雙軌驅動之架構,並聚焦以下核心策略:
- 核心業務轉型:由「量能擴張」轉向「單位價值最大化」
(1) 一廠(焚化發電、化學、固化處理等):實施「類型差異化經營」,將設備目標由追求稼動率極大化,調整為「單位產能價值最大化」。透過嚴謹的價格政策,優先爭取高單價醫療與化工廢棄物產源。同時推動一廠二期設備工程建設,為117年後的長期成長引擎奠基。
(2) 二廠(汞與廢燈管、貴金屬回收處理等):啟動業務轉型,從傳統「終端處置」提升至「循環材料再生」。透過研發及應用「廢石綿資源化再利用技術」為公司創造利基市場的成長空間。
(3) 三廠(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理等):持續深化與國際客戶合作,穩定廢電子類產源,並在資源再生領域維持穩健的毛利貢獻。
- 環境整治工程:以「精實管理」驅動規模成長
憑藉公司在重大污染整治工程的實務經驗,本公司將持續聚焦於規模較大、技術門檻較高之公共工程專案,並以穩健的專案管理能力爭取具代表性的標案,預期於115年度逐步擴大大型工程案之承攬規模。此類專案除有助於提升公司在環境工程領域之技術能見度與市場地位外,亦可為公司帶來較具穩定性的工程收入來源,增強整體營運規模與長期成長動能。
在營運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工程專案之精準監控機制,以「工程進度、驗收節點、預估完工總成本及收款天數」為核心管理指標,透過精實管理確保工程履約品質與成本控管,並維持工程收入認列之合理性與現金流穩定度。透過強化專案管理與風險控管能力,公司期能在擴大工程業務規模的同時,維持良好的獲利品質與資本效率,為股東創造穩健且可持續的長期價值。
- 資本配置優化:維持穩健財務結構與股東回報
(1) 結構優化:負債比率將嚴格控管於 40%以下。115年將評估增加中長期借款比重,並重新協商融資條件以提升資金運作彈性。
-3-
(2) 資本紀律:強化每項資本支出之內部報酬率評估,確保資本運用於高回報項目,並在營運規模成長之際,維持透明穩定的股利政策。
- 永續與創新商業模式:落實延伸生產者責任(EPR)
結合與國際知名品牌簽署之加熱菸回收合作意向書,建立加熱器與菸草柱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投入研發強化技術整合,評估將菸草柱醋酸纖維回收為化學原料,並將有機物導入沼氣發電,建構完整綠能循環系統,將ESG合規轉化為實質業外投資收益。
四、結語
展望未來,在全球淨零轉型與資源循環需求持續升溫的趨勢下,中台將持續深化核心技術能力,強化營運韌性,並積極拓展循環經濟相關業務,以回應市場與政策環境的變化。同時,本公司也將持續提升公司治理與資訊透明度,確保企業在穩健經營的基礎上實現長期成長。
中台相信,在環境永續、企業發展與社會責任三者兼備下,才能真正創造長遠的企業價值。未來,本公司將持續與股東、員工及各界夥伴攜手前行,在資源循環與綠色產業的發展道路上穩健邁進。
最後,謹代表經營團隊,誠摯感謝各位股東長期以來的信任與支持。
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鄭光傑

總經理:張啓達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1. 董事之姓名、經(學)歷、持有股份及性質
115年3月27日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
日期 | 任
期 | 初次
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鄭光傑 | 男
61~70 | 114.6.26 | 7 | 99.6.28 | 3,412,626 | 3.71% | 3,429,626 | 3.75% | 1,293,104 | 1.41% | 0 | 0.00% | 1.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EMBA
2.中班電器(股)公司總經理 | 1.大云永環科技(股)公司董事
2.可久(股)公司董事長
3.CHUNG TAI INVESTMENT CO., LTD (Samoa)董事長 | 廠長 | 鄭人彰 | 二親等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莊瑞元 | 男
51~60 | 114.6.26 | 5 | 105.6.22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輔仁大學物理系畢業 | 1.金益鼎企業(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敏鼎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3.火龍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4.福鼎(股)公司董事
5.合瑞投資(股)公司董事
6.GOLD FINANCE LIMITED 董事
7.整豐企業(股)公司董事
8.館理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 | 114.6.26 | 4 | 108.6.10 | 16,447,000 | 17.90% | 16,447,000 | 17.98% | 0 | 0.00% | 註1 | 註1 | - | - | - | - | - | |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
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 主委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 | 中華民國 | 楊永發 | 男
31~40 | 114.6.26 | 4 | 106.10.16 | 12,145,755 | 13.22% | 12,120,755 | 13.25% | 0 | 0.00% | 註 2 | 註 2 | | 1.European Business School
London 品牌管理碩士
2.台灣大學環工所博士 | 1.可宰衛(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大源(股)公司董事長
3.大企永權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4.泰治楊(股)公司董事長
5.大兆德環經濟(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6.上評資源德環(股)公司董事
7.嚴承投資控股(股)公司董事
8.大承德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9.可威環境資源(股)公司董事
10.豪大事業(股)公司董事
11.大創電力(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2.修和興業(股)公司董事
13.吉鼎材料(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4.可寧衛企業(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5.大倉實業(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6.吉衛(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7.岡聯事業(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8.大寧(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19.可寧衛投資(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0.大創綠能(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1.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2.大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3.芯麵(股)公司董事長
24.嚴承(股)公司董事 | 董事 | 陳煜賢 | 二親等 | |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
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或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 主委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受、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 | 114.6.26 | 4 | 108.6.10 | 16,447,000 | 17.90% | 16,447,000 | 17.98% | 0 | 0.00% | 註 1 | 註 1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 | 陳煜賢 | 男
41~50 | 114.6.26 | 4 | 108.6.10 | 0 | 0.00% | 0 | 0.00% | 1,000,000 | 1.09% | 0 | 0.00% | 1.國立臺灣大學
環工所博士班
(就讀)
2.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環境與衛生
安全工程所碩士
3.中國文化大學
教育學系及史學系(輔系)學士 | 1.可寧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2.大創雄能(股)公司董事長
3.大兆福環經濟(股)公司董事
4.大承福環(股)公司董事
5.阿魁斯運動文化(股)公司董事
6.崔大事業(股)公司監察人
7.維和興業(股)公司監察人
8.泰治腳(股)公司監察人
9.吉德(股)公司監察人
10.大創電力(股)公司董事長 | 董事 | 楊永發 | 二親等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 | 114.6.26 | 4 | 108.6.10 | 16,447,000 | 17.90% | 16,447,000 | 17.98% | 0 | 0.00% | 註 1 | 註 1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 | 陳聰田 | 男
61~70 | 114.6.26 | 4 | 108.6.10 | 0 | 0.00% | 0 | 0.00% | 300,000 | 0.33% | 0 | 0.00% | 1.政治大學財稅系
2.可寧衛(股)公司
財務長 | 1.大源(股)公司董事
2.可寧衛節城控股(股)公司董事
3.上坪資源循環(股)公司董事長
4.大創電力(股)公司監察人
5.可威環境資源(股)公司監察人
6.大兆福環經濟(股)公司監察人
7.大承福環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8.大創雄能(股)公司監察人
9.廣承投資控股(股)公司監察人
10.大云永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11.可寧衛(股)公司營運長 | - | - | - | - |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
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或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 主委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 | | | | | | | | | | | | | | | 12.大倉實業(股)公司營運長
13.可寧衛企業(股)公司營運長
14.岡聯事業(股)公司營運長
15.吉衛(股)公司營運長
16.大寧(股)公司營運長
17.可寧衛投資(股)公司營運長
18.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云能科技(股)董事長
20.大成循環經濟(股)公司監察人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峻毅 | 男
41~50 | 114.6.26 | 2 | 112.10.4 | 1,750,000 | 1.90% | 1,750,000 | 1.91% | 0 | 0.00% | 0 | 0.00% | York university | 1.俊望建設(股)公司監察人
2.俊貿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3.俊貿企業(股)公司董事
4.順業百貨(股)公司董事長
5.三驅(股)公司董事
6.樂衛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方耀華 | 男
41~50 | 114.6.26 | 2 | 112.10.4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1.國立台灣大學創新創業管理碩士
2.國家儀器股份有限公司東亞區營運總監、財務長 | 1.宇陽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乙太資本(股)公司董事長
3.協振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4.核睿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5.宏衍生物視覺(股)公司監察人
6.北捷管理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魏國彥 | 男
71~80 | 114.6.26 | 2 | 111.12.2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1.美國羅德島大學海洋學博士
2.國立台灣大學地質學碩士
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4.台灣大學地質系教授 | 遠甲大學講座教授 | - | - | - | |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
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或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委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員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王瑜玲 | 女
41~50 | 114.6.26 | 2 | 111.12.2 | 0 | 0.00% | 0 | 0.00% | 255,000 | 0.28% | 0 | 0.00% | 1.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2.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金融簽審利長、法官 | 1.任理致遠國際法律事務所執行長
2.借訓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註 1: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透過其一子公司大寧股份有限公司及吉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064,000 股,持股 1.16%。
註 2:楊永發透過喬治楊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70,000 股,持股 0.29%。
- 董事及監察人屬法人股東者,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年3月29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例 |
|---|---|---|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爾承股份有限公司 | 8.39% |
| 岡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4.07% | |
| 群益台灣精選高息ETF基金專戶 | 2.40% | |
| 喬治楊股份有限公司 | 2.27% | |
| 楊慶祥 | 2.23%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 2.22% | |
| 和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2% | |
| 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 1.11% | |
| 維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7% | |
| 豪大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7% |
(2)前表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年3月29日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例 |
|---|---|---|
| 爾承股份有限公司 | 楊慶祥 | 79.720% |
| 楊季碧蓮 | 20.280% | |
| 岡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楊慶祥 | 61.707% |
| 楊季碧蓮 | 19.902% | |
| 楊淑芬 | 15.659% | |
| 維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2.146% | |
| 喬治楊股份有限公司 | 楊永發 | 99.997% |
| 楊修翰 | 0.003% | |
| 和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楊季碧蓮 | 97.155% |
| 楊慶祥 | 2.642% | |
| 楊淑芬 | 0.203% | |
| 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070) | 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27.2725% |
| 倍斯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9951% | |
| 維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楊修翰 | 99.997% |
| 楊玉晴 | 0.003% | |
| 豪大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楊玉晴 | 99.997% |
| 楊永發 | 0.003% |
-10-
- 董事所具專業知識、多元性及獨立性資訊揭露
|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專業能力與經驗 | |||||||||||||||
|---|---|---|---|---|---|---|---|---|---|---|---|---|---|---|---|---|---|---|
| 國籍 | 性別 | 具員工身份 | 年齡 | 行銷 | 財會稅務 | 環境工程 | 營運管理 | 循環經濟 | 創新教育 | 營運判斷及業務開發 | 會計及財務分析 | 經營管理及服務研發 | 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決策 | 環境永續及社會參與 | |
| 鄭光傑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61~7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莊瑞元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51~6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吳峻毅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41~50歲 | V | V | V | V | V | |||||||||
| 楊永發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31~4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陳煜賢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41~50歲 | V | V | V | V | V | V | ||||||||
| 陳聰田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61~7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方耀華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41~50歲 | V | V | V | V | V | V | ||||||||
| 魏國彥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無 | 71~8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王瑜玲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女 | 無 | 41~5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1) 衡諸本公司目前董事會9名董事成員,整體具備營業判斷及業務開發、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及服務研發、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暨環境永續及社會參與等多元能力及經驗。
(2) 董事會成員皆為本國籍;女性成員占比為 11.11%;無員工身份之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1名成員年齡位於31-40歲、4名成員年齡位於41-50歲、1名成員位於51-60歲、2名成員位於61-70歲、1名成員位於71-80歲。
(3) 董事多元化面向、互補及落實情形已包括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載明之標準;未來仍就視董事會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適時增修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二大面向之標準,以確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4)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達成情形如下: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 董事會成員至少含一位女性董事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 已達成 |
(5) 獨立性:
本公司 3 席獨立董事(占全體董事會成員比例為 33.3%),於就任前後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訂資格要件。本公司董事會計 9 席董事,含 3 席獨立董事,3 席自然人董事,3 席法人代表董事,董事均無兼任本公司員工身分,董事會具高度獨立性。
本公司 9 席董事,除楊永發與陳煜賢因姻親二親等外,其餘其他董事間並無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
本公司董事會致力持續評估董事的獨立性,當中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其中包括:相關董事能否持續為管理層及其他董事提出具建設性的問題、表達的觀點是否獨立於管理層或其他董事,以及在董事會內外的言行舉止是否適當。本公司董事的行為,在適當的情況下均能符合期望,展現以上特質。
-12-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張修達 | 男 | 108/5/1 | 80,000 | 0.08% | - | - | - | - | 國立臺北大學資源管理研究所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副執行長 | 無 | - | - | - | - | -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李淑華 | 女 | 90/5/9 | 224,263 | 0.24% | 100,000 | 0.11% | - | - | 銘傳大學國貿科中國電器(股)公司企劃課長 | 無 | - | - | - | - | - |
| 總廠長 | 中華民國 | 鄭人彰 | 男 | 95/4/13 | 1,059,107 | 1.15% | 14,068 | 0.01% | - | - | 國立成功大學企管系規維西交通工業(股)公司課長 | 無 | - | - | - | - | - |
| 財務長 | 中華民國 | 石修瑋 | 男 | 108/3/4 | - | - | - | - | - | - |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 無 | - | - | - | - | - |
(三)近年度(113)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 | 郭光傑 | 11,057 | 11,057 | - | - | 2,928 | 2,928 |
| 董事 | 巫峻毅 | ||||||
| 董事 | 可寧衛(股)公司代表人:陳永發 | ||||||
| 董事 | 可寧衛(股)公司代表人:陳旭智 | ||||||
| 董事 | 可寧衛(股)公司代表人:陳聰田 | ||||||
| 獨立董事 | 方耀華 | 1,296 | 1,296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魏國彥 | ||||||
| 獨立董事 | 王幼玲 |
註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擅自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獨立董事酬金主要係薪資報酬委員會依據本公司「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薪酬辦法」議定之。獨立董事兼任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常次不支領報酬。
註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酮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莊瑞元、吳峻毅、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永發、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煜賢、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聰田、方耀華、魏國彥、王瑜玲 | 莊瑞元、吳峻毅、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永發、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煜賢、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聰田、方耀華、魏國彥、王瑜玲 | 莊瑞元、吳峻毅、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永發、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煜賢、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聰田、方耀華、魏國彥、王瑜玲 | 莊瑞元、吳峻毅、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永發、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煜賢、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聰田、方耀華、魏國彥、王瑜玲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鄭光傑 | 鄭光傑 | 鄭光傑 | 鄭光傑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共9人 | 共9人 | 共9人 | 共9人 |
- 監察人之酬金:不適用。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張啓達 | 4,875 | 4,875 | 378 | 378 | 4,357 | 4,357 | 300 | - | 300 | - | 9,910 (3.57%) | 9,910 (3.57%) | - |
| 副總經理 | 李淑華 |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E) | ||
| 低於1,000,000元 | - | -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李淑華 | 李淑華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張啓達 | 張啓達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總計 | 共2人 | 共2人 |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5年3月31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經理人 | 總經理 | 張啟達 | - | 600 | 600 | 0.22% |
| 副總經理 | 李淑華 | |||||
| 總廠長 | 鄭人彰 | |||||
| 財務長 | 石修瑋 |
(四)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 酬金總額 | 占稅後純益比 | 酬金總額 | 占稅後純益比 | |
| 113年度 | 30,662 | 7.49% | 30,662 | 7.49% |
| 114年度 | 25,694 | 9.24% | 25,694 | 9.24% |
本公司及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之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114年較113年均增加 1.75% 。本公司近2年之酬金係以稅後損益 7%~10%區間發放,幅度雖受公司營運績效影響,但整體仍偏向固定化,變動主要會考量物價通膨調整及專案績效表現酌予調整,確保酬金具合理性並符合市場競爭力。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包含員工及董事酬勞訂於本公司章程內,經董事會通過並提股東會報告;董事及總經理報酬之給付方式,依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薪酬辦法、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等)及參考同業水準敘薪,並依據績效薪酬實施準則參考公司整體經營績效,且考慮未來經營風險及參考個人的績效達成率及貢獻度,給予合理之報酬。
- 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酬金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分派之酬勞比例,係依本公司章程第21條規定,本公司年度稅前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又員工酬勞數額中,分派予基層員工份額應不低於百分之十五;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
為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個人績效貢獻,評估董事及經理人發生道德風險事件或其他造
成公司形象、商譽有負面影響、內部管理失當、人員弊端等風險事件,並參酌董事及經理人之目標達成率、獲利率、營運效益、貢獻度等綜合考量後計算其酬金比例,而給予合理報酬,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董事及經理人酬金制度。
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近年度(114年度)董事會共計開會9次,董事及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鄭光傑 | 9 | 0 | 100.00 | - |
| 董事 | 莊瑞元 | 9 | 0 | 100.00 | - |
| 董事 | 吳峻毅 | 8 | 0 | 88.89 | |
| 法人董事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楊永發 | 9 | 0 | 100.00 | - | |
| 法人董事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陳煜賢 | 8 | 0 | 88.89 | - | |
| 法人董事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陳聰田 | 9 | 0 | 100.00 | - | |
| 獨立董事 | 方耀華 | 9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魏國彥 | 7 | 0 | 77.78 | |
| 獨立董事 | 王瑜玲 | 7 | 0 | 77.78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請參閱「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 |||||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董事會日期 | 董事姓名 | 議案內容 | 應利益迴避原因 | 參與表決情形 |
|---|---|---|---|---|
| 114.03.11 | 鄭光傑、莊瑞元、陳聰田、楊永發、陳煜賢、吳峻毅 | 本公司非獨立董事之一-三年度個別酬勞分配案 | 涉及個人酬勞,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4.06.26 | 吳峻毅、陳聰田、楊永發、陳煜賢 | 擬投資可寧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案 | 因職務因素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及自身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4.10.09 | 鄭光傑 | 資金貸與可久股份有限公司 | 兼任可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因決策涉及利益衝突,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4.12.24 | 方耀華、魏國彥、王瑜玲 | 一一五年獨立董事薪資報酬案 | 涉及個人酬勞,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4.12.24 | 鄭光傑 | 一一四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 涉及個人酬勞,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4.12.24 | 鄭光傑 | 一一五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薪酬案 | 涉及個人酬勞,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5.03.06 | 鄭光傑、莊瑞元、陳聰田、楊永發、陳煜賢、吳峻毅 | 本公司非獨立董事之一-四年度個別酬勞分配案 | 涉及個人酬勞,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 115.03.06 | 鄭光傑、陳聰田、楊永發、陳煜賢 | 放棄認購轉投資公司-大云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現金增資案,並同意簽署股東契約案。 | 因其自身或其親屬持有大云公司股票,因可能具持股有投資利益而有利害關係 | 迴避討論且未參與表決 |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本公司已於111年9月8日經董事會通過「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114年度執行每年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如下: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1/1~114/12/31 | 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薪酬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功能性委員會委員自評 | 董事會績效評估: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 |
-19-
```html
| | | | | 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
| --- | --- | --- | --- | --- |
| 每三年執行一次 | 114/1/1~114/12/31 | 董事會績效評估 | 委託外部專業獨立機構-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進行,採取文件審閱、實地訪談等方式 | 針對董事會整體運作、個別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进行深入檢視,重點包括:
1、營運參與程度:董事對公司營運策略、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投入之程度。
2、決策品質:會議議程安排、相關議題探討與決策制定之透明化與效能。
3、接班規劃:高階主管接班人選培育及繼任計畫之完備度。
4、法遵與 ESG:強化對法規遵循、資訊揭露及永續經營議題的關注。 |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及個別董事成員評估;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依據該辦法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並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以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委員時之參考依據。
評估方式可視當年度評估重點與目的,採取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本公司至少每三年以委外方式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本公司為有效建立董事會治理制度及建全監督功能,已訂有「董事會議事規範」,重要議案皆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公告,以達資訊充分揭露及保障股東權益,另已選任三席獨立董事,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精神。董事會成員則持續參加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進修課程,充實新知並增進交流,以持續提升董事會職能。為鼓勵董事持續進修,本公司定期為董事安排公司治理相關課程,且提供外部進修機構舉辦之課程資訊予董事參考。本公司持續投保「董事責任險」,以降低對公司及股東可能造成損害的風險。
114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依據「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已於 115 年 1 月底自評完成。114 年度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績效及董事成員自評評估分數反應其整體運作情形尚屬良好。另外,114 年度委託外部專業機構-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其評估建議及本公司未來因應如下:
1、公司推動永續策略績效斐然,建議公司將永續推動成果納入股東會報告事項,彰顯公司履行永續經營之成效。
2、建議公司評估建立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並將計畫執行成效定期提報董事會,以強化董事會對於高階人力資源之督導,確保人才梯隊之永續傳承。
3、審計委員會與內、外部稽核互動順暢,溝通情形亦揭露於年報;建議除例行會議外,獨立董事宜每年與內部稽核主管單獨溝通座談 2 次以上,並作成書面紀錄,以落實審計委員會獨立督導職能。
114 年內部及外部評估結果一併提送 115 年 3 月 6 日第 9 屆第 7 次董事會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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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共開會9次【A】,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方耀華 | 9 | 0 | 100.00 | - |
| 獨立董事 | 王瑜玲 | 8 | 0 | 88.89 | - |
| 獨立董事 | 魏國彥 | 7 | 0 | 77.78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
|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第一屆第十三次 | |||||
| 114.03.11 | 1.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 ||||
| 2.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
| 3.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 | |||||
| 4.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一屆第十四次 | |||||
| 114.04.21 | 本公司114年度至117年度第1季會計師遴選、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一屆第十五次 | |||||
| 114.05.08 | 審查一一四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二屆第一次 | |||||
| 114.06.26 | 擬投資可寧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除利益衝突之董事迴避討論與表決,其餘剩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二屆第二次 | |||||
| 114.08.11 | 1.一一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
| 2.修訂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性控制作業(增訂買回庫藏股作業之管理)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增訂買回庫藏股作業之管理查核程序)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二屆第三次 | |||||
| 114.08.28 | 增加投資可久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及策略合作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二屆第四次 | |||||
| 114.10.09 | 資金貸與可久股份有限公司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除利益衝突之董事迴避討論與表決,其餘剩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二屆第五次 | |||||
| 114.11.10 | 審查一一四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第二屆第六次 | |||||
| 114.12.24 | 1.報告案:114年至115年度重大之關係人交易管理情形報告案。 | ||||
| 2.訂定本公司一一五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 |||||
| 3.訂立本公司「基層員工」定義對象適用範圍案 | |||||
| 4.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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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七次
115.03.06
- 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一一五年度財報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暨獨立性、過怪性、審計品質指標(AQIs)等審查案
- 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本公司放棄認購轉投資公司-大云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現金增資案,並同意簽署股東契約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1.~5.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 除利益衝突之董事迴避討論與表決,其餘剩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事。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事。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提供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必要時得隨時以電話、信件、簡訊進行聯繫與溝通,並於審計委員會中列席,於委員需要相關資料時,提供建議與說明。
本公司稽核主管於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將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交付各審計委員,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會議上報告,雙方溝通順暢。本公司稽核主管與會計師間亦保持順暢溝通管道,並已依主管機關規定,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及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與年度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於完成申報作業後,一份送簽會計師存查。本公司近期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單獨溝通時間為 115 年 3 月 6 日。
- 本公司會計師透過書面或面對面方式,向獨立董事說明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相關事項,獨立董事亦得以相同方式提供意見,並可於必要時透過電話、信件或簡訊進行充分溝通。本期間會計師均派員列席董事會,以利與獨立董事即時溝通。此外,會計師已於 114 年 3 月 11 日及 114 年 12 月 24 日分別與審計委員會進行獨立溝通,溝通項目包含查核規劃、查核結果、審計品質指標 (AQIs)等,過程中管理階層均予以迴避。
(三)監察人運作情形資訊:不適用。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針對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升資訊透明度等皆有相關規範。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 | ☑ |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 | 與治理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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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作業程序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 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一)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本公司依據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停止過戶時所提供之股東名冊確實掌握對於主要股東、董事及經理人持股情形。另對內部人(董事、經理人及持有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所持股權之變動情形,按月申報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本公司訂有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及相關管理辦法,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可有效建立風險控管。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三)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證價券? | ☑ |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訊息處理作業辦法」及「道德行為準則」,並依法令訂立「內部重大訊息處理作業辦法」,禁止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並經常向內部人宣導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規有關內部人規範的法令宣導。 | ||
| 此外,本公司依照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10 條第 4 項及證券交易法第 157-1 條內線交易禁止規定,定期向董事會成員、經理人及內部人等近親,宣導財務報告公告前一段時間,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 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請參閱本年報【貳、一、(一)、3 董事所具專業知識、多元性及獨立性資訊揭露】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本公司業已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擔任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閱本年報【貳、二、(二)】及【貳、二、(五)】,另有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未來將視法令規定或實務需求設置其他各類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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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依據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程序於每年年度結束時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其結果連同董事自我評估作為提名董事及訂定其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本公司每年度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規範之獨立性及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之內容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且簽證會計師皆出具獨立性聲明書,114年度及115年度之評估係於分別於114年5月8日及115年3月6日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本公司已於112年11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石修璋財務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其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https://www.chinalab.com.tw/)設置公司治理專區,並留有相關不同職位聯絡方式,提供利害關係人聯絡公司之管道。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已委任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務及股東會相關事務。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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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本公司業已架設網站(https://www.chinalab.com.tw/),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資訊。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依規定落實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各期間之法人說明會亦即時更新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官方 YouTube,供投資人參閱。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三)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本公司雖未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但已於規定期限內公告及申報各季度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1. 員工權益:本公司重視員工的待遇與福利,提供優於法令之薪酬水準、假勤制度及退休保險等,請參閱本年報【肆、五、勞資關係】說明。 | ||
| 2. 僱員關懷:本公司重視員工身心平衡,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休閒文康活動、推廣社團活動,使員工在工作之餘,亦能兼顧健康及生活之平衡。為提升員工健康意識,每年定期舉辦健康檢查並提供員工健康諮詢。另為確保女性員工之福祉,配合廠區所在地勞動法規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強化安胎休養及家庭照顧請假權益等,對於妊娠之女性員工,落實健康風險評估,視需要進行工作調整,在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之原則下,營造女性 |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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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員工友善工作環境。 | ||||
| 3. 投資者關係、供應商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本公司依據利害關係人的屬性,建立多元且流暢的溝通管道,例如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溝通反饋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期許。 | ||||
| A. 員工:建立溝通管道如不定期之員工關懷、健康督導、勞資會議、職福會議。 | ||||
| B. 股東/投資者:本公司秉持公平公開原則對待所有股東,除每年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召集股東會,鼓勵股東積極參與股東會之提案及發問,並每年舉辦兩場法人說明會。 | ||||
| C. 客戶:專職業務與客服單位即時回應客戶需求,建立客戶抱怨回饋系統,即時查看事件處理進度;客戶實地稽核與問卷回覆;建立品質管理及客戶滿意度調查。 | ||||
| D. 供應商:建立供應商採購與供應商管理互動管道及專職採購與供應商管理部門,與供應商不定期舉辦交流會議,也提供反貪腐舉報信箱。 | ||||
| E. 社會(社區、媒體、非營利組織):設立專職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適時回應,不定期發佈新聞稿與聲明稿,與記者會召開等。參加非政府組織舉辦之研討會以掌握產業脈動,作為政策規劃參考,與非政府組織合作辦理扶持弱勢、提倡環境意識專案強化雙向溝通。 | ||||
| 4. 董事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董事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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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具有專業背景及實務經驗,公司每年度皆為董事安排公司治理進修課程,最近年度董事進修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貳、二、(九)、1、董事進修情形】。 | ||||
| 5.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業依法訂定各項內部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 | ||||
| 6.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重視客戶資訊保密及隱私權,致力於建置設、購、產、銷等構面的資訊網,透過完整蒐集情資等優化客戶服務,深化產品競爭力與客戶依賴度,達成客戶滿意。此外亦透過客戶滿意度分析調查來瞭解並滿足客戶需求,針對客戶的回饋與意見,定期檢視並提出適當的改善計畫,持續精進之最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 | ||||
| 7.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近三年均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投保機構為國泰產物,為落實公司治理制度,最近一次投保金額由原本投保金額新台幣 3,000 萬元提升至 4,200 萬元,期間為 115 年 2 月 9 日至 116 年 2 月 9 日。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不適用。 |
(五)薪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由本公司三位獨立董事所組成,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情形,請參閱本年報【貳、一、(一)、1. 董事之姓名、經(學)歷及 3. 董事所具專業知識、多元性及獨立性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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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3)最近年度(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魏國彥 | 1 | 0 | 50.00 | |
| 獨立董事委員 | 王瑜玲 | 2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委員 | 方耀華 | 2 | 0 | 100.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 |||||
| 薪酬委員會開會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3/11 | |||||
| 第一屆第九次 | 1.本公司 113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 2.本公司非獨立董事個別之 113 年度酬勞分配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報董事會,經除利益迴避之董事外其他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 |||
| 114/12/24 | |||||
| 第二屆第一次 | 1.審議 114 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 ||||
| 2.審議 115 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薪酬案 | |||||
| 3.審議 115 年度獨立董事魏國彥之薪酬案 | |||||
| 4.審議 115 年度獨立董事王瑜玲之薪酬案 | |||||
| 5.審議 115 年度獨立董事方耀華之薪酬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報董事會,經除利益迴避之董事外其他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 |||
| 115/3/6 | |||||
| 第二屆第二次 | 1.本公司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 2.本公司非獨立董事個別之 114 年度酬勞分配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報董事會,經除利益迴避之董事外其他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 | |||||
| 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 | |||||
| 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事。 | |||||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 | |||||
| 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 | |||||
| 情事。 |
- 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本公司尚未設立提名委員會。
(六)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本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經111年9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1年12月2日股東臨時會報告。 | ||
| 本公司於113年4月12日董事會通過制訂「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113年7月18日依前述規程提名及委任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以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委員會召集人為本公司獨立董事方耀華,並由本公司總經理張啓達兼任永續長,並設有四小組:「公司治理」、「永續環境」、「社會公益」、「永續資訊揭露」。跨部門小組執行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由永續發展會提彙總,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 | ||||
| 本公司最近期經董事會通過之永續報告書為113年度永續報告書,已於114年8月12日完成通過。114年度永續報告書目前尚在編製中,預計於115年下半年提報董事會通過。此外,本公司114年永續推動成果及115年度永續發展計畫與策略,已於114年12月24日經永續發展委員會討論,並於同日提報董事會進行督導。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 | 永續發展推動範疇係與中台資源科技合併財報包含的實體一致。 | ||
| 依據重大性原則進行評估,以確保公司營運相關的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議題得到充分識別和管理。這涉及蒐集公司相關的ESG議題,然後透過四大鑑別因子(衝擊程度、衝擊範疇、可逆程度、發生機率)分析各項議題的影響力,並依照影響力大小排序。公司每2~3年評估一次,以便保持對風險的敏感度和策略的調整,允許公司訂定適當的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以有效回應及管理重要議題帶來的風險。 | ||||
| 本公司透過重大主題鑑別流程及「永續發展委員會」討論後,彙整出26項永續相關議題,鑑別出重大主題共有6項,依序分別為「空氣品質」、「廢棄物」、「員工聘僱與留任」、「能源」、「用水與排放水」、「勞資溝通」;另考量本公司營運與永續發展策略方針,經高階管理階層討論與決議通過額外將「溫室氣體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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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樓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排放」與「職業安全衛生」納為重大主題。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本公司依循職業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法令規定,積極推行職安衛管理系統與環境管理系統。本公司通過 BSI 驗證稽核,取得 ISO 14001:2015 環境管理系統證書,含蓋中台一廠、二廠及三廠,有效期限民國 114 年 6 月 10 日至 117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將持續致力於環境永續經營與系統改善。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本公司自行研發廢光源回收處理設備,可將 95% 以上衍生物進行資源化再利用,回收汞(水銀)可達到高回收比例及高純度水準,技術領先全球。採用乾/濕式破碎及水搖床分選,產製高純度銅粉及混凝土摻料產品,達到全循環回收零廢棄目標。 |
本公司推動廢棄物資源化與能源回收,一廠之廢棄物發電設施即為提升能源回收與減低環境衝擊的重要實踐。回收餘熱能轉為蒸汽發電,供應廠內製程使用多餘電力再銷售予台電。
本公司通過 BSI 驗證稽核,取得 ISO 15001:2018 能源管理系統證書,含蓋中台一廠,有效期限民國 114 年 12 月 6 日至 117 年 12 月 5 日。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 參照國際規範 TCFD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與架構識別並管理因氣候變遷帶來的挑戰和機會,並制定相關的策略以應對這些氣候相關議題。這種方法有助於提高企業的韌性和可持續性。
本公司參考國內外技術報告、組織所在地法規規範、國內外同業相關揭露等文件,並召集相關部門與徵詢外部顧問專家觀點,從風險與機會之「衝擊/獲益程度」與「發生可能性」評分,根據評分結果繪製風險與機會矩陣圖,確認各項目影響等級及重大性。
依據上述分析結果,本公司篩選出相關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項目,分別為一般環境法規、碳稅、低碳技術轉型、極端氣候、參與可再生能源項目並採用節能措施以及開發和/或增加低碳商品和服務,並揭露其對組織之實際及潛在影響。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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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樓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問題已成為重要的永續發展議題,本公司特經由溫室氣體盤查作業,進行組織內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統計,以系統化的方式量化三座廠區於生產活動中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情形,以評估減量空間、推動減碳管制措施、機具改善提升及環保設備更新與升級等相關工作,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 |
依循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指引」自我盤查 114 年度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為 66,459.4 公噸 CO₂e/年,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二)為 3,339.7 公噸 CO₂e/年,總排放量為 69,799.1 公噸 CO₂e/年。能源排放強度 114 年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 1.53(公噸 CO₂e/公噸)。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源為範疇一,未來將持續導入能源管理系統,強化能源使用效率與排放管理,以逐步降低排放強度。
114 年度耗水量 109.285 百萬升,處理每公噸廢棄物耗水強度 0.0024(百萬升/公噸)。本公司為了降低缺水情況對廠區運營的衝擊,針對各廠區活動所使用之水資源,皆採謹慎管理,並循環再利用。本公司依環保法令規範,以及落實污染預防及源頭減量原則,針對廢水設置處理設施及制定管理措施。本公司三個廠區用水水源為自來水、工業水以及回收雨水,使用於製程用水、生活用水、冷卻水系統用水及其他用水(如消防、景觀噴灌…等),部分回收水可循環使用,廢水則納管排放至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114 年度衍生廢棄物產出量 12,390.7 公噸,其中 30% 自行再利用、3% 委託再利用、5% 自行焚化處理、13% 自行固化處理、1.0% 委託物理處理及 48% 委託掩埋處理。衍生廢棄物之清除處理皆與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合約,並於每年一次進行第三方查訪收受情形。
上述 114 年度排放數據及相關統計尚持續盤查與檢核中,相關詳細資訊及後續校正結果,將於 114 年度永續報告書中揭露。 | 無 重 大 差 異。 |
| 四、社會議題 | | | | |
| (一)公司是否 | ☑ | | 本公司依照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與性 | 無 重 大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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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穩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別工作平等法等國家相關法規,訂定相關員工守則,保障同仁權益。亦遵守國際勞動標準與當地勞動法令為基礎,建立機會均等的企業文化。 | 異。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獲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本公司提供員工兼顧工作與生活的假勤方案、節慶獎金、團體保險,亦規劃具市場競爭力之薪酬水準,除了考量薪資福利之外部競爭性與內部公平性,也綜觀公司財務、營運狀況、業界年度調薪策略及個人工作表現,完善規劃及執行年度調薪作業、設計與核發激勵獎金,以激勵並留任優秀人才。參閱本年報【肆、五、勞資關係】說明。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本公司設有專責之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擬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推動工作環境及作業安全辨識,評估與控制等各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公司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每季定期開會討論職安衛議題,員工亦能透過勞工代表參與職安衛議題討論,讓職安衛政策推行能最貼近現場同仁需求,以達到全員安全且健康的目的。公司三座甲級廢棄物處理廠已通過 ISO 45001:2018,並定期接受外部第三方公正機構(BSI)稽核驗證,最新有效期間為 112 年 9 月 5 日至 115 年 9 月 4 日。我們將秉持職安衛管理系統持續改善之精神,積極營造安全、健康、舒適、友善的工作環境,以「零事故」為目標。此外,本公司所有新進與在職員工均須定期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 | ☑ | 以「利用厚生」為主軸,加入「認知教育」的思維規劃健全的認證發展架構,以專業職能和管理職能認證為基石垂直推展相關課程,再以水平推展各部門訓練,亦配合公司營運策略。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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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樓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發展培訓計畫? | 略,透過提供內外部訓練管道,藉此提升同仁之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而達成公司目標和組織需求之多元性教育訓練途徑。另有數位轉型系列課程,依據不同對象的學習藍圖,經由與學術單位合作線上及實體等多元學習課程,提升人員智能思維之發展目的,持續增加強化人員及組織總體競爭力。 | |||
| (五) 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本公司建立以顧客為導向的作業理念,透過電話、E-Mail 與面對面的會議溝通,充分了解顧客的需求,並擬訂改善對策,迅速地回覆客戶。本公司亦訂有客戶服務相關執行程序,以確保客戶之各項需求能獲得妥善的回應。 | 無重大差異。 | |
|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本公司制定供應商行為準則聲明,要求供應商於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商業道德及管理體系等各方面之商業行為確實符合本準則,並完全遵守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和法規。同時,本公司會定期進行查核,查核結果亦為公司決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 | ☑ |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Sustainability Report)第一版(108、109 及 110 年度)及第二版(111 及 112 年度)採間隔兩年發行,第三版(113 年度)起每年編製。架構採全球永續性標準理事會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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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性資訊之報告?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GSSB, 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制定之GRI 2021 準則(GRI Standards)編撰,並參考永續會計準則理事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 準則強化環境、社會(人權)與公司治理(經濟)各面向之資訊揭露 | |||
| 第三版(113年度)永續報告書於114年8月12日董事會通過,並通過第三方英國標準協會(BSI)AA1000保證標準v3的第1應用類型認證。第四版(114年度)永續報告書,尚在編製中,預計115年下半年董事會通過。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其相關永續活動運作情形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同仁及關係企業均需遵守本規定,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永續發展執行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本公司網站已建置「企業永續專區」,揭露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chinalab.com.tw/。 |
(七)上市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董事會於114年度開始將氣候議題正式納入治理事項,並透過永續暨職安衛會議每季報告進行監督。董事會將就氣候風險與機會之管理進度提供策略指導與資源支持,並支持永續發展委員會推動相關工作,促使高階管理階層之承諾轉化為具體行動。未來亦將定期審議氣候相關策略與目標之進展,確保本公司邁向永續轉型方向。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已初步辨識多項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其中,「極端氣候」的實體風險(含暴雨、乾旱、高溫、低溫與颱風等),短期可能導致員工作業安全風險上升及財產損失;中期則因水資源緊張,影響一廠焚化與三廠PCB回收設備的穩定運作。未來極端氣候頻率若持續上升,將增加設備維護與保險成本,衝擊營運彈性。另一方面,公司亦關注氣候轉型帶來之機會,包括低碳循環經濟政策推動、再生能源應用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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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加及廢棄物資源化潛力提升。中期至長期,公司將評估綠電採購、節能改造與碳盤查機制,擴大符合淨零趨勢之綠色業務布局,強化競爭優勢並吸引永續導向投資者。 | |
|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如暴雨、乾旱、高溫等,可能對本公司廠區作業與基礎設施造成影響。例如暴雨可能導致廢棄物收受延誤壓縮可處理時間、設備損壞與防災設施維修成本增加;乾旱則可能限制回收與焚化製程用水,需額外採購工業用水或暫停特定製程,增加營運成本。高溫與低溫亦將影響員工健康與排班效率,造成勞動生產力波動。 |
在氣候轉型面,隨著國內碳費制度與綠色採購政策推進,公司未來可能面臨碳排成本或客戶減碳要求。例如能源使用若不及早導入節能與綠電,恐使營運成本上升或流失特定政府與大型企業標案。長期而言,公司須提前進行資本支出規劃(如廠內節能改造、碳捕捉、綠電採購或碳盤查系統建置),以控制轉型過程中的財務衝擊。 |
|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已於 114 年篩選確認環境法規、碳費、低碳技術轉型、極端氣候、參與可再生能源項目並採用節能措施、開發和/或增加低碳商品服務等項目為公司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項目,並依發生可能性與影響程度進行分類管理。
公司已規劃於 115 年度將氣候風險管理機制正式導入現有風險盤點流程,並納入年度營運風險評估與內部稽核覆核機制。風險項目將列入各部門風險回報責任範圍,由永續發展委員會統籌整合與定期檢討,以強化公司整體風險管理體系之韌性與前瞻性。 |
|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目前本公司尚未導入氣候情境分析工具,惟已認知其有助於評估未來不同氣候狀況下的營運風險與財務影響。公司未來將持續關注同業、顧問與政府單位對此工具的實務應用與輔導資源,並視實際需要與技術成熟度,逐步評估導入時機與方式。
初步規劃將參考政府與國際氣候機構(如聯合國 IPCC)公布之氣候變遷趨勢,模擬未來氣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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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條件變化下,對極端天候、水資源、營運中斷、碳費上升等可能情境進行簡單推估。後續如有進一步模型工具可用,將納入設備投資、設施規劃與風險管理之參考依據,以強化公司面對氣候挑戰的調適能力。 |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本公司已於 114 年度完成氣候實體風險之初步辨識,確認極端氣候(如暴雨、乾旱、高溫、低溫)為主要風險來源,並同步擴大盤點轉型風險,包括一般環境法規、碳費、低碳技術轉型,等情境。目前已於 114 年完成氣候管理指標與減量目標,針對溫室氣體、能源使用效率、水資源管理進行初步規劃,短期及中期目標請參閱 113 永續報告書。 |
公司並同步著手規劃未來指標化管理方向。初步構想將以「營運穩定性」與「資源使用效率」為管理核心,擬納入之評估指標包括:極端氣候導致之設備異常次數、每處理廢棄物服務噸數之用電/用水強度、廠區備援水源建置率、碳費或能源支出占營業成本比率等,並視未來實際氣候狀況,將極端氣候導致之設備異常次數、廠區備援水源建置率等項目納入評估指標。未來亦將依政府法規推動與產業趨勢,逐步建立中長期節能與減碳目標,並納入永續發展委員會監督與高階主管績效管理機制。
本公司期望透過逐步導入數據化管理,強化氣候風險應變與氣候調適能力,為後續情境分析與指標管理奠定基礎。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目前尚未導入內部碳定價制度,主因公司營運模式以廢棄物處理及循環經濟業務為主,尚無跨部門、跨服務/產品之碳成本內部分攤或投資評估需求,實際導入意義有限。惟公司已關注碳費制度發展與政府相關法規進程,未來如碳成本對經營決策產生更高敏感性,將評估以國內碳費參考價或國際碳市場價格為基礎,設立內部碳價,用以作為設備汰換、節能投資或綠電採購等專案之財務可行性分析依據。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 | 本公司已完成 113 年度範疇一及範疇二之溫室氣體排放盤查,一廠並於 114 年導入 ISO 50001 能源管理系統,作為強化能源管理及推動減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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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之基礎。依據碳盤查結果,綜合考量設備排放特性及營運模式,建立以用電強度、單位處理量碳排放密度、能源效率改善率及綠電使用占比等指標為核心之管理機制,作為節能減碳推動之依據。 |
在減碳策略規劃上,本公司已訂定分階段目標:短期以設備節能優化為重點,中期著重系統整合與能源效率提升,長期則朝向再生能源導入與低碳轉型發展。未來將持續深化能源管理系統之應用,並配合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劃於117年完成相關確信作業。此外,減碳目標之執行情形將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定期監督與追蹤,並研議導入內部管理平台,以提升跨部門協作效率與資訊透明度。目前本公司尚未採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未來將視實際需求,評估以自發自用或憑證採購作為補充機制。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請參閱本年報【貳、二、(七)、2、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之說明。 |
-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1)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2)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2)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金管會於111年3月3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推動全體上市櫃公司於2027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並於2029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之確信。
本公司已初步依循環境部發布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指引」進行中台一廠自行盤查作業,相關數據可查詢2025年(114年度)永續報告書。依據前述路徑圖規劃,本公司資本額未滿50億元,屬於須於2026年完成個體公司盤查、2027年完成合併報表範圍盤查、2028年完成個體公司確信,以及2029年完成合併報表子公司確信之對象。公司將秉持積極態度,持續充實盤查基礎資料,並致力提前完成盤查、確信作業,進一步研擬合理之減量目標與執行路徑。
(八)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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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 | ☑ | |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使本公司董事及員工瞭解公司道德標準,並依公平、誠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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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確實落實誠信經營政策。
1. 「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涵蓋之範疇包括禁止行賄與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活動、不當禮物或款待的收受等。該守則亦規範董事、監察單位及經理人應避免利益衝突,並針對不誠信行為或潛在風險高的營業活動,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
2. 「道德行為準則」涵蓋之範疇包括迴避利益衝突與不當利益之輸送、不得圖己私利、落實公司及客戶資訊保密、公平交易與交易情形真實呈報、公司資產之妥善運用及維護等。
目前設置推動為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各項內部規章及對外文件如員工行為準則、廠商承諾書等,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及作法,且嚴格要求公司員工必須履行公司之誠信政策。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 本公司已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為防範不誠信行為,已針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加強相關防範措施。此外,本公司要求全體員工均須詳加瞭解前述規範,並將規範公告於公司官網及內部平台,供內外部人員得隨時查閱,公司並持續以定期之教育訓練及多元化宣導方式,使員工明確知悉其應遵守之規範,藉此降低不誠信行為之發生。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 | ☑ | | 為防範任何不誠信行為,本公司除了要求供應商、承包商或其他合作者允諾,不能從事任何違法之商業行為及不能向本公司員工提供不當利益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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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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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及賄賂等書面之廉潔承諾。如遇較高不誠信行為之廠商,除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外,情節重大者將通報司法單位。本公司已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於法規修訂時於董事會提出當年度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執行報告時,重新檢視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是否需要配合修正。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 |
|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 本公司要求供應商簽署並遵守廠商承諾書以共同實踐本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此外,本公司持續對供應商及客戶進行政策宣導,除藉此向供應商及客戶傳達公司之誠信經營文化外,並得以瞭解是否發生不符合誠信正直的行為。 | 無重大差異。 |
|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 本公司由董事長室作為專責單位,持續依公司政策推動各項誠信經營方案,並宣導誠信廉潔事項。每年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倘有違反誠信廉潔之個案情事,本公司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本公司最近一次向董事會進行誠信經營及從業道德報告為 114 年 12 月 24 日。 | 無重大差異。 |
|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 本公司於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行為準則中明定防止利益衝突之相關規範。並要求所有同仁均需要主動申報並迴避任何利益衝突之情形。而為落實政策之執行,公司亦要求員工須填寫問卷調查,主動陳報有無任何利益衝突之情事。 | 無重大差異。 |
|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 | ☑ | | 本公司已建立完整且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持續檢視與精進,以確保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公司設有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就各項防弊措施之執行情形進行查核,以確保相關制度之落實與遵循。
此外,本公司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年度財務報表查核。該查核係依相關審計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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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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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準則執行,主要目的在於對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出具查核意見,並非以查核舞弊為主要目的;惟如於查核過程中發現重大異常或疑似不當情事,會計師將依規定與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以強化公司治理及監督機制。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教育訓練為本公司落實誠信政策執行最重要的一環。本公司持續透過誠信經營教育訓練課程來強化同仁之遵法意識,同時利用官網等持續進行誠信經營規範之宣導。本公司亦定期舉辦之反貪腐及不法侵害等政策內部教育訓練。此外,為使供應商確實遵循公司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除已擬訂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作業規範供供應商遵循外,亦將此規範公告於公司官網,供其隨時查閱。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 本公司設立舉報信箱並提供檢舉管道、受理程序等資訊供內、外部人員隨時利用。此外,此舉報管道資訊揭露於公司內部宣導海報及供應商應簽署之廠商承諾書中,使內、外部人士得知悉且充分利用檢舉管道進行舉報。
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公司接獲檢舉均完全保密並以嚴謹態度進行查實,以及調查發現呈報之程序,並於不影響公司營業秘密時揭露於公司網站之企業永續專區。本公司於公司網站之「聯絡我們」網頁,除留有夠利害關係人聯絡資訊外,尚包含「違反從業道德行為舉報窗口」,公司內外部檢舉人可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聯繫本公司,由本公司稽核主管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並進行調查,並於將調查結果向獨立董事或董事會報告,並慎重要求管理階層檢討內控制度及管理規則,減少有違倫理或不合法行為及組織誠信相關問題。此外,為預防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公司在辦公場所設置了專門用於處理性騷擾投訴的轉屬信箱、專線和電子郵件,由擔任行政副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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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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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總的公司資深女性負責接收投訴案件,本公司相信行政副總將能夠公正處理任何相關的性騷擾事件。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 對於經舉報案件之調查,本公司以保密與嚴謹之態度進行調查作業,後續擬訂定「貪腐事件調查及管理作業規範」詳細制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本公司按內部規章依情節輕重採取後續措施,若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 本公司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報復手段,為保護舉報人,本公司於內部規範中明定公司將保護舉報人免於因舉報而遭受任何報復,並於公司內規中禁止同仁採取任何報復措施。而調查小組於調查過程中亦確實遵守檢舉人身分保密與匿名檢舉之相關規定,嚴守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保護檢舉人身份之機密性,使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 |
|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 本公司除將誠信經營守則規劃揭露於公司網站供隨時查詢。另股東會年報中,亦詳盡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所有同仁及關係企業均須遵守本規定,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一)嚴格遵守商業行為法規及其他上市上櫃相關規範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礎,並持續進行法規鑑別與更新,以確保法規落實執行。
(二)公司每年持續進行商業道德法規風險評估,透過內部控制制度落實本公司之商業道德風險管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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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 114年度董事進修情形:
| 日期 | 課程主題 | 上課名稱 | 主辦單位 | 時數 | 參與進修董事 |
|---|---|---|---|---|---|
| 114/5/7 | 公司治理類 | 企業誠信經營暨永續治理策略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3 | 莊瑞元 |
| 114/7/9 | 企業永續類 |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3 | 魏國彥 |
| 114/7/9 | 公司治理類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上)(下)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6 | 吳峻毅 |
| 114/8/6 | 法律 | 漂綠與不實永續報告書的案例及法律責任分析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3 | 楊永發、陳煜賢、陳聰田、鄭光傑、魏國彥、方耀華、王瑜玲 |
| 114/11/5 | 企業永續類 | 企業人工智慧應用之重要性及實際案例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3 | 楊永發、陳煜賢、陳聰田、莊瑞元、鄭光傑、方耀華、王瑜玲 |
- 114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 日期 | 課程主題 | 上課名稱 | 主辦單位 | 時數 | 進修主管 |
|---|---|---|---|---|---|
| 114/7/9 | 企業永續類 |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6 | 石修瑋 |
| 114/7/15 | 企業永續及淨零策略董事課程 | 溫室氣體管理實作工作坊暨永續發展宣導會-台北場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9 | 石修瑋 |
| 114/7/16 | |||||
| 114/8/6 | 法律 | 漂綠與不實永續報告書的案例及法律責任分析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3 | 石修瑋 |
| 114/11/5 | 企業永續類 | 企業人工智慧應用之重要性及實際案例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3 | 石修瑋 |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內部控制聲明書:
114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控聲明書公告,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及執行情況:
| 日期 | 股東會重要決議 | 執行情況 |
|---|---|---|
| 114/6/26 | ||
| (股東常會) |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通過承認案 |
|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通過承認案 | |
| 全面改選董事案 | 順利選取並產出第九屆董事會 |
| 日期 | 股東會重要決議 | 執行情況 |
|---|---|---|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照案通過並發放 | |
|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 照案通過 | |
|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照案通過,解除第九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 一四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重要決議:
| 日期 | 決議事項 |
|---|---|
| 114/03/11 | 1. 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2. 非獨立董事之一一三年度個別酬勞分配案 | |
| 3.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 |
| 4. 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
| 5. 向遠東商銀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6. 向合庫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7. 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 | |
| 8. 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9. 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 |
| 10. 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暨資格審查案 | |
| 11.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12. 一四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 |
| 13. 一四年受理股東提案(名)之相關事宜案 | |
| 114/04/10 | 1. 擬買回本公司普通股案 |
| 2. 擬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書案 | |
| 114/05/08 | 1. 一四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 2. 本公司114年度至117年度第1季會計師遴選、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 |
| 3. 向兆豐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4. 向中國信託銀行申請額度續約案 | |
| 5. 配合營運需要,擬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案 | |
| 114/06/26 | 1. 選舉第九屆董事長 |
| 2. 擬投資可寧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案 | |
| 3. 擬聘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 |
| 114/08/12 | 1. 一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 2. 擬發行中台113年度永續報告書案 | |
| 3. 擬提名及委任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案 | |
| 4. 擬增訂「買回庫藏股作業管理辦法」 | |
| 5.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性控制作業(增訂買回庫藏股作業之管理)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增訂買回庫藏股作業之管理查核程序) | |
| 6. 向元大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7. 向新光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
-43-
| 日期 | 決議事項 |
|---|---|
| 114/08/28 | 1. 增加投資可久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及策略合作案 |
| 114/10/09 | 1. 資金貸與可久股份有限公司案 |
| 114/11/10 | 1. 一一四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 2. 向華南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114/12/24 | 1. 一一四年度提升企業價值計畫案 |
| 2. 一一五年度營運計畫及營業預算案 | |
| 3. 訂定本公司一一五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 |
| 4. 訂立本公司「基層員工」定義對象適用範圍案 | |
| 5. 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 | |
| 6. 向國泰世華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7. 一一五年獨立董事薪資報酬案 | |
| 8. 一一四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 |
| 9. 一一五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薪酬案 | |
| 115/03/06 | 1. 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2. 非獨立董事之一一四年度個別酬勞分配案 | |
| 3. 一一四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4.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 |
| 5.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
| 6. 向中國信託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7. 向合庫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 | |
| 8. 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
| 9.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 |
| 10. 一一五年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事宜案 | |
| 11. 一一五年度財報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暨獨立性、適任性、審計品質指標(AQIs)等審查案 | |
| 12. 本公司放棄認購轉投資公司-大云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現金增資案,並同意簽署股東契約案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三、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註) | 合計 | 備註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邱鏞銘、施錦川 | 114/1/1-114/12/31 | 1,790 | 340 | 2,130 | 無 |
註:本公司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非審計服務費用係包含「營利事業所得稅簽證」、「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簽證」、「股東會年報覆核」等。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此情形。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四、更換會計師資訊:無此情形。
五、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情形:無此情形。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變動及質押情形:
資訊揭露請參閱
- 股權移轉: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股權轉讓資料查詢>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query6_1。
- 股權質押變動情形: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內部人設質解質>內部人設質解質公告,網址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STAMAK03_1。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此情形。
(三)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此情形。
-45-
七、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年3月27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可寧衛(股)公司 | 16,447,000 | 17.98% | - | - | 1,064,000 | ||||
| (註1) | 1.16% | ||||||||
| (註1) | - | - | - | ||||||
| 代表人:楊慶祥 | - | - | - | - | - | - | 楊永發 | 父子 | - |
| 楊永發 | 12,120,755 | 13.25% | - | - | 270,000 | ||||
| (註2) | 0.30% | ||||||||
| (註2) | 楊慶祥 | 父子 | - | ||||||
| 鄭光傑 | 3,439,626 | 3.76% | 1,293,104 | 1.41% | - | - | 黃貞瑛 | 配偶 | - |
| 金益鼎企業(股)公司 | 2,940,659 | 3.21%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莊清旗 | - | - | - | - | - | - | - | - | - |
| 裕霖投資(股)公司 | 2,126,600 | 2.32%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顔甘霖 | - | - | - | - | - | - | - | - | - |
| 吳峻毅 | 1,750,000 | 1.91% | - | - | - | - | - | - | - |
| 卓利投資(股)公司 | 1,340,000 | 1.46%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連明仁 | - | - | - | - | - | - | - | - | - |
| 郭雅惠 | 1,254,000 | 1.36% | - | - | - | - | - | - | - |
| 黃貞瑛 | 1,293,104 | 1.41% | 3,439,626 | 3.76% | - | - | 鄭光傑 | 配偶 | - |
| 鄭夙宜 | 1,197,112 | 1.31% | 鄭光傑 | 兄妹 |
註1:可寧衛(股)有限公司透過其子公司吉衛(股)公司及大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64,000股,持股 1.16% 。
註2:楊永發透過喬治楊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0股,持股 0.29% 。
八、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46-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及種類
115年3月31日;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年 月 | 發行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90.05 | 10 | 10,000 | 100,000 | 5,000 | 50,000 | 設立資本 50,000 千元 | 無 | 註 1 |
| 94.08 | 10 | 10,000 | 100,000 | 5,500 | 55,000 | 盈餘轉增資 5,000 千元 | 無 | 註 2 |
| 95.08 | 10 | 30,000 | 300,000 | 10,010 | 100,100 | 盈餘轉增資 45,100 千元 | 無 | 註 3 |
| 96.10 | 10 | 30,000 | 300,000 | 16,345 | 163,450 | 盈餘轉增資 63,350 千元 | 無 | 註 4 |
| 97.09 | 10 | 30,000 | 300,000 | 24,722 | 247,220 | 盈餘轉增資 83,770 千元 | 無 | 註 5 |
| 98.11 | 10 | 30,000 | 300,000 | 27,597 | 275,970 | 盈餘轉增資 28,750 千元 | 無 | 註 6 |
| 99.09 | 10 | 30,000 | 300,000 | 28,487 | 284,870 | 盈餘轉增資 8,900 千元 | 無 | 註 7 |
| 100.10 | 10 | 50,000 | 500,000 | 31,365 | 313,654 | 盈餘轉增資 28,784 千元 | 無 | 註 8 |
| 101.02 | 10 | 50,000 | 500,000 | 37,365 | 373,654 | 現金增資 60,000 千元 | 無 | 註 9 |
| 101.11 | 10 | 50,000 | 500,000 | 40,840 | 408,404 | 盈餘轉增資 34,749 千元 | 無 | 註 10 |
| 107.06 | 10 | 80,000 | 800,000 | 59,924 | 599,244 | 盈餘轉增資 40,840 千元 | ||
| 現金增資 150,000 千元 | 無 | 註 11 | ||||||
| 108.03 | 24 | 80,000 | 800,000 | 77,924 | 779,244 | 現金增資 180,000 千元 | 無 | 註 12 |
| 110.09 | 25 | 160,000 | 1,600,000 | 81,124 | 811,244 | 現金增資 32,000 千元 | 無 | 註 13 |
| 112.01 | 85 | 160,000 | 1,600,000 | 82,624 | 826,244 | 現金增資 15,000 千元 | 無 | 註 14 |
| 113.09 | 80 | 160,000 | 1,600,000 | 91,888 | 918,880 | 現金增資 92,636 千元 | 無 | 註 15 |
| 114.10 | - | 160,000 | 1,600,000 | 91,488 | 914,880 | 註銷庫藏股減資 400 千元 | 無 | 註 16 |
註 1:90 年 5 月 9 日北市建商二字第 90278602 號。
註 2:94 年 8 月 16 日府產業商字第 09417026210 號。
註 3:95 年 9 月 12 日府產業商字第 09582685320 號。
註 4:96 年 10 月 17 日府產業商字第 09690513000 號。
註 5:97 年 11 月 17 日府產業商字第 09791367610 號。
註 6:98 年 11 月 12 日府產業商字第 09890396610 號
註 7:100 年 1 月 11 日府產業商字第 09990768120 號。
註 8:100 年 10 月 7 日府產業商字第 10088277400 號。
註 9:101 年 2 月 17 日府產業商字第 10180979810 號
註 10:101 年 11 月 13 日府產業商字第 10189424610 號
註 11:107 年 6 月 27 日經商公字第 10701067700 號。
註 12:108 年 4 月 2 日經商公字第 10801035230 號。
註 13:110 年 9 月 1 日經商公字第 11001155280 號。
註 14:112 年 2 月 9 日經授商公字第 11230009550 號。
註 15:113 年 10 月 15 日經授商公字第 11330176330 號。
註 16:114 年 10 月 20 日經授商公字第 11430142720 號。
115 年 3 月 31 日;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91,488,000 | 68,512,000 | 160,000,000 | 上市公司股票 |
-47-
(二)主要股東名單
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15年3月27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 16,447,000 | 17.98% |
| 楊永發 | 12,120,755 | 13.25% |
| 鄭光傑 | 3,439,626 | 3.76% |
| 金益鼎企業股份公司 | 2,940,659 | 3.21% |
| 裕霖投資股份公司 | 2,126,600 | 2.32% |
| 吳峻毅 | 1,750,000 | 1.91% |
| 卓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340,000 | 1.46% |
| 郭雅惠 | 1,321,000 | 1.44% |
| 黃貞瑛 | 1,293,104 | 1.41% |
| 鄭夙宜 | 1,197,112 | 1.31% |
| 總計 | 43,975,856 | 48.07%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本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如下: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產品服務多樣,尚難區分其成長階段,惟未來數年有重大擴充生產線之計畫暨資金需求,將由董事會依當時資本支出預算、融資資金與財務結構、營運需求、股東利益及平衡股利等因素後,分派股東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期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本公司股東股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惟股東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 本年度擬議股東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15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可分配盈餘擬將新台幣242,443,200元配發予股東,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65元;另外,擬自溢價發行普通股超過面額金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32,020,800元配發予股東,每股配發現金0.35元,共計現金發放274,464,000元,合計每股配發現金3.00元,該盈餘分配案預計115年5月25日送股東常會承認。
- 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之情形:無重大變動。
本公司除109年度因建廠資金需求保留部分盈餘外,其餘年度均依當年度獲利情形,於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後,採以現金為主之盈餘分配政策。114年度每股盈餘為3.03元,董事會並擬議配發每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司配發現金共計3.0元,延續一貫穩健之股利政策,現金股利配發率維持九成以上,持續回饋股東並兼顧公司長期發展所需之資金規劃。
-48-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五)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稅前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又員工酬勞數額中,分派予基層員工份額應不低於百分之十五;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係以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的稅前淨利,依公司章程規定之提撥成數計算估列,認列為薪資費用。如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經115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107,000元及2,928,00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並無費用認列差異之情事。
前述員工酬勞中之 35%,分配予基層員工酬勞計3,187,450元。114年度定義之基層員工係指非屬「經理人」且經常性薪資在新台幣63,000元以下之員工。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本公司114年度並未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故不適用。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經114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之以現金發放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酬勞分別為新台幣10,084,000元及2,600,000元與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酬勞與實際分配情形相同。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業已於114年6月26日報告股東常會,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分派金額未有變動。
-49-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114年4月10日董事會決議於集中交易市場辦理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關資訊如下:。
| 買回期次 | 114年第一次 (114.04.10 董事會通過) |
|---|---|
| 買回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
| 買回期間 | 民國 114 年 4 月 11 日至 114 年 6 月 10 日 |
| 買回區間價格 | 每股 50 元至 115.5 元 |
| 已買回種類及股數 | 普通股 2,000 仟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29,248,514 元 |
| 已買回種類股數 | 普通股 400 仟股 |
|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 20.00%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普通股 400 仟股 |
| 累計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0.44%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劃效益尚未顯現之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
前次現金增資計畫為113年度增資787,511千元,茲就計畫內容、執行情形及效益分析如下。相關資訊公開亦可參照
- 計畫內容,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募資>募資計畫執行,網址: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bfhtm_q2。
- 執行情形,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募資>募資計畫執行,網址: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bfhtm_q2。
113年度現金增資
1.計畫內容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113年8月7日之臺證上一字第1130014217號
(2)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787,511千元。
(3)資金來源:本次現金增資發行9,263,6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底價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67.8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87.33元為之,惟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8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80元溢價發行。
(4)計畫項目及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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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113 年第三季 | |||
| 充實營運資金 | 113 年第三季 | 787,511 | 787,511 |
(5)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次募集資金計畫總金額為新臺幣 787,511 千元,係全數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供未來業務發展所用,以維繫本公司競爭力,確保長期穩健經營,對企業營運及財務結構優化具有正面助益。
(6)變更計畫內容、資金之來源與運用、變更原因、變更前後效益及變更計畫提報股東會之日期:不適用。
(7)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日期:113 年 8 月 7 日。
2.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計畫項目 | 執行狀況 | 113 年第三季 | 進度超前或落後之原因 | |
|---|---|---|---|---|
| 償還銀行借款 | 支用金額 | 預計 | 787,511 | 已依計畫如期 |
| 執行完畢 | ||||
| 實際 | 787,511 | |||
| 執行進度 | 預計 | 100% | ||
| 實際 | 100% |
3.執行效益評估
本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定效益為維持公司經營穩健並強化財務結構,本公司已於 113 年 9 月募集完成後全數投入充實營運資金,並改善負債比率、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指標,故本次現金增資實際達成情形與原預定效益相同,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 113 年 9 月 30 日
(113 年第 3 季) | 113 年 6 月 30 日
(113 年第 2 季) |
| --- | --- | --- | --- |
| 基本財務
資料 | 流動資產 | 1,255,490 | 848,540 |
| | 流動負債 | 633,093 | 986,974 |
| | 負債總額 | 1,829,562 | 2,290,493 |
| | 營業收入 | 1,401,003 | 999,296 |
| | 營業淨利 | 417,877 | 262,848 |
| | 利息費用 | 25,993 | 17,904 |
| | 每股盈餘(元) | 4.00 | 2.56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0.74% | 56.50%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130.19% | 104.70%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98.31% | 85.97% |
| | 速動比率 | 192.11% | 81.62%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本公司主要業務項目包含事業廢棄物焚化發電之綜合處理、含汞廢棄物資源化回收汞、熱裂解處理回收貴重金屬、廢印刷電路板資源化回收銅,以及環境整治工程,透過上述技術及綠色能源解決方案,將廢棄物轉化為有用的資源,減少對環境負面之影響。
- 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產品項目 | 112年度 | | 113年 | | 114年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比重(%) | 金額 | 比重(%) | 金額 | 比重(%) |
| 廢棄物處理服務 | 919,926 | 72.29 | 978,288 | 56.99 | 890,841 | 77.10 |
| 鋼粉等產品銷售 | 145,284 | 11.42 | 191,984 | 11.18 | 222,106 | 19.21 |
| 環境整治工程 | 206,659 | 16.24 | 544,557 | 31.72 | 39,230 | 3.40 |
| 其他(註) | 588 | 0.05 | 1,916 | 0.11 | 3,331 | 0.29 |
| 合計 | 1,272,457 | 100.00 | 1,716,745 | 100.00 | 1,155,508 | 100.00 |
註:其它收入包含佣金服務收入及環教收入等。
-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服務項目 | 內容 |
|---|---|
| 事業廢棄物清除及處理 | 事業廢棄物清除服務,以及焚化、物理、化學、固化、蒸餾、熱裂解等處理或再利用。 |
| 應回收處理 | 廢照明光源回收處理業務 |
| 環境整治工程 | 污染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作 |
| 衍生物出售 | 混合廢五金之鋼粉、含貴金屬之混合金屬及其他單一金屬之銷售,以及再生粒料等資源再生品。 |
-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 計畫分類 |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
|---|---|
| 低碳循環、能源回收與資源化再生技術 | 1. 提升熱回收發電效率,減少外部電力使用。 |
| 2. 推動 ISO 50001 能源管理系統,設置節能設備。 | |
| 3. 規劃廢水回收處理系統,提升水回收率。 | |
| 4. 結合化學處理與熱處理方法,開發廢石綿再利用技術方案,提升資源化效益並降低環境風險。 | |
| 全循環零廢棄與關鍵原料提純技術開發 | 1. 降低廢照明光源之衍生廢棄物產生量在 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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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分類 |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
|---|---|
| 2. 持續提升廢照明光源之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逾95%以上; | |
| 3. 維持廢印刷電路板回收處理全循環零排放; | |
| 4. 研發及測試酸溶、電解及熔融等冶金技術,提升回收廢印刷電路板之銅純度達99%以上; | |
| 5. 透過熱裂解碳化技術對廢鋰電池進行熱處理,分離有機電解質與電極材料,進一步提取鋰、鈷、鎳等有價金屬,提升資源回收效率。 | |
| 6. 設立廢太陽能板之模組化拆解與精細篩分技術,分離玻璃、矽晶片與金屬材料,回收關鍵原料,並重新導入產業供應鏈,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 |
| 淨零轉型與綠色創新 | 1. 持續推廣環境教育。截至115年2月已累計舉辦881場環境教育課程、參訪人次逾1.48萬人,強化企業永續影響力與社區連結。 |
| 2. 規劃及測試飛灰水洗無害化與資源化設施,搭配化學沉澱與活性碳過濾程序,確保水質均符合放流管制標準,並提出最適化處理流程。 | |
| 3. 投入焚化煙道氣碳捕捉再利用模廠建置,取得「碳酸化固碳反應方法及裝置」發明專利(申請案號:113116244)。 | |
| 4. 建立加熱器及菸草柱生命周期管理與循環經濟服務模式。深化菸品後端處理技術研發,包括加熱器物理處理、醋酸纖維化學原料回收,以及有機物沼氣發電,形成完整資源循環。 |
(二)產業概況
-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本公司秉持「利用厚生」的經營理念,將廢棄物轉化為有用的資源及能源,同時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成立包括中台一廠融合焚化發電、固化、化學等處理機制之綜合處理中心,並結合中台二廠蒸餾回收汞及熱裂解回收稀貴金屬,以及中台三廠全循環零廢棄回收金屬銅,整合建構出中台資源科技的「能資源整合價值鏈」系統,進以全方位回收處理電子相關產業、化工產業及其他製造業,以及醫療及住商等廢棄資源物,將其轉化成資源及能源,提供全方位資源化處理方案,努力成為循環經濟架構之典範。以下就本公司所營事業與服務之相關產業進行現況與發展說明:
(1) 全球廢棄物處理產業概況
根據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的定義,廢棄物管理係指產品從生產到使用後剩餘物的處理過程,包括從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到丟棄過程的控制、監管與法規管理等。由於這些是經濟活動的產物,因此人口數量、生活型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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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及都市化都將影響廢棄物的種類與數量,一旦處理不當、回歸環境將嚴重威脅人類健康,因此必須嚴加管理。另一方面,廢棄物若經有效的處理與回收再利用,不僅可以減少對環境與健康的傷害,還可以進一步從中提取有價值的資源,如紙張、塑膠及金屬等,從而降低再製品的成本與生產資材的消耗,過程也創造許多就業機會,無論在經濟、社會、環境等各面向都能促進永續發展。
依據世界銀行發布之最新《全球廢棄物管理展望 3.0》(What a Waste 3.0,2026 年)報告評估,全球廢棄物處理產業正處於關鍵的轉型期,為投資人帶來龐大的基礎設施與氣候融資商機。全球廢棄物總量與管理成本急遽上升,推升基礎設施投資需求依據報告指出,2022 年全球城市固體廢棄物產生量已達 25.6 億公噸,若不採取積極的減量與管理行動,預計到 2050 年廢棄物總量將大幅增長 50%,達到驚人的 38.6 億公噸。在財務成本方面,2022 年全球廢棄物管理的直接營運成本已超過每年 2,500 億美元,預估在一切照舊(Business-as-usual)情境下,2050 年每年成本將攀升至 4,260 億美元。然而,未妥善處理廢棄物所造成的隱性經濟損失(如健康損害、基礎設施破壞及旅遊業損失等)遠高於此。為因應此危機,預估 2022 年至 2050 年間,全球廢棄物管理基礎設施需投入高達 2.8 兆至 3.4 兆美元的龐大資金,此一資金缺口將高度仰賴私部門的參與與資本挹注。
氣候變遷與碳市場機制,為廢棄物產業注入創新財務回報,廢棄物管理業已成為全球減緩氣候變遷的核心產業之一。2022 年,全球固體廢棄物管理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氣體高達每年 12.8 億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主要為有機廢棄物分解產生的甲烷)。目前全球已有 156 個國家將廢棄物管理納入其《巴黎協定》的國家自定貢獻(NDCs)減碳目標中。這使得先進的廢棄物處理企業能大幅受惠於全球碳市場機制(如清潔發展機制 CDM 及《巴黎協定》第六條),透過收集掩埋場沼氣、轉廢為能與提升回收率,企業不僅能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更能將減碳成果轉化為碳權(Carbon Credits)或新興的「塑膠信用額度」(Plastic Credits)進行交易。這種結合氣候金融的創新商業模式,將為環保處理廠商帶來穩定且多元的額外收入。
電子廢棄因含有多種有害物質及複雜組成,若處理不當,將對環境品質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衝擊,尤其在資源與處理能力相對不足之地區,其負面影響更為顯著。相較於一般廢棄物,電子廢棄物無法以傳統掩埋或簡易處置方式處理,須仰賴具備專業技術之處理設施進行精密拆解、化學中和及焚化處理,亦促使環保產業逐步朝高技術門檻與專業分工發展,帶動電子廢棄物回收與金屬資源再利用之市場需求。另依國際趨勢觀察,電子廢棄物產生量與國家經濟發展程度呈高度正相關,高所得國家人均產生量顯著較高,且電子廢棄物已成為都市固體廢棄物中重要組成之一,顯示未來處理需求將持續攀升。在政策面,各國政府亦透過推動延伸生產者責任(EPR)制度,將電子產品於全生命週期之回收與處理責任回歸製造端,電子廢棄物已成為 EPR 制度下之重點管制項目之一。整體而言,電子廢棄物管理不僅為環境治理之重要議題,亦為環保產業發展及資源循環利用之關鍵驅動力。
公私協力(PPP)與專業整合服務成為未來主流型態展望未來,廢棄物管理已從單純的公共服務,轉變為技術密集且依賴公私協力(PPP)的創新整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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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目前全球約有 50% 的廢棄物服務交由私人企業營運,而在高附加價值的「處理與處置」領域,私部門(含混合營運)的參與比例更超過 50%(其中純私營佔 34% 至 36%)。隨著處理技術邁向自動化與智慧化(如物聯網監測、光學與機器人分選等),各國政府與大型企業將更依賴具備規模經濟與技術優勢的專業環保廠商。持續增加的廢棄物數量與循環經濟政策,將使廢棄物處理公司能夠專注於將廢棄物轉化為高價值的再生材料或清潔能源,這不僅確保了全球廢棄物管理市場的強勁成長,亦將為投資人帶來兼具 ESG 永續價值與長期穩定獲利的投資回報。
(2) 台灣廢棄物處理產業概況
隨著環保意識的抬頭,台灣陸續制定各項廢棄物處理的政策與辦法,自民國73年及80年分別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及「垃圾處理方案」,確立了廢棄物處理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處理模式。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係指事業活動產生非屬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一般廢棄物」則指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前處理中包括壓縮處理、分選處理、乾燥與脫水處理等,目的是將廢棄物中之有價值的物質回收再利用,達到減量化及資源化;中間處理則是將經過前處理之廢棄物以物理、化學、生物或熱處理方式處理,使其趨於穩定、無害、安全及減量,以便貯存、運送、回收或處置的程序;而最終處理是將廢棄物經前處理及中間處理後的殘存物進行最終處置,使其回歸於水體或土地,包括安定掩埋、衛生掩埋、封閉掩埋及海洋棄置等。
近年在淨零轉型與循環經濟政策驅動下,國內環保產業持續朝向高值化與專業化發展。政府已推動《資源循環推動法》及相關法規修正,強化廢棄物管理、資源再利用及數位追溯機制,並鼓勵稀有金屬回收留置國內,建立完整循環經濟產業鏈,帶動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再生需求穩定成長。此外,隨著極端氣候事件頻率增加,災後產生之石綿建材、廢棄物及淤泥處理需求顯著提升,政府亦持續投入災後環境復原及廢棄物去化體系建置,進一步擴大環境工程與廢棄物處理市場規模。
在政策面,透過推動廢棄物能源化、資源化及循環利用,以及建立跨部會資源循環聯盟與產業合作機制,促進環保技術升級與商業模式創新,亦提升民間企業參與誘因。另一方面,隨著國家減碳目標及碳費制度逐步推動,企業對低碳處理、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再利用之需求日益增加,將進一步強化具備合規能力與技術優勢之處理業者競爭地位。整體而言,環保產業在政策支持、氣候變遷及資源循環趨勢帶動下,市場需求具備長期成長動能,產業結構亦朝向高門檻、技術導向及整合服務發展。
A. 事業廢棄物產業
由於我國經濟發展以製造業加工出口為主要驅動力,廢棄物處理業當中以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比重最大,達三成左右。而在108年以來受到台商回流趨勢的推升之下,工商業發展快速,高科技產品不斷創新研究開發,工商企業設立的家數與經濟活動人口亦相對地增加,且受惠於美中貿易戰持續發酵、國內防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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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顯著、全球疫情趨緩等有利因素,我國製造業外銷訂單暢旺,在製造業生氣蓬勃之際,致事業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的產生量相對成長,國內垃圾掩埋場已經無法承載急速擴增的廢棄物數量,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所具有危險性和毒性更非傳統性掩埋可以解決,因此可預期提供廢棄物處理服務廠與處理噸數,將因需求而日益增加。
而根據環境部所出具113年事業廢棄物申報量統計報告資料顯示,113年國內產生約1,983萬噸的事業廢棄物,其中包含1,822萬噸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占比達 91.86%,及161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占比達 8.14%。近5年來事業廢棄物處理情形,109年度以焚化處理所占比例最高,自110年度起物理處理的比重晉升為第一。111~113年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大致呈平緩減少趨勢,較112年減少21萬公噸,顯見國內處理量能尚且足夠,且隨著近年推動產業資源循環,目前事業廢棄物主要均以循環運用方式為主,再利用率則自107年的 75% 升至113年度的 83%,未來將持續推動資源有效循環再生,以建立資源永續利用之社會。而根據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資料顯示,114年再利用現況與產值分析,資源再生產業產值達814.4億元,顯示資源循環利用之事業廢棄物處理產業穩定發展。
近五年事業廢棄物處理情形
單位:公噸
| 處理方式年份 | 產生量 | 熱處理(不含焚化處理) | 焚化處理 | 物理處理 | 固化處理 | 化學處理 | 其他處理 | 掩埋處理 | 再利用 | |
|---|---|---|---|---|---|---|---|---|---|---|
| 自行/中間處理 | 最終機構處理 | |||||||||
| 109年度 | 20,030,414 | 408,292 | 1,108,005 | 935,483 | 56,131 | 97,999 | 314,744 | 106,558 | 69,253 | 16,938,320 |
| 110年度 | 21,950,312 | 421,600 | 1,021,338 | 1,049,614 | 67,386 | 142,809 | 318,836 | 75,698 | 81,950 | 18,741,702 |
| 111年度 | 21,178,033 | 421,494 | 972,230 | 1,182,229 | 55,894 | 147,586 | 244,995 | 74,744 | 74,136 | 17,766,507 |
| 112年度 | 20,038,745 | 393,719 | 935,35 | 1,402,597 | 44,853 | 140,302 | 141,920 | 133,999 | 47,440 | 17,112,427 |
| 113年度 | 19,833,117 | 405,120 | 965,2611 | 1,651,710 | 42,029 | 161,888 | 175,838 | 70,481 | 40,913 | 16,482,500 |
資料來源:環境部113年事業廢棄物申報量統計報告。
歷年醫療機構廢棄物申報量呈現遞增趨勢,醫療機構廢棄物再利用比率約 12%,其餘多採焚化處理。醫療機構112年度產生約14萬公噸廢棄物,其中約 66% (10萬公噸) 為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其中採焚化處理,約9萬公噸),約 34% (4萬公噸) 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生物醫療廢棄物(其中採焚化處理,約3萬公噸)。
隨著台灣於11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醫療廢棄物的總量預計將突破112年的14萬公噸紀錄,呈現持續穩定增長的態勢。一般廢棄物比重:持續占約 65-70%,其中包含大量一次性醫護用品、包裝與行政辦公廢棄物。生物醫療廢棄物:由於精準醫療與侵入性治療增加,廢尖銳器具與感染性廢棄物的處理量維持在高位。
環境部於114年7月,編列約8億元專案預算,專門針對風災後衍生的約1.5萬噸石棉廢棄物進行清運,與常態性補助分開併行,並下達「天然災害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指引」,提醒民眾及清理人員注意防護措施,並由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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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設立石綿廢棄物貯存專區供集中暫存。受損的石綿瓦廢棄物皆透過合格廠商進行清運處理,以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同時嚴格追查並依《廢棄物清理法》懲處惡意棄置者。
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於10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我國雖非公約締約方,亦藉由檢視國際汞管理及執行現況,規劃我國管制方向以與國際公約管制事項與時程一致,並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研擬「執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推動計畫」(行政院105年6月27日核定),確立各部會分工,作為國內推動汞管理工作之依據。環境部化學署112年已完成年度各部會執行成果報告彙整,並公告於汞水俣公約資訊網站。
環境部積極推動無機再生粒料適材適所分流應用,透過相關妥善政策引導、法規規範、技術研發提高品質及經濟誘因等措施,發揮粒料之循環價值,達到資源循環再利用目標,再利用方式以道路工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水泥生料及港區填築為主。
為強化固體再生燃料(SRF)之管理,參照國際ISO標準,加嚴汞含量產品標準,並建立SRF產品分級制度。建立產品履歷管控機制,追蹤產品流向。強化製造廠審查,透過書面審查、現勘及試運轉等三階段實質審查及專案技術小組會審,確保製造之SRF符合相關規範。強化使用廠空污排放管理,規範使用SRF做為燃料之設施及其應具備之空污防制設施,並由環境部大氣環境司訂定資源循環燃料的空污排放標準。環境部已於113年6月17日籌組「SRF營運體檢輔導團」,自6月中旬起針對全國66家製造廠及使用廠(製造廠48家及使用廠18家)進行為期3個月全面體檢輔導,已於113年9月13日完成輔導作業,且於113年10月9日公布體檢報告書。環境部已於113年12月30日正式發布「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現在製造廠必須取得再利用許可或符合登記檢核表規範,否則將面臨《廢清法》處罰。
進入114年,政策重點轉向排放控制與產品標準的國際接軌。環境部於114年1月正式實施「空污六法」修正案,針對使用SRF的鍋爐加嚴戴奧辛及重金屬(鉛、鎳、汞)排放標準。114年4月,《SRF白皮書》正式發布,確立了產品分級制度與「適材適所」原則,要求廠商依據ISO21640標準進行品質分類,並明確規劃出產業退場機制與2030年轉型路徑,為「轉廢為能」建立具信賴度的法制環境。
B. 照明光源廢棄物產業
廢照明光源回收處理業務,需擁有廢照明光源回收拆解技術及汞回收處理之證照,將廢燈管及燈泡進行資源化處理,達到分離、無害化及資源化之目標,並產製衍生物進行資源化再利用,而其衍生物主要為為玻璃、螢光粉、各類金屬及汞。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廢照明光源類)歷年回收量資料」顯示,台灣107年至114年之廢照明光源類回收處理量自108年後呈現逐年減少趨勢,顯示市場已逐漸接受更加節能耐用之LED照明光源產品,再加上各國政府在照明節能與環保政策發展更加嚴謹之下,具有照明節能優勢的LED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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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產品成長率將持續提高,而傳統燈管之使用已逐漸式微,而依據工業技術研究院報告 LED 照明崛起,全球照明市場自 2020 年起 LED 產品應用已超過五成,預估在 2026 年 LED 在全球照明市場更有超過八成的占有率,而廢白熾燈泡及螢光燈管的占比將逐年下滑。
近年受國際限汞趨勢及照明光源朝向節能方向發展影響,傳統照明逐漸被 LED 取代,回收量規模減少處理業不敷成本。為暢通回收處理管道,修正調高傳統照明補貼費率已於 111 年 12 月 30 日公告,自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
近五年應回收廢棄物(廢照明光源類)回收量資料
單位:公斤
|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廢照明光源類 | 3,294,267 | 2,799,970 | 2,752,172 | 2,738,112 | 2,862,552 |
資料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網。
C. 廢印刷電路板產業
台灣目前已是全球電子業發展重鎮,隨著 5G、高效能運算、雲端、物聯網、車用產能進行擴充電子等產業蓬勃發展,電子產品汰換速度日趨加快,又所有電子設備皆有一塊以上之印刷電路板,廢印刷電路板因而在電子廢棄物中占相當大的比例,廢印刷電路板若處理不當恐造成環境汙染及生物健康危害,故廢電子產品的處理也成為各國環保政策規範之重點,光電及半導體產業蓬勃發展及政府將資源化產業列入十大新興產業之一。
自 PC 板大廠之下腳料回收處理,係以有價廢銅占大宗,銅金屬回收再利用的議題在市場供需兩端的驅動之下,逐漸受到世人重視,在需求端方面,銅回收再生有益於減省能源消耗以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給端則是在天然銅礦開挖品級逐漸下滑,天然銅礦石之銅含量僅約 $0.5\% \sim 2.0\%$,相較之下,一般常見電子廢棄物當中的銅含量比天然礦源更具熔煉效率,促使產業轉向思考增加使用再生銅的比例,因此使用銅回收再生已成為全球產業的重要趨勢。
台灣每年產出大量的廢棄印刷電路板(PCB),來源包括電子產品的報廢電路板以及 PCB 製造過程中的邊料。根據統計,106~107 年間台灣正式回收的廢電子設備總量平均每年約 13.5 萬公噸,其中相當一部分含有 PCB 組件。由於 PCB 中含有豐富的金屬(如銅、金、銀等),回收處理的主要目的是提煉其中有價金屬再利用。實際上,每回收 1 公噸的廢電路板即可回收價值約新台幣 8.4 萬元的金屬,顯示廢 PCB 具有相當高的資源價值。值得注意的是,台灣電子廢棄物的實際產生量遠高於正式回收量。部分電子產品(例如手機等)並未納入法定回收項目,導致部分含 PCB 的電子廢棄物可能流入非正式管道或被儲存。此外,隨著電子裝置普及,電子廢棄物產生量呈逐年上升趨勢;研究估計年產生約 34 萬公噸的電子廢棄物。
強化廢 PCB 的回收處理成為環保部門關注的重點,以避免寶貴金屬資源流失及環境污染。台灣廢 PCB 回收處理產業已形成一定規模。每年處理的廢電子設備(包含 PCB)數量達數十萬噸,支撐起數十億元新台幣的市場規模(推計自回收金屬價值)。處理業者皆須取得政府許可並遵循環保標準進行處理,形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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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回收處理體系。由於 PCB 含有鉛、鎘等有害物質,回收過程中業者需確保妥善防治污染(如廢水處理、煙塵收集)。早期台灣缺乏完整的冶煉設施,一些 PCB 殘渣需出口處理或遭不肖業者非法棄置;例如 2016~2019 年間曾發生約 2,286 公噸粉碎後的 PCB 玻纖粉違法棄置於屏東案,造成土壤中銅含量超標。此事件凸顯了加強監管與落實合法處理的重要性。台灣針對廢 PCB 的管理有《廢棄物清理法》政策法規架構,確保回收處理過程符合環保要求。
近年來,台灣政府積極將循環經濟理念融入廢 PCB 管理政策中,推動資源永續利用。政策層面上,環保署和相關部會推出「循環經濟行動方案」,鼓勵廠商加強廢棄物資源化技術研發。除了法規調整,政府也促進產學研協作創新。環保署與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及產業界合作開發先進的電子廢棄物回收技術,以提升資源回收效率並降低環境衝擊。
回收銅價格與國際銅期貨價格(如倫敦金屬交易所 LME、紐約商品交易所 COMEX)長期呈現高度連動關係。114 年度,國際銅市經歷了從「景氣循環」向「結構性稀缺」轉型的關鍵一年。受惠於 AI 數據中心擴建、全球電網大規模升級以及電動車滲透率持續提升,銅需求呈現爆發式成長。同時,受關鍵礦場減產及冶煉加工費跌至負值的供給衝擊,國際銅價突破了先前預期的萬美元大關,LME 期銅全年均價拉升至每噸 10,000 至 12,000 美元區間,COMEX 銅價亦多次站上 5.5 美元/磅的歷史高位。展望 115 年度,市場已進入由「能源轉型」與「數位化浪潮」雙引擎驅動的新常態。根據投行最新預測(115 年 3 月),儘管短期內可能面臨高價抑制下游補庫及地緣政治關稅變數帶來的波動,但銅精礦供應赤字仍將持續。J.P. Morgan 與高盛 (Goldman Sachs) 多預估 LME 全年均價將在每噸 12,000 至 13,500 美元之間震盪,極端情況下甚至有上探 15,000 美元的潛力。
回收銅市場 (Secondary Copper) 在 114-115 年展現了前所未有的戰略價值。回收銅價格隨期貨行情水漲船高,且因精礦供給極度吃緊,煉銅廠對二次資源 (回收銅) 的依賴度大幅提升,使得回收銅溢價維持在高檔。此外,受各國環保法規與「低碳銅」需求推動,具備高效率分離技術的回收企業(如處理電子廢棄物中之銅回收)成為供應鏈核心。預期 2026 年回收銅將不再僅是補充性原料,而是對抗地緣政治供應風險的重要戰略儲備。
D. 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整治工程產業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於 99 年修正後,大幅帶動土地污染服務相關需求。在環保署公告各地受污染土地調查之招標案進行污染查證,經過調查後受污染土地將受到行政管制、公告及被限制其土地利用(不得開發、設定及移轉),並強制相關責任人配合執行土壤污染整治作業,而對於不主動執行污染整治之土地,則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投入,最終達到土壤復育及再利用的目的。因應上述各項土壤污染整治作業流程,延伸出土壤污染整治服務相關需求,如:土壤污染調查與檢測作業、土壤污染整治及案場管理、土壤復育及再利用資源化等。
彙整歷年累積列管場址數、解列場址數及目前列管場址數,自 106 年起當年度列管中場址數已逐步趨緩下降,而累積解列場址數量自 104 年以來成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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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遞升,於110年成長幅度呈現趨緩(104年至113年平均年解列數為582處)。

資料來源:11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年報
近五年污染整治業銷售額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年度 | 110年度 | 111年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污染整治業 | 142.99 | 155.68 | 155.57 | 186.29 | 189.21 |
資料來源:財政部統計資料庫。
依據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的研究報告指出,污染整治業者受惠於近期國內科技業者擴廠行動促進國內土地使用需求量,帶動污染廠址的整治工作增多。為了管控污染土壤避免流向不明,過去傾向不將污染土壤運出場外,採用現地或現場工法處理;或者若是運出場外,則將污染土壤視為廢棄物處理,進行清運、固化及掩埋,費用高昂且無其他附加價值。然而經過多年整治經驗發現,現地與現場處理受污染土壤有其限制且控制成本高昂、處理過程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及地主配合度不佳等種種問題。因此,近年環保部政策導向將污染土壤移除後,運至土壤復育廠進行異地處理,並將處理後符合各項污染物管制標準之土壤資源再利用化,後續可透過土壤資源業進行轉賣,衍伸出土壤污染整治的附加價值。隨著台灣環保意識逐漸提高,都市發展之土地需求,整體環保市場持續向上提升,近期相關公開招標及私人企業之工程需求漸漸增加,除整體市場案量增加外,單一案場金額亦有成長之趨勢。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所屬產業為循環經濟價值鏈,依物料來源、本公司回收處理技術及資源化成品呈現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 物料
來源 | 高科技、化工、
醫療等所產生廢棄物 | 廢棄照明(傳統螢光燈管、
電子樂曝光燈等)
、含貴重金屬複合材料 | 電子零組件、半導體、印刷
電路板業等所產生下腳料、
建框等) |
| --- | --- | --- | --- |
| 回收
處理
技術 | 焚化、化學、洗淨、
固化等處理 | 破碎、蒸餾、熱脫附、
熱裂解等處理 | 乾、濕破碎、
水搖床分選、改質 |
| 資源化
產品 | 電力
再生粒料
CLSM
水泥塊製品 | 高純度汞
玻璃粒料品
貴重金屬 | 高純度鋼粉
混凝土掺料 |

- 產品之未來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 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
A. 發展趨勢:隨著『巴黎協定』簽約成為國際法後,『節能減排、循環經濟』已成為國際共同語言。在地球有限資源枯竭的必然情況下,新生資源價格物以稀為貴,價格不斷攀高的壓力形成,未來環保意識將為世界各國高度接受,並鑑於已施行高度環保政策國家的成熟模式後,環保產業將是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政府遂積極加強輔導公私立廢棄物清理機構,大幅簡化法令及提高誘因藉以鼓勵民間機構投入廢棄物處理產業,期能提昇國內事業廢棄物之妥善處理率。
B. 競爭情形:企業設立的家數與人口不斷地增加,致事業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的產生量相對成長,國內垃圾掩埋場已經無法承載急速擴增的廢棄物數量,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所具有危險性和毒性更非傳統性掩埋可以解決,因此可預期提供廢棄物處理服務廠與處理噸數,將因需求而日益增加,且台灣地區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本公司所經營之高效能及多元化之處理廠為現行最佳與快速解決廢棄物問題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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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應回收之處理
A. 發展趨勢:我國使用照明光源的類型可以以民國98年為分水嶺。民國98年以前以傳統光源為主,包括螢光燈管(含T12/T9/T8/T5)、省電燈泡、水銀燈、複金屬燈、高壓鈉燈等,此時期照明產品延襲過去照明使用習慣(燈具與光源可分開),燈具安裝之後,若光源損壞,可購買光源進行替換。2009年後LED照明崛起,我國照明市場開始出現變化。LED照明產品單價快速下滑以及高效率特性帶動市場增長,部份產品已經成為市場主流,使得傳統照明產品市占率逐漸下滑。此外,一體成型的LED照明產品挑體積小、壽命長等特性,以及較佳的節能效益,進入市場,例如LED路燈、LED射燈、LED嵌燈、LED投光燈等皆採一體成型設計。此類產品損壞後僅能直接更換燈具,雖改變更換光源的使用習慣,但因具有較高性價比,已逐漸被市場接受而成為主流(工業技術研究院2021/1/15)。
B. 競爭情形:本公司應回收廢照明光源處理目前在台灣係屬寡占業務,依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照明光源類)」取得合格之處理資格。將廢照明光源進行資源化處理,達到分離、無害化及資源化之目標,並產製各類資源化物料。114年處理量市占率接近五成,未來持續提升廢照明光源之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逾95%以上,廢棄物再利用最大化。
本公司二廠處理應回收廢照明光源,依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照明光源類)」取得合格之處理資格。將廢照明光源進行資源化處理,達到分離、無害化及資源化之目標,並產製各類資源化物料。110-114年處理量共計為9,685.9公噸;經由資源化處理製程,產製出資源化物料為:「汞、玻璃、鐵、鋁」等,資再比達到九成。
(3) 混合廢五金代處理及衍生物出售
A. 發產趨勢:回收處理下腳料,係收集從生產過程中產生出來的多餘物料、邊角料等,可供資源回收使用。廢混合五金之處理量愈大,其經濟規模能有效降低成本;隨市場對於銅需要量之增加,料源之穩定性及加工提高含銅量將受到客戶青睞。
B. 競爭情形:本公司三廠完成後,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資格,收受國內印刷電路板廠商之含銅廢料,採用分解、乾式破碎、濕式破碎及水搖床分選等處理程序,可回收純度達到80%以上的銅粉。銅粉產品由再轉售給銅熔煉廠商再製成純銅。另分離出的玻纖樹脂再經改質程序產製「混凝土摻料」。銅粉產品由銅熔煉廠商再製成純銅,混凝土摻料則由水泥製造業使用,達到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112~114年共計處理廢印刷電路板16,632公噸;再生產品銅粉及混凝土摻料共計為24,746公噸,資再比約達100%。該項業務為本公司重要的營收來源之一;銅粉售價受國際銅價期貨及匯率影響,故採國內外客戶銷售調節比重,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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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環境整治工程
A. 發展趨勢:本公司領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證,歷經多年耕耘,於112年8月與專業污染整治工程廠捷博科技(股)公司攜手合作,共同參與高雄市政府高雄中油煉油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程,合約金額約新台幣10億元。這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程計畫完工後,將由高雄市政府規劃成為半導體先進產業基地的環保設施用地。本公司與捷博科技(股)公司攜手,共同努力於1年內完成廠址開挖工程,並在隨後的1年內完成現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程。此項工程的提早完工將有助於加速改善台灣的環境,並為未來半導體產業基地提早實現用地需求。
B. 競爭情形:土壤及地下水環保服務業務,從污染情形調查到後續的改善整治涵蓋多個領域,包括規劃設計、現場採樣、實驗室檢測、設備供應、現場施工、技師簽證與土壤處理場等,在國內上述各個領域皆有數家廠商投入競爭。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主要從事國內廢棄物清除處理,除致力於資源化及能源化處理的技術能力外,並努力與上下游業者合作推動資源循環鏈結,讓資源化物料可以順暢向下循環或回到原製程封閉循環使用,並持續研發高值化材料向上循環應用發展,其相關業務主要由廠區人員就實際現有情況做有效改善,由總經理直接領導研發單位-「循環經濟創新研發室」。

(1) 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單位:人數
| 學歷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115 年 3 月底 |
|---|---|---|---|
| 博士 | - | 0 | 0 |
| 碩士 | 1 | 1 | 1 |
| 大專/大學 | 1 | 1 | 0 |
| 高中(含)以下 | - | 0 | 0 |
| 合計 | 2 | 2 | 1 |
| 平均年資 | 10.5 | 11.0 | 17.7 |
(2) 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研發費用 | - | - | 3,461 | 5,145 | 6,113 |
| 營業收入淨額 | - | - | 1,272,457 | 1,716,745 | 1,155,508 |
| 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淨額比例(%) | - | - | 0.27 | 0.30 | 0.53 |
本公司 110~111 年度致力於製程改良以期提供新服務予客戶,因無專屬研發預算及專責部門,故無專列相關研發費用。
(3)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本公司營運方向由廢照明光源、含汞廢棄物及廢印刷電路板之資源化處理,擴展至複合材料熱裂解處理、綜合性廢棄物焚化處理、熱回收發電及焚化底渣再利用等。本公司持續研發資源循環技術、發展資源回收再利用最大化製程,以及創新綠色產品與服務等,以提供客戶全方位循環經濟解決方案。
| 時間 | 重要研發成果 | 內容說明 |
|---|---|---|
| 110 年度 | 焚化底渣應用於控制性低強度材料(CLSM)、再生粒料、及水泥製品之最適配比 | 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材料化再利用技術開發。 |
| 111 年度 | 開發焚化底渣應用於CLSM、再生粒料及水泥製品之最適配比 | 完成焚化爐底渣應用於CLSM、再生粒料及水泥製品之最適配比。 |
| 112 年度 | 碳酸氫鈉應用於廢氣除酸技術 | 1.建立碳酸氫鈉最適用之廢氣溫度範圍。 |
| 2.設置碳酸氫鈉研磨和加藥設備。 | ||
| 113 年度 | 事業廢棄物焚化底渣再生粒料之應用研析與市場媒合計畫 | 研析再生粒料產品應用於工程材料之品項原料,再利用發展作為「透水黏結砂漿」及「透水磚」兩項產品。 |
| 114 年度 | 焚化煙氣固碳系統升級轉型計畫 | 與工研院合作開發之煙道氣碳捕捉再利用系統,並取得「碳酸化固碳反應方法及裝置」發明專利(申請案號:113116244)。開發煙道氣二氧化碳捕捉技術,並與飛灰水洗液結合產製輕質碳酸鈣,實現二氧化碳資源化應用。 |
| 水資源循環再利用及飛灰水洗水處理程序測試 | 降低原水需求與廢水排放,盤點各類用水及排水來源,提出可行之回收再利用策略,以達成企業用水流程之優化並降低處理成本,同時符合環保園區放流水標準。 | |
| 飛灰水洗條針對其高鹽分及重金屬污染之特性,結合化學沉澱與活性碳過濾程序,提出最適化之處理流程。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一廠焚化綜合處理中心業務,擴展公司營運規模
本公司除了積極爭取原本回收處理業務以廢照明光源、廢印刷電路板及複合材料處理,111年一廠焚化爐完工啟用,新增焚化處理、化學處理、固化處理等處理方式,針對各類廢棄物特性進行資源化處理,擴展服務市場與公司營運規模。
因應丹娜絲颱風重創嘉南地區,政府啟動石綿建材清理專案,本公司參與後端處理,推升114年新增業務,佔占營收約 3.5%。展望115年,本公司將持續深化廢石綿專業處理能力,並同步投入廢石綿資源化再利用技術,將處理流程由「終端處置」提升至「循環材料再生」,提高附加價值與長期競爭力。截至115年3月底已獲修正後通過再利用試驗計劃審查。基於極端氣候頻率增加及政策強度提升,115年廢石綿專案業務仍具再度成長的機會。
(2) 強化污染防治與資源回收效率提升
因應一廠焚化處理模式之持續優化,本公司針對衍生廢棄物、空氣污染、廢水及噪音等環境影響,採取完善之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各項排放符合相關法規標準,並落實環境監測與妥善處理機制。在此基礎上,持續投入設備升級與製程配方優化,提升整體處理效率與產能,並深化資源回收技術之研發,推動回收產品高值化,提升回收銅之純度與附加價值,以降低產業對進口原料之依賴,進一步強化本公司之技術競爭力與環境效益。
(3) 完善財務結構,增加籌資管道
持續創造穩定營運資金,並結合金融機構與資本市場多元籌資管道,強化財務彈性與市場競爭力。
(4) 深化污染整治工程布局,拓展高門檻市場機會
本公司持續深耕含汞土壤污染整治業務開發,聚焦長期、重大、技術門檻高的公共工程案件。115年將依政策標案進度,積極爭取承攬大型污染整治業務。中台整合相關資源與專案管理能力,並引進相關人才,高技術結合先前大型高練場整治經驗,有助中台擴展於公私部門工程市場,建立競爭優勢。
-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1) 掌握產業動態,關注國內外廢棄物管理政策
隨著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廢棄物處理後衍生物及再生材料相關法規日趨嚴格,產業進入高規格監管階段,惟亦同步帶動處理需求及市場規模成長。本公司將持續關注主管機關新增應回收處理項目之政策動向,並提前投入相關處理技術、製程及設備之研發與建置,適時取得處理許可,持續擴充營運項目與服務範疇。
在國際市場方面,隨著全球循環經濟產業鏈整合加速,本公司將積極深化與國際夥伴之合作關係,拓展海外市場布局。透過與日本精煉大廠等策略合作夥伴協同發展,逐步建立跨國專業分工體系,提升資源回收與再利用之附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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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強化長期競爭優勢。
整體而言,產業發展將受國際金屬價格走勢、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EPR)、以及台灣 2050 淨零與循環經濟政策等多重因素驅動,預期將持續創造市場機會。本公司亦將同步提升技術能力與環保標準,以因應法規趨嚴之發展趨勢,並鞏固產業競爭地位。
(2) 持續提升員工人均貢獻並提升團隊向心力
規劃定期員工培訓,提升員工專業技能及工作效率;此外也逐步完善員工福利制度及設計適當的薪酬機制,秉持永續經營的理念,建立企業文化,增加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
(3) 健全財務規劃
本公司將持續優化資本結構,透過多元化籌資工具之運用,積極拓展長短期資金來源,以強化資金調度能力並提升財務彈性。透過適度平衡負債與權益資金配置,降低整體資金成本並提升企業價值。同時,配合公司長期發展策略,靈活運用各項融資管道,以支應營運成長與資本支出需求。在穩健財務政策下,亦兼顧股東、員工及社會大眾之權益,持續透過盈餘分配機制,與利害關係人共享經營成果。
(4) 長期發展策略與階段性目標
本公司持續以「資源循環與能源轉型」為核心發展主軸,透過策略投資與技術布局,培育中長期成長動能。於投資面,本公司投資大源股份有限公司,推動固體再生燃料(SRF)再生能源電廠建設,結合既有廢棄物處理業務,強化上下游整合效益並創造營運綜效。
在核心競爭力方面,本公司既有處理設施長期維持優良營運表現,二廠及三廠連續多年獲得地方政府評鑑為 A 級績優處理機構,顯示本公司在污染防治、營運管理及法規遵循等面向具備穩定且優異之執行能力,為拓展新業務與承接大型專案之重要基礎。
於技術發展方面,本公司持續與產、官、研單位合作,投入具長期市場潛力之新興廢棄物回收處理技術,包括煙道碳捕捉技術開發、廢鋰電池前處理與材料回收、太陽能板拆解與材料再生,以及加熱菸具與菸蒂回收處理等領域,強化技術深度與應用廣度。
整體而言,上述布局皆屬政策推動及能源轉型趨勢下之成長型市場。長期目標將持續推動技術成熟度驗證,待具備規模化條件後,逐步導入商業化運作,銜接資源循環產業趨勢,形成公司新一波營運成長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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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銷售地區 | 112年度 |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比率(%) | 金額 | 比率(%) | 金額 | 比率(%) |
| 內銷(台灣) | 1,158,372 | 91.03 | 1,560,111 | 90.88 | 1,027,003 | 88.88 |
| 外銷(海外) | 114,085 | 8.97 | 156,634 | 9.12 | 128,505 | 11.12 |
| 合計 | 1,272,457 | 100.00 | 1,716,745 | 100.00 | 1,155,508 | 100.00 |
本公司海外銷售業務以日本地區為主要市場,產品以回收銅為主。
- 市場占有率
針對可推估廢棄物處理市場,說明本公司主要服務於國內市場占有率情形揭示如下:
(1) 應回收之廢照明處理
本公司之處理數量,經第三公證團體稽核後,稽核認證團體即提報處理認證量報告上呈環保部,供本公司據以請領補貼金額。112~114年處理量共計為4,897.6公噸,市占率約為五成。近年市占率較前期下降,主因近年LED燈具快速普及,市場結構有所改變。本公司二廠目前以傳統螢光燈管處理為核心,基於經營策略考量,未申請廢LED燈回收處理許可,間接影響整體市占表現。
單位:公噸
|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本公司應回收處理量 | 1,903.7 | 1,629.5 | 1,364.4 |
| 環保部認證廢照明光源全國總處理量 | 2,752 | 2,738 | 2,863 |
| 市占率 | 70% | 59% | 48% |
(2) 廢印刷電路板處理
本公司主要處理E類之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等,故以本公司回收處理量與環保部申報統計相比推估市占率約二成至三成。
單位:公噸
|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本公司回收處理加工量 | 10,257 | 7,658 | 6,853 |
| 事業廢棄物(E-0221、E-0217、E-0222、E-0229)申報境內流向量 | 32744 | 33391 | 34877 |
| 市占率 | 31% | 23%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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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業廢棄物採焚化處理程序
本公司一廠係以焚化處理為主之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依照環保部事業廢棄物申報量統計報告數據推估市占率如下:
單位:公噸
| 項目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本公司焚化處理量 | 25,676 | 27,854 | 註 1 |
| 全國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量 | 935,340 | 965,261 | 註 1 |
| 市占率 | 2.7% | 2.9% | 註 1 |
註 1:114 年環境部尚未公告焚化處理統計資訊。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目前我國廢棄物清理政策以「資源永續立目標,循環利用創新局」為施政主軸,並研訂資源循環政策規劃,朝向資源永續利用,提倡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臺灣目前環保意識高漲,產業界對於事業廢棄物合法處理之觀念已經形成,加上政府對於環保工作之推行不遺餘力,環保法規的日益完善,鑑此廢棄物未經妥善處理即隨意掩埋之情況將大為減少,而國內大多數為中小企業之產業結構使大部分事業單位無力自行處理廢棄物,故其所產生之廢棄物勢必需經由專業廢棄物清處理公司進行妥善處理,市場規模將更為擴大。
就需求面來探討,由於目前環保意識高漲,無論國內或全球環境保護法規日益完善對於工廠排放標準愈趨嚴苛、政府對環保推行不遺餘力且企業逐漸重視ESG皆使廢棄物處理需求上升,且受惠於製造業外銷訂單暢旺,事業廢棄物之產生量也隨之增長。另外自108年起台商自中國大陸回台設廠,廢棄物暴增時代來臨,急需合格環保處理廠協助,而國內目前擁有甲級處理之公司僅113家,再補充待處理廢棄物堆積成山,再加上事業廢棄物濫倒問題嚴峻,帶來環境污染與惡臭空污隱憂,使得廢棄物處理產業產生供不應求的情況。
就供給面來看,受限於法令限制,一般事業及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及定期審查方能執行相關業務,且證照申請認證時程較為冗長,供給過剩之風險可能性微小。
- 競爭利基
(1) 各廠區導入智慧化工具及資訊系統
本公司自建廠規畫以來,逐步導入資訊化管理的理念,並實際運用於工作當中,符合安全運作的回收處理技術與流程,做全面性資訊管理。舉凡清運、焚化、帳務管理、物料管理及報表分析,導入智慧倉儲管理方式,結合條碼技術與客製化ERP系統,提高作業效率與品質。並建置高規格之實驗室,分析廢棄物組成成分,供配料及進料依據,以達最適化處理目標。廠區內設置中央控制室(CTV)及自動連續監測設備(CEMS),據以控制焚化過程各個系統設備的操作狀況,並與實驗室資訊相互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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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高規格實驗室

中央控制室
02 ERP物料管理系統
導入智慧會議管理方式,結合經過技術與客製化ERP系統,提高作業效率與品質
03 車輛軌跡監控圖台、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有效掌握廢棄物流向;解決大資單行車視野死角,避免交通事故
04 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平台
結合企業客戶、清通與處理業的策略聯盟,運用AI智能撲合及大數據分析管理
(2) 廢棄物綜合處理、廢含汞燈管及廢PC板回收技術持續精進
本公司一廠專精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焚化綜合處理廠運轉以來,採自動連續監測及定期空污排放檢測,以管控處理廢棄物對環境可能造成的衝擊,自發性以「零排放」及「零廢棄」為目標,並投入相關投資與研究,其空污排放值已符合國內外嚴格環保法規之要求,未來將積極研究碳捕捉再利用及飛灰無害化技術,立志成為一個兼具能源與資源整合技術,進行融合焚化發電、固化及化學等處理機制之資源循環零廢棄中心。
本公司二廠廢照明光源及含汞廢棄物採乾式物理處理,依照空污排放特性設置袋式集塵、活性碳吸附及洗滌塔,另廢複合材料採熱裂解處理設置二次燃燒室、陶瓷纖維濾管、袋式集塵及活性碳吸附,未來廢照明光源廠區則將持續提升廢照明光源之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至 95% 以上。
本公司三廠之廢印刷電路板採破碎分選處理,針對粉塵設置袋式集塵設施,未來將研發及設置酸溶、電解及熔融等冶金技術,提升回收廢印刷電路板之銅純度達 99% 以上,回收並產製高純度銅材料,以協助減輕產業對國外進口之依賴。以原料化、材料化及能源化技術為發展核心,積極落實循環經濟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本公司各廠區分別處理固體、液體及醫療廢棄物等,並因應產業廢棄物種類多且性質複雜的特性,許可收受廢棄物代碼共212項,為北部地區首屈一指的廢棄物處理中心。本公司掌握廢棄物處理及循環經濟市場發展機遇,不斷創新和改進,提高核心競爭力,以實現公司之創業宗旨「利用厚生」的經營理念,持續「創新技術造經濟,珍惜資源永循環」。堅持資源循環的理想,發展「原料化、材料化、能源化」循環經濟解決方案。建構成為「產業界綠色供應鏈的最佳合作夥伴」,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經濟永續發展。
- 影響公司未來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有利因素
A. 環保永續發展議題受到重視,廢棄物法規立法趨嚴:
我國早期因環保法令不齊備、全民環保意識尚未提升,以及環境永續發展等議題未受重視下,使以往污染性產業違法排放廢(污)水/廢棄物等情形、
或因無法達到環保法規標準,而被政府主管機關重罰或陸續關廠歇業等事件不斷增加。隨著環境保護觀念為全球性的新興趨勢,且政府大力宣導及知識水準的提升,也普遍建立起環保觀念,綠能環保產業逐漸在國人心中建立正面的形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於111年公告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明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受託清除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應以其經核發機關核准之車輛進行清除,以達與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管理一致。有鑑於政府與品牌商的環保訴求趨於強烈,促成國內廢棄物再生利用、廢水循環利用需求更為擴增,對原本就長期穩健發展的環保產業而言,更增添強勁的成長動能,因而預期未來產業景氣將持續呈現成長態勢。
B. 中小企業較缺乏自行處理廢棄物能力,近年來委外處理已成行業趨勢
根據經濟部「2025年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2025年臺灣中小企業家數超過171.5萬家,占全體企業達 98% 以上,由於中小企業占多數,且產生廢棄物規模不大,惟自行處理廢棄物處理及清運須具備專業之設備建置、場地、及培養專業操作技術人員,故中小企業自行處理廢棄物,通常面臨缺乏經濟規模、處理場地、技術、人才及資金等問題,亦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近年來循環經濟產業及永續再生的趨勢興起,各業者已逐漸認知到委由專業廢棄物處理業者進行服務,及此專業分工型態所產生之好處,故委外處理漸成常態,有助本公司未來業務拓展及營運規模提升。本公司依環保法規之規定定期申報及並提供客戶完整之法規諮詢,可全方位提供一條龍化的環保服務,更增加本公司之競爭優勢。
C. 顧客關係良好,且客戶所屬行業多元,有助分散風險
本公司係事業廢棄物焚化發電之綜合處理、污染整治、處理含汞廢棄物和熱裂解回收貴金屬以及處理電子廢棄物印刷電路板之回收銅,其主要客戶遍布北部地區,且也透過清運廠商介紹與媒合,處理來自全台各地事業廢棄物。並與客戶及清運廠商已建立多年的優質業務合作關係,足見其服務已受客戶肯定,未來將持續透過專業服務及優異處理成效,強化與客戶間業務合作關係、因應市場需求。此外,本公司客戶所屬行業亦包含電子業、營建業、化學工業、飯店等,其客戶所屬行業多元,亦有助分散單一行業集中風險。
D. 法規之保護
國內完整的環保法規增加了進入此一行業之門檻,而本公司依環保法規之規定定期申報及提供客戶完整之法規諮詢,更增加本公司之競爭優勢。
E. 良好之管理制度以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
本公司制定各項管理制度,並積極推動及落實,使每位員工明白本身之職掌、相關制度規範及各項福利措施。本公司定期舉行職業訓練教導員工各項廢棄物之處理標準及回收價值,以期讓本公司所有收集之事業廢棄物能有最妥善的處理與最高的回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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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 循環經濟及碳權交易導致事業廢棄物減少
企業因應循環經濟趨勢,持續推動源頭分類減廢,並使用低耗能機器設備,與廠商合作研發新型廢棄物回收技術,強化廢棄物資源再利用,期將生產活動中所產生的廢棄物或最終商品循環處理再次投入供應鏈中,進而達到資源利用最大化及廢棄物產生最小化的目標。此外,台灣碳權交易所已於112年8月在高雄揭牌,未來將以國內「自願減量」、「增量抵換」及國際「碳權交易」等三大交易項目,對整個產業或供應鏈而言,透過碳交易市場,也能明顯看見碳價格及碳權價值,更有意願投入減碳方案的投資,進而影響公司事業廢棄物之產量。
因應對策:
本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廢照明光源、廢印刷電路板之資源化處理,並新建完成熱裂解及焚化處理設施,以及熱回收發電系統及底渣再利用設施等,提供全方位循環經濟解決方案。未來持續研發資源循環高值化技術,發展資源回收再利用率最大化製程,以及創新綠色產品與服務等,致力成為產業界綠色供應鏈的最佳合作夥伴。除與原有客戶維持緊密合作關係外,亦持續開發新客戶,且本公司積極開拓新業務領域:包括土壤污染整治、廢鋰電池及廢太陽能板回收、煙道氣碳捕捉再利用及產製固體再生燃料等,將使本公司之廢棄物處理回收業務更加多元化,並符合企業之事業廢棄物選擇委託資源化處理之趨勢,以持續降低營運風險。
B. PC板產業景氣波動致影響原物料供應
因本公司主要原料來源係為 PC 板製程所產生的廢印刷電路板,藉由處理電子產業製程所產生之廢印刷電路板,將其資源化處理回收銅粉,再銷售予煉銅廠商。如果 PC 板產業受景氣波動影響,科技大廠的產能利用率將會影響廢棄印刷電路產量,亦直接影響本公司的原物料供應來源,將連帶影響廢印刷電路板處理量,致本公司設備產能閒置或超載,影響本公司之營運狀況。
因應對策:
本公司積極透過各大清運廠商以確保供貨來源的穩定性,深化與PC板大廠與清運廠商合作關係並提高附加價值,使雙方技術業務合作模式更趨緊密完善外,亦持續拓展產品應用市場新客源,以挹注嶄新業務量能,平衡既有客戶之依存度,此外更提升研發能量延伸新應用領域,增進企業競爭力為公司注入新的成長動能,以期有效降低原物料供應之風險。
C. 銅價市場波動影響銅粉銷售
本公司三廠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資格,PC板製造廠商之廢印刷電路板,採用分解、乾式破碎、濕式破碎及水搖床分選等處理程序,可回收純度達到 80% 以上的「銅粉」,另分離出的玻纖樹脂再經改質程序產製「混凝土摻料」。本公司將可資源回收再利用之銅粉出售予下游業者,故國際銅價料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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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下滑情況,可能使本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因應對策:
本公司採用乾/濕式破碎及水搖床分選,產製高純度銅粉及混凝土摻料產品,達到全循環回收零廢棄目標。未來在銅粉銷售部份,依照國際銅金屬價格波動與客戶調整收益分攤比例,產出物即時出貨,避免庫存造成之跌價損失。面對銅粉市場更多不確定性和挑戰,本公司將持續動態調整廢五金料回收處理商業模式,以因應銅價波動所帶來之獲利影響。未來與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合作「鋰電池回收循環再生」及「精煉銅碇造渣冶煉及電解純化技術」研究,冀望以既有之設備改良及嶄新之技術,回收有價值之資源物(如:正極(黑粉)及高純度銅板),持續發展本公司城市採礦之精神。
D. 人才取得不易
近年來本公司主要經營事業廢棄物焚化發電之綜合處理、含汞廢棄物資源化回收汞、熱裂解處理回收貴重金屬、廢印刷電路板資源化回收銅,以及環境整治工程,提供全方位資源循環處理方案。環保產業市場擴張、人力需求增加,加以近兩年物價指數持續上漲,其廢棄物處理產線均需要高度專業的化工、電機、電子、機械、材料、環工、職安及設備操作等技術人才,又因所處桃園觀音等工業廠區地域稍有偏遠且交通較不便,故人才招募與取得相對不易。
因應對策
本公司為因應人才招募不易狀況,持續健全工作環境,透過良好之員工福利及規劃員工獎酬計畫,提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同時,經由外部培訓機會,以充實員工對該產業之最新技術與相關法令等職能,亦建立完善的處理設施操作與維護管理之年度培訓計畫,以強化員工在核心領域的本職學能,持續提升員工軟硬實力,確保同仁於工作中兼顧生涯規劃並獲得實現與成長,藉以提高留任意願並能創造更高的工作效率與職場價值,另透過資本市場,提升公司知名度與企業形象,藉以吸引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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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主要產品(處理後衍生物)之重要用途

本公司屬於靜脈產業一環,在產品生命週期之廢棄物階段接手,主要之商業模式為進行「資源再生與回復」,讓廢棄物資源重生進入製造端再使用或作為再生料替代原生料,以及產製成高值化材料或研發創新產品,提供成為「封閉式循環」、「向上循環」或「向下循環」使用。
- 產製過程
(1) 綜合型廢棄物能源化及資源化處理
處理方式包含焚化、固化及化學等處理方式,並將熱回收發電及底渣再利用,為綜合型廢棄物能源化及資源化處理中心。

(2) 廢照明光源及含汞廢棄物資源化處理
自行研發廢照明光源回收處理設備,資源回收再利用可達 90% 以上,回收汞(水銀)可達到高回收比例及高純度水準,技術領先全球。

(3) 廢複合材料資源化處理
採用真空無氧熱裂解技術,以改變廢複合材料結合型態,使之易於分離,並保存有價之無機資源(貴重金屬等),利於後續純化提純處理。對於不易焚化處理及未含貴金屬之廢料,經本技術處理後,可生產為無機殘渣,以進行資源化運用。

(4) 廢印刷電路板資源化處理
採用乾/濕式破碎及水搖床分選,產製高純度銅粉及混凝土摻料產品,達到全循環回收零廢棄目標。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主要原料為回收商及事業機構提供之廢照明燈管及廢電子電器物品,與主要原料進貨廠商均維持長期合作關係,並往來多年,配合關係良好,供貨情形穩定,並無供應短缺或斷料之情事發生。
(四)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說明
- 最近二年度毛利率變動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變動比率 |
| --- | --- | --- | --- |
| | 毛利率 | 毛利率 | |
| 廢棄物處理服務 | 40% | 40% | - |
| 銅粉等產品銷售 | 40% | 35% | -5% |
| 環境整治工程 | 23% | 22% | -1% |
| 其他 | 100% | 100% | - |
| 合計 | 35% | 39% | +4% |
- 毛利率變動達 20%以上之分析: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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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HG公司 | 166,933 | 32.08 | 無 | HG公司 | 366,401 | 50.13 | 無 | 欣興電子 | 78,859 | 18.65 | 無 |
| 2 | 欣興電子 | 56,753 | 10.91 | 無 | - | - | - | - | DF公司 | 52,580 | 12.43 | 無 |
| 3 | 吉衛 | 45,411 | 10.74 | (註1) | ||||||||
| 其他 | 296,719 | 57.01 | - | 其他 | 364,557 | 49.87 | - | 其他 | 246,008 | 58.18 | - | |
| 進貨淨額 | 520,405 | 100.00 | 進貨淨額 | 730,958 | 100.00 | 進貨淨額 | 422,858 | 100.00 |
(註1)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者(可寧衛)之子公司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115年第一季財報尚未經會計師核閱,故未予以揭露。
增減變動原因:本公司主要從事廢照明光源處理、廢印刷電路板回收及廢棄物焚化處理業務,主要進貨項目包括廢電子原料、廢燈具、化學物料,以及衍生處理費用、運輸費及相關勞務支出等。112年度因新增環境工程業務,帶動相關勞務工程需求增加,使部分工程類供應商(如HG公司)之進貨比重上升,致供應商結構出現階段性變動。114年度隨環境工程業務進入銜接過渡期,工程相關採購需求下降,HG公司之進貨占比隨之降低,供應商結構回歸以核心原料採購為主,其中廢電子原料供應商(如欣興電子、DF公司)再次成為主要供應來源。此外,關係人吉衛為本公司重要之掩埋合作廠商,主要負責焚化後飛灰固化之最終去化處理,基於長期合作關係及業務互補性,雙方已建立穩定合作模式。整體而言,本公司供應來源結構已回歸常態,並具一定分散性與穩定性。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206,659 | 16.24 | 無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544,557 | 31.72 | 無 | 大云永續科技 | 195,517 | 16.92 | 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 |
| 2 | FP集團 | 198,164 | 15.57 | 無 | - | - | - | - | 大口電子 | 127,827 | 11.06 | 無 |
| 3 | 大云永續科技 | 135,153 | 10.62 | 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 | - | - | - | FP集團 | 120,539 | 10.43 | 無 | |
| 其他 | 732,481 | 57.57 | - | 其他 | 1,172,188 | 68.28 | - | 其他 | 711,625 | 61.59 | - | |
| 銷貨淨額 | 1,272,457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1,716,745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1,155,508 | 100.00 | - |
(註1)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115年第一季財報尚未經會計師核閱,故未予以揭露。
增減變動原因:本公司主要從事廢照明光源處理、廢印刷電路板回收及廢棄物焚化處理業務。112及113年度因承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成為本公司第一大客戶,致客戶結構呈現階段性集中,惟該類業務屬專案性質特徵。114年度隨既有土污整治工程逐步進入尾聲,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已不再列為主要客戶,本公司客戶結構回歸以核心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回收業務為主。114年度前三大客戶分別為大云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口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FP集團。其中,大云永續科技係環保媒合平台,具備穩定導入客源之效益;日本大口電子主要為銅粉外銷長期合作客戶;FP集團則以化工產業為主。整體而言,本公司客戶結構已回歸多元且分散之常態。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員工資訊
單位:人
| 年度 | 113年底 | 114年底 | 115年3月31日 | |
|---|---|---|---|---|
| 員工人數 | 直接員工 | 120 | 121 | 125 |
| 間接員工 | 68 | 66 | 66 | |
| 合計 | 188 | 187 | 191 | |
| 平均年歲 | 39.08 | 39.87 | 39.97 | |
| 平均服務年資(年) | 4.08 | 4.95 | 5.00 | |
| 學歷分佈比率 | 博士 | 0.00% | 0.00% | 0.00% |
| 碩士 | 7.98% | 9.09% | 8.90% | |
| 大學(專) | 39.89% | 37.43% | 37.17% | |
| 高中(含以下) | 52.13% | 53.48% | 53.93%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 在廢棄物處理方面: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本公司共有三個甲級廢棄物處理廠,一廠屬於綜合能源資源化處理中心(處理方法包括:焚化處理、固化處理及化學處理)、二廠屬於含汞廢棄物及複合材料資源化處理中心(處理方法包括:熱處理及物理處理)以及三廠為廢印刷電路板資源化處理中心(處理方法為物理處理)。依法令規定,取得相關許可證照如下:
| 申請單位 | 許可證種類 | 證照字號 | 有效期間 |
|---|---|---|---|
| 桃園市政府 | 一廠甲級廢棄物處理廠 | 114 桃園市廢甲處字第 0010 號 | 117/11/28 |
| 桃園市政府 | 二廠甲級廢棄物處理廠 | 113 桃園市廢甲處字第 0039 號 | 118/07/07 |
| 桃園市政府 | 三廠甲級廢棄物處理廠 | 113 桃園市廢甲處字第 0062 號 | 118/10/22 |
- 空氣污染防治部分:依據空氣污染防治制法,本公司共有設置有四個固定污染源列管程序。依法令規定,取得相關許可證照如下:
| 申請單位 | 許可證種類 | 證照字號 | 有效期間 |
|---|---|---|---|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一廠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 (M01) | 環空操證字第 H7008-03 號 | 116/03/17 |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一廠廢棄物固化處理程序 (M02) | 環空操證字第 H7004-01 號 | 116/03/10 |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二廠含汞廢料回收之製造程序(M01) | 環空操證字第 H4747-08 號 | 119/07/06 |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二廠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2) | 環空操證字第 H6785-02 號 | 119/08/30 |
-
水污染防治部分:本公司處理廠皆位於科技園區內,產生之廢水皆納管至園區之廢水處理中心處理。
-
營運階段除了一般生活廢棄物外,廢棄物處理後還可能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可交由本公司一廠自行處理,處理後之焚化底渣製作成再生產品,焚化後之飛灰廠內固化後交由合格處理廠掩埋處理。
-
員工依法令規定,取得環境部核發合格證書甲級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四名、乙級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二名、甲級空氣污染物防制專責人員一名、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一名及甲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一名。
-
污染防治費用繳納情形:
A. 空氣污染防治製用:依據空污法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繳納污染防治制費用。
B.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依據列管之資源化產品生產量繳納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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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
防治污染設備明細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取得日期 | 投資成本 | 未折減餘額 | 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
| 廢氣處理設備 | |||||
| 活性碳廢氣處理設備 | |||||
| 焚化爐 CEMS 工程 | |||||
| 集塵設備 | 一批 | 111/4/1 等 | 135,610 | 112,791 | 設置二次燃燒室使有害物質完全燃燒後搭配空污防治系統,使廢氣無害化。 |
| 空污防治系統包含脫硫除酸系統、脫硝系統、選擇性觸媒還原、袋式集塵器、文氏洗滌塔、濕式洗煙塔,使廢氣脫硝、除粒狀污染物、去除重金屬、載奧辛抑制等。 | |||||
| 廢水處理廠設備 | 一批 | 111/4/1 | 33,700 | 25,462 | 處理設施包括各系廢液收集池、pH調整池、還原池、氧化池、活性碳反應池、快混池、慢混池、化學沉澱池、化學中和池、污泥濃縮池及污泥壓濾式脫水機等單元,主要為去除廢水中之有機物及重金屬後,再中和稀釋處理後,並納管排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 |
| 觸媒濾袋組 | 一批 | 112/3/1 等 | 23,027 | 15,994 | 過濾粉塵可達 99.9% 去除效率,特殊觸媒可去除氮氧化物以及載奧辛,減少氣狀及粒狀空氣污染排放量。 |
| 小蘇打研磨機系統工程 | 一批 | 112/3/23 等 | 6,410 | 5,442 | 細化空污防治污染物料,增加氣體接觸率,提高吸附去除酸性氣體量,減少酸性氣體排放濃度。 |
| 袋式集塵機 | 一批 | 110/7/1 等 | 1,530 | 689 | 回收廢氣中之懸浮微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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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說明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廢棄物申報作業疏失裁罰事件
本公司於114年度辦理廢棄物處理申報作業時,因作業疏失致聯單日期填報錯誤,該筆資料呈現處理期間異常偏長之情形,與一般實務作業並不相符,惟於申報系統未即時發現異常情況下完成申報,致未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並依法遭主管機關裁罰6萬元,並已繳納完畢。
經查本案係屬行政填報錯誤,實際廢棄物收受及處理作業均依規定辦理,未涉及處理流程異常或環境風險。本公司已針對本事件進行全面檢討,強化申報資料之合理性檢核機制,並導入多層覆核程序,同時加強員工教育訓練與法規遵循意識,以降低類似情形再次發生之風險。
未來亦將持續優化內部控制流程,並關注外部申報系統之合理性檢核機制,確保申報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以提升整體法遵管理水準。
五、勞資關係
(一) 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狀況
(1) 依法令規定之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外,本公司另提供員工團體保險。
(2) 端午節、中秋節發給節慶獎金、年終獎金。
(3) 廠區員工每年辦理員工健檢乙次;台北辦公室員工每兩年辦理乙次員工健檢。
(4) 提供員工免費午餐便當或津貼補貼、牛奶、咖啡、茶飲及點心,以照顧員工之生活。
(5) 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成立於民國108年經桃園市政府府勞條字第1080329025號函呈准備查。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員工各項福利及補助等事務,安排員工旅遊、健康促進等活動,並辦理提供開工、五一勞動節、生日、生育賀禮、結婚禮金、喪葬慰問金。
(6) 本公司與廠區附近幼兒園簽訂合作專案,協助同仁就近安排子女托育需求,提升育兒便利性,減輕員工家庭照顧負擔。
(7) 提供多元獎勵方案,如推薦優秀人才獎勵金。
(8) 重視員工身心健康,特別委請專業職業醫師及護理師定期駐廠,提供員工身心健康諮詢服務。透過專業團隊的協助,員工可在工作期間獲得健康評估、心理諮詢及保健建議,協助及早發現並改善身心壓力或健康問題,促進職場健康與福祉,營造安心友善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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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進修及訓練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作業程序,幫助新進員工了解工作內容及作業環境,並於員工工作時給予相關之指導,培養員工專業知識及技能,使其發揮其職能並增加工作效率,提供員工良好學習成長之工作環境。
- 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退新制,本公司員工每月按薪資總額提撥 6% 退休金並存入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外國籍員工則適用勞退舊制。勞退舊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
114 年度無員工退休。114 年度本公司提撥新制退休金 4,773 千元;114 年提列舊制退休金帳戶 540 千元,至 114 年底舊制退休金台灣銀行帳戶餘額為 14,441 千元。
- 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本公司之各項規定皆依勞動基準法為遵循準則,對於員工意見極為重視,採雙向及開放方式與員工進行溝通,並定期舉辦勞資會議,以期勞資雙方維持良好和諧之互動關係。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活動。本公司 114 年度依據工作地點及營運場所,共計舉辦八場勞資會議,平均每季有兩場。
-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訂有相關管理辦法及制度,內容明訂員工權利義務、人權宣導及福利項目,並定期檢討修訂福利內容,以維護所有員工權益。公司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本公司通過 ISO 45001:2018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台一廠、二廠及三廠,期間 112.9.5~115.9.4),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列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 單位 | 處分日期 | 處分字號 | 違反法規條文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分內容與因應措施 |
|---|---|---|---|---|---|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114/01/03 | 勞職授字第1130208041 號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104 條第 1 項、第107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 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未以設置右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未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 | (註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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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處分日期 | 處分字號 | 違反法規條文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分內容與因應措施 |
|---|---|---|---|---|---|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114/01/03 | 勞職授字第1130208041A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註2) |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114/01/06 | 勞職授字第1130207934號 |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 運作者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未報請備查之優先管理化學品如下:一、…二、運作第二條第二款所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其濃度及任一運作行為之年運作總量,達附表二規定者。 | (註3) |
(註1) 罰緩共計 60 千元,已完成相關工具設備及作業調整,並加強設備檢點及人員使用前確認,防止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註2) 罰緩共計 90 千元,已完成設置協議組織,並由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確保與承攬人之間工作事項充分連繫與調整,落實作業前協調及作業中巡視機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
(註3) 罰緩共計 60 千元,已確認相關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情形,針對符合申報條件之化學品,依據相關規定完成備查申報,並建立內部管理機制,確保後續申報作業之及時與確實。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資源等
本公司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電子化企業,確保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成立專責資訊部依有關法令,進行資訊安全風險評估,確定各項資訊作業安全需求水準,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公司內外部資訊蒐集、處理、傳送、儲存及流通之安全,其資訊安全政策及管理方式如下:
- 本公司資通安全管理架構如下:

本公司重視資訊安全管理,已建立完整之資訊安全治理架構,由董事會監督資通安全推動情形由總經理擔任資安專責主管,統籌資安策略、風險控管及執行機制,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與改善成果。
- 資訊安全政策及具體管理方案
為使本公司資訊安全組織為有效落實資安管理,依據規畫、執行、查核與行動(Plan-Do-Check-Act, PDCA)等四大方向執行管理,檢視資訊安全政策適用性與保護措施,並由資訊安全緊急處理小組回報執行成效。
- 『規劃階段』著重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建立完整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並從系統面、技術面、程序面降低企業資安威脅,建立符合客戶需求、最高規格的機密資訊保護服務。
- 『執行階段』則建構多層資安防護,持續導入將資安控管機制整合內化於軟硬體維運、供應商資安管理等平日作業流程,系統化監控資訊安全,維護本公司重要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 『查核階段』積極監控資安管理並透過不定期稽核相關作業是否有落實及成效。
-
『行動階段』則以檢討與持續改善為本,落實監督、稽核確保資安規範持續有效,當員工違反相關規範及程序時,依據資安違規處理流程進行處置,並視違規情節進行人事處分(包括員工當年度考績或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此外,定期檢討及執行包含資訊安全措施、教育訓練及宣導等改善作為,確保本公司重要機密資訊不外洩。
-
投入資訊安全管理之資源
本公司定期辦理全體員工資安與個資保護教育訓練,另針對系統管理、網路管理、程式開發、資安管理、資安檢測、個資保護等專業工作領域,安排資安與個資訓練課程。
本公司已加入台灣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TWCERT/CC)資安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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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 TWISAC 平台接收即時資安情資與威脅通報,並建立內部應變與通報機制,強化外部情資整合能力與資安事件應變效率,以提升整體資安防護層級。
(二) 列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七、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授信契約書 | ||||
| (資本性支出) |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 | 110.10.29~125.10.29 | 工業區貸款-廠房 | 提供土地及建物 |
| 質押;機器設備 | ||||
| 承諾不得提供其他 | ||||
| 債權人設定等 | ||||
| 權利(反面承諾)。 | ||||
| 授信契約書 | ||||
| (資本性支出) |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 | 109.02.24~119.02.24 | 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貸款 | |
| 勞務契約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112.07.26~114.07.25, | ||
| 後再展延至 115.4.30 | 加速高雄煉油廠第 1、2、5 及 6 區土壤及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北 1 區案) | 無 | ||
| 事業廢棄物處理合約 | FP 集團旗下等公司 | 112.10.01~114.09.30 | ||
| 續約一年至 115.9.30 | 事業廢棄物處理 | 無 | ||
| 事業廢棄物代處理契約 | 吉衛(股)公司 | 114.11.05~115.04.30 | 中間處理後之固化物掩埋 | 無 |
| 勞務工程契約書 | HG(股)公司 | 112.07.26~114.07.25 | ||
| 後再展延至 115.4.30 | 污染整治開挖等勞務 | 無 | ||
| 工業用天然氣買買賣合約 | 台灣中油(股)公司 | 110.04.06~115.03.30 | 天然氣供應 | 無 |
| 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電能購售契約 | 台灣電力(股)公司 | 112.8.16~113.8.15,期滿後再展延一年,嗣後亦同 | 出售電力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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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最近兩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1,098,814 | 541,995 | -556,819 | -50.6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027,490 | 3,279,896 | 252,406 | 8.34% |
| 無形資產 | 690 | 494 | -196 | -28.41% |
| 其他資產 | 298,900 | 309,907 | 11,007 | 3.68% |
| 資產總額 | 4,425,894 | 4,132,292 | -293,602 | -6.63% |
| 流動負債 | 529,447 | 487,310 | -42,137 | -7.96% |
| 非流動負債 | 1,160,269 | 1,047,370 | -112,899 | -9.73% |
| 負債總額 | 1,689,716 | 1,534,680 | -155,036 | -9.18% |
| 股本 | 918,880 | 914,880 | -4,000 | -0.44% |
| 資本公積 | 1,268,992 | 1,218,081 | -50,911 | -4.01% |
| 保留盈餘 | 571,114 | 508,092 | -63,022 | -11.03% |
| 其他權益 | -22,808 | 43,441 | -20,633 | 90.46%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2,736,178 | 2,597,612 | -138,566 | -5.06% |
| 1.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前後期變動達20%以上,且絕對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者;或差異金額達1億元以上):
(1) 流動資產減少:主要係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其中營業活動現金流入417,953千元,投資活動現金流出439,266千元,籌資活動現金流出492,273千元。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要係因建設中台一廠二期廠房,投入較多資本支出所致。
(3) 總資產減少:主要來自流動資產減少,部分流動資產的現金轉作資本支出後,償還長期銀行借款及發放現金股利。
(4) 非流動負債減少:主要係本公司償還銀行長期借款所致。
(5) 負債總額減少:主要係非流動負債減少數字所致。
(6) 其他權益減少:主要係認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失所致。
A.存貨周轉率 | | | | |
| 期間 | 113 年度 | | 114 年度 | |
| 存貨周轉率(次) | 40.07 | | 19.19 | |
| 平均銷貨日數 | 9.10 | | 19.02 | |
| 主要係營業成本下降及平均存貨餘額增加之雙重影響所致。一方面,本期營業成本較前期因環境工程業務下滑而減少;另一方面,基於對115年第一季銅粉產品銷售動能之審慎樂觀預期,本公司於114年底策略性提高製成品備貨水位,以因應後續出貨需求,致平均存貨餘額上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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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應收帳款週轉率
| 期間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0.14 | 6.17 |
| 平均收現日數 | 35.99 | 59.15 |
本期應收帳款週轉率較前期顯著變動,主要係營業收入減少所致。受環境整治工程業務具專案性及波動性影響,113年度屬業務高峰階段,114年度則因既有專案陸續完工,且新承接案件尚在銜接階段,致整體營業收入相對下降。在收入規模縮減之情況下,影響應收帳款週轉率之表現,因而產生顯著變動。
2.影響重大者之未來因應計畫:
上述變動對本公司並無重大不利影響,且本公司整體表現尚無重大異常,應無需擬定因應計畫。
二、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一)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1,716,745 | 1,155,508 | -561,237 | -32.69% |
| 營業成本 | 1,116,782 | 712,524 | -404,258 | -36.20% |
| 營業毛利 | 599,963 | 442,984 | -156,979 | -26.16% |
| 營業淨利 | 514,539 | 357,632 | -156,907 | -30.49% |
| 營業外收支 | -4,266 | -14,964 | -10,698 | 250.77% |
| 稅前淨利 | 510,273 | 342,668 | -167,605 | -32.85% |
| 本期淨利 | 408,955 | 277,947 | -131,008 | -32.03%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93,829 | 257,882 | -135,947 | -34.52%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前後期變動達 20% 以上,且絕對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者):
- 本期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較前期減少,主要係環境工程業務處於專案銜接過渡期間,且工程型業務本質具循環波動特性,致整體收入與相對應成本同步下降。
- 受營收規模調整影響,營業毛利及營業淨利隨之減少,惟整體毛利結構尚屬穩定,反映核心業務仍具一定獲利能力。
- 本期營業外收支較前期減少,主要係 114 年度第 2 季國際匯率波動影響,產生較多匯兌損失所致。
- 上述因素綜合影響下,稅前淨利、本期淨利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較前期下降,其變動幅度與營收變動趨勢大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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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維持穩健,雖受環境整治工程業務銜接期影響,營收表現略有波動,惟核心廢棄物處理業務持續展現穩定需求與良好獲利能力,帶動整體毛利率提升。公司持續優化產線效率與資源配置,強化現金流品質與財務結構,整體經營體質維持穩定。
折舊、攤提及利息費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期間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折舊費用 | 137,627 | 129,322 |
| 攤提費用 | 269 | 279 |
| 利息費用 | 33,726 | 27,856 |
折舊費用減少,主要係既有廠區設備逐步攤提完畢所致;利息費用下降,則反映本公司持續進行借款償還與財務結構優化之成效。
(二)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未公開未來財務預測,故不擬揭露預期銷售數量。
三、現金流量比較分析表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率(%) |
| --- | --- | --- | --- | --- |
| 營業活動現金流入(出) | 291,966 | 471,953 | 179,987 | 61.65% |
|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出) | (104,703) | (439,266) | (334,563) | 319.54% |
|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出) | 174,576 | (492,273) | (666,849) | -381.98% |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本期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淨流入較前期顯著增加,主要係營運資金管理優化及本業現金收現能力提升所致,顯示公司核心業務具備良好之現金創造能力與營運品質。
- 本期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增加,主要係公司持續投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以為擴充產能為基礎積極布局未來成長動能。
- 本期籌資活動現金流轉為淨流出,主要係償還借款,並配發現金股利及庫藏股計畫所致,持續優化財務結構並回饋股東。
(二)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本公司尚無流動性不足之情事。
(三)未來一年(115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個體)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期初 現金餘額 | 預計全年來 自營運活動 淨現金流量 | 預計全年來 自投資活動 淨現金流量 | 預計全年來 自融資活動 淨現金流量 | 預計現金剩 餘(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78,447 | 593,648 | (166,703) | (412,098) | 93,294 | - | - |
分析說明:
- 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營業活動:預期未來一年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將較 114 年度增加,主要係本公司持續優化獲利能力所帶動之營運現金流入增加,並隨既有承接之政府大型專案款項逐步回收,進一步挹注現金流量,整體現金創造能力可望維持穩健成長。
投資活動:未來投資活動現金流出預期將持續增加,主要係配合一廠二期設備及相關工程投入,屬於公司擴充產能與提升長期競爭力之策略性資本支出。
融資活動:融資活動現金流量預期維持淨流出,主要係持續償還銀行借款,並依公司盈餘分配政策發放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反映公司穩健財務策略與股東回饋機制。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預計現金不足額之情形,故不適用。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 111~112 年重大資本支出主要為中台一廠產線升級,多以自有資金或銀行融資支應;113 年 5 月啟動之一廠二期工程,預算約為新台幣七億元,規劃以自有資金搭配銀行借款投入建設。
一廠二期建物已於 114 年底前取得使用執照。因應環保法規趨嚴及主管機關對營運計畫要求持續調整,一廠二期整改固液混燒每日 40 噸產能之營收與獲利貢獻將較原規劃時程遞延,預計再投入 3 億元資本支出,117 年試運轉。本公司將把握許可取得後縮短建設期及產能爬升期,加強設備測試、流程優化與客戶接單布局,使一廠二期成為 117 年度的重要成長引擎,長期提升危廢處理能量與營運效率。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 轉投資政策:本公司轉投資政策係以兼顧本業發展性需求及長期策略性投資為原則,非以短期性財務投資為考量,並由相關執行部門遵循內部控制制度「投資循環」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相關辦法執行辦理,並依「子公司管理辦法」作為經營管理之依循規範,執行對轉投資事業之監理與管理作業,且上述辦
法或程序均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二) 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公司別 | 持股比例 | 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114年度(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 --- | --- | --- | --- | --- | --- | --- |
| 可久(股)公司 | 49%
(註1) | 45,080 | 24,863 | 於114年第4季起開啟銷售加熱菸等商品業務 | 營運正常,故不適用。 | 暫無增加投資計畫 |
| 大云永續科技(股)公司 | 14% | 12,000 | 50,436 | 主要從事廢棄物媒合及永續服務 | 營運正常,故不適用。 | 暫無增加投資計畫 |
| CHUNG TAI INVESTMENT CO., LTD (Somoa) | 100% | 8,737 | (24) | 控股投資公司 | 營運正常,故不適用。 | 暫無增加投資計畫 |
| 大源(股)公司(註2) | 15% | 238,550 | (51,947) | 開發業務持續進行中 | 除專案業務穩定推進外,將加速發展顧問與焚化代操等服務型業務,透過擴大非資本密集型收入來源,提升整體獲利品質並改善營運績效。 | 暫無增加投資計畫 |
註1: 原為本公司持股 100% 之子公司,於114年9月本公司與其他公司共同出資發展經銷商品業務,其中本公司新增投資44,080仟元。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1本公司持有可久股權比例降低為 49% ,可久已轉為與他公司之合資,合併公司持有可久之權益,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註2: 原可寧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14年9月更名為大源股份有限公司),其桃園開發專案於113年度曾因入園程序認定產生行政爭議。經該公司依法提起訴願後,相關處分已由主管機關撤銷,入園資格獲得恢復,爭議事項已於113年度內處理完畢。該專案目前持續依規劃推動,本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法令變動並審慎因應。
六、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一)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過往營運以自有資金為主,惟近期為興建中台一廠,除向股東募集現金增資外,另向國內銀行辦理長短期借款,本公司大部分之長短期金融負債皆為浮動利率,因此利率上揭可能產生較預期為高的利息費用。114年及113年度之利息收入減除利息費用淨額分別為(10,852)千元及(23,10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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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10,620 | 9,004 |
| 利息費用 | 33,726 | 27,856 |
本公司以固定或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固定利率之借款使本公司承受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浮動利率之借款使本公司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控利率風險,倘有需要將會考慮對顯著之利率風險進行必要之措施,以因應市場利率變動產生之風險作控管。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561,065 | 36,475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58,625 | 76,844 |
| -金融負債 | 1,311,019 | 1,216,886 |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另就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評估,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14 年及 11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或增加 11,400 千元及 12,524 千元。
另外,本公司於 108 年 10 月 21 日取得經濟部中小企業加速投資方案資格核定,於 109 年 2 月與華南商業銀行簽訂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設備貸款,總額度 762,400 千元,合約期間為 10 年,本金寬限期 3 年,寬限期屆滿,於 112 年 3 月按月平均攤還。本公司將妥善使用政府補助貸款利息優惠期間,調度資金以減少利率波動所帶來之影響。
- 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有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會因市場匯率波動而使本公司存有匯率之暴險。針對匯率風險之管理,本公司定期檢視受匯率影響之資產負債部位,並作適當之調整,以控管外匯波動產生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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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為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非以債權人或借款人功能性貨幣計價。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 1%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 1%時,其對稅前淨利或權益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 美金之影響 | 1,635 | 159 |
*主要源自於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美金計價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存出保證金及應付設備款等。
3. 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公司隨時掌握回收及原物料市場之價格變化情形,減少因成本變動而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專注本業經營,財務政策以穩健保守為原則,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印日止並無從事高風險或高槓桿投資之情事。另本公司訂有「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相關作業程序業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為本公司執行相關交易之依據,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除下列說明外,並無為他人背書保證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事。
本公司 113 年 12 月 18 日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可寧衛能源(股)公司案,轉投資可寧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所需,擬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 250,000,000 元整,貸款期間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貸款利率以年利率【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BOR)一個月+0.91%】計息,其利率區間約為 2.3%~2.7% 之間(以 113 年 11 月底為例,現為 2.5019%),按季收取利息。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貸與額度已屆,款項及利息均已如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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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4年10月9日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可久(股)公司案,轉投資可久營運所需,擬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280,000,000元整,貸款期間自114年10月9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貸款利率以年利率【合作金庫銀行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61%】計息,其利率區間約為2.100%~2.556%之間,按季收取利息。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貸與額度已屆,款項及利息均已如期收回。
相關定期資訊揭露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營業概況〉背書保證/資金貸放〉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65sb04。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廢照明光源、廢印刷電路板之資源化處理,並建有熱製解及焚化處理設施,以及熱回收發電系統及底渣再利用設施等,提供全方位循環經濟解決方案。未來三年將預計投入研發費用10,000~15,000千元,持續研發資源循環高值化技術;發展資源回收再利用最大化流程,以及創新綠色產品與服務等,致力成為產業界綠色供應鏈的最佳合作夥伴。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諮詢相關專業人士,蒐集相關資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以充分掌握並因應市場環境變化,並適時調整本公司相關營運策略。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發生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五)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屬於廢棄物處理業,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科技改變情形,掌握市場動向以評估對公司營運所帶來之影響,並作適當之經營調整,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重大科技改變或產業變化,致對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秉持永續經營及企業社會責任、環保責任之理念,謹守政府法令規章,持續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全體同仁盡力達成獲利目標,以善盡對全體股東之責任。未來本公司將致力於循環經濟及廢棄物資源化之目標前進。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企業形象改變產生企業危機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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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未有購併其他公司之計劃,將來若有購併之計劃時,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亦將秉持審慎評估之態度,充份考量合併之綜效,以確實保障股東之權益。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因客戶事業廢棄物處理需求持續攀升,本公司107年度考量廠房產能及處理方式已無法滿足客戶需求。為滿足中長期營運規劃,本公司在充分評估後,規劃興建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廠(焚化/化學/固化)。本公司原則以分期、分階段,以公司財務可負擔之最小風險下擴充廠房及產能,同時兼顧公司穩健成長與滿足客戶產能需求。最新建設之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已於111年3月取得操作許可,於111年度起已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業務均有正面之助益。考量廢棄物處理市場動態,本公司113年起規劃興建一廠二期工程,整改焚化液態產線成固液混燒,期盼增加固廢焚化處理量;新增固體再生燃料前置設施,新增物理處理產能,產出之固體再生燃料可供環保鍋爐產生蒸氣或新興電廠發電。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方面:
本公司與各主要供應商已建立長期且穩定之合作關係,並持續關注原物料市場供需變化,積極開發多元供應來源,以分散採購風險。此外,亦持續強化供應鏈管理機制,以確保原料供應之穩定性與彈性,整體進貨集中風險尚屬可控。
114年度前兩大供應商均為提供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之廠商,其採購比重分別為 18.65% 及 12.43%,集中程度尚屬合理範圍。第三大供應商為關係人吉衛公司,占比約 10.74%,主要提供掩埋相關服務,基於長期合作關係及業務互補性,雙方已建立穩定之合作基礎。整體而言,本公司供應來源具一定分散性,尚無重大集中風險。
- 銷貨方面:
本公司 110~113 年度主要銷貨對象為金屬回收公司、政府機關、大型化工集團及清除媒合仲介業者等。排除環境工程業務影響,銷售予單一客戶之金額占銷貨淨額比重多介於 10%~20% 之間,尚無銷售集中於少數客戶之情形。公司亦持續維持既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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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關係並積極開發新客戶,加以一廠處理設施自111年啟用後,業務範疇更趨多元,有助於分散客戶來源並降低營運風險。
112~113年度因承攬大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專案(環境工程業務),致第一大客戶集中於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惟該類業務屬專案型收入,具階段性特徵。
114年度隨相關環境工程專案進入銜接期,本公司營收結構已回歸以常態性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回收處理業務為主,主要客戶分布趨於分散。114年度前三大客戶銷售比重分別為 16.92%、11.06%、10.43%,未有單一客戶占比顯著偏高之情形,整體銷售集中度尚屬合理且可控。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形。
(十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重大訴訟或非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最近年度依本會所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所編製之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網址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玖、重大影響事項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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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鄭光傑
國風 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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