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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PC Innovation Pharmaceutic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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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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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19-060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增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00.00 万元自有资金,作为意向投资 方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增资事项,拟认购不超过 2,600.00 万股股 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 汇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苏州博观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石药 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天津世创汇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共同签署 《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使用 15,606.24 万元认购国新汇金 2,600.00 万股股份,其中 2,600.00 万元计入国新汇金注册资本,其余 13,006.24 万元计入国 新汇金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挂 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6)、《关于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 有限公司挂牌增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8)。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新汇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苏州博观九鼎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天津世创汇鑫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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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补充修改,公司将对增资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给 国新汇金。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国新汇金,乙方1 为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乙方2 为苏州博 观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乙方3 方为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4 为天津世创汇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丙方为公司。
1、变更丙方增资付款方式。
原协议约定:丙方需向甲方支付增资价款合计 15,606.24 万元(大写:壹亿 伍仟陆佰零陆万贰仟肆佰元整)。目前丙方已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 3,121.248 万元(大写:叁仟壹佰贰拾壹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在原协议签订后 已支付保证金直接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丙方应在原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将扣除已支付保证金的增资价款余款 12,484.992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肆 佰捌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本补充协议经各方 同意将增资价款余款 12,484.992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肆佰捌拾肆万玖仟玖佰贰 拾元整)的支付方式变更为季付,具体调整为如下:丙方应于 2020 年以季付方 式分四期支付增资价款余款给甲方。其中前三次付款为:2020 年第 1、2、3 季 度的每期应付款项为 3,000.00 万(大写:叁仟万元整),丙方应于每季度首月的 最后一日前将当期应付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020 年第 4 季度应付款项为 3,484.992 万(大写:叁仟肆佰捌拾肆万玖佰玖拾贰元整),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如丙方未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付款义务,则视为丙方逾期付款, 丙方需按原协议的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丙方享受股东权益的约定
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丙方即已认缴完成甲方 2,600 万股出资额,甲 方应于该日将丙方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自此,丙方开始按出资额的相应比例享 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分红权等)。
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相 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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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构成对原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 改的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2)本补充协议经各方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 (3)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 1、《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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