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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Oct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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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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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7-066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靳庆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靳庆军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 1 、基本情况

  • 1.1 公司名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 股票简称:南玻 A

1.3 股票代码: 000012

  • 1.4 法定代表人:陈琳

  • 1.5 董事会秘书:杨昕宇

  • 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

1.7 邮政编码: 518067

1.8 联系电话: 0755-26860666

1.9 传真: 0755-2686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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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所有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参见于2017 年10 月11 日公布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靳庆军,基本情况如下:

靳庆军,男,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研究生学 历。历任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中国南 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股东。

- (二)征集时间: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间(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14 : 00 17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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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 、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 “ 授权委托书 ” )。

2 、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 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 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南玻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67

联系电话: 0755-26860666

公司传真: 0755-268606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 ”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 将被确认为有效:

  •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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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征集人:靳庆军 2017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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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 / 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 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靳庆军先生作为本人 / 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 / 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 《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 年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下面打 “√” 为准;若无明确指 示或对同一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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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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