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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4

Feb 1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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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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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A 股股票简称: 南玻 A 股股票代码: 000012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报告人: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国际科技大厦八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国际科技大厦八楼 联系电话: 0755-83784265 传真: 0755-83760454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03 年 11 月 18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国南玻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减少系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的。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 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释义...................................................................................................3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4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情况.................................................4
~~5~~
(三) 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5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5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南玻A股份情况............................5
~~6~~
(二) 协议转让情况.................................................................................5
~~6~~
(三) 作为转让方应特别披露的情况.....................................................6
~~7~~
(四) 持有、控制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6
~~7~~
三、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7
四、 其他重要事项...........................................................................7
五、 备查文件...................................................................................7

2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深圳北方 指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北方公司 指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A 南玻 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深圳北方和北方公司为股份转让事宜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 指深圳北方 受让方 指北方公司 标的股份 转让方拟转让给受让方的、其所持有的87,175,364 股南玻A 股份,占南玻A 已发行在外股份的12.88%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 注册资本: 12485 万元 注册号码: 4403011024297 企业代码: 19220681-1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 经济性质: 全民(内联 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仓储等 经营期限: 1981 年 5 月 22 日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税深字 440301192206811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科技大厦八层 邮编: 518033 联系电话: 0755-83784259 联系人: 夏艳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
在公司
任职
在其他
公司兼
职情况

4

焦志
440301460302211
深圳 总经理 中国南
玻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监事长;
深圳华
特容器
有限公
司董事
  •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17,510,400 股的股份,占该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10.78%,为该公司的 第二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也在转让过程中,转让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A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南玻 股份情况

2003 年 11 月 18 日,报告人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受让方转让 A A 南玻 87,175,364 股国有法人股。在本次转让完成后,报告人将不再持有南玻 股份。该部分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未发生变更,仍为国有法人股。本次持股变 动系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二)协议转让情况

1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03 年 11 月 18 日,深圳北方和北方公司为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份转

5

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 ( )转让方同意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87,175,364 股南玻A 股份 (占南玻A 已发行在外股份的12.88%)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

( 2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南玻 A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经协商适当溢价, 将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 2.98 元人民币,标的股份的全部转让价款合 计 259,782,584.72 元人民币。

( 3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受让方应当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的三十个 工作日之内将60%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帐户,其余40%转让价款在履行 所有批准、公告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 ( )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且标的股份的转让获得国资委关于标的 股份转让的批准后生效。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 不存在其他安排。

3、本次股份转让需经国资委批准后实施。

(三)作为转让方应特别披露的情况

A A 本次股份变动前,报告人为南玻 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南玻 87,175,364 股国有法人股,占南玻 A 已发行股份的12.88 % 。报告人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南玻 A A A 的负债,不存在南玻 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南玻 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持有、控制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报告人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的情况。

6

三、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A 本报告提交前六个月内,深圳北方不存在买卖南玻 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深圳北方系北方公司的全资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 picture [284 x 2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00% 100%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50% 50%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00%
深圳北方
12.88%
南玻 A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 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五、备查文件

  • 1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营业执照

  • 2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和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签署的

  • 《股份转让协议》

7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人: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