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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HOLDING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4
Feb 18, 2004
53555_rns_2004-02-18_0703f4e9-bc64-441e-9732-c1c56c3f5dc1.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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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A 股股票简称: 南玻 A 股股票代码: 000012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报告人: 12 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 号 12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 号 联系电话: 010-63529988 传真: 010-63540398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2003 年 11 月 18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国南玻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增加系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的。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 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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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 释义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4 (二) 实际控制人和股权关系图 .............................................5 (三) 信息披露法定代表人资料 (四) 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 .......................................................................................5 股份情况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A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南玻 股份情况 .................................................................6 (二) 协议转让情况 .................................7 (三) 持有、控制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7 三、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7 四、 其他重要事项 ...................................................................................7 五、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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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北方公司 指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深圳北方 指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A 南玻 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北方公司和深圳北方为股份转让事宜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受让方 指北方公司 转让方 指深圳北方 标的股份 转让方拟转让给受让方的、其所持有的87,175,364 股南玻A 股份,占南玻A 已发行在外股份的12.88%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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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2 注册地: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十亿元 注册号码: 1000001000030 企业代码: 10000030-7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 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转口贸易,三来一补, 工程承包,劳务出口,批发、零售,展览展销, 广告,房地产开发,租赁,保险兼业代理等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字 110104100000307 12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 号 邮编: 100053 联系电话: 010-63529988-11495 联系人: 王冰
(二)实际控制人和股权关系图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隶属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管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 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各持股 50% 。股权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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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00% 100%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50% 50%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00%
深圳北方
12.88%
南玻 A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信息披露法定代表人资料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 籍 |
长期居住 地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 权 |
在公司 任职 |
在其他 公司兼 职情况 |
|---|---|---|---|---|---|---|
| 李德 | 110108441116223 | 中 国 |
北京 | 否 | 总裁 | 无 |
-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A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深圳北方持有上述南玻 股股份外, 北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上市代码 000065 ) 90117120 股国有法人股,占北方 国际总股本的 55.48% ,为北方国际第一大股东;北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北方 持有北方国际 17510400 股国有法人股,占北方国际总股本的 10.78% ,为北方国 际第二大股东;深圳北方持有的北方国际的股份也在向万宝公司的转让过程中, 转让完成后,深圳北方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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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A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南玻 股份情况
A 本次持股变动前,北方公司未持有南玻 的股份。
2003 年 11 月 18 日,报告人与转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转让方持 A 有的南玻 87,175,364 股国有法人股。
A A 在本次转让完成后,报告人将持有南玻 87,175,364 股股份,占南玻 已 A 发行在外股份的12.88%,为南玻 第二大股东。该部分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 未发生变更,仍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持股变动系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二)协议转让情况
1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03 年 11 月 18 日,深圳北方和北方公司为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 ( )转让方同意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87,175,364 股南玻A 股份 (占南玻A 已发行在外股份的12.88%)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
( 2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南玻 A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经协商适当溢价, 将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 2.98 元人民币,标的股份的全部转让价款合 计 259,782,584.72 元人民币。
( 3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受让方应当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的三十个 工作日之内将60%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帐户,其余40%转让价款在履行 所有批准、公告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 ( )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且标的股份的转让获得国资委关于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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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的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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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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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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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份转让需经国资委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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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控制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报告人本次受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的情况。
三、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A 本报告提交前六个月内,北方公司不存在买卖南玻 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深圳北方系北方公司的全资企业。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 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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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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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和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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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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